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前擊中而使阿羅漢死亡,也不構成無間罪,因爲對阿羅漢沒有采取行爲的緣故。此外,造了任何無間罪,在未斷除這種罪業之前能獲得離貪果嗎?造了無間罪者意樂極度相違,因此不可能獲得離貪之果。
爲破僧衆說妄語,承許彼爲最重罪,
所有世間善業中,有頂禅心果最大。
那麼,這些無間罪中哪一個最爲嚴重呢?爲使雙方僧團分裂而說妄語被認爲是在所有無間罪中罪業最爲嚴重。原因是用利刃擊中如來法身;離間僧衆在未得到調和之間,對出離世間、得果、離貪、漏盡會障礙;所有的禅定、聽聞、持誦、思業也不會進行,因而已中斷善趣與解脫;包括天界在內的世間界一片混亂,衆生心不安樂,無有自在,喪失正念;造無間罪者果報將于一中劫期間轉生在無間地獄。其次重的無間罪是惡心出佛身血,接著是第叁殺羅漢、再後是第二殺母親、最後是第一殺父親。所以說在五無間罪中殺父親的罪業是最輕的。
那麼,所有善業中哪一種善業的果報最大呢?世間善業中有頂的善果被認爲最大,因爲它的異熟果于八萬大劫中息滅一切痛苦,這也是就有漏善業之異熟果而言的,如果從士用果與離系果方面來說,則有漏法中世間勝法位的果報最大。無漏法中要數金剛喻定的果報最大,原因是它(指金剛喻定)無有同類因而直接引見道,並且是斷除叁界煩惱的斷得。
丙十二、宣說近五無間罪:
染汙母亦無學尼,殺定菩薩有學聖,
奪僧合食毀佛塔,此等即近無間罪。
若問:唯有造無間罪必定轉生地獄嗎?與無間罪相似的所有罪業也必定墮入地獄。它們是指的哪些呢?一、以邪淫來侮辱既是母親又是無學尼者;二、殺住定菩薩;叁、殺七種有學聖者補特伽羅任意一種;四、奪僧和合食;五、以嗔心等煩惱引發而毀壞佛像、佛經、佛塔這些叁寶的所依。按照順序,這五種罪分別與父母、殺父、殺羅漢、破僧和合及以惡心出佛身血的無間罪相接近,因而稱爲近五無間罪。造此等罪者也絕對會墮地獄,奪僧和合食承許爲搶奪僧衆所享用的食品。
于得無來羅漢忍,成爲極重之障礙。
此外,宣說具有能障異熟的叁種業,譬如,要前往他鄉,債主就會前來索債。同樣的道理,對于獲得加行道忍位、聖者不來果與阿羅漢者,按次第必定會成爲不轉生惡趣與順現法受業以外的欲界、叁界這叁種業的極度障礙,原因依次爲,即所謂的獲得忍位不轉惡趣等,因此說獲得忍位者不轉生惡趣、得不來果後不轉生欲界,得阿羅漢果後不轉叁界。
從修妙相之業起,即名住定之菩薩,
投生善趣貴族家,根足轉男憶宿世,
不退彼即贍洲男,觀現量佛思所生,
余百劫中方能引,每一妙相百福生。
假設說殺住定菩薩與殺父親的無間罪相近,那是從什麼界限開始稱爲住定菩薩的呢?從積累成熟叁十二妙相的業時起稱爲住定菩薩,也就是所謂的到一百劫時必定獲得佛果之義。到底是怎樣的呢?一、見道菩薩從此以後轉生于善趣;二、在善趣中也是投生爲如大薩拉樹般的王族等高貴種姓中;叁、眼等諸根具全;四、轉爲男身;五、能回憶生生世世;六、百劫中不退轉而獲得佛果。具有上述的六種特點。所說的成熟妙相的業是指什麼呢?一、由于聰明伶俐,只有轉在贍部洲成爲具足男根的士夫才能積此業,而其他趣、其他洲、其他補特伽羅均不能積累這種業,這是所謂積業的特點;二、佛陀真實住世才能積此業的說法是指對境的特點,也就是緣佛陀的善心,而不是緣善趣、解脫、他地;叁、它是思所生善,而不是聞所生善,因爲聞所生善低級的緣故;四、離成佛還剩下一百大劫;五、所謂的能引與能積累這種業指的是時間的特點;六、實際上叁十二相每一相都是由一百一百福德中産生,這是量的特點。
寶髻燃燈毗屍佛,叁阿僧祇劫末出,
最初乃大釋迦佛。以大悲心施一切,
以此圓滿布施度,具貪雖然斷肢體,
亦不心亂忍戒度,贊星勝佛精進度,
無間等持靜慮度,爾時之心智慧度。
那麼,本師釋迦佛成爲菩薩時,曾對多少佛承侍才成佛的呢?往昔,與本師釋迦佛相同的大釋迦佛于具诤時出世,他的身壽與眷屬等也與釋迦佛相同,佛法同樣是住世千年。本師釋迦佛當時成爲一名陶師之子名爲光明童子,他供養了大釋迦佛一碗米、一雙鞋與布絮,並發願說:“善逝如來汝之身,眷屬壽命與刹土,殊勝妙相等功德,唯願我等成如此。”從那時起在第一個阿僧祇劫中承侍七萬五千如來,最後寶髻佛出世。當時,第一個阿僧祇劫圓滿。接著于第二個阿僧劫中承侍七萬六千如來,最後燃燈佛出世,當時圓滿第二阿僧祇劫。此後在第叁個阿僧祇劫中承侍七萬七千如來,最後毗屍佛出世,當時圓滿了第叁個阿僧祇劫。大乘承認每一個阿僧祇劫均承侍無量如來。
那麼,此菩薩在何時圓滿六度的呢?某時,不是以希求增上生的殊勝的發心而是以大悲心將自己的身體受用全部施舍給一切衆生,當時已圓滿布施度,關于這一點,請參閱本師傳。未遠離貪欲在具貪的情況下砍斷肢體也一心不亂,當時次第圓滿了安忍度與持戒度,如安忍仙人的傳記那樣。本師釋迦佛在轉爲婆羅門童子時,看見星勝如來在山洞中入火遍處定,生起信心,單足站立七日,口中贊歎道“大丈夫如牛王您沙門,”依此圓滿精進度,也圓滿了九劫的資糧。在未現前菩提之前無間入金剛喻定時的等持圓滿靜慮度,當時的智慧爲圓滿智慧度。這些稱爲各自的波羅蜜多。
丙十叁、宣說福業叁事:
叁福稱爲福德業,彼事如同業道也。
若問:爲何經中說布施、持戒、修所生慧爲福德叁事呢?這叁種能産生相應悅意之果,因而稱爲福德,由于是業的本體而稱爲業,又因爲這叁者均是趨入等起之思的根本,因而稱爲福業之事。譬如,身語七業即是業又是道,而意之叁業唯一是道,爲此稱這所有的業爲業道。
何者能舍名爲施,以欲供養饒益心,
身語之業及等起,彼果具足大受用,
爲自他利爲二利,非爲二利布施四。
其中,任何士夫能以善心將財物施與他衆,即是布施。等起:以想供養善妙對境、救濟可憐衆生的心態而慷慨施舍,並不是爲了解脫怖畏與希求回報等。這種業實際上就是身語業及等起相應法。布施之果:暫時具有豐富的受用。分類:爲自利布施、爲利他布施、爲自他二利布施、非爲自他二利布施四種。爲自利布施:尚未離貪的聖者或者凡夫以世間道遠離貪欲,布施(供養)佛塔。爲他利布施:除順現法受業以外遠離欲界貪欲的聖者布施其他衆生,由于布施者已遠離了欲望,布施的果報是欲界所攝,因而是利他而不利己。爲二利布施:尚未離貪的聖者或者未離貪的凡夫布施未離貪的其他衆生。非爲二利布施:除了順現法受業以外遠離欲貪的聖者供養佛塔,因爲這只是以恭敬與報恩的心情作供養的。
彼之殊勝爲施主,施物以及福田勝。
布施特點:是聖者之因,施主殊勝、施物殊勝、福田殊勝。
施主殊勝具信等,以恭敬等作布施,
是故後受大尊重,應時無有違緣得。
其中施主殊勝是具有信心以及“等”字所包括的持戒、慷慨、聽聞、知慚、有愧、具有智慧、知足少欲功德。布施之方式:以恭敬等方式,自己親手、應時、不害他衆而布施。布施之果:由于以恭敬等方式布施,後世自己受到眷屬的恭敬愛戴;親手布施而感受用豐厚;因爲應時布施而感應時獲得財物;不害他衆而布施,結果自己無有違緣而獲得受用。
色等圓滿之施物,由彼美貌具名聲,
成爲歡喜極柔嫩,隨時接觸安樂身。
施物殊勝:是色等圓滿之物,布施這樣的物品後世自己相貌端嚴,美名遠播,轉成味香悅意、所觸極爲柔軟、隨時接觸都會感到安樂的身體。
田殊勝由趣痛苦,利益功德之差別,
解脫施脫或菩薩,其中布施第八勝。
殊勝福田:如布施善趣的人、痛苦之田病人等、利益之田父母、功德田具戒者與得預流果等聖者。這些都是根據田的差別而說爲殊勝的。所有布施中最爲殊勝的即是解脫叁界的阿羅漢布施解脫田,因爲這種布施無有任何過患。再者,雖然二者(布施者與被布施者)不是解脫者,但菩薩施主作布施也是殊勝的,原因是他們爲了饒益一切有情、獲得圓滿菩提而布施。經中雲:“布施隨至者,以怖畏而施,以曾施我而施,以將施我而施,以往昔我之父輩祖輩曾施而施,爲善趣而施,爲名聲而施,爲心之莊嚴、心之資具、瑜伽資糧、獲得殊勝之義而施。”佛經中講述了八種布施。其中第八爲心之莊嚴等布施最爲殊勝。布施隨至者是指布施隨時來到的人;以怖畏而施即眼見財産即將用盡而布施聖者;以曾施我而施是指想到這位受施者曾經布施過我而作施舍。其他的布施容易理解。心之莊嚴是指神變;心之資具指八正道;瑜伽資糧是指寂止與勝觀;殊勝之義是指獲得阿羅漢或涅槃。
雖非聖者然而于,父母病人說法者,
最後有者之菩薩,供養功德無有量。
此外,盡管不是聖者,但如果對作爲利益之田的父母、痛苦之田的病人、于法身相續中修行之田的說法者、功德之田的最後有者菩薩進行供施,果報也是不可估量的。
由結行田基加行,思與意樂之大小,
業亦變爲輕與重。故意圓滿無悔心,
無有對治具從屬,異熟作已積集業。
若問:所有的業輕重如何呢?這要依靠六因而定。一、由後行的差別而成重業,隨著正行業道而連續行持;二、依靠田的差別而成重業,如對利益等福田作事;叁、由基的差別而成重業,如殺生、妄語、邪見等;四、由加行而成重業,如恒時所造業;五、由思維的差別而成重業,究竟業道;六、由意樂差別而成重業,如發心廣大。由于根據這六種因的大小差別,業也相應安立爲輕重。
若又有人問:經中所說的作已積集業、作已不積業指的是什麼呢?並非是事先未動心在隨隨便便中做的,而是想到一定要做而故意做的;業的支分圓滿完成;已做不悔;無有忏悔等對治法;具足隨喜等從屬;必定感受異熟果報。具足所謂的這六種條件即…
《俱舍論釋 第四品 分別業》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