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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学源流(温金玉)▪P3

  ..续本文上一页拾遗钞》二十卷、《四分律僧尼羯磨文》二卷,四分僧、尼戒本各一卷。新疏一出,怀素自讲五十余遍,四方律宗学者,莫不奉以为宗,所谓“传翼之彪,搏攫而有知皆畏;乘风之震,砰鞫而无远不闻。”因怀素住在长安西太原寺的东塔,所以他的一系,称谓东塔宗,与住在同寺西塔的法砺门下满意、定宾师徒等相对峙。

  东塔宗立说和南山、相部两宗的不同之处,最重要的是在于戒体的问题。最初四分律家解释戒体,原有两种主张,一种以为戒体是色法,一种以为是非色非心。法砺《疏》中肯定了非色非心之说,他引证《成实论》,认为《成实论》是昙无德部的着作,所以应依据此论来解释同部的《四分律》。道宣曾从学于法砺门下,本来也主张非色非心的戒体说,但后来接受了唯识思想之后,遂改变主张而以心法为戒体。

  怀素在两家之外,独树一帜,肯定戒体是色法。他的理由是,昙无德部原出化地部,而化地部出于说一切有部,所以《四分律》乃是有部的支部。昙无德部的着作,在中国未传,故解释《四分律》应依说一切有部之书,方合正理。怀素在疏文中引了不少《俱舍》、《婆沙》和迦湿弥罗诸大论师的主张,对于戒体采用有部的色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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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认为相部法砺未明此理,枉以经部末师的《成实论》来解释《四分》戒体,而南山道宣更欲以大乘赖耶受持种之义强释《四分》戒体,义虽善巧,却与《四分》义相差太远。

  其次,则为《四分律》的宗旨问题。怀素在《四分律开宗记》中以戒行为律藏之宗,而破斥七家异解。其中第二家以“受随”为宗的,正是法砺。怀素认为“受随”就包括在止作之内,是戒行的前后两部分,既有前后不同,就不好立以为宗。只有戒行才能通贯经络,算是宗旨。他也反对道宣大小乘并举,诸部统括之说。

  东塔宗对于《四分》之解释,不判大小,以释尊摄化,随机隐现,所以怀素驳斥相部和南山二宗说:“相部无知,则大开量中,得自取大小行也。南山犯重,则与天神言论,是自言得上人法也。”(《四分律开宗记》的内容,基本上采用法砺旧《疏》的原文,其修正旧《疏》发明自己新意的只占了一部分。)同时,他也吸收了道宣的学说,如化制二教的建立等,他还从玄奘接受了俱舍学。叫以,怀素学说的性质,是较为复杂的。也正是由于他对于前人的学说能舍短取长,他的主张一出,曾轰动一时,为当时学律者所宗。

  唐代律宗三家间互有争论,相部和东塔彼此责难尤烈,所谓“两疏传授,各擅颛门,学者如林,执见殊异,数兴诤论”(《宋高僧传.圆照传》)。

  到了开元年间(713~741年),法砺门下西塔满意的弟子定宾律师,撰《四分律疏饰宗义记》十卷,详解法砺之《疏》;更撰《破迷执记》一卷,救法砺之大义,破怀素之异解。满意的再传弟子昙一,又着《四分律发正义记》十卷,企图会通南山与相部两派的异义,并“斥破南山”,对道宣学说有所非难。昙一的弟子朗然着《古今决》十卷,评议古说,解释《四分律钞》数十万言。律宗三个派系各有所本,三足鼎立,纠纷日兴。

  至大历13年(778年),唐代宗敕令三派名僧十四人齐集安国寺律院定夺新旧两《疏》的是非,检定一本流行。此次集会卖出于丞相元载的建议。当时检定的原则是:“新章有理义准新章,旧疏理长义依旧疏,两疏有据二义双全,两疏无凭则依经律”(见《贞元续开元录》)。检定以调和为名,看似很为公允,实际元载的本意是要推行新疏。所以,主持此事的人是学新疏的如净。

  到建中元年(780年)12月,如净等写成《敕检定四分律疏》进呈,因有破旧《疏》立新《疏》的意图,当日就有不服的学者上奏。结果,只好仍让新、旧两《疏》并行,任学者所好,并获得朝廷许可。自此三宗并传。只是后来相部、东塔两系逐渐衰微,法嗣绝响,只南山一系传承独盛,绵延不绝。

  道宣门下有受法传教弟子千人,特出的有大慈、灵崿(二人均着有《行事钞记》)、文纲、名恪、周秀、融济等。其中文纲及其弟子道岸,相继阐扬道宣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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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化最盛,朝野崇奉,南山一宗风行更广。道岸还请唐中宗墨敕,在江淮间推行南山律宗,使最后奉行《十诵律》的东南一隅,也多改奉南山《四分律》。此后中国佛教律宗以南山《四分律》为依橡,千余年来盘根错节,树立不拔之基。

  虽然义净由海道往印度求法,历时二十五年,经三十余国,记录历年在印度的见闻,尤以戒律的行持实状为主,纠正戒律上旧传的偏误,不满中国僧众在实践上的失当,途中作传四十条寄归,即《南海寄归内法传》。他从印度携回《根本说一切有部律》,认为此律才是最纯正的律,所以他翻译此律凡十八部,企图使中国僧众的戒律完全仿效印度,此举并得到朝廷的支持,但最终仍无法动摇四分律宗,而未见广博。

  融济的弟子玄俨作《行事钞辅篇记》、《羯磨述章》。

  恒景曾跟文纲学律,弟子有一行、鉴真。一行为唐代密宗学者。鉴真(688~763年)于开元年间,在扬州大明寺以戒律化导一方,其时有日僧荣睿、普照等来中国求法,于天宝元年(742年)到扬州礼请他到日本弘传戒律,于是鉴真和其弟子从天宝元年到12年(753年)间,渡海六次,历尽艰辛,双目失明,最后终于到了日本当时的都城奈良,筑坛传戒,登台说法。他带去的律书有《四分律》、法砺、光统《四分律疏》、南山道宣《含注戒本疏》、《羯磨疏》、怀素《戒本疏》、定宾《饰宗义记》、观音寺亮律师《义记》及天台宗典籍等四十八部,和经像法物等。日本律宗,由此肇始,日人尊他为他为日本律宗之初祖。

  继承道宣法系出周秀,以次第传道恒,撰有《行事钞记》十卷,道恒弟子有志鸿、省躬、昙清。志鸿撰《四分律搜玄录》二十卷,省躬着《行事钞顺正记》十卷,昙清着《显宗记》。省躬弟子慧正,慧正弟子玄畅,称为“法宝大师”,撰有《行事钞显正记》,经弟子元表、守言、元解而入宋代。元表作《行事钞义记》。守言、元解、法荣、处恒(一作处云)、择悟次第相承;至处恒又撰《拾遗记》三卷,择悟着《义苑记》七卷。择悟下传承至允堪、择其、元照。

  南山律宗至唐末五代,经过唐武宗废佛及五代的丧乱以后,律疏散失,传承乏人,呈现衰微景象。及至宋代,允堪、元照律师相继兴世。重振宗风,使南山律宗又复兴盛起来,史称为律宗的中兴时期。

  允堪(1005~1061年),出家后在西湖菩提寺讲授南山律宗,宋庆历、皇佑年间(1041~1053年),依照戒律在杭州大昭庆寺、苏州开元寺、秀州精严寺建立戒坛,每年度僧。所有道宣的重要着述,他都作了记解,有《行事钞会正记》、《戒本疏发挥记》、《羯磨疏正源记》、《拾毗尼义钞辅要记》、《教诫仪通衍记》、《净心诫观发真钞》等十部,世称“十本记主”。后人将其学系称为“四分律会正宗”。

  允堪有弟子择其,择其弟子元照(1048~1116年),博通三藏,参究各宗,而以律为本。住持杭州灵芝寺三十年,盛开讲筵,从事着述,以天台宗教义来阐明道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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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说,着有《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四分律含注戒疏行宗记》、《四分律羯磨疏济缘记》共一百余卷。并详究律宗传承,作《南山律宗祖承图录》,楷定南山九祖,后世称其为律宗中兴的大师。宋志磐《佛祖统纪》卷29依之,作为南山律宗传承,后附允堪、元照二人略传。清初福聚着《南山宗统》,亦依元照所立九祖(昙无德、昙摩迦罗、法聪、道覆、慧光、道云、道洪、智首、道宣)次第,于道宣下续文纲、满意、大亮、昙一、辩秀、道澄、澄楚、允堪、元照,定为中国律宗之列祖。

  道宣所着《行事钞》,自唐至宋,解者六十余家,而以允堪的《会正记》和元照的《资持记》二书最负盛名。但允堪和元照的学说也有差异,在关于绕佛方向及衣制短长等细琐问题上二者有争论,于是南山律宗又分为会正派和资持派。

  故《释氏稽古略》卷4说:元照“以《法华》开显圆意,作《资持记》,与《会正》师殊途同归,推明南山元意,而上合于佛制。自是《会正》、《资持》又分宗于律矣。”但后代学者专弘《资持记》,推为南山律宗正统,允堪《会正记》遂不流传。其后,律宗又趋于式微,只元照之下有智交、准一、法政、法久、了宏、妙莲,次第相承。

  元明之际,律宗法系传承几于无闻。同时由于南宋后禅宗盛行,律学无人问津,所有唐宋诸家的律学撰述数千卷悉皆散失。

  律宗的再兴已至明末,弘律的大德,又相继而起,比如莲池、蕅益、弘赞、元贤诸大师。虽非律宗,却有意扶持律学,均有律学的着述存世。莲池有《具戒便蒙》、《沙弥律仪要略》、《梵网经义疏发隐》等。蕅益有《沙弥十戒录要》、《毗尼珍敬录》、《毗尼事义集要》、《四分律藏大小持戒犍度略释》、《律要后集》、《梵网经合注》等。弘赞有《沙弥日用》、《沙弥律仪要略增注》、《四分戒本如释》、《八关斋法》、《梵网经略疏》等。元贤有《四分戒本约义》、《律学发轫》等。真正使律宗重见复兴气象的是古心律师。

  古心(1541~1615年),名如馨,谥慧云。出家后,慨叹律学久废,僧尼不依戒律,矢志徒步至五台山求学戒法,返回金陵(今江苏南京市)后,于马鞍山古林庵建弘律道场,神宗曾赐“振古香林”的匾额。历住灵谷、栖霞、甘露、灵隐、天宁等寺,开坛授戒三十余处,徒众近万人,重兴南山律宗,世称中兴律祖。编有《经律戒相布萨轨仪》一卷,其法系被称为律宗古林派。

  古心门下弟子有性相、永海、寂光、澄芳、性祗等。其中寂光(1580~1645年),字三昧,初习贤首教观,后受具于古心律师,从此精研律学,博览五部。并在金陵宝华山建律宗道场,设坛传戒,受戒弟子满天下。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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