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緣覺的果位也是由證悟人無我等不同程度通達空性中得來的,在總說證悟空性的優越功德之際,宣講了出生四聖的唯一佛母,證悟萬法平等性的圓滿智慧波羅蜜多,是佛陀的不共因,憑借這一道理也能了達成立究竟一乘等等衆多要點。
戊二、附注說明說法者佛陀之事業:
從比喻、意義、理由叁個方面一一加以宣說。
此贍部洲諸河流,具花果藥林得生,
悉源住無熱惱海,龍王龍主威神力。
如果有人認爲:正如剛剛所講的那樣,我們所聞受的般若波羅蜜多,既然是勇士菩薩們的不共行境,那麼須菩提等尊者怎麼能夠傳講呢?
打個比方來說,這個贍部洲中的恒河等所有江河能夠流淌,具有花果的藥樹林園應有盡有的一切得以生長,這完全來源于住在無熱惱大海中成爲群龍之首或者衆龍之王無有熱沙威脅等的諸大龍主夙願的威神力。
如是佛之諸聲聞,說法講法依理诠,
獲無上樂得彼果,皆依如來威德力。
正如上述比喻所說的一樣,佛陀的所有聲聞弟子須菩提等,攝略而說一切法,詳細廣講,憑依能抉擇的作用理等四種道理方式而诠釋,能獲得講經說法的究竟果位——不住之涅槃的至高無上安樂,以及證得講經說法的暫時果位預流果等四果,其實所有這些都是依靠如來的威德力産生的。
何故如來宣法理,佛陀弟子修學彼,
現前所學如實說,佛威力致非自力。
爲什麼呢?因爲對于如來所宣說的無我法理,作爲佛陀弟子的聲聞修學它,現量證悟以後將自己所學修的教義,也原原本本爲他衆講說,這一切的一切均是佛陀的威力所致,而並不是依靠聲聞自身的力量。
此外,憑借佛陀的加持,從無情法的虛空當中也傳出深法的音聲,使一切所化衆生得以解脫。我們要清楚地知道,佛陀諸如此類的事業是不可思議的。
第一品
丁二(所說法之自性)分二:一、所修之道;二、宣說道之果。
戊一(所修之道)分二:一、解說主要道般若;二、解說五種其余助緣(解說其余五度)。
己一(解說主要道般若)分叁:一、略說;二、中說;叁、廣說。
庚一(略說)分二:一、詳解所依法果;二、此品攝義。
辛一(詳解所依法果)分叁:一、行者身份 ;二、所修之法;叁、宣說彼果。
壬一(行者身份)分叁:一、證悟之差別;二、善知識之差別;叁、菩薩之詞義。
癸一(證悟之差別)分叁:一、基無得之理;二、道無行之理;叁、果不住二邊之理。
子一(基無得之理) 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醜一、略說:
最勝般若不可得,菩薩覺心皆不得,
聞此無癡不恐懼,彼菩薩行善逝智。
對菩薩而言,所宣說或所實修的最殊勝般若波羅蜜多,是來自于什麼對境、屬于什麼行者的行境等問題,如果從時間、地點的角度加以剖析、分析,(就會發現)它自身的體性成立這一點實不可得,僅僅是在名言安立中成立。同樣,所宣講的對境或者實修者菩薩也單單是五蘊的聚合罷了,補特伽羅和法的體性都了不可得,只是在如幻的名言中存在。而且,如果對修行者實修道的本體——所謂“勝義菩提心自性光明”加以觀察、分析的話,由于不住一切邊的緣故,自體性成實這一點也是絲毫得不到的。當聽聞到宣講不住諸法、超離一切所緣行境甚深法界之自性的法語,不會有認爲“不是如此”執著實有的愚癡,對講說空性無所恐懼,(通達)自性空性與顯現不可分割、二谛圓融的這種菩薩有緣分行持善逝所領會並宣說的甚深智慧。
醜二(廣說)分二:一、所知對境不可得;二、有境智慧不可得。
寅一(所知對境不可得)分二:一、意義;二、比喻。
卯一、意義:
色無受無想行無,識處纖塵亦非有,
不住萬法無住行,無取獲諸佛菩提。
倘若如此憑借觀察勝義的智慧加以探究,色蘊所攝的五根、五境盡所有顯現的這一切,都是衆多微塵彙集、積聚的,多體聚合、粗大或整體的本性絲毫也不成立實有;對于極微塵,也可通過分析它有無方分來證實微塵同樣無有成實性。由此可知,這種色法是現而無實的自性。
同樣,所有屬于自相續或他相續的苦受、樂受、舍受盡所有的一切受也都是衆多、無常的自性,如果加以分析,微乎其微的一分也無成實性可言。與之相同,想蘊和行蘊自體性成立的法一無所有。認知這樣道理之識的處所或基礎纖塵也不存在。總之心和心所的一切法千差萬別,所以不可能存在實有的一法。
刹那生滅之有實法的時際無分刹那,當觀察前後部分之時就能證實它並不成立。當然,這些五蘊只是在未經觀察的情況下似乎令人歡喜的顯現;如果加以觀察分析,那麼粗細任何法的本體也不成立。因此,我們要以無而顯現夢幻水月等的方式來看待。
有爲、無爲的一切法都不例外,從自身角度來說絲毫也不成立,僅僅是憑借因緣、緣起力才呈現的。對于無欺顯現這一點,如果也依靠探尋真如的正理加以探究,那麼就會確定,這些只是受分別念主宰,以心安立爲我和形形色色的法,真正成立的某法極微許也得不到。當生起這種定解時,此菩薩就是不以所緣的方式安住于所知萬法中。具備不住一切邊的定解妙見,不住一切而行持或者一無所住而行,由此也能通達“一無所見即真見”、“一無所住即真住以及一無所行即真行……”的所有道理。
了達輪涅諸法自性不成如幻的道理,稱爲後得如幻之定解,這是相似勝義,是心之行境、有執著相的正見。作爲初學者,熟練串習這一點相當關鍵。
真正實相究竟義中,“自性不成”和“如幻”等等隨行語言、分別心的一切行境,都是分別假立的法,也都屬于世俗法和虛假法。而究竟勝義的本體是不虛假的法性真性。爲此,把顯現、空性分別稱爲世俗、勝義,而一切法無二的法界真實勝義,是依靠各別自證的智慧所了悟的,超越語言分別的一切行境,是入定的行境,諸法本來無生無滅、無取無舍,以平等性的本體如虛空界般顯現,這是叁世如來及菩薩的偉大佛母,是法界無生的實相,是自性光明勝義菩提心的本體,也是萬法的究竟精華。所以,通過對此理毫不懷疑的定解而趨入,無論如何都是至關重要的。《羅睺羅贊般若頌》中雲:“無有言思智慧度,無生無滅虛空性,各別自證智行境,頂禮叁世諸佛母。”如《中觀根本慧論》中也說:“自知不隨他,寂滅無戲論,無異無分別,則名真如相。”入定于這樣甚深法性中的瑜伽行者,無有任何執取的法,完全去除心識行境的一切所緣和戲論網,依靠具足全無執著相的智慧也就是一切相之最的自性光明或自然本智,而證得一切善逝的大菩提。此處,稍微詳加解釋,以下行文中出現關于遮破色等的所有內容,也要這樣來理解。
卯二、比喻:
如遍行派之具鬘,慧觀無緣滅蘊得,
菩薩通曉如此法,不證涅槃彼住智。
例如,遍行外道派的左揚又名具鬘的人,不管怎麼兢兢業業地修行他自己的論典中承許的有我等這種有緣的見解,都不能成爲解脫一切束縛的因。于是,他憑借自己的智慧觀見而來到本師出有壞佛陀的面前,請問解脫之道。佛陀爲他宣講了無我的法門,他格外虔誠,堅信不移,結果依靠無緣智慧的聖道而毀滅了痛苦近取之蘊,或者獲得了中斷輪回相續的涅槃。
任何菩薩通曉如此萬法無緣的道理,不證寂滅一邊的涅槃,他將安住于有寂等性的甚深智慧中。
寅二(有境智慧不可得)分叁:一、從建立側面說明;二、從遮破側面說明;叁、攝義。
卯一、從建立側面說明:
此慧爲何屬何者?何來思擇法皆空,
詳察無沈無畏懼,彼菩薩即近菩提。
再者,這樣想到,雖然所謂證悟諸法無有自性的智慧——涅槃,是一切功德的唯一源泉,是我們所追求的目標,但是如果對“它的本體到底是什麼樣的?是屬于何人的行境?是由什麼對境中産生的?”一系列問題加以觀察分析,就會認識到它的本體絕對不成立實有。以此爲例,足能思擇、分析從色法到一切種智之間的這所有法,皆以自本體空。具足真實的正理而詳細加以觀察後,對空性之義無有迷惑不清的昏沈,對甚深法性無所畏懼,那位菩薩真正是靠近圓滿菩提。
卯二、從遮破側面說明:
設若不知有色想,受行識蘊而行持,
思此蘊空而菩薩,持相非信無生理。
假設明明不了解一切萬法原本空性的意義,而對于色法有著色的本體完全成立之想,同樣,對于受蘊、行蘊和識蘊,以實執之想而行持,並且依靠理證加以分析而思量“這所有蘊的自性即遮破所破實有的無遮空性,僅此就是實相”,然而,這樣的菩薩實際上沒有安住于實相遠離增損、超越分別念行境的意義中,是在行持有緣的相,而並非對寂滅一切有相戲論的無生甚深法界之理獲得了誠摯的信心,我們要知道,他還被所緣相執束縛著。
卯叁、攝義:
非色非受非想行,于識不行無住行,
彼不緣行智慧堅,具無生智勝寂定。
上述的真義是說,任何人不把色執爲色,同樣,不執著爲受,又不執著爲想和行,對于識,同樣也不以執著體性成立的方式而行,總之對蘊等任何法,均不行持有無等所緣的相,一無所住而行,他不管行持任何法都不想“我在行持”,因爲遠離一切執著的無相智慧得以堅固的緣故,具備證悟無生智慧的此菩薩,將得到“勇行”等最勝寂靜等持。
子二、道無行之理:
菩薩于此自寂靜,彼是前佛所授記,
彼無我入起定想,因徹知法自性故。
某位菩薩,在修行如是所說之道的此時,自相續極爲寂靜,他是先前的諸位如來所授記將證得無上圓滿菩提的,這樣的菩薩沒有“我入定于空性中或者從中起定”的想法。這是爲什麼呢?因爲他已徹底了知一切法的自性是無二之法性等性的緣故。
若如是行行佛智,彼知無行真行故,
行持何法皆不緣,此即行持勝般若。
如果行持這樣的法理,就是在行持一切善逝的智慧,原因是,這位菩薩完全了達“對任何法皆無所行”就是真正的妙行之故。所以,他不論行持道等任何法,對于所行的法、行持與行持者都不緣執,這種方式,就是在行持最殊勝的般…
《般若攝頌釋》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