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如果以有漏二禅生起有漏三禅,则无有等流果。若是有学业产生有学法,则有士用果、增上果与等流果三果;“等”字的意思是说,如果是有学业产生无学法,则与前相同;有学业产生非有学非无学法则是除异熟果与等流果以外的三果。无学业之果若是有学法与“等”字所包括的无学、非有无学,则分别有增上果一果、士用果与增上果加上等流果三果、增上果与士用果二果。除此之外的业,其果如若是有学以及等字包括的无学、非有无学,则分别是士用果与增上果二果、同样的二果、五果。
见断彼等三四一,修断业生彼等果,
次第为二四与三,非断彼等一二四。
见断之业的果是见断以及“等”字包括的修断与非所断,则分别为士用果、增上果、等流果三果;除离系果以外的四果;增上果一果。修断之业的果是见断、修断、非所断,则依次为士用果与增上果二果;除离系果以外的四果;离系果、士用果与增上果三果。非所断的业,其果是见断、修断、非所断,则依次为增上果一果;士用果与增上果二果、除异熟果外的四果。所有这些均是按次第而对应的。
丙八、合理与非理业之分类:
非理业即染污性,有谓失轨亦复然。
论中云:“非理所生业、合理所生业、非二者所生业三种。”这其中非理所生业是指染污性的自性罪不善与有覆无记业,因为由非理作意所生之故。前代的有些上师说:不仅是染污性自性罪,而且从佛制罪的衣食住行等世间共称的仪轨中退失,相违而行,也是非理业。合理所生业是指善业。
丙九、引业与满业之分类:
一业能引一生世,满业则可有多种。
无心之定非引业,得绳亦非为引业。
若问:一业只能引一世还是能引很多世呢?同样,许多业只能引许多世还是能引单单的一世呢?一业只能引一世,而不能引许多世,由于可以引同类,所以许多业也不会引一世。而一业所牵引的同类生世特法的满业却可以有多种,比如一位技艺高超的画家先进行素描,之后其他人用各种颜料来圆满完成。同样的道理,名称虽然相同,但有些众生以善满业而感相貌端正,诸根具全,受用丰富,健康无病,有权有势等。有些以不善满业而感相貌丑陋等。因此,引业与满业共有四类,即引业为善、满业不善;引业不善、满业为善;引业满业均善;引业满业均不善。其中引业为善、满业不善:诸如欲界中具有痛苦的人天;引业不善、满业为善:诸如阎罗法王以及财丰龙王之子等;引业满业均善:如帝释天王等;引业满业均不善:如地狱的众生。
经部等其他宗派的论师认为,一业也能引许多世,诸如此类有许多说法。也有承认一业可以引多世、多业可以引一世的。
若有人问:是不是所有的业都是引业吗?无心的状态即灭尽定与无想定虽有异熟但不是引业,因为它无有心而与心不俱生的业力微弱之故,但它是长寿天与有顶的满业,而此二者(指长寿天与有顶)的引业是四禅与有顶定。善不善业的得绳虽然也与业共存,却不是引业,原因是得绳是由无心状态中顺便产生而力量微弱,并且得绳如同树皮一样与业是异体的。然而,有漏善法与不善业的得绳均是满业。此外,圣者的相续中具有的有漏业与加行道四顺抉择分也只是满业。
丙十、宣说三障:
无间罪之诸业障,强烈烦恼与恶趣,
无想天众北俱洲,承许此等为三障。
若问:经中所说的业障、烦恼障、异熟障究竟是指的什么呢?杀父、母、罗汉、破僧和合、以恶心出佛身血五种无间罪业是业障;由于猛烈的烦恼由小到中、由中到大连续不断产生而得不到依对治法断除的机会,因此称为烦恼障,猛然涌现的烦恼容易断除,因而不是烦恼障;三恶趣众生、无想天众生以及转生北俱卢洲的众生具有的障碍称为异熟障,因为是依靠宿业牵引而成为恶相续者之故。如此承许三障。这是由于它们对圣道与暖相等圣道加行善起到遮障与阻碍的缘故。
若有人说:这样一来,兰禅巴(即能乐)、指鬘、难陀等因为具有深重的烦恼而不应当生起圣道了。
无有此种过失,他们也是乃至未断除那些障碍之前没有生起圣道,因为得道时就不存在深重的烦恼了。
无间罪业三洲有,不许黄门等具有,
缺少恩德少惭故,余障五趣中皆有。
三障中的五无间罪在三洲中有,而在北俱卢洲与其他趣中是不存在的。在恶趣中虽有杀父母等的现象,但不会成为无间罪,原因是它们罪恶的意乐不稳固并已现前业果。天人无有杀害父母等情况,因为他们不具恶劣意乐而且也已现前业果。北俱卢洲也没有无间罪,这是由于他们自然具戒或者性情善良并且无有佛教的缘故。三洲中的随欲黄门,两性黄门等也不会造无间罪。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从他们的父母方面而言,没有生出身根具全的他们并且缺少对他们的慈恩。从晚辈的角度来说,也缺乏对父母的知惭有愧心。除业障外剩余的烦恼障与异熟障二者,无想天众生与北俱卢洲、所有恶趣具有的是异熟障,而烦恼障一切众生均有,所以五趣中都存在。
丙十一、宣说五无间罪:
破僧即令不和睦,自性不相应行法,
非烦恼性无记法,彼与所破僧众具。
五无间罪中前三种是杀生,第五种是杀生的加行,因而属于身业,第四是妄语,属于语业。所谓的破*轮僧是指使双方僧团不和睦关系实有存在的一种不相应行,这是有部宗的观点。由于这样的不相应行断除烦恼者与断绝善根者也具有,因此它的本体既不是烦恼性,也不是有记善法,而是无覆无记法。如是实有的不相应行与双方僧众真实具足,并不能构成无间罪。
彼之罪业为妄语,彼与破者真实具,
中劫成熟无间狱,造多无间害亦增。
破僧罪业之因实际上是能挑拨僧众的妄语,它才是真正的无间罪。这种妄语与破僧者提婆达多等真实具足,才能构成破*轮僧。破僧无间罪业的异熟果是破僧者在一中劫中感受无间地狱的痛苦。那么,再造其余的无间罪果报将如何呢?其他无间罪虽然必定转生地狱,但不一定绝对转生到无间地狱。
如果有人说:若造两种无间罪等只是一世中转生地狱,那么业大小就无有差别了,如果两世等也转生,则无间罪业就不是顺次生受业了。
有部宗对此问题解释说:造两三种等过多的无间罪虽然只有一世转生地狱,但根据业的数量将在无间地狱中身体成为两倍等变成庞然大物与柔嫩的身体,所感受的损害痛苦也成两倍等,因此已脱离了上面两种过患。所造的这些无间罪,前面的是引业,后面的是满业。
比丘见行具戒者,破于他处凡夫众,
堪忍他师与他道,破界彼住仅一日。
造无间罪的补特伽罗:是比丘、见行者、持戒者,而不是在家人、爱行者与破戒者,因为造无间罪者要与佛陀抗衡并是利根,否则僧众对他不会相信。
在何处才能造无间罪呢?在佛所住之处以外的地方,而不是在佛面前,原因是破僧者无法堪忍佛陀的威严。破什么样的僧众呢?破凡夫僧众,而不是圣者僧众,这是由于圣者已现前了法性而对佛陀已生起坚定不移诚信的缘故。
破僧之量:何时,已远离佛陀与佛陀制定的道,而亲近提婆达多,同时堪忍、接受提婆达多制定的不享用酸奶、断肉、不使用盐、穿著未裁剪衣与住于城内经堂中五条学处等,这时已破僧。
破僧和合持续多久呢?只会持续一日,时间不会再长,这是自然规律。
许彼为破*轮僧,赡部洲有九等成,
破羯磨僧三洲有,彼以八者以上成。
这里的破僧实际上指的是破*轮僧,原因是乃至僧众分裂未得以和解之前任何众生相续中都不会生起圣道。它是无间罪,而其他的破僧不是无间罪。其实,破*轮僧也仅仅是佛住世的南赡部洲有,而在其他洲是没有的。破*轮僧的补特伽罗,也需要九个等比丘以上才能实现,因为每一方僧众各四位比丘以上,破双方僧众者也必须是比丘。这是就最低数而言的,最多数量则不固定。
破羯磨僧除北俱卢洲以外的三洲都存在。此种破僧是在一个界限内以不和之心作长净等羯磨而分开僧众。
若问,这种破僧涉及多少人呢?破羯磨僧不需要其他的挑拨者,因而八位比丘以上便可办到。
初末二大尊者前,佛已涅槃未结界,
于上此等六时中,破*轮僧不出现。
破*轮僧在以下六种时间里是不会发生的:一、破*轮僧在最初佛转*轮不久时不会出现,因为当时所有众生均生喜悦之情而和睦相处;二、佛陀接近涅槃时也不会出现,原因是认识到佛实在难遇、生起无常观念,由此普遍内心极度悲伤;三、在佛教见解与戒律没有出现损害之前也不会出现,因为佛教无损而住世之故;四、在二大尊者之前也不会出现,这是由于分裂局面不会持续很久,需要他们来调解,否则无有能调解者;五、佛陀涅槃后也不会出现,原因是所竞争的佛陀已不在世;六、未作大小结界也不出现,因为在一个界限内破*轮僧是不存在的。
于利益及功德田,舍弃令彼无有故。
变性杀之亦犯罪,月经中生者为母。
若问:为什么杀父母等也成了无间罪呢?因为父母生育了自己相合解脱的身体,所以是利益之田,而罗汉、僧众与佛陀是殊胜功德的福田,存心舍弃并以行动杀害他们,虽然无有能力杀佛陀,但也存心舍弃。
那么,杀害变性的父母犯不犯无间罪呢?父母变成他性,即父变女、母变男,杀害他们也犯无间罪,因为杀害了已生育自己殊胜身体之人。假设说在一个女人胎中的凝酪注入另一女人的胎中从而出生,那这两个女人杀哪一个犯无间罪呢?由于两个女人中自己是从第一个女人的月经中产生,因而她才是此人的真正母亲,所以杀第一个女人犯无间罪,是主要生育相合解脱之身的缘故。
以打佛心非无间,击后得罗汉亦非,
造无间罪则无法,获得离贪之果位。
恶心出佛身血,如果是想杀佛陀而以利刃猛刺,才构成无间罪,若仅是想用兵器殴打佛陀而痛击,则不犯无间罪,原因是无有杀生的意乐。同样,用兵刃击中未得阿罗汉者,之后被击者获得了阿罗汉果位,由于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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