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蜜中,般若波羅蜜被放在最後,十波羅蜜又進一步說智波羅蜜。因此,雖然說“般若”時,主要是指與證悟有關的智慧,但是,有漏凡夫的智慧也是般若,乃至也可說包括惡不善之慧。亦即,其立場是不論善惡,一切知性作用皆可視爲般若。不過,如此的想法,在諸部派的阿毗達磨中,似乎是最初的,而且各部派對慧的看法也多少有些不同。
[68]例如,說一切有部認爲慧是心所法(心的作用、性質、狀態等屬性)之一,而且它是和一切有情在所有場合的任何心相應俱起的大地法心所。也就是認爲,既然有心,則于心必定有分別判斷的知性作用,此即是慧心所。不論強弱、善惡、有漏無漏,一切知性作用都是慧,所以,此慧心所與般若之智慧既有相似之處,也有不相似之處,般若只是慧心所中,特別殊勝善淨者,而邪見、身見、邊見、戒禁取、見取等種種惡見也是一種慧的作用。
以上是說一切有部的慧心所說,而巴利佛教雖然未將慧立爲心所法,但是,將慧只限于指善淨(有漏、無漏的善及無記)的知性作用,並不包括惡見、煩惱等知性作用。因此,慧只與善淨的第六意識相應,不與不善心或前五識等相應。又,巴利佛教將惡見別立于慧之外,作爲煩惱心所。
其次,承續說一切有部之說的瑜伽行派,雖然成立慧心所,但是認爲它未必與一切心相應,而是別境心所。它絕不與第八阿賴耶識相應,而在第六意識,當它(第六意識)不簡擇所緣時,也不與慧心所相應。其他諸識亦可同理推知。又另外成立無癡(amoha)心所,作爲善之知性作用的慧;作爲煩惱心所,于根本煩惱另立惡見(d
i);于隨煩惱另立不正知(asamprajanya),可知瑜伽行派的慧心所比說一切有部的範圍更狹隘。
在瑜伽行派,諸八識到達聖位時,所謂“轉識成智”,不再是識的有漏作用,而變成無漏慧之智在作用。識本身成爲大圓鏡智(第八識)、平等性智(第七識)、妙觀察智(第六識)、成所作智(前五識)等智。此時的智比慧的作用範圍更廣,也就是,不只包括知性作用,也包括情、意的全體作用,其意義已十分接近菩提。
[69]由以上可知,“慧”一語的種種廣狹義用法,一般是將知性作用都稱爲慧。因此,慧未必只限于佛教的般若智慧。此意義的“慧”,從原始佛教以來,即被用于種種複合語,如:有漏慧、無漏慧、世間慧、出世間慧,以及正慧(sammappa
ā)、大慧(mahā-pa
ā)、廣慧(puthu-pa
ā)、廣大慧(vipula-p.)、
甚深慧(gambhīra-p.)、無等慧(asamatta-p.
或assāmanta-p.)、廣博慧(bhūri-p.)、
急速慧(sīgha-p.)、輕快慧(lahu-p.)、
疾慧(hāsa-p.)、速慧(javana-p.)、
利慧(tikkha-p.)、決擇慧(nibbedhika-p.)等詞。
(1.3)其次,
ā
a“智”是“知”“知之作用”之意,其定義如《無礙解道》所雲:32
āta
hena
āna
(依了知義而爲智)
如前多次所敘述的,自原始佛教至阿毗達磨以來,
ā
a(智)即與pa
ā(慧)同義使用。因此,智也有有漏智、無漏智、世間智、出世間智,而有漏之世間智亦不只有善智,也包括不善煩惱之邪智;于無漏智中,也有從初步聖者乃至最高聖者之智,種種階段程度的智。從這點來看,智完全與慧相同。
但是,從阿含經以及後世佛教之用例來看,智用于指無漏聖慧的情形似乎很多。例如,八正道的慧是正見,它通于有漏及無漏;但是,對于更高層次的阿羅漢之慧,即列出之前所沒有提到的正智(sammā-
ā
a)。
實際上,與聖位有關的慧,通常多用“智”一語,如:四谛智、四十四智、七十七智、盡智、無生智、四無礙解智、六神通智、佛十力智、佛十八不共智等。對于這些詞,通常不用“慧”一語。在後世巴利佛教的修道論中,對于聖位前後的慧也用“智”來稱呼。33
大乘佛教亦于六波羅蜜說慧波羅蜜,並于其上再增加四波羅蜜而成爲十波羅蜜,[70]最後最高者是智波羅蜜。亦即,第六地菩薩以慧波羅蜜爲主,與聲聞二乘同樣修習四谛八正道等,但是第十地最高之菩薩則以智波羅蜜爲主,修習大乘獨自的自利利他之行。又唯識說中,如前所述,修行者若到達聖位,轉識成智,而生四智者,因爲是聖慧,故稱之爲“智”,而不說是“慧”。關于“智”,于上一節巴利《分別論》之智分別,或《舍利弗阿毗昙論》之智品已介紹過,附加“智”的複合術語相當多,由此亦可推知各種智也爲原始經典等所使用。
(1.4)其次,a
ā(Skt.āj
ā)“已知”是從動詞ājānāti而來的,其過去分詞爲a
āta。因佛最初說法而得證悟的憍陳如,被稱爲“阿若憍陳如”(A
āta-Ko
a
a 或 A
ā-Ko
a
a),這是因爲憍陳如得法眼證悟
時,釋尊說:
a
āsi vata bho Ko
a
o(憍陳如實已證悟)
所以對他證悟之事稱名爲“阿若憍陳如”。
此時所謂的a
āta,我認爲是指理論上理解緣起的道理,也就是見道的證悟。在叁無漏根中,“已知根”a
indriya是a
ā“已知”之根(能力),因爲是指得見道證悟後,成爲修道位的聖者的慧根,所以,從這點也可看出,所謂a
ā,是指在理論上,十分理解佛教的道理之意。第叁之無漏根“具知根”(a
ātāvindriya),因爲是指a
ā進一步完成之後(a
ātāvin)的根,所以意謂不只是在理論,而且在實踐方面,能斷除一切煩惱障礙。相對于此,第一之無漏根“未知當知根”(ana
āta
assāmītindriya)是ana
āta“未了知者”a
assāmi“當可了知”的根智,所以,在這裏是指尚未完全得到a
ā的須陀洹向(見道位)的聖者之智。由上可知a
ā的意義。
(1.5)其次,abhi
ā“通智”是從abhijānāti“善知”之動詞所形成的名詞,帶有abhi“殊勝”的[71]接頭詞。此語有二意:一、“證悟之智慧”、“證知”之意,二、神變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天眼通(有情死生通)、漏盡通等六神通;或者除去最後一種神通的五神通之“神通”、“通智”之意。因爲六神通中的最後一項漏盡通是“證悟的智慧”,所以廣義的“通智”亦包括“證智”。而佛教原本的abhi
ā即意指“證智”。
又,六神通的後叁項亦稱爲“叁明”(tayo vijjā),
可知abhi
ā與vijjā沒有不同。vijjā“明”之語,如上一節所述,它與cakkhu,pa
ā,
ā
a,āloka同格,用于四谛叁轉十二行*輪的說法,所以也可將abhi
ā看成與它們同義。但是,因爲在表示神通的特別能力時,只能用abhi
ā(Skt. Abhij
ā)一語,所以從這點也可說此語既有一般性,也有獨特性。
關于神通,之後的巴利佛教,在前述六神通之外,再增加未來分智(anāgata
sa-
ā
a)、隨業趣智(yathākammūpaga-
ā
a)二項。34 又,所謂abhi
eyya“應證知”的義務分詞亦常被使用,此語相對于各別說四谛─苦pari
eyya“應遍知”,集pāthatabba“應舍斷”,滅sacchikātabba“應作證”,道bhāvetabba“應修習”,在說四谛全體時,則用abhi
eyya。也就是,理論及實踐方面能善知四谛全體的證悟之智慧,即可稱爲abhi
ā。
(1.6)其次,pari
ā“遍知”,是從parijānāti“普遍知道”的動詞所形成的,如前所述,除了用于敘述普遍而正確知道苦谛之外,似乎不太被使用。在《轉*輪經》中,說四谛叁轉時,關于苦谛,第一轉是用透過四谛而理解其理論的a
ā一語,第二轉是用pari
eyya“應遍知”一語,第叁轉是用pari
āta“已遍知”一語。當然,第一轉是指見道之聖者位,第二轉是修道之聖者位,第叁轉是最高的阿羅漢位。集、滅、道叁轉[72]亦是如此。
(1.7)其次,sampajāna“有正知”,與sato、sampajāno“有念、有正念”,在原始經典中,常在各處被一起提及。“正知”是正確的意識,行住坐臥、語默動靜常保正確的意識,而不會迷糊不清。將sampajāna (Skt. samprajāna)抽象名詞化,即是sampaja
a(Skt. samprajanya)“正知”一語,在巴利阿毗達磨中亦被作爲慧的同義語,這點在第一節已介紹過。
(1.8)其次,也有將j
ā的語根,直接作爲形容詞
u或
ū(Skt.j
ā)“知”。用于sabba
ū(Skt.Sarvaj
a)“一切知者”“薩婆若”、sabba
uta-
ā
a“一切知智”“一切種智”、attha
ū“知義”、dhamma
ū“知法”、matta
ū“知量”、kāla
ū“知時”、parisa
ū“知衆”、kata
ū(Skt. krtaj
a)“能知恩”“知恩”等。
(1.9)又,從j
ā語根所形成之語有vi
ā
a(Skt.Vij
āna)“分別知”“識”、sa
ā(Skt.samj
ā)“想”等。vi
ā
a本來是所謂“分別”、“判斷”、“認識”的知性作用之意,但是,後來變成作爲認識主體的“分別判斷者”之意,而且在成爲不只是知性作…
《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的般若》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