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個有財富,一個沒財富?這就要看它的功能是否能發揮。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可以確定一件事情——財富並不是物質。如果財富是物質,非洲那些落後國家和美國應該是一樣富足,因爲他們所具有的元素及土地上的物質和美國是一樣多。
可是美國是富有的,而非洲很多國家則是很貧窮的,由此可知財富並不是物質,這個觀點很重要。因爲我們經常都誤以爲追求財富,就是在追求物質。因此很多人要買房地産,就是從物質的角度來看的。我這裏要特別聲明,我們要用佛法所教的定慧觀點來如實地觀察:財富究竟是什麼?是不是物質?各位只要聽了我剛才的分析,就可以了解:財富並非只是物質。
既然財富不是物質,那它又是什麼?我認爲凡是能改善生活品質的即是財富,也是貢獻。關于貢獻這一點,我們等一下再說。像剛才舉的IC,當它中間的線路斷了一條,功能不能發揮出來,就沒有財富了,也就不能改善我們的生活——我們要這些所謂財富的東西,其實都是在滿足生活上的需要。
最早的時候,人最迫切的是生存問題,所以想盡辦法要活下來。現在活下來已經不覺得困難了,反而「要生活得更好」才是我們追求的目標。所以財富也就是「能改善我們生活品質的任何東西」,它不一定要是物品,只要符合這個定義,那麼就是財富。
所以第一個原則的全文是:「財富並非只是物質!凡是能夠改善我們生活品質的,就是財富。」如果我們能夠提供財富,就是做了貢獻。我們能夠幫助別人解決一些問題,滿足別人的一些需要,這就是我們的貢獻,而這個貢獻也就是財富,是和財富相同的東西。由此衍生下來,我們就可以曉得:財富並不是金錢的多少。
一般人一講到財富,就說自己有多少臺幣,有多少美金,就只講金錢的數量。現在我們可以從這裏了解,財富不是指金錢的數量。那麼金錢又是什麼東西呢?金錢只是換取財富的單據。
換句話說,也就是換取別人對自己做一些服務,換取別人供給一些需要的憑據,這就是金錢。如果把金錢解釋成我剛才講的話,那財富是金錢還是說得通的。
可是我知道我們現在有很多人一看到金錢,心裏想的只是那個數目,然而數目就不一定是財富,因爲它不一定能夠改善生活。我們知道很多有錢人,他們的財産很多,但卻生活得很不好,非常煩惱、痛苦,也非常忙碌,而且還把身體健康弄得很差。像這種情形金錢並不能改善他的生活,那麼也就不是財富。
再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有很多人很會賺錢,但並沒有對人提供服務,沒有幫助別人,也沒有貢獻。譬如說我們這個社會就有很多人,在把股價炒得很高的時候賣出去,一賣以後股價就跌了下來,跌到很低時又再把它買回來,這種差價使他們賺到很多錢;可是整個社會的財富並沒有因此增加,只是錢從一些人的口袋變到另一些人的口袋中,如此而已。
在這些人的心目中,認爲這就是財富;然而由新的觀點來看,用這種手段賺來的錢都不是財富,所以我認爲他們是窮人。以上第一個原則是我在探討財富的本質時所發現的。
第二:「個人的財富包含在社會整體的財富中。」一旦個人的財富脫離了整體財富時,比如說脫離了市場系統,立刻不成爲財富,這也是現有的財富所具備的特質。
我們個人有個人的財富;而整個國家、社會,或整個地球的人類,也有其整體的財富。個人的財富一定要包含在整體財富之中,無法脫離整體財富而單獨存在。因爲個人一定是整體的一部份。
這話怎麼講呢?比如說,我們認爲收音機是財富,但是如果你的收音機和社會脫離了關系,對你就沒有用。因一脫離關系,電臺播放的,你就收不到。譬如在沒有電力供應的窮鄉僻壤,電池一旦用完了,沒有新的可以補充,收音機馬上就變成廢物。
汽車也是,如果脫離了社會,汽車對你就沒有用。沒有路,沒有汽油,汽車只是廢鐵一堆。若在荒山野地,四周沒有人煙,身上即使有再多的鈔票也沒有用。它對你的生活沒有一點幫助,反而可能是個累贅,所以財富無法脫離群體。
還有,如果有一個人在荒野中撿到一塊鑽石,這塊鑽石對他來講,只不過是一個比較亮的石頭而已,並不是財富;可是他如果把這塊鑽石拿到我們這個世界裏,比如說蘇世比拍賣會場或是珠寶店,就立刻變成財富了。
所以我們想要得到財富,是沒有辦法脫離社會的。換句話說,這個社會整體如果不健康,個人的財富也就不健康;整個社會貧困,個人也就變得貧困。如果了解了這一點,我們就不能做一件事情。是什麼事情呢?——只讓自己個人的財富增加,卻使整體的財富越來越少。
我們應該努力做的是:使社會整體的財富增加,也使個人的財富增加,也就是個人財富的增加與整個社會財富的增加是一致的,這種做法才是正確的。而前面舉的炒股票的例子,雖可以讓個人財富增加,但整個社會的財富並未相對增加。這種活動等于在自殺,但他們自己卻不知道。
所以我們一旦有這種體認,在追求財富時,就不能只顧自己而不顧別人,一定要考慮整體的利益,因爲個人的財富是負載在整體財富之上的。這是第二點。
第叁:「未做貢獻,不收報酬;做了貢獻,才收報酬。」這是第叁個原則。當然,這個貢獻包含對整個社會的貢獻,也包含對社會中某些個人的貢獻。如果只對社會中某些人做貢獻,而對整體沒有貢獻,這也是有問題的。
以上叁個原則相互間都有關聯。這第叁個原則,我是從唐朝百丈禅師的事迹得來的靈感。唐朝百丈禅師建立叢林製度,同時定下了叢林製度的規矩,我們現在稱之爲「百丈清規」。
叢林製度是個什麼樣的製度呢?它是從中國佛教裏發展出來的。因爲當時中國是農業社會,所以出家人就開辟一些田地,自己耕種,自食其力,然後集體在那裏修行這個方式是不同于印度的。印度是托缽乞食,拿碗去要飯,這樣過日子的。可是在中國這個辦法行不通,所以就發展出叢林製度。
在叢林中,出家人自己耕作,自食其力,空余時間就修行,這是一個很好的製度。當百丈禅師年紀很大時,他還是照樣下田耕作,他的徒弟不忍心見他那麼辛苦,就勸他說:「師父,您年紀這麼大了,應該好好休息,讓我們來耕種吧!」但他不肯,還是執意要親自下田耕種。徒弟拿他沒辦法,就把他的鋤頭藏起來,心想:「這下師父就沒辦法工作了。」雖然老禅師沒有了鋤頭,無法去耕田,但他也有自己的辦法,就整天打坐,不肯吃飯。這一不吃飯,徒弟就沒辦法了,只好把鋤頭拿出來還給他,這樣他又可以下田了。
這件事情給後人立下了一個典範,就是「一日不做,一日不食」:一天不做事,就一天不吃飯。這句話如果用在以前的時代,是非常好的經濟生活的指導;可是要用在我們現在這個社會,就必須變一變,也就是要變成:「未做貢獻,不收報酬;做了貢獻,才收報酬。」這句話是我從「一日不做,一日不食」這個事迹衍生出來的。
這第叁個原則在我們處理財富問題時是非常重要的。我們都以爲不勞而獲的事情是不好的。但我現在不想用「不勞而獲」這句話,因爲會讓人誤解,認爲只要做得很辛苦,就應該有收獲。所以我改成「要有貢獻,才收報酬」。
因爲像炒股票的人,也炒得很辛苦,如果說他不勞而獲,他會說:「我也很辛勞啊!」所以要改從有沒有貢獻來談。沒有貢獻,就不能夠收獲,也就是不收報酬;做了貢獻,才可收取報酬。如果我們是以這種態度來面對所想獲取的財富,比如說我們想要拿薪水,或者商人想要賺取利益,或者開工廠的想要賺錢,也就是想得到報酬,只要是做了貢獻才得到報酬,那都是心安理得、很有尊嚴的,不會覺得對不起別人,因爲這是應得的。
這個原則還有一個好處——不會産生不平。因爲許多社會現象常使人覺得不公平,都是源自看到別人沒有什麼貢獻,但卻得到很多報酬——也許是因爲他的運氣好,也許是因爲他知道偷雞摸狗,也許是他投胎投對了地方,種種因素使他的金錢變得很多。當社會有這種現象的時候,其他沒有這種機會的人,心理就會不平。
我記得有次參加一個會議,有個人對主席說:「你把我們請來開會,應給我們出席費,不然我們不要來。像國大代表都有出席費,我們爲什麼沒有?」因爲他看到別人沒有貢獻,在那裏胡鬧,就有錢拿,心中就會不平。
如果我們的報酬都是因爲做了貢獻而得到的,那麼這個社會就不會有人不平,認爲你不該得。因爲別人貢獻了那麼多,當然該得;而你做得那麼少,當然不該得。所以用這第叁個天律做爲「分配」的原則,是比較不會産生問題的,大家很自然會認同這個原則。
我們還可以看出這個原則的重要性:當報酬或金錢都是因爲貢獻而來的,而且金錢的數量和貢獻的多少成正比,是一致的關系時,那麼金錢愈多,就表示貢獻愈多。此時一個有錢人,會是一個很有尊嚴的人,能讓人家尊敬。因爲他的貢獻多,所以他的金錢才多。
如果金錢的數量與貢獻的多寡並不一致,就會讓人産生不平,社會上就容易發生打架、搶劫、勒索的事。很多這類案件都是歹徒看到人家賺得太離譜,心裏癢癢的,才加入劫財的行列。如果人家的錢財根本是因爲有所貢獻才得到的,那就沒有什麼好搶的,多去貢獻嘛,自然就會得到。這是一種狀況。
另外還有一種情形,前一陣子有一個朋友告訴我:他那個機關核發薪水,不是用貢獻或功勞來做衡量的基准,而以什麼呢?以學曆來衡量。所以在他的機關裏,博士的薪水就是比碩士高,而洋博士的薪水又要比土博士的薪水高,不管你做多大的貢獻,就是這樣子,這是一個規則。
所以他們機關裏面有很多碩士,雖然做得非常好,很有貢獻,比洋博士貢獻多很多,可是加薪時只加一點,比沒有貢獻的洋博士加得還少,這是我們這個社會大家都看得到的現象。開始的時候那些年輕的碩士還會努力工作,但過了一陣子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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