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拾遺鈔》二十卷、《四分律僧尼羯磨文》二卷,四分僧、尼戒本各一卷。新疏一出,懷素自講五十余遍,四方律宗學者,莫不奉以爲宗,所謂“傳翼之彪,搏攫而有知皆畏;乘風之震,砰鞫而無遠不聞。”因懷素住在長安西太原寺的東塔,所以他的一系,稱謂東塔宗,與住在同寺西塔的法砺門下滿意、定賓師徒等相對峙。
東塔宗立說和南山、相部兩宗的不同之處,最重要的是在于戒體的問題。最初四分律家解釋戒體,原有兩種主張,一種以爲戒體是色法,一種以爲是非色非心。法砺《疏》中肯定了非色非心之說,他引證《成實論》,認爲《成實論》是昙無德部的著作,所以應依據此論來解釋同部的《四分律》。道宣曾從學于法砺門下,本來也主張非色非心的戒體說,但後來接受了唯識思想之後,遂改變主張而以心法爲戒體。
懷素在兩家之外,獨樹一幟,肯定戒體是色法。他的理由是,昙無德部原出化地部,而化地部出于說一切有部,所以《四分律》乃是有部的支部。昙無德部的著作,在中國未傳,故解釋《四分律》應依說一切有部之書,方合正理。懷素在疏文中引了不少《俱舍》、《婆沙》和迦濕彌羅諸大論師的主張,對于戒體采用有部的色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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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爲相部法砺未明此理,枉以經部末師的《成實論》來解釋《四分》戒體,而南山道宣更欲以大乘賴耶受持種之義強釋《四分》戒體,義雖善巧,卻與《四分》義相差太遠。
其次,則爲《四分律》的宗旨問題。懷素在《四分律開宗記》中以戒行爲律藏之宗,而破斥七家異解。其中第二家以“受隨”爲宗的,正是法砺。懷素認爲“受隨”就包括在止作之內,是戒行的前後兩部分,既有前後不同,就不好立以爲宗。只有戒行才能通貫經絡,算是宗旨。他也反對道宣大小乘並舉,諸部統括之說。
東塔宗對于《四分》之解釋,不判大小,以釋尊攝化,隨機隱現,所以懷素駁斥相部和南山二宗說:“相部無知,則大開量中,得自取大小行也。南山犯重,則與天神言論,是自言得上人法也。”(《四分律開宗記》的內容,基本上采用法砺舊《疏》的原文,其修正舊《疏》發明自己新意的只占了一部分。)同時,他也吸收了道宣的學說,如化製二教的建立等,他還從玄奘接受了俱舍學。叫以,懷素學說的性質,是較爲複雜的。也正是由于他對于前人的學說能舍短取長,他的主張一出,曾轟動一時,爲當時學律者所宗。
唐代律宗叁家間互有爭論,相部和東塔彼此責難尤烈,所謂“兩疏傳授,各擅颛門,學者如林,執見殊異,數興诤論”(《宋高僧傳.圓照傳》)。
到了開元年間(713~741年),法砺門下西塔滿意的弟子定賓律師,撰《四分律疏飾宗義記》十卷,詳解法砺之《疏》;更撰《破迷執記》一卷,救法砺之大義,破懷素之異解。滿意的再傳弟子昙一,又著《四分律發正義記》十卷,企圖會通南山與相部兩派的異義,並“斥破南山”,對道宣學說有所非難。昙一的弟子朗然著《古今決》十卷,評議古說,解釋《四分律鈔》數十萬言。律宗叁個派系各有所本,叁足鼎立,糾紛日興。
至大曆13年(778年),唐代宗敕令叁派名僧十四人齊集安國寺律院定奪新舊兩《疏》的是非,檢定一本流行。此次集會賣出于丞相元載的建議。當時檢定的原則是:“新章有理義准新章,舊疏理長義依舊疏,兩疏有據二義雙全,兩疏無憑則依經律”(見《貞元續開元錄》)。檢定以調和爲名,看似很爲公允,實際元載的本意是要推行新疏。所以,主持此事的人是學新疏的如淨。
到建中元年(780年)12月,如淨等寫成《敕檢定四分律疏》進呈,因有破舊《疏》立新《疏》的意圖,當日就有不服的學者上奏。結果,只好仍讓新、舊兩《疏》並行,任學者所好,並獲得朝廷許可。自此叁宗並傳。只是後來相部、東塔兩系逐漸衰微,法嗣絕響,只南山一系傳承獨盛,綿延不絕。
道宣門下有受法傳教弟子千人,特出的有大慈、靈崿(二人均著有《行事鈔記》)、文綱、名恪、周秀、融濟等。其中文綱及其弟子道岸,相繼闡揚道宣遺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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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化最盛,朝野崇奉,南山一宗風行更廣。道岸還請唐中宗墨敕,在江淮間推行南山律宗,使最後奉行《十誦律》的東南一隅,也多改奉南山《四分律》。此後中國佛教律宗以南山《四分律》爲依橡,千余年來盤根錯節,樹立不拔之基。
雖然義淨由海道往印度求法,曆時二十五年,經叁十余國,記錄曆年在印度的見聞,尤以戒律的行持實狀爲主,糾正戒律上舊傳的偏誤,不滿中國僧衆在實踐上的失當,途中作傳四十條寄歸,即《南海寄歸內法傳》。他從印度攜回《根本說一切有部律》,認爲此律才是最純正的律,所以他翻譯此律凡十八部,企圖使中國僧衆的戒律完全仿效印度,此舉並得到朝廷的支持,但最終仍無法動搖四分律宗,而未見廣博。
融濟的弟子玄俨作《行事鈔輔篇記》、《羯磨述章》。
恒景曾跟文綱學律,弟子有一行、鑒真。一行爲唐代密宗學者。鑒真(688~763年)于開元年間,在揚州大明寺以戒律化導一方,其時有日僧榮睿、普照等來中國求法,于天寶元年(742年)到揚州禮請他到日本弘傳戒律,于是鑒真和其弟子從天寶元年到12年(753年)間,渡海六次,曆盡艱辛,雙目失明,最後終于到了日本當時的都城奈良,築壇傳戒,登臺說法。他帶去的律書有《四分律》、法砺、光統《四分律疏》、南山道宣《含注戒本疏》、《羯磨疏》、懷素《戒本疏》、定賓《飾宗義記》、觀音寺亮律師《義記》及天臺宗典籍等四十八部,和經像法物等。日本律宗,由此肇始,日人尊他爲他爲日本律宗之初祖。
繼承道宣法系出周秀,以次第傳道恒,撰有《行事鈔記》十卷,道恒弟子有志鴻、省躬、昙清。志鴻撰《四分律搜玄錄》二十卷,省躬著《行事鈔順正記》十卷,昙清著《顯宗記》。省躬弟子慧正,慧正弟子玄暢,稱爲“法寶大師”,撰有《行事鈔顯正記》,經弟子元表、守言、元解而入宋代。元表作《行事鈔義記》。守言、元解、法榮、處恒(一作處雲)、擇悟次第相承;至處恒又撰《拾遺記》叁卷,擇悟著《義苑記》七卷。擇悟下傳承至允堪、擇其、元照。
南山律宗至唐末五代,經過唐武宗廢佛及五代的喪亂以後,律疏散失,傳承乏人,呈現衰微景象。及至宋代,允堪、元照律師相繼興世。重振宗風,使南山律宗又複興盛起來,史稱爲律宗的中興時期。
允堪(1005~1061年),出家後在西湖菩提寺講授南山律宗,宋慶曆、皇佑年間(1041~1053年),依照戒律在杭州大昭慶寺、蘇州開元寺、秀州精嚴寺建立戒壇,每年度僧。所有道宣的重要著述,他都作了記解,有《行事鈔會正記》、《戒本疏發揮記》、《羯磨疏正源記》、《拾毗尼義鈔輔要記》、《教誡儀通衍記》、《淨心誡觀發真鈔》等十部,世稱“十本記主”。後人將其學系稱爲“四分律會正宗”。
允堪有弟子擇其,擇其弟子元照(1048~1116年),博通叁藏,參究各宗,而以律爲本。住持杭州靈芝寺叁十年,盛開講筵,從事著述,以天臺宗教義來闡明道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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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說,著有《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四分律含注戒疏行宗記》、《四分律羯磨疏濟緣記》共一百余卷。並詳究律宗傳承,作《南山律宗祖承圖錄》,楷定南山九祖,後世稱其爲律宗中興的大師。宋志磐《佛祖統紀》卷29依之,作爲南山律宗傳承,後附允堪、元照二人略傳。清初福聚著《南山宗統》,亦依元照所立九祖(昙無德、昙摩迦羅、法聰、道覆、慧光、道雲、道洪、智首、道宣)次第,于道宣下續文綱、滿意、大亮、昙一、辯秀、道澄、澄楚、允堪、元照,定爲中國律宗之列祖。
道宣所著《行事鈔》,自唐至宋,解者六十余家,而以允堪的《會正記》和元照的《資持記》二書最負盛名。但允堪和元照的學說也有差異,在關于繞佛方向及衣製短長等細瑣問題上二者有爭論,于是南山律宗又分爲會正派和資持派。
故《釋氏稽古略》卷4說:元照“以《法華》開顯圓意,作《資持記》,與《會正》師殊途同歸,推明南山元意,而上合于佛製。自是《會正》、《資持》又分宗于律矣。”但後代學者專弘《資持記》,推爲南山律宗正統,允堪《會正記》遂不流傳。其後,律宗又趨于式微,只元照之下有智交、准一、法政、法久、了宏、妙蓮,次第相承。
元明之際,律宗法系傳承幾于無聞。同時由于南宋後禅宗盛行,律學無人問津,所有唐宋諸家的律學撰述數千卷悉皆散失。
律宗的再興已至明末,弘律的大德,又相繼而起,比如蓮池、蕅益、弘贊、元賢諸大師。雖非律宗,卻有意扶持律學,均有律學的著述存世。蓮池有《具戒便蒙》、《沙彌律儀要略》、《梵網經義疏發隱》等。蕅益有《沙彌十戒錄要》、《毗尼珍敬錄》、《毗尼事義集要》、《四分律藏大小持戒犍度略釋》、《律要後集》、《梵網經合注》等。弘贊有《沙彌日用》、《沙彌律儀要略增注》、《四分戒本如釋》、《八關齋法》、《梵網經略疏》等。元賢有《四分戒本約義》、《律學發轫》等。真正使律宗重見複興氣象的是古心律師。
古心(1541~1615年),名如馨,谥慧雲。出家後,慨歎律學久廢,僧尼不依戒律,矢志徒步至五臺山求學戒法,返回金陵(今江蘇南京市)後,于馬鞍山古林庵建弘律道場,神宗曾賜“振古香林”的匾額。曆住靈谷、棲霞、甘露、靈隱、天甯等寺,開壇授戒叁十余處,徒衆近萬人,重興南山律宗,世稱中興律祖。編有《經律戒相布薩軌儀》一卷,其法系被稱爲律宗古林派。
古心門下弟子有性相、永海、寂光、澄芳、性祗等。其中寂光(1580~1645年),字叁昧,初習賢首教觀,後受具于古心律師,從此精研律學,博覽五部。並在金陵寶華山建律宗道場,設壇傳戒,受戒弟子滿天下。開…
《中國律學源流(溫金玉)》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