..续本文上一页中,摩羯陀的大臣奉阿阇世王之命,请问释尊能否攻破比邻于恒河之北的跋耆国,佛回答,由于该国的诸执政者坚持“七不衰法”的民主态度,所以不可能被攻破。阿阇世王因此放弃攻伐的打算。
跋耆国的“七不衰法”如下所列。在跋耆国(贵族共和制)负责政治的贵族们,严守下列七条规定:
一、经常集会商谈。
二、同心协力做事。
三、依照正确规定之法,正确地行动。
四、尊敬长老,听从彼言。
五、对于宗族的妇幼,不施以无理的暴力。
六、尊敬并勤于供养国内的寺庙。
七、保护并支持既有或新兴的宗教。
因此释尊认为,僧团若也能遵守民主的七不衰法,不独断专行,就不会衰灭。比丘的七不衰法是,
比丘的僧伽应:[15]
一、经常集会。
二、同心协力做僧团之事。
三、依照正确规定之法而行动。
四、尊崇前辈长老,听闻其言。
五、不受招感再生烦恼的控制。
六、希望远离人群,在森林中修行。
七、常怀此念:若有善良同梵行者来,愿与彼共修。
实际上,从汇集僧团规则的《律藏》之规定来看,也可得知僧团运作无论在任何场合,皆以全体僧众的合议而施行民主,在此省略不详谈。以上第二项人文主义说明完毕。
【第三、法是和平主义者】
三、和平主义者,今分成a. 宽容性,b. 无诤三昧,c. 和平相互依存三项说明。
a.首先,所谓“宽容”,即是堪忍愤怒、怨恨,将之放下而包容对方。今举释尊本生长寿王与长生王子的故事为例来说明。简述大意如下:从前在憍萨罗国有位长寿王,该国十分繁荣富庶。比邻其南的迦尸国(*Kasi)的梵授王,征伐其国,夺其财宝,逃匿的长寿王后来被捉到,在迦尸的城市波罗捺斯游街后遭到处刑。年幼的王子长生被送到不为人知的波罗捺斯民家中,在父亲长寿王被押着游街时,[*从该地]远道而来与父亲会面,父亲偷偷地向王子交待遗言说:“长生啊!勿见人长短!用怨恨是无法化解怨恨的,唯有以无怨才能消除怨仇。”坚决地告诫他,不可对迦尸王采取报复行动。
长生王子之后成为迦尸王宫大象的御夫而住进王宫,但因琴艺精湛,被王拔擢而成为贴身侍卫,[16]深得梵授王的信任。有一次,国王率领群臣出外狩猎,因追逐猎物而与群臣失散,只有他和少年长生在一起。后来国王累得趴在少年的膝上睡着了,长生心想:“替父亲雪仇的好机会终于到来了!”便拔出自己的剑,想将国王刺死,但是却又想起父亲最后的遗言,怎么也下不了手。如此三次时,国王正好梦见自己被杀而惊醒过来。长生向其告知自己的身世,以及刚才他想做的事,并请求王的宽恕。王惊愕不已,同时也觉悟到自己的不对,而向长生请求原谅。两人一同回到王宫,向大臣们报告刚才所发生的事,王将掠夺自长寿王的憍萨罗国之国土归还给长生,让长生当该国的国王,又将自己的女儿许配给长生为王妃,消除了两国之间的敌意,而成为友好的盟邦。长寿王的遗言,在《法句经》的第五偈作如是说:
以怨绝无可能化解怨恨,
唯有以无怨,才能使怨仇停止。
这是永恒的真理。
b.其次“无诤三昧”者,是指绝不与他人诤论。如原始经典中,释尊所说“即使世间与我诤,我也不与世间诤,说法者不与世间任何人诤论。”意即释尊绝不与异教徒或一般人做无谓的论争,这是因为处于正法立场,不做无谓的诤论之故。所谓“无诤三昧”,虽然在大乘般若经中被认为是“空”的同义语,但是无诤和前项的宽容,皆是和平主义的必要条件。与无诤相关的偈颂,在《经集》中亦多处可见,今省略之。
c.和平的相互依存释尊在波罗捺斯鹿野苑中,为五比丘最初说法,[17]五比丘依其言教修行,不久即证得阿罗汉果。其后,以耶舍为首的波罗捺斯城市的长者富商们,共有五十五位青年相继出家,他们不久也成为阿罗汉的圣人。因此,释尊为了教化民众,便派遣最初六十位佛弟子到各地去弘法。
当时,佛曾说“我和你们诸位皆已能脱离人天(人界、天界)一切的束缚,比丘们啊!当怜愍世人,为了许多人的利益及安乐、为了人天的利益及安乐,去游行吧!应当一个人独行,而不要两个人[结伴同]行。比丘们啊!教示初中后皆善、义理(内容)与辞句(形式)兼备的法,显示完全圆满而纯净[实践性的]梵行(佛道修行)……”,为了人天一切有情的利益及安乐,佛自己游行,也嘱付比丘们独自到各地弘法。
因为说法以谋求人们的和平与幸福,是佛教最初及最后之目的。世间全体人类若无幸福与和平,个人也得不到幸福与和平。由释尊在菩提树下所发现的缘起思想─一切有情无情,在时间、空间上,皆互相密切连结之重重无尽的缘起道理─而落实为释尊或弟子们的教化活动。释尊作为佛陀四十余年的[*弘法]活动,可说即是在建设如此互相依存的和平佛国。
以上,对于其他生命的看法,就杀生及与之相关的佛教之“法”所做的考察,大致告一段落。对于杀生的概念,若进一步来想,所谓“杀生”,不只是杀害生物,也可以扩大解释到杀害无生物。因为即使是无生物,也具有存在的使命,若不让其完成使命而造成浪费,便是杀害此物的使命,因而也可视为一种杀生。举浅近的例子来说,自来水具有饮用、洗净等使命,若不能实践其使命而任意浪费,便是杀害水的使命。对具有供给电、瓦斯、热、光、动力等使命的东西,若把它给浪费了,[18]便是杀害电、瓦斯等使命,所以也可算是一种杀生。再举经典所记载,阿难节约使用旧三衣的故事为例。大意如下:
根据巴利《法句经》之注释所说,释尊停留在跋蹉国(*Va
sa,又作憍赏弥国、拘睒弥国)首都憍赏弥(*Kosamī)的精舍时,优填王向佛陀请求比丘为宫女们说法。佛便嘱付阿难为之说法。于是阿难连同五百比丘,一同到王宫为皇后沙摩婆帝及其五百位侍女说易懂的佛法。皇后和宫女们听了十分感动而欢喜,便供养比丘们食物及作衣的新布,阿难接受了。优填王后来听闻此事,就向阿难询问这五百匹布如何处理。
阿难回答,接受布施的新布,被用来取代比丘们的旧三衣。旧衣如何处理?给穿更旧三衣的比丘。换下来的旧衣如何处理?被用来当作精舍的上层坐垫,原来的上层坐垫则作下层坐垫,旧的下层坐垫拿来给比丘们擦脚,原来擦脚用的布则撕成碎片,与土相混,作为壁土之用。国王对于把布充分利用到最后,完成其使命的行为十分感动,就又布施五百匹新布给阿难。
二、对自己生命的观点
(一)佛教出家者的生活
以上是考察原始佛教对于其他人类或动物的生命,所抱持的看法或态度,[19]现在就试论对自己生命的看法或态度。这可从自己修行佛道的角度,以及救济众生的角度来看。
例如,释尊二十九岁出家时,为了解决自己的人生问题,放弃了受束缚的释迦国王位,毅然抛开哭泣劝阻的父亲净饭王、母亲摩诃波阇波提,以及亲爱的妻子而离开王宫。不但放舍自己及其地位,连自己的亲人也义无反顾。当释尊从王宫出发,前往南方的摩羯陀国,在王舍城内托时,国王瓶婆娑罗王从宫殿望见其高贵的举止,就带着群臣跟随其行迹,来到郊外的盘荼婆(Pa
ava,意译为“白善”)山下─这是释尊托用斋后休息的地方,拜见释尊,问明其出身来历,并恳请他还俗,成为自己的股肱,助自己一臂之力,他愿意分一半的国家给他。释尊因为自己还有人生问题有待解决,丝毫没有世俗的欲望,所以拒绝了国王的要求。
又释尊在成道前六年期间所修的苦行,是前所未有的严酷,他折磨自己身体的程度,甚至严重到传出乔答摩已因苦行而死的流言。当他明白了即使是如此的苦修,也对解决人生问题毫无助益之后,便停止了苦行;虽然如此,仍然远离世俗物质的享受,依循远离苦乐二边的正确修行,解决了所有的人生问题,而成为佛陀。即使成了佛,他在物质及精神上仍皆远离世俗的欲望,同时也嘱咐弟子们须透过修行证果的过程,远离世间法─苦、乐、损、得、毁、誉、褒、贬。
出家比丘对于衣食住等(饮食、衣服、卧具、医药)生活必需品,只要求在修行或弘法上能维持生命的程度。例如衣类(三衣)只是为了防寒暑或蚊虻,避免日晒或蛇害,而不是装饰品或奢侈品;饮食也只是使生命得以延续,能无病的修行或弘法,而不是为了肥壮、美貌或享受。
在原始经典中,提到饮食时的心态应当作“如食子肉想”而取用,[20]不可有贪求美味之心,这在巴利和汉译经典中皆曾论及。这是佛陀所说对于饮食所应具有的心态,譬如一对夫妇带着独子穿越沙漠,粮食逐渐减少,在穿越沙漠的途中,食物就已全部用完。夫妇俩便商议:在还未过完沙漠之前,一家三口必定会饿死。如果把儿子杀了,吃他的肉,夫妇俩勉强还能越过沙漠。于是不得不心怀愧疚地将儿子杀死,把他的肉做成肉干或腌肉,每次只能吃少许,以保全性命。据说这是沙漠旅行者的习惯。在这种情况之下,双亲绝对不会把孩子的肉,当成美味的肉干或腌肉来品尝,而是对他心怀歉意而食其肉。同样地,比丘们在用斋时,不可以五欲之念而食用,应作“子肉”之想而食。
总之,因为释尊和佛弟子们的出家僧伽,是居于指导民众精神生活的立场,所以自己不参与生产活动,衣食住等经济生活完全依赖在家信徒或一般民众;在物质、精神上,在家与出家有着互相依存的关系。佛教的出家比丘原则上穿着粪扫衣(用丢弃在垃圾场的布所缝合而成的弊衣、衲衣),食是托而食,住是树下住,药则用牛尿药(腐败尿、腐烂药),虽然多少有一些被允许的例外,但是可说完全依赖在家人的布施。
在饮食方面,因为在家人会将自己所煮的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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