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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经密义阐述▪P9

  ..续本文上一页深般若波罗蜜多,能证得真如,能以般若而度人到彼岸。

  自法界本体而言,性即是空,相亦是空。然若以智观照,则诸法自性皆空,且能藉此假名各现其相而生妙。易言之,则法界本体固空,但因起妙用,遂有森罗万象之相生起。故经云空诸世法者,皆空其相,而不空其性,以常用语言之,此但空其现象,而不空其本体也。

  今试思维,真空之中,本无色相,亦无受等一切污染,复无妄想执著,亦无变迁等行相,更以不著一尘而无相,故空中无此五蕴相也。

  更申言之,依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法门观照,于色法中,不见色相,于心法中,不见受想行识相。何以不见了?则因智显而识隐,故性显而相乃泯灭,正因如是,故仍立色受想行识等五蕴假名。以其为假名故,不生执着,则五蕴自空,而经云:“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盖示此旨也。

  乙四 破十二处

  一般有情,可大别为二类,一为愚心而不愚色者,一为愚色而不愚心者。愚心,则偏重精神享受,愚色,则偏重物质享受。前言五蕴,仅合色为一蕴是指物质,开心为四,受想行识四蕴都是精神,故空五蕴,乃为愚心者说法。今空十二处,则为愚色者说法。

  云何十二处?乃合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与色声香味触法六尘(或作六境,言尘者,以其有染污性。)而言。此十二处,仅意之一半,及法之一处,共一处半属于心法,余十处半皆为色法,正以色重于心。

  经云:“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乃为愚色者言。复又应知,此无者实为空中无十二处省文,以无根境可和,不过借识大以假定其名位耳。非断然否定,遮遣成空也。

  六根为众生六种内在工具,六尘为六种外在对象(故六根内六处,六尘称外六处),诸法相之起,以六根为出发点,六尘为作用点。故能对境而生了别者,以具六根故;其所被了别者,即是六尘。

  六根缘境,皆从法界本体起用而来,唯众生但见起用后之相分,而不知其来源真相,故著幻相而生执着,遂使六根皆成世间法之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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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以行深般若波罗蜜多观照,知六根之相,原由空性起用,起用之后,为第七识执着而起分别,并使第八识中混入诸法妄相,倘般若妙智一起,七识不复能把持六根,六根诸相,随显随灭,回复真如本体,则可见空中无此六根之理矣。

  复次言六尘者,率由众生以六根摄受而成,力不足者,不能成境。譬如人眼不能接受波长太短之紫外光波,又不能接受波长太长之红外光波,则此种光波虽弥漫空际,未始非因眼根不能摄受而不成境也。

  今众生执镜,恒以为眼前诸法是实有,以六根六尘和合力,熏染于识,著识成境,执境成迷。倘以般若妙智观照,识破而境空,境空而迷灭,乃知色、声、味、触者,均非实质,凡夫以为乃是实质,原为幻想。则此种种六尘,原不过引发六根本性起用之法。

  从兹体证,十二处诸相皆空。盖本来无相。故云,所空者相,非空其性也。

  乙五 破十八界

  经云:“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此殆省文耳。倘详尽而言,应云:“无眼界,无耳界,无鼻界,无舌界,无身界、无意界,无色界、无声界、无香界,无味界,无触界,无法界,无眼识界,无耳识界,无鼻识界,无舌识界,无身识界,无意识界。”此共一十八界。类而分之,此为六根界,六尘界及六识界。

  云何曰界?言各有界限,各持自性而不相紊乱之义。又界者,因义,谓根尘为缘生于识故。此十八界中,属色法者十界半,属心法者七界半。而六识,界均心法也。

  此一十八界,六根居内,六尘居外,六识居中,故六识界之用,为六根六尘相接之媒介,换言之,识若不行,则六根不摄六尘而成境。如睡眠中,耳不应声而成境,即是一例。

  前即已言六根六尘都无实相,今经文复进而言六识界亦虚空非实之理。盖六识所现之相分,实为根尘和合而起之幻相而已。

  譬如开眼见明,阖眼见暗,是眼识境,然此明暗是眼根生者耶?若是,何以在暗室中开目终不见明?因知此眼识乃根尘相接之和合。又如以指塞耳,头则作响,是耳识境。然此作响是耳根生者耶?若然,何以不以指塞耳终不成响相?因知此耳亦根尘相接之和合而成。如是一一设譬,可知六识都是和合幻相,了无实在。盖法相之起,必有所缘,反顾自身分为六门,以与外境相接,六根是也。外境被接于自身,亦依根而分呈作用,以成六根,则六尘是也。

  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法,内证六根本性,外契六尘法体,中显六识自性,则一十八界,乃无不一一与法界本体相应,此时,无相可见,更无相可执,但依性起用而不著于束缚,是以一十八界皆空。

  乙六 破十二因缘

  上来空五蕴,十二处及十八界,为空世间法,今空十二因缘,乃空缘觉乘所执之法,故所空者为出世间法。何为十二因缘?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此十二支是。

  此十二支缘起: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受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云缘者,以其有牵引义,谓由此境引入彼镜,引支引入彼支也。

  此十二支息灭:无明尽则行尽,行尽则识尽,识尽则名色尽,名色尽则六入尽、六入尽则触尽,触尽则受尽,受尽则受尽,爱尽则取尽,取尽则有尽,有尽则生尽,生尽则老死尽。

  经云:“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盖省文也。其中畧去无行亦无行尽,无识亦无识尽……等,总言之,此乃空十二支缘起及空十二支息灭。

  今先畧释此十二因缘生灭名相。

  一、无明:无明为惑,不明十八界本性,而生昏暗愚凝妄念,是为无明。此乃众生无始烦恼之根源。

  二、行:行为造作之义,因无明故,有无始烦恼,乃生种种妄行。此为无明缘行。倘无明灭已,无烦恼故,妄行不起,故无明尽则行尽。

  三、识:即有妄行,遂有轮回入胎之业。入胎而第八识现——玄奘法师所谓“去后来先作主公”者,即指第八识言,故十二支之识,乃谓此识。因有妄行而入胎有识,故曰行缘识,倘灭行已,识亦不因入胎而起,故行尽则识尽。

  四、名色:名为心法,色为色法。入胎后四十九日,始有心色二法现。此名色随识现而起,故识缘名色。倘识即无有,名色不得随生,则识尽而名色尽。

  五、六入:六入谓眼等六根。入胎后第十九个七日,即有六根成就。此六入用名色熏发而成,故名色缘六入。若名色灭,六入无所薰而不起,是名色尽而六入尽。

  六、触:由出生至二三岁时,六根渐可对触六尘,此能应外境之力,名之为触,触因具六入而起,故六入缘触。若无六根,触心所不起,是六入尽则触尽。

  七、受:由二三岁至十四五岁时,对境能起苦乐忧喜等诸感,是名为受。此种皆因领纳六根对触六尘而起,故触缘受。倘触不起,则境不生,而受感亦灭,故触尽则受尽。

  八、爱:约十四五岁以后,因领纳受感,执着成蕴,乃有贪染种种可欲事物,此名为受。受能引起贪爱,故曰受缘爱。若受灭已,贪爱尽从得起,则受尽而爱尽。

  九、取:约成人以后,以爱故,贪欲转盛,乃有以种种方法求取,此乃成取,取求不已,取因缘起,故爱缘取,倘爱灭,以无贪欲故,取亦不生,故爱灭则取灭。

  十、有:此有为“中有”之义。众生舍此身,轮回他身,其间有一冥冥漠漠之过程,佛家谓此为中有身。故此为即死之后,托生以前之身,以依爱取业故,熏习种子成熟,将于未来世,后随三有中,乃轮回迁流不已,故取为中有身之根,因曰取缘有。若无执取,不随轮回,是取尽则有尽也。

  十一、生:中有复依业力,业果成熟,重托他生。再度出胎,皆缘中有,故曰有缘生。倘中有身不具,以无因故,果亦不生,则有尽而生尽也。

  十二、老死:因生之故,重复迁流,未来之身,若逾盛年,不免老死,故生缘老死,以无生故,老死亦无,是生尽则老死尽。

  佛说十二因缘,分三缘起。一为业感缘起,二为赖耶缘起,三为真如缘起。

  如前触说十二因缘,为业感缘起,此乃从业之感受作缘起观,故一十二支,此生则彼生,此无则彼无。盖为凡夫说法也。因法而入,可证缘乘辟支佛果。然此中有三世二种因果,则不可不知。

  属过去生因果者二支,无明与行是。此尽概括前生惑业。属现在生果者五支,识、名色、六入、触、受等五者是,盖明此生发展之诸阶段。属现在因者三支,爱、取、有是,此为今生复起之惑业。属未来果者二支,生与老死是。此因惑业复起,至复受轮回也。

  赖耶缘起者,不从业感立说,以无明之起,在第八识为烦恼诸妄薰习,故缘起一十二支。此因不从业感说,若依此修习,可断我执,得证生空真如。此殆为小乘所说之法,因法而入,可证阿罗汉位。此中有两世一重因果。——自无明至取九支,为现有因,自有至老死三支,为未来果。兹解说如左:

  一、无明:不明世间正理,以烦恼故,不知脱离三界,为第六识痴心所。

  二、行:为痴心所牵引,乃有善与不善诸行,故为第六识思心所。

  三、识:此为赖耶。因思心牵引,诸行熏染赖耶种子,乃以因缘相牵而入胎。

  四、名色:即入胎,熏发赖耶识中名色种子。

  五、六入:由名色熏发,乃起六入种子。

  六、触:六处熏发赖耶中一切触心所之种子,乃起现行。

  七、受:以触熏发赖耶中一切受心所之种子,乃作种子业。

  八、爱:以贪爱等心滋润,苦果种子,使渐起现行。

  九、取:由于执取甚强,能使现行速现。

  以上九支为现在因。

  十、有:以执取故,熏发苦果种子成熟,待缘出现于三界,乃因执取之力,而重现有身。

  十一、生:此为未来五蕴身之生。

  十二、老死:此为未来身这异灭。

  以上三支为未来果。

  如前所说,可知赖耶缘起所重者,应观察我爱执藏位,(指烦恼未破者),及分析阿赖耶识如何被熏发,盖此中所藏种子,缘熟则起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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