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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佛教講座:教團與弟子

  印度佛教講座:教團與弟子

  方廣锠

  佛教是一種社會文化形態。任何社會文化形態都需要一定的載體,才能表現出來,佛教也不例外。佛教從來主張,自己由佛法僧叁個部分有機組成,缺一不可。這叁個部分,稱爲“叁寶”。其中佛寶,早期指釋迦牟尼,後來有了新的涵義。法寶,早期指由釋迦牟尼闡明的佛法,其後當然也不斷有新的闡發。僧寶,即佛教教團。

  “佛教教團”,是我們今天對佛教團體的稱呼,印度古代稱爲“sangha(梵文)”,中文音譯爲“僧伽”,略稱爲“僧”。僧伽這個梵文詞的基本含義是“衆”,但不是一批烏合之衆,而是一批以一定方式團結在一起,爲一定目標而奮鬥的人,亦即“團體”。在古代印度,無論什麼團體,都可以叫“僧伽”。佛教組成自己的團體後,也沿用了這個名稱。當然,一個爲共同的目標而奮鬥的團體,內部必須團結,所以佛教又把“sangha”意譯爲“和合衆”。既然是一個團體,其成員必須爲複數。佛教戒律規定,至少四個出家人聚集在一起,才可以按照規定舉行羯磨等儀式。一般認爲,四人以上可以稱爲僧伽。

  從整體講,佛教團體可分爲出家與在家兩大部份。出家衆有比丘(已受具足戒之男性出家人)、比丘尼(已受具足戒之女性出家人)、沙彌(已受十戒,未受具足戒之男性出家人,一般年齡在20歲以下)、沙彌尼(已受十戒,未受具足戒之女性出家人)、式叉摩那(受具足戒的前兩年,正在學習、受檢驗期間的沙彌尼)等,在家衆有優婆塞(男性信徒)與優婆夷(女性信徒)。關于僧伽的組成,傳統有二衆、四衆、五衆、七衆等不同的說法。二衆指比丘、比丘尼,這是具備完整資格的正式出家人,是佛教的核心成員。四衆指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這是佛教最基本的信徒隊伍。五衆指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其中既有正式出家人,也有候補出家人。七衆則是出家五衆與在家優婆塞與優婆夷的合稱。佛教傳統認爲,在上述人衆中,出家衆要高于在家衆。在出家衆中,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只是候補身份,地位自然比不上比丘、比丘尼。在比丘、比丘尼等出家二衆中,比丘的地位又高于比丘尼。

  僧寶,主要指佛教教團。但教團由人組成,早期的教團由釋迦牟尼及其弟子組成。所以講教團,除了講教團的發展曆史、各種行事規則外,離不了一個個具體的人。前面我們已經對佛寶與法寶,即釋迦牟尼及初期佛教的思想作了簡單的介紹,下面談談早期的佛教教團與釋迦牟尼的一些著名的弟子。

  比丘教團的形成

  比丘,是梵文bhiksu的音譯,又譯作“苾刍”。原意爲“乞士”,就是出家而依靠乞食維持生活的人。所謂比丘教團,就是依照佛陀教誨,出家修持,以求解脫,並依靠乞食以維持生活的這樣一批人的團體。它最早形成于釋迦牟尼在鹿野苑初轉*輪時期。

  佛經記載,釋迦牟尼在菩提伽耶附近的苦修林修習苦行6年,沒有能夠尋求到解脫的真谛。于是放棄苦修,到尼蓮禅河沐浴,接受村女供獻的乳粥,到菩提樹下坐禅冥思。下定決心,如果還不能得到正覺,甯可粉身碎骨,也不起身。終于悟道成佛。

  釋迦牟尼成佛後,感到無盡的愉悅。剛開始,他打算把自己證悟的佛法傳播出去。但又覺得這種道理太深奧了,一般人恐怕無法理解。于是打算就此入般涅槃。梵天知道了他的這一想法,連忙從天上下來,勸他千萬不可如此,一定要把佛法傳播開來,並誓言作佛教的護法。于是釋迦牟尼改變初念,決定在人世傳教。這就是著名的“梵天勸請”的故事。這個故事成爲後代印度佛教雕塑的題材。後代佛教甚至說,每一個佛下世成佛後,都會有短暫的猶豫,這時都會有梵天出面,請佛傳教。“梵天勸請”當然是一個神話,但這個神話反映的釋迦牟尼悟道後的猶豫,也許有一定的真實性。一個理論家創造出新的理論後,對于世人能否理解自己的理論,大概會有一些擔心吧。

  釋迦牟尼接受了梵天的勸請,決定傳教。但是,向誰傳教呢?據說釋迦牟尼最早想到的是他剛出家時曾經師從過的兩位老師。但當他用天眼通尋找兩位老師時,發現他們都已逝世。于是他又想起憍陳如等五位夥伴。

  關于憍陳如等五人的來曆,不同的經典說法不一。比較流行的一種說法主張,得知釋迦牟尼逾城出走後,他的父親淨飯王大爲吃驚,連忙追出城外,苦苦哀求釋迦牟尼放棄出家的念頭,返回迦毗羅衛。但釋迦牟尼不爲所動。淨飯王無法,又不放心釋迦牟尼獨自一人離家,于是派遣憍陳如等五人隨同。有記載說,這五個人有的是釋迦牟尼父系的親屬,有的是他母系的親屬。他們從釋迦牟尼出家起一直伴隨著他,並一同在苦修林裏修習苦行。當他們看到釋迦牟尼放棄苦行,以爲釋迦牟尼修道的信心退墮了,便離開釋迦牟尼,來到鹿野苑。

  釋迦牟尼決定向憍陳如等宣講佛法後,也來到鹿野苑。經典記載,由于對釋迦牟尼放棄苦行心懷不滿,所以憍陳如等看見釋迦牟尼走過來,便相互約定:“等悉達多過來,我們誰都不理會他。”但是,等到釋迦牟尼來到面前,見到釋迦牟尼莊嚴的寶相,他們一個個不由地匍匐在釋迦牟尼腳下,頂禮膜拜。

  經典記載,釋迦牟尼先爲他們宣講了既不放縱自己,也不刻意追求苦行的生活“中道”,然後宣說了自己在菩提樹下證悟的四谛十二因緣。這就是佛教史上著名的“初轉*輪”。憍陳如等爲這一全新的理論所折服,全體皈依釋迦牟尼,成爲第一批佛弟子。佛教認爲,從這時候開始,佛教教團正式形成,佛教叁寶具足。按照我們前面的計算,這一年應該是公元前531年。

  《四分律》記載,釋迦牟尼在鹿野苑對憍陳如等五人初轉*輪,當他爲叁人說法時,另二人就去乞食。乞討回來的食物供六人食用。當他爲二人說法時,另叁人就去乞食以供六人食用。這一記載表明,佛教教團成立初期,依靠乞食維持生活,這大概是“比丘”得以命名的原因吧。當然,比丘這種“乞士”與一般意義上的叫化子是完全不同的。隋吉藏《法華義疏》說:“比丘名為乞士,上從如來乞法以練神,下就俗人乞食以資身,故名乞士。世之乞人,但乞衣食,不乞於法,不名比丘。”說明兩者的區別:一個是求法、求解脫;一個只不過混口飯充饑、混件衣遮體而已。

  後代對比丘有種種解釋。《十誦律》卷一及《俱舍論》卷十五認爲有四種比丘:

  1. 名字(名想)比丘:徒有虛名,行不符實者。

  2. 自言(自稱)比丘:沒有受具足戒就剃除須發、披著袈裟,或沒有如法受具足戒者。

  3. 爲乞(乞丐)比丘:爲了乞食而冒名者。

  4. 破煩惱(破惑)比丘:能知見、斷諸漏結縛煩惱、拔盡根本的比丘。

  《四分律》卷一則列舉名字、相似、自稱、善來、乞求、著割截衣、破結使等七種比丘;而《大寶積經》卷一一四列舉了阿蘭若、乞食、畜糞掃衣、樹下、冢間、露處等六種比丘。

  上面不同的名稱,反映出叁點:第一、隨著佛教的發展,出現了其他各色人等寄附、冒充等情況。第二、教團內的部分成員不能真正嚴守戒律,精進修行。第叁、後代不同的佛教教團及比丘,生活形態各不相同。關于這一點,我們下文還要涉及。

  在有關比丘的各種解釋中,《大智度論》卷叁(大正25 / 79c)中的五種比丘的說法很有意思:

  “雲何名比丘?比丘名乞士,清淨活命故名爲乞士。……複次,比丘名破煩惱,能破煩惱故名比丘。複次,出家人名比丘,譬如胡漢羌虜各有名字。複次,受戒時自言我某甲比丘盡形壽持戒,故名比丘。複次,比名怖,丘名能,能怖魔王及魔人民。當出家剃頭著染衣受戒,是時魔怖。何以故怖?魔王言是人必得入涅槃。”

  上述五種比丘中,乞士、破煩惱、淨持戒等叁種,與前面《十誦律》等典籍所說沒有本質區別。但說比丘是“出家人”,就很值得追究。因爲在印度,比丘本來就是出家人,這是不言而喻,完全不必專門指出的。《大智度論》爲什麼要特意標明呢?我想,這裏有兩種可能:第一,《大智度論》是中期大乘的典籍。我們知道,初期大乘時期,有一批在家信徒特別活躍,對大乘的形成,産生了巨大的影響。因此,是否在這些人中,曾經有人自稱“比丘”,因此《大智度論》要特別提出指正,說明只有出家人才能稱爲比丘呢?第二,《大智度論》是鸠摩羅什翻譯的。我們知道,鸠摩羅什翻譯這部著作時,作了大量的刪節。而鸠摩羅什從事翻譯活動時,也常常采用編譯的方式。我們也知道,當時鸠摩羅什已經還俗。那麼,這一內容是否有可能是鸠摩羅什翻譯時加入的呢?

  說“比名怖,丘名能”,這就更加值得追究。bhiksu這個梵文詞不能分割,在梵文中也沒有“能怖”的意思。在後代的中國佛教經疏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這類任意割裂佛教名詞,加以任意解釋的事例。但這種事例在翻譯大師鸠摩羅什的譯著中竟然也有,實在讓人匪夷所思。由此,佛典的翻譯在中國佛教發展中真實作用,的確值得我們認真反思。

  總之,比丘是佛教男性出家人的正式稱呼。《大智度論》卷叁認爲,在人生解脫的道路上,比丘是因,阿羅漢是果。只有出家爲比丘,才能最終成就阿羅漢果。所以把比丘的破煩惱、怖魔、乞士等叁義,與阿羅漢的殺賊、應供、無生等叁義,合稱爲“因果六義”。

  中國人常把男性出家人稱爲僧或者和尚。其實,如前所述,“僧”本來是“僧伽”的略稱,不用來單獨稱呼某一個人。而“和尚”,原指德高望重的出家人,也指傳授戒法時的親教師。後來尊稱泛濫,所有的比丘,不論其德行如何,都被稱爲和尚。而隨著佛教的衰落,社會上人們對佛教觀感的變遷,和尚這個原本高貴的稱號,卻又成了部分人貶低比丘的俗稱。這一名稱的演變,實在讓人感歎。

  比丘教團的發展

  初轉*輪後不久,釋迦牟尼又將鹿野苑的耶舍收爲弟子。

  根據《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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