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這樣即是在行持最殊勝的般若波羅蜜多。
醜二、不住差別法無常等:
樂苦愛厭常無常,我與無我真如空,
得果羅漢皆不住,不住獨覺及佛地。
此外,對于色等一切法的常與無常、安樂與痛苦、合意的可愛與不合意的可惡、有我與無我、執著真如與執著空性等二邊和任何分別念執著悉皆不住,證得預流果等叁果以及阿羅漢果,都不以執著它之想而住,也不住于獨覺果位與佛地,總之對于基道果的任何法,均不以耽著而安住。
子二、比喻:
導師不住無爲界,不住有爲無住行,
如是菩薩無住住,無住即住佛說住。
不住任何法的比喻:就像導師佛陀出有壞的智慧不住于無爲法界——寂滅涅槃的唯一法界,也不住于有爲法叁界輪回一方,他是以不住有寂一切邊一無所住而行持。同樣,菩薩對所知之處,也以無有耽著安住的方式而住,“一無所住即真住”的這種道理,法王佛陀說爲“一切住之最”。
癸二、彼之功德:
思成善逝之聲聞,欲成獨覺成佛陀,
不依此忍不能得,如同不見此彼岸。
對基道果的一切法以耽著而住、有緣取者,就不能證得菩提,依靠無緣才能獲得叁菩提。如果誰想要成爲善逝的聲聞,欲求成爲緣覺以及法王——佛陀,總之不管渴求叁菩提的任何一種果位都不例外,不依靠堪忍(即接受)不住或無緣之意的此道,任何一種果位也無法獲得,就如同不依靠船只就見不到大海的此岸與彼岸一樣。
證悟人我與法我自性不可得的法忍生起了多少,就會得到相應量度的叁菩提,依靠證悟了空性的部分——人無我能獲得聲聞菩提,證悟一個半無我,能獲得緣覺菩提,證悟圓滿二無我的究竟等性,就獲得佛陀菩提,這一切都是來自于般若的威力。所以說,由此般若波羅蜜多中出現叁乘的通衢大道。其余經中也說:如果認爲“預流向、預流果是我所得的果”,那就成了他的我執……
再者,對于叁解脫門的自性空性,聲聞由于不具備善巧方便,智慧淺薄,結果以相似之想沒有如實證悟,而現前下等的涅槃,但最終將一五一十證悟等性而成佛,所以宣說究竟一乘。誠如《般若經》本身當中也說明了基智、道智和遍智的差別;同樣,補處十地菩薩(彌勒)的論典中也有明確闡釋。本來,有緣不能從輪回中解脫出來;實修無緣的般若,也因爲圓滿證悟、未圓滿證悟而相距果般若有著遠近的差別。了解這些道理至關重要,這些是插敘的內容。
壬二(宣說修學彼之理)分叁:一、修學般若之理;二、所學修之處;叁、修學者修學方式。
癸一、修學般若之理:
講法聽聞所說法,證果緣覺世怙主,
明智所得之涅槃,此皆如幻如來言。
從世俗的角度而言,上師講經說法,弟子聽經聞法,通過聽受所說的法及勤奮修行而證得聲聞四果,獲得緣覺果位,現前世間怙主佛陀的菩提,對出世間的道軌,依靠聰明才智、敏銳智慧所獲得的究竟涅槃,這一切都是緣起的顯現,經不起理證分析,如同幻術一般,這是如來所言說的。《廣般若經》中雲“須菩提言:“諸天子,于我前聞法,當知如幻如化””一直到“若有勝過涅槃之他法,彼亦視如幻術”。
癸二、所學修之處:
四種行者不畏彼,知谛佛子不退轉,
羅漢除垢斷懷疑,四善知識所攝持。
誰會對以上所說的意義恭敬呢?有四種行者,不畏懼剛剛所闡述的甚深意義。是哪四種行者呢?一是通曉甚深谛實義的佛子,也就是說見谛或者智慧純熟者,二是不退轉的大菩薩們,叁是諸位聖者阿羅漢。以上這些補特伽羅遣除、滅盡了心的垢染進而對甚深意義斷除懷疑,這叁者意樂圓滿。第四種雖然是初學者,但由于承侍過先前的如來而被如今能夠宣講真實般若的善知識所攝受。
癸叁(修學者修學方式)分二:一、以不修學劣果方式而修學;二、以不修學諸法之方式而修學。
子一、以不修學劣果方式而修學:
明智菩薩如是行,不學羅漢緣覺地,
爲一切智學佛法,一無所學即爲學。
通達叁乘道位、了知究竟真谛無別平等一乘道理的明智菩薩,宣說如此行持萬法離邊平等一味,也與假立的法性(指名言法爾)互不相違,他不修學自己證得聲聞阿羅漢之地(指小乘八地),也不修學緣覺地。那在名言中修學什麼呢?唯一就是爲了獲證一切種智,而隨學一切佛陀經行獲得的正法。如此一來,在勝義中,對所謂的學及與之相反的不學二者都不緣,對任何法一無所學,才是修學真實道。
子二、以不修學諸法之方式而修學:
色增減取故非學,非執種種諸法學,
學亦緣取一切智,定生此即喜德學。
色等染汙與清淨所攝的一切法有增有減並且是所取的緣故,並非修學,因爲所有這些法本不可得,自性清淨,爲此照見勝義中是無增無減、無生無滅、永無所取等的自性本來真義而安住于無作等性中的菩薩行者,不以耽著執取或取受種種萬法而以加行修學,或者說以無緣的方式修學;內心(即意樂)以不分辨的方式緣取一切種智;以甚深方便智慧之道的功能,必定出生自己所求的究竟果位。具足這叁種法,就是喜愛勝乘功德的菩薩們的修學方式。
辛二、(認清修學之有境般若)分四:一、宣說離一體異體;二、宣說無邊;叁、宣說不可思議;四、宣說原本清淨。
壬一、宣說離一體異體:
色非智慧色無智,識想受行皆非智,
此等中亦無有智,此同虛空無異體。
如果有人問:所謂的智慧波羅蜜多到底是怎樣的呢?
色不是智慧波羅蜜多,因爲這兩者不是一體之故;色中也不存在異體而住的智慧,因爲另行存在的智慧不可得的緣故。同樣,識、想、受、行都不是智慧,這些當中也沒有不同他體的智慧。一切法的法性——基般若,既不可以說與色等是一體,也不可以說是他體。盡管智慧波羅蜜多這一法界,既不是與色等一體,也並非與色等是異體,然而在唯一它的本性中圓滿具足一切法,就如同虛空界一樣,纖塵許也不存在與獨一無二的法界截然分開的他體二法。其原因是:如果一切有法以外存在著不同他體的法性或法界,那麼就不是有法的法性了,絕不可能有不成爲法界本體的法存在;如果色等有法與法界是一體,那麼只要見到色等有法就該現見真谛,而且世俗與勝義不可安立爲他體,有諸如此類的過失。
如經中說:“般若波羅蜜多,當從《須菩提品》中尋覓。“帝釋,般若波羅蜜多,莫于色中尋覓,莫從色外尋覓,彼等法法相唯一,因爲無相之故……””
壬二、宣說無邊:
所緣自性無有邊,有情自性亦無邊,
虛空界性亦無邊,世間解智亦無邊。
所緣或所取的色等自性不偏住于“此”的緣故無有邊際;思量或執取它的有情自性也是法界的本體,而無有邊際;堪當表示法性的比喻虛空界的自性也無有邊際;證知這所有對境的世間解(即佛陀)的智慧也無有僅此爲止的邊際。關于這一點,如經中雲:“般若波羅蜜多廣大、無量、無邊……”一切法均成爲法界之本體的緣故,法界包容一切,無邊無際,包含在其本性中的一切有法也不存在境的邊緣和時間的邊際,因此我們要認識到平等一味法性大清淨的這種自性。
壬叁、宣說不可思議:
導師說想是此岸,破想而斷趨彼岸,
離想得此到彼岸,彼等安住佛經意。
什麼時候存在著有實、無實等相執之想,那麼在此期間就不超離世間,所以稱爲此岸,這是導師善逝言說的。(如經中雲:)“何時起想,彼時流轉。”所以,依靠妙觀察的智慧,破毀想和成爲所緣的一切,進而斷除所有相執之想,那就趨向一切世間的彼岸。何人憑借這種道理,遠離一切所緣之想,得到超越分別心的這種法性,達到道的彼岸,他們即安住在佛陀經典的密意中。要知道:盡管他們已經安住在諸法自本體原本無生的離障自性中,但爲了滅盡以顛倒想假立種種我和法的分別心染汙,而憑借隨同法性的無分別智慧滅盡一切想,入定于真實際法界中,即是以無破無立的本性護持的究竟般若波羅蜜多。
壬四(宣說原本清淨)分二:一、有情爲例之諸法原本真實清淨;二、證悟如是之功德。
癸一、有情爲例之諸法原本真實清淨:
設佛恒河沙數劫,住世普傳衆生音,
本淨有情豈能生?此即行持勝般若。
假設堪爲正量的佛陀善逝在恒河沙數劫中住世,普遍傳揚“衆生存在”的音聲,可是自本體原本住于無生清淨的自性中,有情又怎麼會存在或産生呢?諸法的法爾是一成不變的,要使它産生誰也無能爲力。即便是佛陀宣說“有”,(菩薩們)尚且不行持有,更何況說其他人(說有)了?如此見到本來無生的意義,這就是行持最殊勝的般若波羅蜜多。
我們應該依靠以上認清般若的這四個偈頌,受持超越心識行境的無二智慧之理,抉擇真正的甚深般若瑜伽。
癸二、證悟如是之功德:
如來此述某一時,我隨說勝波羅蜜,
爾時先佛授記我,未來之時得成佛。
釋迦牟尼如來,如此講述:“某一時,釋迦王我,隨時隨地隨應宣說這一最殊勝的般若波羅蜜多,獲得八地無生微妙法忍,當時,先前的佛陀授記我“你于未來之時,得以成佛””。往昔,在燃燈佛時代,我等大師成爲婆羅門童子,名爲童雲,他在佛前撒五朵青蓮花,用金色發辮鋪設爲墊。燃燈佛親口授記道:“婆羅門童子,你于未來之時無數劫,于此世界成佛,佛號釋迦牟尼。”在當時,那位婆羅門童子獲得了無生法忍以後依靠無緣的方式,不離開無有限量的佛陀之法,而得授記。諸佛爲獲得無生法忍者授記,是一種自然規律。在那之前,即使在無量劫中承侍過無數佛陀,進而爲遍知發心(即發無上菩提心),可是並沒有獲得授記,因爲以往沒有得到隨時隨地安住于般若波羅蜜多的如此法忍。
辛叁(當攝集依彼之福德)分二:一、自受持等功德;二、爲他講說等功德。
壬一(自受持等功德)分二:一、不受損害;二、攝集福德。
癸一、不受損害:
怙主行持此般若,何人恭敬而受持,
毒刃火水不害彼,魔王魔眷亦無機。
怙主圓滿佛陀及佛子入定、後得行持的此般若波羅蜜多,任何善男子或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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