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集,即使得不到財産,地位也會很穩固。
宗喀巴大師雲:若以大慈大悲心,善于護理自眷衆,雖無刻意求財物,彼亦自然能聚集。世間的財富猶如夏季的彩虹,雖然悅意,但愈求愈遠,始終不能得到,但有一個竅訣不求它會自然聚攏來,那就是好心好意利益別人。爲了使他們不造惡業,對他們開示一切法要,解開他們內心的迷網,無勤中他們會以多種錢財食物來報答你的恩德。如果自己從不教他人斷惡行善的法要,沒有任何福德資糧,卻一心鑽在錢眼裏,也不一定能如願。若是一心一意爲衆生的利益奔波勞累,即使得不到錢財,也不會失去自己在衆人心目中的地位。而某些有一定地位身份的人,只有一顆求財的心,到處去攀緣找錢,致使很多行爲極不如法,這樣很多人對他都改變了原來的看法。如今許多人不想利益他人,日夜想求財,結果所求之錢財名位都一無所獲。想得到錢財、求得高位最佳的途徑便是如理護持他人。
是故地位顯赫者,應于如理如法中,
全心全意唯考慮,利國以及君主事。
所以,身處顯赫地位者,應當于如理如法中,全心全意唯一考慮有利于國家和君主的重大事業。
所謂的如理如法,即是合于世間之理,遵照出世之法。作爲上師的弟子,承蒙上師恩賜,自己身處高位,此時應盡心盡力弘揚佛法,救度無怙的可憐衆生,爲成辦上師的事業助一臂之力。這樣一心一意爲集體著想,無勤能滿足自己的錢財名譽等各方面的所願。一般來說,高位者在未就職之前爲大衆的利益考慮的較多,但由于無始以來的我執深重,一旦任高官之後,漸漸轉爲自己求名求利,往往很多人難過金錢關。因此,無論現在未來經常以此論作爲明鏡,反觀自己的身心,就不至于行爲不如法,同時,因爲一心利他而圓滿自利。
如法而行君主前,彼之一切親屬眷,
勿以種種偏執心,進行非理說情也。
在如法行持的君主前,他的一切親友眷屬,不能以種種偏袒執著之心,去爲別人非理說情。
當君主在依法處理某事時,其中比較麻煩的就是自己的親友眷屬爲彼說情,擾亂君主的心。此時,君主不能僅看私人情面,接受不合理的意見,一旦大家共同決定該懲處的人,還是應照章辦事,眼光放在整個國家的利益上,爲長遠著想,假如開了這個先例,以後處理事情時是很難擺平的。而作爲君主的眷屬,一般不要幹涉君主處理國事,要理智地爲君主著想,不能以偏袒之心,置君主與國家不顧,一味地袒護某人,提出無理的緣由,故意爲難君主,這是不應理的做法。
同樣,在一位如法如律行持的上師、管家前,不能因爲自己對某人有執著而前去非理地求情,這對他不一定是有利的幫助,或許以後恃仗有人求情而更加放肆。所以,君主的親眷不能亂求情,君主也不能亂慈悲,對他們的請求一定要詳細分析取舍。
縱使上師或父母,若提非理之要求,
君主向彼解釋清,切莫開許違法事。
縱然是自己的上師或父母,若是提出非理的要求,此時君主向他們解釋清楚就可以了,千萬不要因爲是他們而開許違法的事。
君主對待不可違逆的上師和父母所提出的非理要求,只能是耐心詳解,不能隨順他們而違越超章。如某人確實嚴重地違犯了國法,依法必須打入監牢,此時國師或父母前來要求釋放,那麼君主一定要明察實情,對其非理的提議一一解釋清楚,把國法的規定、罪犯造事的原委、對國家人民的利害等等多方面詳加說明,讓他們口服心服,不能礙于情面開許那些非理的要求。若是通達事理的人都會納受的,因爲大國之內,國法有國法的尊嚴,國王有國王的治罰,國家要維持下去,就要有獎懲的准繩,不能違法胡作,亂法治人。不然,以後類似的事情出現時是很難處理的。一般來說,上師父母各有專職,不應插手與自己無關的政治問題,只能有合理的進谏,不能有非理的要求。
同樣,住持一個道場,處理人事時,只要按照戒律和道場規定去執行,應該讓不同的忏悔者必須忏悔,不能礙于上師父母非理要求而從寬處理,只要向他們解釋清楚即可。大君主判斷處理事情,只能依法依理,不能依人依情。
不違法律與法規,應當盡己之所能,
饒益親戚及眷屬,滿足彼等一切願。
在不違背法律與法規的基礎上,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饒益親友和眷屬,滿足他們的一切願望。
國王滿足自己親友眷屬的願望是天經地義的,但必須合情合理,首先不能違背國家的法律,不能非法賜予其權位,將他人之厚祿據爲親眷所有,只能從自己份內私人小金庫裏取給。再者,不能相違于世規和出世之規,授權時必據其真實的德才,予財時必慎于是否符合因果。對這兩條不能不管不顧,私情爲重,只顧滿足私欲,不顧法律法規,而應在不違二者的情況下,盡力以衣食和佛法滿足他們,盡心饒益他們。畢竟他們與自己有一定的因緣,不能不睬不理。雖然不能全部滿足,但應在一定範圍內盡己所能盡力而爲,也不失爲美德的體現。
凡與君主協商者,莫言私心偏袒語,
如理呈禀自所知,好壞取舍諸事宜。
凡是與君主協商要事的人,切不可宣講私心偏袒的語言,應如理呈白禀告自己所知的原委,君主據事情的好壞,取舍都很方便。
凡是與君主協商任何事情時,目的都是協助君主將事情切實地安排妥當。這就需要下屬們以無私的心老老實實把自己的所知呈禀君主,即便是彙報與自己關系不太融洽者的人事,也不能誇大事實,偏袒另一方。做人應是公歸公,私歸私,不能以公事報私仇,這是卑劣的小人之舉。並且不切實的反映情況,會對君主的抉擇取舍有不良的影響。現在,很多人說話是很不真實的,圍繞自己的利益或袒護親友,對某事不滿便隨便托詞找理,這是很不應理的。
尤其是對待自己上師的問話,在詢問有關取舍之事時,身邊的人可能會由于智慧有限,所言不一定順耳,但絕不能隱瞞事情的真相,也不必誇張,原原本本地把自己所知道的情況如實禀上即可。這樣上師可以根據實情,是好是壞都能如實取舍,作出最適宜的決定,衆人會很服氣的。
君主奉爲國師者,應深思維慎考慮,
令彼君王現後世,獲得安樂之方法。
君主敬奉爲國師的人,應深深地思維謹慎地考慮,能令君主現生及後世獲得安樂的方法。
曆來凡封爲國師者,都具備戒律清淨、智慧超人、傳承清淨、處事老成等方方面面的功德。身爲國師,應放下自己的一切,時時刻刻深思:國王今生後世的安樂全依賴于我,我應想方設法善導他現生立行佛法,如爲使他今生事業圓滿成辦,教他修什麼法、供什麼護法神等,爲使他來世安樂,教他行持善法,斷除惡業,以佛法治國。佛法是現來安樂的源泉,像曆史上的大唐及佛國藏地雪域的君主均有國師,依此君主不會造極重的惡業。
君主若持非法行,應當告之此非理,
于諸一切合法事,盡力而爲令彼行。
君主若作非法行時,國師應當敬告他此乃非理之行,對一切合法如理之事,盡力勸他奉行。
君主雖然身居高位,仍是如常人一樣有貪嗔癡等煩惱,難免平日中會殺生、邪淫、妄語、飲酒等,行持一些非法惡行。這時若君主信奉佛法,一時沈迷于非法行,國師應當告訴他:“如王分權利,不能分罪惡,智者誰爲他,自摧毀後世。”蓮師入藏地對藏王赤松德贊亦有如此教言。漢地的清涼國師,對當時的皇帝也有很殊勝的開示,如令他修複佛塔、供養僧衆、行持佛法,盡力使他行持有益的善法。如今的君主們在人規世間智慧方面還是相當不錯,若再有國師的循循善誘,肯定會不亞于先代的君王,但願君主們有國師作自己的先導。
除非死刑懲罰等,少數不違正規外,
一切世間法律事,上師切莫托情也。
國王對犯人處以死刑,以挖眼斷手等酷刑,還有少數合于正規的事情,上師可以勸阻,除此之外,一切世間法律之事,上師不要經常于國王前托情。
在《百業經》及佛陀的傳記中都有這樣的公案,以前,國王正對犯人處以死刑,佛陀率其眷屬前往勸阻,爾後國王釋放了犯人,犯人于佛陀教下出家獲證羅漢果位。如果一個國家判極刑的人數過多,並不是很好的兆頭。在西方文明國度裏處死刑者極少,甚至像緬甸國家明確的規定從不對任何人判死刑,最嚴重的判決是無期徒刑,這從佛法角度來講也是開許的。另外,若有少數不違正規的事,有必要特殊開許的,國師親自出馬勸谏是可以的,國王開許也不違法規。如果國師天天去皇宮要求把這個人放了,那個人不要治罰,如是屢屢求情,是不應理的。因爲家有家規,國有國法,若不對那些野蠻惡劣的人予以相應的治裁,整個國家肯定會因此遭受損害。所以,國師當盡力做好份內之事,不要于國王前非理托情。
上師嚴厲對境故,違其教言不應理,
彼若多次提要求,亦成君主爲難處。
上師是嚴厲對境的緣故,違背其教言是極爲不應理的,所以,上師若多次對國王提出要求,亦成爲國王的爲難之處。
從佛法的角度來講,上師是嚴厲的對境,國王也是毫不例外,違背上師的教言或生嗔恨心都會遭來嚴重的後果。因此,國師不能對大小如麻的繁瑣之事樣樣過問,對國王強加幹涉,這時國王不做國事也不行,違背上師之教言更不行,前面是懸崖,後面是深淵,讓國王進退爲難。所以上師安住于自己的寶座,過問有關佛法方面的要事,就完事了,不要命令國王今天放寬政策,明天重製法律,後天將犯人統統釋放,簡直讓國王騎虎難下,不知如何是好。國師應精進于自己的修行,常常加持國王及眷屬行持如法就可以了,不要成天以區區小事親臨皇宮麻煩國王,否則終有一天,國師之位也恐難保。所以,國王與國師各負其責不必互相牽扯幹涉,安和相處。
是故上師護君主,君主亦能敬上師,
今生和諧又吉祥,來世亦將享安樂。
所以,上師盡心盡力護持君主,君主也能敬重上師,今生彼此和諧,諸事吉祥,來世也將享受安樂。
君主只是以往昔的因緣,一時統領四海,但他畢竟是一介凡夫,他的見解行爲決策方案只是分別念,很容易墜入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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