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也就不做了,大家一起混。
這道理太簡單了嘛!「貢獻」本身就是「財富」,但是這個機關卻不給他們應得的報酬,而只看學曆——有什麼學曆,給什麼報酬。那大家一看,情況不對,原來遊戲規則是這樣訂的,所以就磨尖了頭,想辦法去拿一個學位。拿學位很努力,可是做貢獻就沒有人了——演變成這種局面,這個機構還能做什麼呢?一定做不出什麼象樣的事,大家心中想的就是怎樣多分一點報酬,沒有人想要多貢獻。
民營的機關應該不致如此,情形會比較好一點,但還是有問題。因爲現在所謂公司的規則都是資本主義所訂下來的。
大家會想,資本主義國家都是民主國家,他們重視人權。那麼我們來看看一般公司是不是重視人權。我可以告訴大家,一般公司其實並不重視人權,他們重視的是股權,重視的是資本。只有股權才有發言權,才可以做決定,才有權力,人權在那裏面沒有什麼力量。
然而員工對公司通常都有很多的貢獻,沒有他們,東西可能做不成,做不好;可是,成品一旦做出來以後,最大的利益還是老板得去了,而不是那些我所謂的真正有貢獻的人得到。
如此一來,就使得很多公司員工不肯真正盡心盡力去做事,原因是即使他們的貢獻再多,公司卻沒有相對增加報酬。如果他們做了貢獻,能給予適當的報酬,就不會産生這種結果,所以我覺得以上叁點是財富真正的原則。這些規則並不是我訂的,而是財富的本質就是如此。我甚至覺得這叁條規則非常近似自然律,雖然它們是在解釋人類社會的現象,而不是解釋自然現象,但確實近乎自然律。
我現在就用這叁條規則來解釋一些經濟現象。
有些經濟現象乍看好像很複雜,但是用這叁個原則一看,就很簡單。是一些什麼現象呢?像資本主義社會都有所謂的「景氣循環」。爲什麼資本主義的社會經濟一定會有景氣循環?
我不是學經濟的,只是在報上看見這些問題。當我想到這些原則之後,就用這些原則來看這個問題,發現滿簡單的。因爲資本主義社會並沒有辦法免除一些經濟活動,哪一類的經濟活動呢?比如說炒股票啦,炒房地産啦,炒地皮啦,把外彙買來買去啦,這種金融性的操作活動沒辦法免除,也因此在資本主義社會吸引了很多人來做這類事。
我們想想看,這些活動對整體的財富並沒有一點貢獻,許多人卻賺了錢,也就是他們從這個社會吸取了資源,可是他們不提供任何貢獻,像這一類的活動就會讓經濟衰退。這類活動一旦很多,整體的社會財富就一定會下降,反應在經濟上面,就是經濟衰退。
當經濟衰退以後,第一個遭殃的就是從事這些活動的人。這些人一旦損失了弄來的金錢,就會稍加收斂,並且反省原因,然後又開始做一些對實質有貢獻的經濟活動,這個社會整體的實質財富又開始慢慢增加,所以經濟又開始複蘇,道理就這麼簡單。
資本主義因爲沒有辦法免除這些活動,所以一直在那裏擺來擺去,幾年後就有一個循環,周而複始——這是我用這叁個原則一眼就看出來的,並不是很難的事情。
我們再從這件事來看看投資公司的問題。
像國內最大一家投資公司的主持人被法院判刑的時候,他說了一番話,意思是說他到底什麼地方錯了,請告訴他。他自己也講了一番理由,看看他的理由,似乎也找不出錯。可是法律上就是要判他的罪,政府就是要取締他。那是不是政府和法院要跟他過不去,要找他麻煩?也不是。
我不認爲政府有這種意圖,他們也是身不由己。那麼他的問題到底是出在哪裏呢?
現在從這裏(指圖表)可以知道,原來他是被這叁條自然律所判罪的。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是被政府或者是法院判了罪,其實是司法單位或者政府不知不覺受了這叁條自然律的影響。
投資公司真正的錯誤在哪裏呢?他們給投資人很高的利息,也就是投資公司本身沒有放高利貸,放高利貸的是投資人,所以它的錯誤並不在放高利貸。那麼它的錯誤在哪裏呢?它的錯誤就是因爲投資人未做貢獻,但公司給了他們報酬,錯在這裏。那些投資人統統沒有做什麼貢獻,它卻給他報酬。
當公司很小的時候,還不是問題。當它擴大以後,就要拼命去賺錢,再把利息付給投資人,做得十分辛苦。因爲要付那麼高的利息,所以沒有辦法用「有貢獻,才得報酬」的作法來賺錢。它最大的辦法就是炒股票。這個社會大家都在炒股票,也不是犯法的事情。它去炒股票,賺到的錢就給投資人。公司自己做得很辛苦,但對社會整體來講,並沒有貢獻什麼。
它把報酬送給那些投資人,就養了一大幫沒有貢獻的人。如果這些人爲數不多,這個社會還承受得了,沒有人會去管;但後來人數太多了,社會就承受不了。尤其多到其他很多很多投資公司也群起效尤,整個社會就更承受不住了,就要製止它。政府就是受到壓力,而不得不去製止。
所以嚴格說來,投資公司不是被法律所製裁的,真正製裁它的是這叁個原則。所以我想要說明的是這叁個原則其實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的自然律。無論是政府也好,法律也好,都沒有辦法逃出它的影響。
我們如果能夠了解、體會財富的這叁個律則,並且確實遵守,再去從事生財的事業、生財的活動,就不會發生問題;也不會羨慕別人賭博贏了大錢,或是簽六合彩簽中發了大財,因爲你不要這種錢,只接受因有貢獻才得到的報酬。
所以從投資公司的這個例子,大家就要注意,好人是不能亂做的。把錢無緣無故送給別人,是不可以的;要給別人,也得要他有貢獻。如果當時投資公司能夠讓那些投資人做一些事情,一旦有貢獻以後,看他們貢獻了多少,然後再給他們報酬,今天就不會出問題;可是他們沒有這樣做,所以出了問題。
至于前面提到的叁個原則和佛法的關系是什麼?我開頭提到這叁個原則是從禅定及般若智慧裏面反省得來的。反省的方式是從「財富的本質是什麼」、「它的特性是什麼」這個方式找出來的。
我可以這麼說,這叁個原則可以對應到佛法裏面的叁種情況:第一,「財富不是物質」對應到佛法中一直講的「叁界唯心造」。財富也是叁界內的東西,當然也是心所造的。第一個原則中又提到能夠改善生活品質的就是財富,就是貢獻。「改善生活品質」即是佛法裏面所主張的要「普濟衆生」。
第二個原則講到了個人和整體的關系,佛法裏面講到佛性的本質是無分別的,法性的本質也是無分別的;然而一旦入了世間就有分別,也就有了個人,這二者是相關的。個人並不能夠脫離整體,也就是「分別」是從「無分別」而生的,相互間關系非常密切。這一點我在另一個地方曾經有更詳細的說明。而「無分別」就是沒有差別,就是一樣,也就是「同體」,這是大乘佛法菩薩道所強調的「同體大悲心」。
第叁個原則是從唐朝百丈禅師的「一日不作,一日不食」演變成「沒有貢獻,不收報酬;有了貢獻,才收報酬」。這種做法可以讓我們在沒有貪心的狀況下得到財富,是一種無貪的生財法則。
我們大家都曉得,資本主義的經濟發展要有欲望,沒有欲望,經濟就沒有動力了。其實欲望是什麼?欲望就是貪欲。可是我們佛教徒不願意這樣去賺錢。現在如果用了第叁個原則,是可以在沒有貪欲的情況下,去獲得財富,這對我們佛教徒是非常重要的。佛教徒一直說要去貪、嗔、癡叁毒,去了半天,賺錢的時候還是要貪,這不是背道而馳嗎?所以如果我們能夠生財而不用貪心,這是修行人積極尋找的方法。
說到這裏,我要對資本主義和共産主義做個批判。資本主義的缺點,剛才已經說了一些,就是它沒有辦法免除貪,沒有辦法免除一些既沒有貢獻卻又要賺錢的經濟活動;但是它也有優點,了解財富不是物質。
像「中央標准局」就是專門審查專利的,「專利」就是「智慧財産權」。智慧也者,不是物質。他們了解這一點,所以仍然能夠生財,但是並不能免除貪。共産主義是爲消除資本主義的缺點而創造出來的,可惜他們革命革過了頭,把企業家的貢獻也視爲剝削,因此很多人靠智慧創造的所謂的財富、所謂的知識、所謂的這些貢獻,在他們那個製度下卻不被承認。所以就沒有人朝這個方向去做,財富自然生不出來,錯誤就在這裏。
如果哪一天,他們能夠省悟這一點,才可能有財富,可是他們看不清楚。事實上他們很想發財,卻又要認爲財富就是物質。他們應該真正去檢討自己的心,既然主張唯物,不承認有「心」,以爲物質就是財富,那麼他們已經有很多物質了,不比美國少,爲什麼又會覺得貧窮呢?顯然心中並不認爲物質是財富。若不檢討這點,那又如何富有?
其實窮就是窮在他們沒有用心嘛!沒有用智慧嘛!這個觀點一弄錯,以致共産主義到後來就拼不過資本主義,所以像東歐那些國家就一個接一個倒下,速度之快令人難以置信。雖然他們倒了,可是問題還是沒有找出來。他們只曉得自己不好,要去學資本主義,可是還是沒有找到解答。
而在學資本主義的時候,應該注意一點,不要學到資本主義的壞處,而把他們的貪欲學來。其實我們中國人原本不是那麼貪的,甚至不曉得去貪。這些經濟運作的方法都是從資本主義那裏學來的,只不過是連缺點都學來了,好的地方並沒有學到,卻把缺點放大得很嚴重,所以反而被他們罵成「貪婪之島」,這是很冤枉的事情。
在這種情況下,我深深覺得雖然經典沒有明確地給我們指導,但還是可以從它所教給我們的原則,自己去解決現在的問題。而且我相信如果以這叁個原則去發展經濟,會做得比資本主義更好。
現在我就佛教的立場來想。原始佛教的時候,出家人是靠托缽化緣來維持生活的;到了唐朝農業時代,靠的是叢林——我稱之爲「農業叢林」——自耕自食,自力更生的方式來生活;現在進入了工商文明的時代,我想我們有必要建立「企業叢林」。
在這個企業裏面,我們佛教徒可以修行成道,又可以生財來解決生活問題,同時多余的財力還…
《佛教的財富觀》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