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70、 十八界中是大種性與大種造的有哪些?
答:既有大種性又有大種所造:所觸。
大種性:地水火風四大
大種造:柔軟、粗糙、輕、重、冷、饑、渴
眼等九色
法界的一部分無表色
既非大種性,亦非大種造:七心界。
71、 十八界中何者爲積聚之法?
答:眼等十色界是極微積聚的,余八無礙界不是極微積聚的。
72、 十八界中何者爲能斷所斷?何者非能斷所斷?
答:既是如斧頭般的能斷,亦是如木柴般的所斷是外界的色香味觸。所謂斷是指截斷色法的相續,令其成爲兩個相續。
非能斷亦非所斷者:
(1)諸根。諸根如光芒般清澈,相續無法斷開;
(2)聲音。聲音不能相續;(聲音之發出皆由四大之相互撞擊而産生,聲音自己並無前刹那産生後刹那的過程,故說聲音不能相續,與色香味觸不同。)
(3)八無礙界(七心界與法界)。不是色法,不存在聚合。
以上叁者不成爲所斷,亦非能斷。所以說能斷所斷唯是指色香味觸外四境。
73、 關于身根是否所斷有何不同說法?
答:(1)有問:如手斷掉了,仍在動,這時是否可說身根可以斷掉?
有部:所斷部分並無身根。手雖斷掉,但身根不斷。因這時身根仍在身上,手斷掉後仍能動,是因手上有能變之風,氣風未消失所以仍能動,實際上斷掉之部分沒有身根。
甲智論師:手斷掉後,應該于斷掉之部分有身根。如鼻子斷掉後,又拿回來接上,仍有感受。
世親論師:這種說法不合理。因爲所斷部分無觸覺故,所以無身根。如果所斷部分上有身根,則其應有觸覺,然而沒有,如剛才所斷掉的鼻子重新貼回後,即與原來的鼻子融爲一體,從而于所斷部分又恢複了身根,而並非于其斷掉時身根也斷掉而跟隨于所斷部分。
由此可以說明身根不能斷。
(2)另有說:蚯蚓斷成兩段,兩邊都有生命,如此則可以說明身根可以斷。
這種說法不合理。因爲如果說一個身體分成兩段,每一段上都有一個身根,則說明一個生命變成了兩個生命,這是不應理的。實際上,身體成了兩段,生命只會存在于一段上,不存在生命的一邊就會死掉,然而中陰身如空中微塵一樣非常之多,蚯蚓剛剛被分成兩段,死掉的一段在很快的時間內就有中陰身進入其體內,從而形成一個新的生命,而並非是兩段上皆有原來之身根。所以說身根可以斷是不合理的說法。
74、 所燒、能稱是哪些界?能燒、所稱是哪些界?
答:所燒、能稱是色香味觸四界。
能燒、所稱有兩種說法:
(1)能燒是火,所稱是重,所以能燒所稱唯是所觸;
(2)能燒、所稱亦皆是色香味所觸四界。欲界中所有微聚皆有八種物質組成:地水火風色香味觸,能燒的火、所稱的重亦不例外,地水火風可攝于色香味觸四界中,表面上能燒的是火,但火的群體中實際上亦存在色香味觸四界,所以說能燒的是四界,所稱的重亦然。
75、 十八界如何安立叁生?
答:眼等五根:
(1)異熟生:善惡趣之根皆依善不善有漏法之因而産生故;
(2)長養生:五根可依飲食、塗抹、睡眠、等持而得增長;
(3)無等流生:五根之等流生實際也有,並非沒有,只不過這種是前刹那産生後刹那之性。
聲:
(1)長養生:身體保養的好,則身體亦好;
(2)等流生:由語有表色同類遍行因所生,前後之刹那相同是等流生;
(3)非異熟生:隨心所欲而産生,不觀待過去的善惡因,故非異熟生。
八無礙界:
(1)等流生:同類、遍行因所生;
(2)異熟生:異熟因生;
(3)非長養生:不存在積聚,所以也沒有色法的長養。
色香味觸:
(1)異熟生:五根群體中的色香味觸,是異熟因生;
(2)長養生:五根群體中的色香味觸,能被長養;
(3)等流生:身內身外色香味觸,同類因生,是等流生。
76、 具實法與無漏第一刹那的分別是何界?
答:具實法的是法界,法界中的無爲法是實法。實法有四種:恒常穩固存在、能起作用、自然而成、此外他法。此處之實法是指第一種。
具有無漏第一刹那的是意、法、意識叁界。此刹那即苦法忍,之所以稱第一刹那,是因爲其前世勝法位以下皆是有漏,而此刹那是無漏,是無漏法中的第一刹那。它本身不是等流生,之前唯是有漏故,第二刹那後是等流生。
77、 眼根與眼識先得後得四種類別是怎樣的?
答:(1)先得眼識,後得眼根:轉生欲界後獲得眼根,眼識于中有時已經先獲得;
(2)先得眼根、後得眼識:轉二禅以上,眼根先具足,借初禅眼識才能見色法,故眼識後來得到;
(3)眼根眼識同時得:轉生欲界與初禅天,于中陰時眼識與眼根同時獲得;
(4)眼根眼識均不得:如轉生無色界,眼根眼識均不得。
78、 十八界中內界、外界是哪些?
答:內界有十二,即六根、六識;外界有六,即六境。
爲衆生相續所攝爲內界,不爲衆生相續所攝爲外界。
79、 什麼是有依與相應?
答:有依是做自己事。相應則是不做自己之事。
所謂做自己之事,就是指眼根取色法,眼識緣色法,色法被眼根取眼識緣,根、境、識各各互對而起作用,則是根、境、識皆做自己之事。若意識緣法界是做自己之事,是有依;若意識緣色法則不是做自己之事,是相應。
80、 爲什麼法界唯一是有依?
答:法界生起,定被意識所緣,故唯一是有依,而無相應。如以無我心觀諸法,有部宗承認二刹那認識諸法,第一刹那見自心及俱有法之外的法,第二刹那見自心及俱有法;余宗承認自證,即一刹那認識諸法,無論一刹那或二刹那認識諸法,諸法現前,定被意識所緣,未被意識所緣而又稱法界,這樣的法是不存在的。故法界唯一做自己之事,唯一是有依。
81、 除法界外,余界有依與相應的情況是怎樣的?
答:(1)五根:以眼根爲例:
有依:眼見色法,眼已見、正見、將見色法是有依。
相應:眼不見色法,滅已見、滅正見、滅將見及不生法是相應。
(余四根亦然。)
(2)五境:以色法爲例:
有依:色被眼見,已被見、正被見、當被見是有依。
相應:色不被眼見,滅已被見、滅正被見、滅將被見及不生法。
(余四境亦然。)
(3)七心界:
有依:已生、正生、將生之法(即識)。
相應:唯不生法。
82、 十八界中見斷、修斷、非所斷如何分別?
答:十色界、五識界唯是修斷。
意、法、意識叁界通叁種斷:(1)見斷:八十八隨眠、彼等相應法及法相得繩、隨行之法相得繩;(2)修斷:見斷之外的有漏法;(3)非所斷:所有無漏法。
83、 異生凡夫及招感惡趣身語業是否見斷?
答:二者都不是見斷。有叁個條件,只要具備一個則不是見斷:
(1)非煩惱性 ;
(2)非六生,即不是第六意根生;
(3)色法。
首先,異生凡夫不是見斷:
(1)因爲異生凡夫不是煩惱性,若凡夫是煩惱性,則依世間道離貪欲就成了非凡夫(即聖者),這是不應理的。因爲依靠遷移才能舍棄凡夫,遠離貪欲,不能舍棄凡夫,所以凡夫不是煩惱性,不是煩惱性則不是見斷。
(2)異生凡夫也不是善法,若是善法則斷善根者就成了非凡夫,這也是不應理的,因而凡夫也不是善法,而是無覆無記法,故不是見斷。
再者,招惡趣身語業不是見斷:因爲身語之業承許爲色法,並且于真谛之理不起顛倒執著,也不是彼之隨行與得繩,所以不是見斷。
此二者是有漏但非見斷,故應爲修所斷。
84、 十八界中哪些是見?
答:眼與法界一部分是見。眼根見色法故是見。
法界一部分八種是見:
五見 :具煩惱性;
世間正見:有漏法;
有學正見:具種子之無漏法;
無學正見:無種子之無漏法。
85、 五根識相應慧是否爲見?
答:五根識相應慧不是見,因爲所謂的見是指計度分別,而五根識無有計度分別。
86、 見色法是眼根見還是眼識見?
答:有部:承許眼根見色法,因爲識不是障礙有對,即無有阻礙,若說以眼識見色法,則被牆等阻隔的色法也應該能見到了,而實際上被牆等阻隔的色法並不能見到。那麼這就說明識不能見,而眼根爲色法,是障礙有對,是有阻礙的,被牆等阻隔之法不能見到這一事實,正好說明是以眼根見色。
經部:認爲以眼識見色法。識雖能見,但見與不見並不取決于有無遮障之法而是觀待因緣。因爲若不具有遮障之法但因緣不具(如對境遙遠、無光明等),則也不能生起眼識,即不能見;即便遮障之法具足,但是被碔趺、水、玻璃、雲母等阻斷,也還是能生起眼識,即亦能見。
87、 見色法是兩眼根見?一眼根見?
答:兩個眼根都同時見色法,雙眼見色比一眼根見明顯。以兩眼根見色時,雖同時見,但並非是識分成兩份,因爲識無方所,所以可同時看。
88、 六根取境與對境接觸否?並取何等大小對境?
答:眼、耳、意叁根:不與對境接觸而取。眼耳取境可等,或可大小不等;意非色法,取境不定。
鼻、舌、耳叁根:與對境接觸而取。叁根皆取相同體積之對境,因爲它們必須接觸對境的微塵而取。
89、 意識、五根識所依有何不同?
答:意識唯依過去意根;五根識依過去意根,也依現在之有色根。
90、 五根識由對境與根二者所生,爲什麼安立根依,而不安立境依呢?
答:五根識以根爲所依,安立根依,因爲眼根等變得明顯與否,眼識也隨之變成那樣,然而色等改變,眼識等並不一定改變。(此處說眼識隨根不隨色,是指眼識明利與否的能力隨根變而不隨色變,而並非指眼識所了別的內容有無變化。)
91、 五識依根緣境,爲什麼識的名稱爲根識而非境識?
答:識依根而名根識:
(1)識隨根的改變而改變,不依境變,如上題已說;
(2)根是識生起的不共因,因爲諸根是各自能依識的增上緣,並且唯生起一個相續的識,故是不共因。
識不依境(如色)而名境識:因爲境不是不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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