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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經密義闡述▪P4

  ..續本文上一頁兩部。

  化法四教,猶言世尊所用以教化衆生法,先分爲四、日藏、曰通、曰別、曰圓。

  一、藏:衆生心中皆藏佛性,是曰:“如來藏”,故衆生皆可成佛。其所以不能者,由心有分別故。藏教,即將衆生心中之如來藏示而出之,使其佛性顯露。此教爲正化叁乘及旁化菩薩。其法爲“析色入空”,即將物質世界予以分析,使行者了知空性。

  二、通:此教爲正化菩薩旁化二乘之法。因其法通前藏教,亦通後別、圓二教,故謂之曰:“通”。其法爲“體色入空”。使衆生親自體物質本體爲空之理。

  叁、別:此教爲專化菩薩說法,二乘不與焉。其法爲教以修行次第,修行位次故有初地,二地以至十地菩薩之別,法以實修爲主,如般若經即屬此類。

  四、圓:此教唯是佛法,最爲圓滿,說一切不思議因緣,二谛中道理理具足,法華,涅槃即屬此教。

  化儀四教者,蓋就世尊所說法之內容分類,亦分爲四,曰頓、日漸、曰秘密、曰不定。

  一、頓:頓教者,不立階位,不循漸而來,直說于大,利上根器聞法,可得直證菩提。諸經之中,頓大之教,即華嚴是。

  二、漸:漸教才,由小至大,循序漸進,次第井然。如佛在鹿野苑時,方等時般若所說諸經,均屬此教。

  叁、秘密:因緣說法,對機宣教,爲甲說頓,爲乙說漸,相見共聞,互不相知,是秘密教。

  四、不定:由衆生領悟之不同,可于頓中得漸益,漸中頓益。所謂“佛以一音說妙法,衆生隨類各得解”。是不定教。

  乙四 七類經題

  倘就佛說諸經之經題分類,則可分爲七:

  一、單提法題:一經只表一法,且經中但說法而不及于人,不及于喻。如般若經,大涅槃經等是。

  二、單人題:一經只表一人,經中固未嘗不明法,但以表人爲主,如佛說阿彌陀經,維摩經等是。

  叁、單喻題:全經以表喻爲主,其教法已寓于所設之種種喻中。如梵綱經,璎珞經等是。

  四、人法題:經即表人,亦複表法。如佛說仁王般若經,題仁王所以表人,題般若所以表法;又如藥師本願功德經,題藥師所以表人,題本願功德所以表法。

  五、法喻題:經即表法,亦複設喻。如妙法蓮華經,題妙法所以表法,題蓮華所以表喻。又如實炬陀羅尼經,題陀羅尼所以表法,題實炬所以表喻。又如菩薩璎珞經,題菩薩所以表人,題璎珞所以表喻。

  六、人喻題:經即表人,又複設喻,如如來獅子吼經,題如來所以表人,題獅子吼所以表喻。又如菩薩璎珞經,題菩薩所以表人,題璎珞所以表喻。

  七、人法喻具足題:經即表人,又表法,亦複設喻。如大方廣佛華嚴經,題大方廣所以表法,題佛所以表人,題華嚴所以表喻。又如勝鬘獅子吼一乘方廣經,題勝鬘所以表人,題獅子吼所以表喻,題一乘方廣所以表法。

  今所說之“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于七類經題中,應爲法喻題。般若波羅蜜多聽以表法,心,所以表喻也。

  乙五 經有叁體

  就一般所見,經賴文字表達,似乎以文字爲體。其實經有叁體,文字者,小道耳未若叁體之大。

  經有叁體者,謂:一、以聲塵爲體。二、以色塵爲體。叁、以法塵爲體。

  一、以聲塵爲體:當佛住世時,佛親宣法,弟了聞聲得救,依其教法奉行。所謂“佛以一音說妙法,衆生隨類各得解”,此即以聲塵爲體之經。

  二、以色塵爲體:佛寂滅後,弟子結集,由多聞第一之阿難尊者證信佛所說法,結爲文字記載。後之行者藉此研究修行。此即以色塵爲體之經。

  叁、以法塵爲體:對佛妙法,能以意會,定中智慧開展,貫穿法理,不爲文字所障。——所謂“依文解義,叁世佛冤”,即文字障蓋之故。學人應開展智慧,破除此障,此即以法塵爲體之經。

  今解說心經,以佛即寂滅,聲塵已不可得;智慧未開,法塵亦不可得,故亦不過借色塵以表法耳。

  甲五 總釋經題

  上來標題八字,已分釋竟,今複合此八字,畧爲總釋。

  借題意言,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爲到彼岸之般若心要。所謂心要,即一切法要,亦以此經爲大般若爲大般若經之精結。

  凡夫衆生,有流轉生死之苦,小乘羅漢,又執著于涅槃自利之執者。

  欲除執著甚難,凡夫沈迷世法,固爲執著,然此倘易破除。小乘樂住二乘境界亦爲執著,則較難除,故佛以般若心要示人,使到彼岸。

  般若如筏,一切聲聞,緣覺,菩薩,若行般若波羅蜜多,以成就無上菩提,即如乘此般若之筏,以到彼岸,法我皆空,無智無得,故叁世諸佛,依此而成,因知般若心要,爲一切解脫之門徑。

  今爲解說此徑,只依文字般若耳。倘能因之而起觀照般若,以證實相般若,則乘般若之法筏,達彼岸之佛國。固所願焉。

  譯師第四

  前會已說,心經于漢土共有八譯者,今即以奘師譯本爲依據,故于諸譯中,但畧說奘師事迹,以誌譯師功德。

  譯師標記爲“唐叁藏法師玄奘奉诏譯”十字。唐爲我國之唐代,約當公元七世紀頃,其君主李姓,故崇尚以李耳爲教主道教,但佛法于唐代亦頗昌盛,則玄奘法師弘揚勝法之功,實不可沒也。且以新譯,而與鸠羅什法師之舊譯媲美,後世宗之。

  “奉诏譯”者,乃奘師奉帝旨而譯此經,當時爲太宗皇帝,此經譯于貞觀二十叁年五月,譯場設于終南山,由玄奘法師口授,翠微宮沙門知仁大師筆錄,譯此經前,先已譯成大般若經進呈帝覽,複譯此經,蓋奘師以此可攝般若心要故。

  “叁藏法師”一語雲何?

  世俗有因閱讀說部,如西遊記之類,誤以爲“唐叁藏”乃奘師名號者,實爲不當,故不得不于叁藏約加解說。

  甲一 釋“叁藏法師”

  叁藏雲何?此爲诠叁無漏學之經典著作,分之爲叁:經、律、論等是。 

  一、經:梵言修多羅,于佛典中,凡爲佛所說者,皆稱爲經。詳分爲十二部經,已見前說不再贅。經中所诠,爲叁無漏學中之“定學”。弘定學之沙門,可稱爲法師,專弘禅宗者,則稱爲禅師。

  二、律:梵言毗奈耶。此爲佛所製定,使弟了遵守者,律中所诠,爲叁無漏學中之“戒學”,弘戒學之沙門,可稱爲律師。

  叁、論:梵言阿毗達磨,此爲菩薩所造,用以釋經文大義,或用以闡揚教法,故論中所诠,爲叁無漏學中之“慧學”,弘揚論藏者,可稱爲論師。

  叁藏法師者,爲通達經、律、論叁藏,不拘于一學之高僧,奘師于叁藏法典,悉皆通達,故可當此稱,唐代法師通達叁藏,而得稱叁藏法師者甚多,不獨奘師一人已也。

  甲二 奘師簡史

  奘師,俗姓陳名袆,河南偃師縣人,生于隋代末年,十叁歲,隨兄入洛陽淨土寺出家、聽學經、論。二十一歲時,爲人講心論,已令耆宿傾倒,唯奘師並不以此自滿,反因諸師所請論者,時有歧義,難作論斷,且當時漢土取得之西來經典不全,舊譯多疑,乃立志西行往天竺(譯音,今釋通稱爲印度)求法。

  奘師漢經論,最與唯識(即瑜伽)契機,但時以未得唯識深義爲憾,故西行之志更決,乃廣習西域方言,以備將來求法之助。

  奘師嘗上表朝廷,請准以出國求學,未得許可,用決意自行赴印,適貞觀叁年,歲大饑馑,朝廷准僧俗出京自行覓食,奘師乃潛行前往甘肅敦煌縣。

  離敦煌後,爲沙漠地帶,行旅惟艱,然奘師每于遇險阻時,持心經以解厄。——其時所持,當系鸠摩羅什師之舊譯,此爲心經與奘大師之因緣也。

  即渡流沙,抵高昌境,——高昌,爲今新疆吐魯番地,高昌王素信佛法,知奘師抵境,遠出迎接,並與奘師結爲兄弟,懇請長留,唯師去意甚決,高昌王乃遺隨從赉書送師至今天山南路一帶之突厥。

  突厥與高昌素友善,突厥王乃遣使告所部六十余國,囑對奘大師關照,故西行途次,待遇優渥,得見佛迹,觀光名勝。

  即北北印度罽賓國,得遇高僧,學俱舍,因明,大毗婆沙等論。然奘師並不自足,仍往中印度求法。當南下中印時,被賊所劫,僅以身冤,複于中印得見龍智菩薩——菩薩寫龍猛菩薩弟子,得學中觀論及百法明門論。

  複由中印東南行,至克伽河(即恒河,而克伽之名奘師所譯),被賊俘虜,賊欲相貌俟朗莊嚴者,生烹祭天,奘師中選,乃自分必死,唯觀想彌勒菩薩,呼其名號。——按:彌勒菩薩,又釋慈氏菩薩,爲唯識宗之祖,故奘師遇險,常稱其名號當時,惡風四起,賊船覆沒,余賊乃不敢害師,忏悔頂禮,釋其束縛。

  奘師即至伽耶山東省,見釋迦成道處,並請某居士開示瑜伽要義,精誠所至,感得釋迦成道處之菩提大樹放光。繼而朝雞足山,此爲迦葉尊者定之處,複抵當時爲印度第一聲之那爛陀寺,因奘師遍曆諸國,寺衆早已聞其令名,當抵達時,寺中僧衆盛大歡迎,尋而送奘師至戒賢論師處。

  戒賢論師,年百六歲,爲當代瑜伽論師,先是奘師未抵達時,戒賢師已患病如刀刺者叁年,欲不食而死,夢文殊利菩薩謂這曰:汝夙爲國王,多害物命,故得此報,今有中國僧人來此求學,汝當以法授之,使彼複流通,汝罪可滅。故戒賢師乃忍痛相待,奘師即至,戒賢師喜極而泣,擁奘師曰:“吾忍死以待子久矣。”

  奘師在那爛陀寺,被選爲通叁藏大德十人中之一,所受待遇,極爲優渥。繼請戒賢論師講伽論,隨喜者數千人,曆十五月方畢此講,重講九月,深究五年,奘師猶未欲東歸也,遍曆諸國,乃東行經十余國,至南印度黑蜂山,竭龍猛菩薩所造之古寺;至秣羅矩吒,拜觀音菩薩住處,複西旋參勝軍居士,從學唯識,凡二年,一夕,得菩薩示現,告以十年後戒日王崩,印度將亂,師始決意作歸計。

  及返那爛陀寺,還參戒賢論師。寺中有偏尚空宗之大德師子光等,弘中,百二論,欲破瑜伽,奘師乃作會宗論叁千頌,以答空宗諸師。

  時南印度有小乘師,造破大乘論七百頌,呈戒日王,願與大乘師辨議決勝,王乃致書戒賢,請派善知識四人赴會。戒賢因令海慧、智光、師子光及玄奘師共往。未行,忽有外道書四十條義,懸于寺門,來求論難,倘不勝,當斬首死,奘師挺身而出,與之诘辨,外道詞窮,願自斬首,奘師乃命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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