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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释 第四品 分别业▪P8

  ..续本文上一页前击中而使阿罗汉死亡,也不构成无间罪,因为对阿罗汉没有采取行为的缘故。此外,造了任何无间罪,在未断除这种罪业之前能获得离贪果吗?造了无间罪者意乐极度相违,因此不可能获得离贪之果。

  为破僧众说妄语,承许彼为最重罪,

  所有世间善业中,有顶禅心果最大。

  那么,这些无间罪中哪一个最为严重呢?为使双方僧团分裂而说妄语被认为是在所有无间罪中罪业最为严重。原因是用利刃击中如来法身;离间僧众在未得到调和之间,对出离世间、得果、离贪、漏尽会障碍;所有的禅定、听闻、持诵、思业也不会进行,因而已中断善趣与解脱;包括天界在内的世间界一片混乱,众生心不安乐,无有自在,丧失正念;造无间罪者果报将于一中劫期间转生在无间地狱。其次重的无间罪是恶心出佛身血,接着是第三杀罗汉、再后是第二杀母亲、最后是第一杀父亲。所以说在五无间罪中杀父亲的罪业是最轻的。

  那么,所有善业中哪一种善业的果报最大呢?世间善业中有顶的善果被认为最大,因为它的异熟果于八万大劫中息灭一切痛苦,这也是就有漏善业之异熟果而言的,如果从士用果与离系果方面来说,则有漏法中世间胜法位的果报最大。无漏法中要数金刚喻定的果报最大,原因是它(指金刚喻定)无有同类因而直接引见道,并且是断除三界烦恼的断得。

  丙十二、宣说近五无间罪:

  染污母亦无学尼,杀定菩萨有学圣,

  夺僧合食毁佛塔,此等即近无间罪。

  若问:唯有造无间罪必定转生地狱吗?与无间罪相似的所有罪业也必定堕入地狱。它们是指的哪些呢?一、以邪淫来侮辱既是母亲又是无学尼者;二、杀住定菩萨;三、杀七种有学圣者补特伽罗任意一种;四、夺僧和合食;五、以嗔心等烦恼引发而毁坏佛像、佛经、佛塔这些三宝的所依。按照顺序,这五种罪分别与父母、杀父、杀罗汉、破僧和合及以恶心出佛身血的无间罪相接近,因而称为近五无间罪。造此等罪者也绝对会堕地狱,夺僧和合食承许为抢夺僧众所享用的食品。

  于得无来罗汉忍,成为极重之障碍。

  此外,宣说具有能障异熟的三种业,譬如,要前往他乡,债主就会前来索债。同样的道理,对于获得加行道忍位、圣者不来果与阿罗汉者,按次第必定会成为不转生恶趣与顺现法受业以外的欲界、三界这三种业的极度障碍,原因依次为,即所谓的获得忍位不转恶趣等,因此说获得忍位者不转生恶趣、得不来果后不转生欲界,得阿罗汉果后不转三界。

  从修妙相之业起,即名住定之菩萨,

  投生善趣贵族家,根足转男忆宿世,

  不退彼即赡洲男,观现量佛思所生,

  余百劫中方能引,每一妙相百福生。

  假设说杀住定菩萨与杀父亲的无间罪相近,那是从什么界限开始称为住定菩萨的呢?从积累成熟三十二妙相的业时起称为住定菩萨,也就是所谓的到一百劫时必定获得佛果之义。到底是怎样的呢?一、见道菩萨从此以后转生于善趣;二、在善趣中也是投生为如大萨拉树般的王族等高贵种姓中;三、眼等诸根具全;四、转为男身;五、能回忆生生世世;六、百劫中不退转而获得佛果。具有上述的六种特点。所说的成熟妙相的业是指什么呢?一、由于聪明伶俐,只有转在赡部洲成为具足男根的士夫才能积此业,而其他趣、其他洲、其他补特伽罗均不能积累这种业,这是所谓积业的特点;二、佛陀真实住世才能积此业的说法是指对境的特点,也就是缘佛陀的善心,而不是缘善趣、解脱、他地;三、它是思所生善,而不是闻所生善,因为闻所生善低级的缘故;四、离成佛还剩下一百大劫;五、所谓的能引与能积累这种业指的是时间的特点;六、实际上三十二相每一相都是由一百一百福德中产生,这是量的特点。

  宝髻燃灯毗尸佛,三阿僧祇劫末出,

  最初乃大释迦佛。以大悲心施一切,

  以此圆满布施度,具贪虽然断肢体,

  亦不心乱忍戒度,赞星胜佛精进度,

  无间等持静虑度,尔时之心智慧度。

  那么,本师释迦佛成为菩萨时,曾对多少佛承侍才成佛的呢?往昔,与本师释迦佛相同的大释迦佛于具诤时出世,他的身寿与眷属等也与释迦佛相同,佛法同样是住世千年。本师释迦佛当时成为一名陶师之子名为光明童子,他供养了大释迦佛一碗米、一双鞋与布絮,并发愿说:“善逝如来汝之身,眷属寿命与刹土,殊胜妙相等功德,唯愿我等成如此。”从那时起在第一个阿僧祇劫中承侍七万五千如来,最后宝髻佛出世。当时,第一个阿僧祇劫圆满。接着于第二个阿僧劫中承侍七万六千如来,最后燃灯佛出世,当时圆满第二阿僧祇劫。此后在第三个阿僧祇劫中承侍七万七千如来,最后毗尸佛出世,当时圆满了第三个阿僧祇劫。大乘承认每一个阿僧祇劫均承侍无量如来。

  那么,此菩萨在何时圆满六度的呢?某时,不是以希求增上生的殊胜的发心而是以大悲心将自己的身体受用全部施舍给一切众生,当时已圆满布施度,关于这一点,请参阅本师传。未远离贪欲在具贪的情况下砍断肢体也一心不乱,当时次第圆满了安忍度与持戒度,如安忍仙人的传记那样。本师释迦佛在转为婆罗门童子时,看见星胜如来在山洞中入火遍处定,生起信心,单足站立七日,口中赞叹道“大丈夫如牛王您沙门,”依此圆满精进度,也圆满了九劫的资粮。在未现前菩提之前无间入金刚喻定时的等持圆满静虑度,当时的智慧为圆满智慧度。这些称为各自的波罗蜜多。

  丙十三、宣说福业三事:

  三福称为福德业,彼事如同业道也。

  若问:为何经中说布施、持戒、修所生慧为福德三事呢?这三种能产生相应悦意之果,因而称为福德,由于是业的本体而称为业,又因为这三者均是趋入等起之思的根本,因而称为福业之事。譬如,身语七业即是业又是道,而意之三业唯一是道,为此称这所有的业为业道。

  何者能舍名为施,以欲供养饶益心,

  身语之业及等起,彼果具足大受用,

  为自他利为二利,非为二利布施四。

  其中,任何士夫能以善心将财物施与他众,即是布施。等起:以想供养善妙对境、救济可怜众生的心态而慷慨施舍,并不是为了解脱怖畏与希求回报等。这种业实际上就是身语业及等起相应法。布施之果:暂时具有丰富的受用。分类:为自利布施、为利他布施、为自他二利布施、非为自他二利布施四种。为自利布施:尚未离贪的圣者或者凡夫以世间道远离贪欲,布施(供养)佛塔。为他利布施:除顺现法受业以外远离欲界贪欲的圣者布施其他众生,由于布施者已远离了欲望,布施的果报是欲界所摄,因而是利他而不利己。为二利布施:尚未离贪的圣者或者未离贪的凡夫布施未离贪的其他众生。非为二利布施:除了顺现法受业以外远离欲贪的圣者供养佛塔,因为这只是以恭敬与报恩的心情作供养的。

  彼之殊胜为施主,施物以及福田胜。

  布施特点:是圣者之因,施主殊胜、施物殊胜、福田殊胜。

  施主殊胜具信等,以恭敬等作布施,

  是故后受大尊重,应时无有违缘得。

  其中施主殊胜是具有信心以及“等”字所包括的持戒、慷慨、听闻、知惭、有愧、具有智慧、知足少欲功德。布施之方式:以恭敬等方式,自己亲手、应时、不害他众而布施。布施之果:由于以恭敬等方式布施,后世自己受到眷属的恭敬爱戴;亲手布施而感受用丰厚;因为应时布施而感应时获得财物;不害他众而布施,结果自己无有违缘而获得受用。

  色等圆满之施物,由彼美貌具名声,

  成为欢喜极柔嫩,随时接触安乐身。

  施物殊胜:是色等圆满之物,布施这样的物品后世自己相貌端严,美名远播,转成味香悦意、所触极为柔软、随时接触都会感到安乐的身体。

  田殊胜由趣痛苦,利益功德之差别,

  解脱施脱或菩萨,其中布施第八胜。

  殊胜福田:如布施善趣的人、痛苦之田病人等、利益之田父母、功德田具戒者与得预流果等圣者。这些都是根据田的差别而说为殊胜的。所有布施中最为殊胜的即是解脱三界的阿罗汉布施解脱田,因为这种布施无有任何过患。再者,虽然二者(布施者与被布施者)不是解脱者,但菩萨施主作布施也是殊胜的,原因是他们为了饶益一切有情、获得圆满菩提而布施。经中云:“布施随至者,以怖畏而施,以曾施我而施,以将施我而施,以往昔我之父辈祖辈曾施而施,为善趣而施,为名声而施,为心之庄严、心之资具、瑜伽资粮、获得殊胜之义而施。”佛经中讲述了八种布施。其中第八为心之庄严等布施最为殊胜。布施随至者是指布施随时来到的人;以怖畏而施即眼见财产即将用尽而布施圣者;以曾施我而施是指想到这位受施者曾经布施过我而作施舍。其他的布施容易理解。心之庄严是指神变;心之资具指八正道;瑜伽资粮是指寂止与胜观;殊胜之义是指获得阿罗汉或涅槃。

  虽非圣者然而于,父母病人说法者,

  最后有者之菩萨,供养功德无有量。

  此外,尽管不是圣者,但如果对作为利益之田的父母、痛苦之田的病人、于法身相续中修行之田的说法者、功德之田的最后有者菩萨进行供施,果报也是不可估量的。

  由结行田基加行,思与意乐之大小,

  业亦变为轻与重。故意圆满无悔心,

  无有对治具从属,异熟作已积集业。

  若问:所有的业轻重如何呢?这要依靠六因而定。一、由后行的差别而成重业,随着正行业道而连续行持;二、依靠田的差别而成重业,如对利益等福田作事;三、由基的差别而成重业,如杀生、妄语、邪见等;四、由加行而成重业,如恒时所造业;五、由思维的差别而成重业,究竟业道;六、由意乐差别而成重业,如发心广大。由于根据这六种因的大小差别,业也相应安立为轻重。

  若又有人问:经中所说的作已积集业、作已不积业指的是什么呢?并非是事先未动心在随随便便中做的,而是想到一定要做而故意做的;业的支分圆满完成;已做不悔;无有忏悔等对治法;具足随喜等从属;必定感受异熟果报。具足所谓的这六种条件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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