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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菩薩戒本之心理與倫理觀▪P4

  ..續本文上一頁說名以利求利。」又,卷22 (大30,404a13ff.)亦詳言矯詐乃至假利求利之 相狀。此外,卷9列出12種身口所不應爲者(不律儀):「何等十二不律儀類?一、屠 羊,二、販雞,叁、販豬,四、捕鳥,五、罝兔,六、盜賊,七、魁脍,八、守獄,九 、讒刺,十、斷獄,十一、縛象,十二、咒龍。」(大30,319c3ff.)

  

  [22]如輕戒第2條所說:「無違犯者,謂爲斷彼生起樂欲,發勤精進,攝彼對治,雖勤 遮遏而爲猛利性惑所蔽,數起現行。」或輕戒第10條:「無違犯者,若爲除遣生起樂 欲,發勤精進,煩惱熾盛,蔽抑其心,時時現起。」

  

  頁20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菩薩不應忻樂涅槃,應于涅 盤而生厭背,于諸煩惱及隨煩惱,不應怖畏而求斷滅,不應一向心生厭離,以諸菩薩叁 無數劫流轉生死,求大菩提。」若作此說,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何以故? 如諸聲聞于其涅槃忻樂親近,于諸煩惱及隨煩惱深心厭離。如是菩薩于大涅槃忻樂親 近,于諸煩惱及隨煩惱深心厭離,其倍過彼百千俱胝。以諸聲聞唯爲一身證得義利勤修 正行,菩薩普爲一切有情證得義利,勤修正行。是故菩薩當勤修集無雜染心,于有漏事 隨順而行,成就勝出諸阿羅漢無雜染法。

  

  〔第十叁、不護雪譏謗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于自能發不信重言,所謂惡聲、惡稱、惡譽,不護不雪, 其事若實而不避護,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事不實而不清雪,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1] (1)若他外道;(2)若他憎嫉 (abhinivi.s.ta);[*2] (3)若自出 家,因行乞行、因修善行,謗聲流布;[*3] (4)若忿蔽 (krodhaabhibhaata) 者;(5) 若心倒者,謗聲流布,皆無違犯。

  

  〔第十四、不折伏衆生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有情應以種種辛楚加行、猛利加行而得義利,護 其憂惱而不現行,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觀由此緣,于現法中少得義利,多生憂惱。

  

  〔第十五、瞋打報複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罵報罵,他瞋 (ro.sita) 報瞋 (pratiro.sayati),他打報打,他弄報弄,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第十六、不行悔謝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于他有情有所侵犯,或自不爲,彼疑侵犯。由嫌嫉 (aaghaata) 心,由慢所執,不如理謝而生輕舍,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放逸不謝輕舍,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1] (1)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2] (2)若是外 道;[*3] (3)若彼希望要因現行非法有罪,方受悔謝;[*4] (4)若彼有情性好鬥诤,因 悔謝時倍增憤怒;[*5] (5)若複知彼爲性堪忍,體無嫌恨,若必了他因謝侵犯,深生羞 恥而不悔謝,皆無違犯。

  

  〔第十七、不受悔謝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所侵犯,彼還如法平等悔謝,懷嫌恨(aaghaata) 心,欲損惱彼,不受其謝,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雖複于彼無嫌恨心,不欲 損惱,然由禀性,不能堪忍,故不受謝,亦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頁21

  

  無違犯者,[*1] (1)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一切如前應知。[*2](2)若不如法, 不平等謝,不受彼謝,亦無違犯。

  

  〔第十八、懷忿不舍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于他懷忿,相續堅持,生已不舍,是名有犯,有所違 越,是染違犯。

  

  無違犯者,[*1] (1)爲斷彼故,生起樂欲,廣說如前。

  

  〔第十九、染心禦衆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貪著供事增上力故,以愛染心 (saami.sena) 管禦徒 衆,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無違犯者,[*1] (1)不貪供侍,無愛染心管禦徒衆。

  

  〔第二十、耽著睡眠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懶惰、懈怠,耽睡眠樂、臥樂、倚樂,非時非量,是 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無違犯者,[*1] (1)若遭疾病;(2)若無氣力;[*2](3)行路疲極;[*3] (4)若爲斷 彼生起樂欲,廣說一切如前應知。

  

  〔第二一、虛談棄時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懷愛染 (sa^mrakta) 心,談說世事,虛度時日,是 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由忘念,虛度時日,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1] (1)見他談說,護彼意故,安住正念,須臾而聽;[*2](2)若事希 奇,或暫問他,或答他問,無所違犯。

  

  〔第二二、不求禅法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爲令心住,欲定其心,[23] 心懷嫌恨 (aaghaata), 憍慢所持,不詣師所,求請教授,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懶惰、懈怠而不請者,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1] (1)若遇疾病,(2)若無氣力,[*2] (3)若知其師顛倒教授,[*3] (4)若自多聞,自有智力,能令心定,[24] (5)若先已得所應教授而不請者,無所違 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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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伽論》卷30詳言九種心住,及六種成辦心住力,詳見大30, 450c18ff.- 451b2ff.,文長不錄。

  

  [24]指隨法行菩薩。《伽論》卷77 (大30,724b14ff.)「雲何名依法?雲何複名不依 法?(1) 善男子,若隨所受所思法相,而于其義得奢摩他毗舍那,名依法。(2) 若不 待于所受所思

  

  頁22

  

  〔第二叁、不除五蓋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起貪欲蓋,忍受不舍,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 犯。

  

  無違犯者,[*1](1)若爲斷彼生起樂欲,發勤精進,煩惱猛利,蔽抑心故,時時現 行,如貪欲蓋,如是瞋恚 (vyaapaada)、惛沈睡眠 (styaa.na-middha)、掉舉 (auddhatya) 惡作 (kauk.rtya),及與疑 (vicikitsaa) 蓋[25], 當知亦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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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法相,但依止他教誡教授,而于其義得奢摩他毗■舍那,謂觀青瘀及膿爛等或一切 行皆是無常,或諸行苦,或一切法皆無有我,或複涅槃畢竟寂靜,如是類奢摩他毗■舍 那名不依法。(1)由依止法得奢摩他毗■舍那故,我施設隨法行菩薩,是利根性。(2)由 不依法得奢摩他毗■舍那故,我施設隨信行菩薩,是鈍根性。」

  

  [25]關于五蓋,《伽論》卷11 (大30,329b11ff.)「複次于諸靜慮等至障中,略有五 蓋,將證彼時能爲障礙。何等爲五﹕一、貪欲蓋,二、瞋恚蓋,叁、惛沈睡眠蓋,四、 掉舉惡作蓋,五、疑蓋。(1) 貪欲者,謂于妙五欲,隨逐淨相,欲見、欲聞、乃至欲 觸,或隨憶念先所領受,尋伺追戀。(2) 瞋恚者,謂或因同梵行等,舉其所犯,或因憶 念昔所曾經不饒益事瞋恚之相,心生恚怒;或欲當作不饒益事,于當所爲瞋恚之相,多 隨尋伺,心生恚怒。(3) 惛沈者,謂或因毀壞淨屍羅等,隨一善行,不守根門,食不知 量,不勤精進,減省睡眠,不正知住,而有所作,于所修斷,不勤加行,隨順生起一切 煩惱,身心惛昧,無堪任性。睡眠者,謂心極昧略,又順生煩惱,壞斷加行,是惛沈 性,是睡眠性,是故此二合說一蓋。又惛昧無堪任性名惛沈,惛昧心極略性名睡眠。由 此惛沈,生諸煩惱、隨煩惱時,無余近緣如睡眠者,諸余煩惱及隨煩惱,或應可生,或 應不生。若生惛昧,睡眠必定皆起。(4) 掉舉者,謂因親屬尋思、國土尋思、不死尋 思,或隨憶念昔所經曆戲笑歡[329c]娛所行之事,心生喧動,騰躍之性‧惡作者,謂因 尋思親屬等故,心生追悔,謂我何緣離別親屬?何緣不往如是國土?何緣棄舍如來到于 此,食如是食?飲如是飲?唯得衣服、臥具、病緣醫藥、資身衆具?我本何緣,少小出 家,何不且待至年衰老?或因追念昔所曾經戲笑等事,便生悔恨,謂我何緣于應受用戲 樂、嚴具、朋遊等時,違背宗親朋友等意,令其悲戀,涕淚盈目而強出家?由如是等種 種因緣,生憂戀心,惡作追悔。由前掉舉,與此惡作處所等故,合說一蓋。又應作不應 作事,隨其所應,或已曾作,或未曾作,心生追悔:雲何我昔應作不作,非作反作?除 先追悔所生惡作,此惡作纏猶未能舍。次後複生相續不斷憂戀之心,惡作追悔此又一種 惡作差別。....(5) 疑者,謂于師于法,于學于誨,及于證中,生惑生疑。由心如是懷 疑惑故,不能趣入勇猛方便正斷寂靜。又于去來今及苦等谛,生惑生疑,心懷二分,迷 之不了,猶豫猜度。

  

  頁23

  

  〔第二四、貪味靜慮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貪味 (aasvaadaayati) 靜慮[26] ,于味靜慮見爲功 德,是名有犯,有所違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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