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深般若波羅蜜多,能證得真如,能以般若而度人到彼岸。
自法界本體而言,性即是空,相亦是空。然若以智觀照,則諸法自性皆空,且能藉此假名各現其相而生妙。易言之,則法界本體固空,但因起妙用,遂有森羅萬象之相生起。故經雲空諸世法者,皆空其相,而不空其性,以常用語言之,此但空其現象,而不空其本體也。
今試思維,真空之中,本無色相,亦無受等一切汙染,複無妄想執著,亦無變遷等行相,更以不著一塵而無相,故空中無此五蘊相也。
更申言之,依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法門觀照,于色法中,不見色相,于心法中,不見受想行識相。何以不見了?則因智顯而識隱,故性顯而相乃泯滅,正因如是,故仍立色受想行識等五蘊假名。以其爲假名故,不生執著,則五蘊自空,而經雲:“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蓋示此旨也。
乙四 破十二處
一般有情,可大別爲二類,一爲愚心而不愚色者,一爲愚色而不愚心者。愚心,則偏重精神享受,愚色,則偏重物質享受。前言五蘊,僅合色爲一蘊是指物質,開心爲四,受想行識四蘊都是精神,故空五蘊,乃爲愚心者說法。今空十二處,則爲愚色者說法。
雲何十二處?乃合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與色聲香味觸法六塵(或作六境,言塵者,以其有染汙性。)而言。此十二處,僅意之一半,及法之一處,共一處半屬于心法,余十處半皆爲色法,正以色重于心。
經雲:“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乃爲愚色者言。複又應知,此無者實爲空中無十二處省文,以無根境可和,不過借識大以假定其名位耳。非斷然否定,遮遣成空也。
六根爲衆生六種內在工具,六塵爲六種外在對象(故六根內六處,六塵稱外六處),諸法相之起,以六根爲出發點,六塵爲作用點。故能對境而生了別者,以具六根故;其所被了別者,即是六塵。
六根緣境,皆從法界本體起用而來,唯衆生但見起用後之相分,而不知其來源真相,故著幻相而生執著,遂使六根皆成世間法之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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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行深般若波羅蜜多觀照,知六根之相,原由空性起用,起用之後,爲第七識執著而起分別,並使第八識中混入諸法妄相,倘般若妙智一起,七識不複能把持六根,六根諸相,隨顯隨滅,回複真如本體,則可見空中無此六根之理矣。
複次言六塵者,率由衆生以六根攝受而成,力不足者,不能成境。譬如人眼不能接受波長太短之紫外光波,又不能接受波長太長之紅外光波,則此種光波雖彌漫空際,未始非因眼根不能攝受而不成境也。
今衆生執鏡,恒以爲眼前諸法是實有,以六根六塵和合力,熏染于識,著識成境,執境成迷。倘以般若妙智觀照,識破而境空,境空而迷滅,乃知色、聲、味、觸者,均非實質,凡夫以爲乃是實質,原爲幻想。則此種種六塵,原不過引發六根本性起用之法。
從茲體證,十二處諸相皆空。蓋本來無相。故雲,所空者相,非空其性也。
乙五 破十八界
經雲:“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此殆省文耳。倘詳盡而言,應雲:“無眼界,無耳界,無鼻界,無舌界,無身界、無意界,無色界、無聲界、無香界,無味界,無觸界,無法界,無眼識界,無耳識界,無鼻識界,無舌識界,無身識界,無意識界。”此共一十八界。類而分之,此爲六根界,六塵界及六識界。
雲何曰界?言各有界限,各持自性而不相紊亂之義。又界者,因義,謂根塵爲緣生于識故。此十八界中,屬色法者十界半,屬心法者七界半。而六識,界均心法也。
此一十八界,六根居內,六塵居外,六識居中,故六識界之用,爲六根六塵相接之媒介,換言之,識若不行,則六根不攝六塵而成境。如睡眠中,耳不應聲而成境,即是一例。
前即已言六根六塵都無實相,今經文複進而言六識界亦虛空非實之理。蓋六識所現之相分,實爲根塵和合而起之幻相而已。
譬如開眼見明,阖眼見暗,是眼識境,然此明暗是眼根生者耶?若是,何以在暗室中開目終不見明?因知此眼識乃根塵相接之和合。又如以指塞耳,頭則作響,是耳識境。然此作響是耳根生者耶?若然,何以不以指塞耳終不成響相?因知此耳亦根塵相接之和合而成。如是一一設譬,可知六識都是和合幻相,了無實在。蓋法相之起,必有所緣,反顧自身分爲六門,以與外境相接,六根是也。外境被接于自身,亦依根而分呈作用,以成六根,則六塵是也。
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法,內證六根本性,外契六塵法體,中顯六識自性,則一十八界,乃無不一一與法界本體相應,此時,無相可見,更無相可執,但依性起用而不著于束縛,是以一十八界皆空。
乙六 破十二因緣
上來空五蘊,十二處及十八界,爲空世間法,今空十二因緣,乃空緣覺乘所執之法,故所空者爲出世間法。何爲十二因緣?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此十二支是。
此十二支緣起: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受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雲緣者,以其有牽引義,謂由此境引入彼鏡,引支引入彼支也。
此十二支息滅:無明盡則行盡,行盡則識盡,識盡則名色盡,名色盡則六入盡、六入盡則觸盡,觸盡則受盡,受盡則受盡,愛盡則取盡,取盡則有盡,有盡則生盡,生盡則老死盡。
經雲:“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蓋省文也。其中畧去無行亦無行盡,無識亦無識盡……等,總言之,此乃空十二支緣起及空十二支息滅。
今先畧釋此十二因緣生滅名相。
一、無明:無明爲惑,不明十八界本性,而生昏暗愚凝妄念,是爲無明。此乃衆生無始煩惱之根源。
二、行:行爲造作之義,因無明故,有無始煩惱,乃生種種妄行。此爲無明緣行。倘無明滅已,無煩惱故,妄行不起,故無明盡則行盡。
叁、識:即有妄行,遂有輪回入胎之業。入胎而第八識現——玄奘法師所謂“去後來先作主公”者,即指第八識言,故十二支之識,乃謂此識。因有妄行而入胎有識,故曰行緣識,倘滅行已,識亦不因入胎而起,故行盡則識盡。
四、名色:名爲心法,色爲色法。入胎後四十九日,始有心色二法現。此名色隨識現而起,故識緣名色。倘識即無有,名色不得隨生,則識盡而名色盡。
五、六入:六入謂眼等六根。入胎後第十九個七日,即有六根成就。此六入用名色熏發而成,故名色緣六入。若名色滅,六入無所薰而不起,是名色盡而六入盡。
六、觸:由出生至二叁歲時,六根漸可對觸六塵,此能應外境之力,名之爲觸,觸因具六入而起,故六入緣觸。若無六根,觸心所不起,是六入盡則觸盡。
七、受:由二叁歲至十四五歲時,對境能起苦樂憂喜等諸感,是名爲受。此種皆因領納六根對觸六塵而起,故觸緣受。倘觸不起,則境不生,而受感亦滅,故觸盡則受盡。
八、愛:約十四五歲以後,因領納受感,執著成蘊,乃有貪染種種可欲事物,此名爲受。受能引起貪愛,故曰受緣愛。若受滅已,貪愛盡從得起,則受盡而愛盡。
九、取:約成人以後,以愛故,貪欲轉盛,乃有以種種方法求取,此乃成取,取求不已,取因緣起,故愛緣取,倘愛滅,以無貪欲故,取亦不生,故愛滅則取滅。
十、有:此有爲“中有”之義。衆生舍此身,輪回他身,其間有一冥冥漠漠之過程,佛家謂此爲中有身。故此爲即死之後,托生以前之身,以依愛取業故,熏習種子成熟,將于未來世,後隨叁有中,乃輪回遷流不已,故取爲中有身之根,因曰取緣有。若無執取,不隨輪回,是取盡則有盡也。
十一、生:中有複依業力,業果成熟,重托他生。再度出胎,皆緣中有,故曰有緣生。倘中有身不具,以無因故,果亦不生,則有盡而生盡也。
十二、老死:因生之故,重複遷流,未來之身,若逾盛年,不免老死,故生緣老死,以無生故,老死亦無,是生盡則老死盡。
佛說十二因緣,分叁緣起。一爲業感緣起,二爲賴耶緣起,叁爲真如緣起。
如前觸說十二因緣,爲業感緣起,此乃從業之感受作緣起觀,故一十二支,此生則彼生,此無則彼無。蓋爲凡夫說法也。因法而入,可證緣乘辟支佛果。然此中有叁世二種因果,則不可不知。
屬過去生因果者二支,無明與行是。此盡概括前生惑業。屬現在生果者五支,識、名色、六入、觸、受等五者是,蓋明此生發展之諸階段。屬現在因者叁支,愛、取、有是,此爲今生複起之惑業。屬未來果者二支,生與老死是。此因惑業複起,至複受輪回也。
賴耶緣起者,不從業感立說,以無明之起,在第八識爲煩惱諸妄薰習,故緣起一十二支。此因不從業感說,若依此修習,可斷我執,得證生空真如。此殆爲小乘所說之法,因法而入,可證阿羅漢位。此中有兩世一重因果。——自無明至取九支,爲現有因,自有至老死叁支,爲未來果。茲解說如左:
一、無明:不明世間正理,以煩惱故,不知脫離叁界,爲第六識癡心所。
二、行:爲癡心所牽引,乃有善與不善諸行,故爲第六識思心所。
叁、識:此爲賴耶。因思心牽引,諸行熏染賴耶種子,乃以因緣相牽而入胎。
四、名色:即入胎,熏發賴耶識中名色種子。
五、六入:由名色熏發,乃起六入種子。
六、觸:六處熏發賴耶中一切觸心所之種子,乃起現行。
七、受:以觸熏發賴耶中一切受心所之種子,乃作種子業。
八、愛:以貪愛等心滋潤,苦果種子,使漸起現行。
九、取:由于執取甚強,能使現行速現。
以上九支爲現在因。
十、有:以執取故,熏發苦果種子成熟,待緣出現于叁界,乃因執取之力,而重現有身。
十一、生:此爲未來五蘊身之生。
十二、老死:此爲未來身這異滅。
以上叁支爲未來果。
如前所說,可知賴耶緣起所重者,應觀察我愛執藏位,(指煩惱未破者),及分析阿賴耶識如何被熏發,蓋此中所藏種子,緣熟則起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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