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內真受戒,
無有一日之惡戒,傳說彼無此受法。
有生之年真實受七種別解脫戒,一日內受齋戒。那麼,惡戒時間也是確定的嗎?無有一日的惡戒,據說惡戒無有這樣的受法之故。
卯二(齋戒之特點)分叁:一、受法;二、分支固定;二、所依固定。
辰一、受法:
身居低處重複說,不佩裝飾明晨前。
具足齋戒之分支,清晨于他前受戒。
既然“一日內真實受”,那麼如何受齋戒呢?受戒者在較傳戒者低的座墊上蹲坐合掌,跟隨傳戒者所說而重複叁遍。當時的裝束應該如何呢?不能佩帶華麗新穎的裝飾品。受戒時間多久呢?至第二天日出之前。齋戒具足八分支。從何處受呢?在比丘等他者面前受。受齋戒時間是在早餐之前。
辰二、分支固定:
次第四爲戒律支,一不放逸叁禁行。
依彼則會失正念,以及成爲驕傲者。
既然說“齋戒具足八分支”,那麼數量決定爲八支理由何在呢?斷除四根本罪是戒律之支分,因爲彼等斷除非理作意之故。戒酒爲不放逸的分支,原因是依靠酒會變得放逸無度。此外,歌舞等算作一條,高廣大床作爲一條,非時進餐一條,斷除此叁條是禁行的分支,因爲依靠此等能處于厭離的心態中並隨順之。如果未能戒酒,就會放逸,飲酒會使憶念事與非事的正念喪失。若未斷後叁支,就會變得驕傲自滿,過午不食可使想到自己在持齋戒,對其他在家人生起厭離心使他們隨順生起厭離。如果未斷其余兩條,便會傲氣十足,如此也就離破戒不遠了。
辰叁、所依固定:
他者雖亦具齋戒,然未皈依者無有。
若問:只有居士才能受齋戒嗎?雖然除居士外也有具齋戒者,但未皈依者是沒有齋戒的。
卯叁(居士戒之特點)分叁:一、真實宣說;二、別說皈依境;叁、分支固定。
辰一、真實宣說:
承諾即爲居士故,宣說戒律如比丘。
設若一切均爲戒,何言行持一分等。
傳聞守彼而得名,下品戒等則隨心。
經中雲:“身著白衣具根之在家男女誦“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祈請攝受吾爲居士”而成居士。”那麼是不是僅以此便能生起居士戒呢?經部宗對此問題回答說:僅僅如此是不能生起居士戒的。而克什米爾的論師說:先皈依再承諾爲居士,則能生起戒體。
若問:這樣一來,宣說學處不就成無意義了嗎?無有此種過失,因爲宣說學處的目的是讓不懂學處者了知學處,例如比丘戒是通過白四羯磨而得,但也有必要宣說比丘戒的學處。
若問:假設說所有居士都是以五條戒律來約束,那麼只行持一分等戒的居士怎麼會合理呢?傳說最初承諾守護所有學處,之後失毀(部分學處)而只護持一戒稱爲行持一分戒等。
若問:如何會成下品戒等呢?因爲根據發心的不同,就發心微小等而言,也有下品戒等。
辰二、別說皈依境:
所謂皈依叁寶尊,即是皈依能成佛,
無學法與有無學,僧衆以及涅槃法。
若問:既然說“然未皈依者無有”,那麼對何者皈依呢?皈依叁寶,即皈依能成佛的無學法,也就是指盡智與無生智等,而不皈依佛的色身,因爲色身與凡夫無有差別之故。那麼,只皈依一佛還是皈依所有的佛呢?皈依所有的佛,原因是諸佛道相均相同。僧衆也可依此類推,所皈依的僧衆是有學、無學的僧衆。皈依法是指皈依唯一的涅槃滅谛。
辰叁、支分固定:
邪淫極受譴責故,易守不作得戒故。
依照承諾而得戒,並非于諸相續離。
倘若已違諸學處,則會言說妄語故。
佛製罪中唯戒酒,是爲守護他戒故。
若問:在其他的戒中都安立爲斷非梵行,居士爲什麼不立爲斷非梵行而只是安立爲斷邪淫呢?這是有原因的,由于邪淫是指侮辱他人之妻並是墮落惡趣之因,極度受到譴責,而非梵行並非如此。又因爲在家的身份容易斷除邪淫,而非梵行並非易斷。聖者在他世中獲得不行邪淫之戒,非梵行並非如是。那麼,如果居士後來再娶妻,也成了行邪淫嗎?不會成爲,由于承諾不以貪欲行邪淫,依此便可得戒,並非是承諾不與他相續作非梵行,也就是說不是斷非梵行之義。
居士四語業中爲何只將妄語安立爲戒條?這也是有原因的,(如果未立此戒條),有人違越了所有學處,當別人問是否犯戒了時,他就會說未犯,如此一來就成了說妄語,這就是斷除妄語的目的所在。
若又問:居士的佛製罪只將飲酒立爲戒條,原因何在?其原因是斷除佛製罪的飲酒就是爲了守護其他所有學處。
子二、從何獲得:
欲界所攝一切戒,依二者與現衆得,
禅定戒與無漏戒,依靠正行諸時得。
若問:這所有的戒是從何而得的呢?屬于欲界的別解脫戒是由所有加行、正行、後行斷除不善業的所有加行、正行、後行中獲得,即是依靠斷除自性罪與佛製罪二者之基衆生與非衆生而獲得。依靠自性罪之基衆生,諸如殺生,依靠自性罪非衆生,諸如盜金。依靠佛製罪基衆生,諸如接觸女人,依靠佛製罪非衆生,如割草。是依靠什麼樣的衆生而得呢?是依靠現在的衆生而得,並非是依賴過去與未來衆生而獲得,原因是過去與未來不能作爲現在殺生之基的衆生。
禅定戒與無漏戒是依靠斷除不善業之正行而獲得的,並非是依于斷除加行與後行而得到的,因爲它們不觀待斷除加行與後行,其原因是于此等中入定正行能生起斷除下地之本體,加行與後行大多數都屬于下地的本體。這也是指依靠斷自性罪而獲得,並非是依賴斷佛製罪而獲得,因爲尚未承諾斷佛製罪之故。它們依靠叁時一切時間而獲得,因爲既依賴現在的衆生也依賴過去與未來的衆生而獲得。
戒依一切有情得,支分與因有差別,
惡戒則依諸衆生,及諸支得非諸因。
戒律是依賴一切衆生而獲得的,這是由于對一切衆生均斷除罪業的緣故。但分支與因則有差別,所有其他戒是從身語四所斷中獲得的,而比丘戒是從所有身語七所斷中獲得。如果叁根本善作爲因,則叁者可以同時並存而獲得,下、中、上品等起叁者作爲因,則此叁因不可能共存,所以是從其中任意一等起中獲得。
那麼,惡戒也是依靠一切衆生而得的嗎?惡戒是依靠一切衆生,並且分支也是由殺生等所有業道中獲得,所不同的是,它並非從所有因中獲得,因爲叁根本不善不會同時産生,叁種等起也不會共生。
辛二、惡戒之得法:
惡戒則由行彼事,或由承諾而獲得。
若想:惡戒是從什麼中獲得的呢?以屠夫爲例,如果最初就轉生到屠夫種姓中,那麼開始從事其殺業即獲得惡戒。或者,最初未轉生到其種姓中,到了對境主人面前以後便發誓說“我要以此維生”,如果生起顛倒意樂並真正著手做此事,則獲得惡戒。
辛叁、中戒之得法:
剩余無表則依田,承諾恭敬而獲得。
除去戒與惡戒以外剩余的中戒無表色是由田中獲得,諸如七種實生福;還有由承諾而獲得,如發誓未頂禮佛就不用餐;由恭敬心中獲得,諸如由猛烈發心而得。
庚二(舍法)分叁:一、戒之舍法;二、惡戒之舍法;叁、中戒之舍法。
辛一(戒之失法)分二:一、別解脫戒之舍法;二、禅定無漏戒之舍法。
子一、別解脫戒之舍法:
還戒以及死亡時,出現兩性斷善根,
抑或已經過一夜,則已舍別解脫戒。
有說犯罪亦舍戒,余說正法隱沒舍,
克什米爾論師許,犯罪具二如債財。
如果在知言解義之人面前誠心還戒,則舍別解脫戒,因爲已生起與受真實學處相違之有表色的緣故。死亡時也已舍別解脫戒,原因是它的所依已不存在。再者,頓時出現兩性也會舍別解脫戒,因爲已失去所依之故。斷了善根也會舍別解脫戒,由于斷絕了戒之根本的緣故。在這些基礎上,過一夜則舍齋戒,因爲承諾受戒的時間已圓滿。
有些尼洪(西方)論師說:犯任何一條根本戒,所有的戒律均已舍棄。紅衣部的其他論師則說:正法隱沒會舍別解脫戒,原因是當時學處的界限與羯磨儀軌已經無有。阿阇黎世親論師對此是這樣說的:正法隱沒時由于戒律的羯磨已不存在,因此不會重新得戒,而並不是說以前已得之戒重新舍棄。克什米爾的論師們則認爲,犯根本罪也有具戒與破戒兩者,就像一個人既是負債累累又具有財産一樣。忏悔墮罪而獲得阿羅漢只是對具戒而言的,例如,欠債者只有將欠款還清,才會成爲真正的富裕者。
子二、禅定無漏戒之舍法:
禅定所攝之善法,由從轉生退失舍,
無色所攝亦複然,得果修退舍聖戒。
對屬于禅定的一切有色善法戒而言,在轉生或從等持中退失時將舍彼地所攝之戒。此外,屬于無色界的善法戒也是在轉生或退失時舍。聖者在得(四)果時舍(四)向所攝的無漏戒,修煉根時舍鈍根所攝之戒,從果中退失時舍殊勝所攝之戒,
辛二、惡戒之舍法:
惡戒乃由得戒死,出現兩性而舍棄。
若問:如何才能舍戒惡呢?惡戒在得戒時則舍,因爲當時生起了與之相違強有力的對治;死亡時也會舍,因爲死時所依已滅之故;頓時出現兩性也將舍,原因是彼時已失去了惡戒的所依。
辛叁、中戒之舍法:
中戒則由力所受,事壽根本中斷舍,
欲界所攝非色善,由斷善根轉上舍,
失諸非色煩惱性,則依生起對治法。
清淨、煩惱的力量中斷;承諾如是做的時間已過而中斷;雖然時間未過,但未按照諾言去做而中斷;所依賴的佛塔或魚網已毀而中斷;因死亡而中斷;斷絕善根。以上這些情況都會舍中戒。屬于欲界的非色善法在斷絕善根或轉生上界時舍,叁界的非色煩惱性依靠生起各自無間道對治而失去。
己四、具戒之補特伽羅:
北俱盧洲二黃門,兩性除外一切人,
可具惡戒戒亦爾,天亦具戒人叁種,
轉生欲色諸天人,具有禅定所生戒,
無漏戒除殊勝禅,無想衆生無色具。
若問:什麼樣的補特伽羅具有惡戒呢?除了剛出生就無有兩性的黃門、失去性根的黃門、北俱盧洲、兩性以外的所有人均可有惡戒,而黃門等是沒有惡戒的,因爲這些人善惡之心不穩固。
戒也是同樣,除黃門、北俱盧洲、兩性以外的所有人均可具…
《俱舍論釋 第四品 分別業》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