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爲什麼上地的無漏法也能獲得呢?因無漏法相續中的對治類增上之故。同樣,其他地的無漏法也可如此類推,比如獲得叁禅正禅時,一禅和二禅的無漏法可以獲得,第四禅第九解脫道的無漏法也可以獲得。小乘認爲,如果是獲得盡智,不僅得到無漏法,而且有漏功德、不淨觀、呼吸法、念住等等也可以得到。按照大乘觀點,有漏法的清淨功德以功德增上的方式存在,比如獲得無學道時,叁十七道品以無緣的方式存在,《現觀莊嚴論》也是如此宣說的。那小乘爲何會如此承認呢?就如同一位國王獲得王位時,各地的人們均會以禮相迎一樣,一位聖者獲得盡智時,由于已經遠離貪欲並且獲得了心之王位,許多有漏與無漏的功德都會出來迎接。
若以欲界身份獲得阿羅漢果位,則所得功德由叁界所攝,若以色界身份獲得,則其功德由色界、無色界所攝,若以無色界身份獲得,則只具足無色界所攝之功德。並非一切功德全部獲得,以前于輪回中串習後退失的功德只是現前,因爲以前已經得過不必再得。世友論師認爲,未來的功德也可以得到;另有論師則認爲,未來的功德無法獲得。
乙叁、得之分類:
有爲善法新習得,有漏則立治遣得。
依靠有爲善法而得爲新得與習得,從斷除有漏法的角度安立治得與遣得。
所謂的得也有四種,即新得、習得、治得與遣得。新得指前所未有之法重新獲得,比如一位補特伽羅的相續中從未得過見道,當其獲得時屬于新得。習得指反複現前,如對于信心反複串習而現前。此二者也有依靠無記法與不善法的情況,但大多數是依靠有爲善法而得。治得也即修道,遣得即斷絕煩惱之得,比如修悲心,從修持角度來講是治得,從可以斷除害心的角度爲遣得。這兩者並不是從有漏法的角度安立,而是從斷除有漏法的角度安立的。無漏法只具足前二種得,有漏善法具有四種得,其他有漏法則具足後二種得。
甲五(智所攝之功德)分二:一、不共功德;二、共同功德。
乙一(不共功德)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丙一、略說:
佛陀之法不共同,即是力等十八種。
佛陀的不共功德,即是力等十八種。
與聲聞緣覺等不共而唯有佛陀具足的功德是哪些呢?共有十八種,即十力、四無畏、叁念住以及大悲。其中十力是指知處非處智力 、知業報智力 、知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 、知根勝劣智力 、知種種信解智力 、知種種界智力 、知遍趣行智力 、知宿住隨念智力 、知死生智力 、知漏盡智力 。四無畏即正等覺無畏 、漏永盡無畏 、說法障無畏 、說出離道無畏 。叁念住 ,如來說法時,于恭敬聽受所說法者不以爲喜之心念住,于不敬聽受所說法者不以爲怒之心念住,于聽不聽二者不爲喜怒之心念住。
對于十八不共法,大乘說法與小乘有所不同,《經莊嚴論釋》中說:“十八不共法者,以行所攝六法——身無失、語無失、心中念無失、心無不定、無種種想、無不擇舍;以證所攝六法——于欲、精進、正念、禅定、智慧、解脫中無有退失,有些論中不算禅定而算解脫知見,共計六法,是不同經之密意;又于過去世無貪無著之智慧,于現在未來亦如是對應,此叁者是以智慧所攝之法;一切身事業以智慧爲導且以智慧隨行,語意亦如是,即是以事業所攝叁者。如是佛陀具有與他不共的十八不共法故,成爲一切聲緣之上首。”
丙二(廣說)分四:一、宣說力;二、宣說無畏;叁、宣說念住;四、宣說大悲。
丁一(宣說力)分二:一、意之力;二、身之力。
戊一、意之力:
知處非處十智攝,知業果力爲八智,
定等根信解界九,知遍趣行九或十,
宿住死生世俗智,知漏盡力六或十。
知處非處智力以十智所攝,知業果智力爲八智攝,知等至智力、知根勝劣智力、知信解智力以及知種種界性智力均以九智攝,知遍趣行智力有九智或十智,知宿住隨念智力與知死生智力爲世俗智攝,知漏盡智力有六智或十智。
《經莊嚴論釋》中說:“十力者,以知處非處智力了知因與非因故,能摧破于轉生善惡趣之因或方便欺诳之魔,即非善趣因之殺生供施等對獲得善趣之方便欺诳,對如是者摧破;以知業報智力,顯示除業力外以大自在天等不能自在救護故,能破于怙主欺诳之魔;以知染淨一切禅定智力,摧破以僅得四禅八定解脫輪回而觀清淨、對清淨欺诳之魔;以其余七種智力摧破對依大乘出離欺诳諸有情之魔,即以知一切界智力了知種性,以知種種淨信智力了知信心,以知種種根基智力了知所化信心等差別之根器差別,以知宿命智力及知死生智力了知道之依,以知遍行道智力了知道之自性,以知漏盡智力了知出離之果後于諸所化如是宣說故,摧破以大乘道出離外誤置他處欺诳魔。”本論並未宣說每一種力的法相,而是與十種智結合起來分析的。那每一個智力由多少個智所攝呢?知處非處智力了知一切有爲法與無爲法,故爲十智所攝,麥彭仁波切在《智者入門》中說,所謂的處與非處是指所有學問的對境與非對境,可以包括一切萬法,而佛陀對于處與非處所攝的一切萬法全部通徹無礙。衆生的種種業報以及細微之業果,即使聲聞緣覺菩薩也無法了知,只有佛陀能夠知曉,故爲知業報智力,它爲八智所攝,因滅智與道智不屬于業果的範疇,故不包括在內。知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知根勝劣智力、知種種信解智力以及知種種界智力爲不包括滅智的九智所攝,因滅智唯一緣無爲法,而此等均以有爲法爲所緣。知遍趣行智力若從道之本體來說,是不包括滅智的九智,因滅智不爲地所攝;若從道果而言則爲十智。知宿住隨念智力與知死生智力二者並非真谛之有境,而主要以衆生前世與後世作爲自己的對境,因此不具足法智、類智、四谛智以及盡智和無生智,他心智也是四谛智的本體,故也無有,以此二種智力唯以世俗智所攝。若從了知漏盡自本體的角度來說,知漏盡智力爲法智、類智、滅智、世俗智、盡智與無生智此六智所攝;若從佛相續中具有智這一角度來說,則爲十智所攝。
宿住死生依四禅,余者則依一切地。
何故唯佛稱爲力?因彼具有無礙故。
知宿住隨念智力與知死生智力依四禅獲得,其余八種力依靠除未至定以外的叁界九地獲得。爲什麼只有佛陀的智慧才稱爲力呢?因唯有佛陀可以無礙照見萬法。
十種智力依靠何地獲得呢?知宿住隨念智力與知死生智力二者于四靜慮正禅中具有,因其需要從止觀雙運之等持中産生。按本論觀點,若欲了知前世後世必定要有四禅的境界,否則僅僅依靠有漏心無法了知。其余八力在欲界、四靜慮、一禅未至定、中定、四無色界共十一地中具有。
此等智力于叁界中何種身份具有呢?欲界身份可具有一切智力,色界身份僅具有色界所攝之智力,無色界身份具有無色地所攝的智力。這一點實際也是從色法的角度來講,上上界不會具足下界具有色法本性之功德,如果從功德角度而言,上界一定會具足下界功德,但有部宗認爲很多功德都是有形相的,也就是說,有些功德是有表色,有些則是無表色,所以此處應該是以具色法形相之功德的角度來講。
上述的某些功德,比如知漏盡智與知宿住隨念智在聲聞緣覺等其他補特伽羅相續中也具有,那爲什麼只將佛陀所具足的功德稱爲力呢?佛陀是萬法的徹見者,他不需任何勤作即能無礙照見萬法,因此將佛陀所具足的智慧稱爲力。
戊二、身之力:
身即無愛子之力,他師承許各骨節,
大象等七十倍增,彼之本體所觸處。
佛身具有無愛子之力,其他論師承許爲各骨節皆具此力,所謂的無愛子之力是指凡象等七個以十倍遞增,其本體爲果所觸。
佛陀既然具足無礙智力,那身體的力量如何呢?佛身具足無愛子之力,“無愛子”有兩種解釋:一是天子的稱呼,二是指力量的一種程度。此處是指第二種,因爲具足無量功德而稱爲無愛子之力,就如阿僧祇是因具有六十位數而如此稱呼一樣。另有其他論師認爲,並不是整個身體具有無愛子力,而是身體的叁百六十二個骨節中的每一骨節均具足此無愛子力。
何爲無愛子力呢?它是凡象七十倍的力量,也即凡象、香象、大露力者神力、勝伏神力、妙支神力、妙力神力、無愛子之力,這七種力以十倍遞增。小乘認爲佛陀的身體一定要具足如此巨大的力量,因爲佛智是無邊無際的,若身體如同凡夫一樣不具足強大的力量,則智慧無法將其作爲依處,就像獅子的乳汁不能倒進土器一般。大乘也認爲佛陀的身力是無邊的,但說法上與小乘稍有不同。身力的本體是什麼呢?其本體屬于所觸,也即是果所觸。
丁二、宣說無畏:
無畏四種依次第,如初第十二七力。
四種無畏依次與第一、十、二、七智力相同,也爲這些智所攝。
四無畏是指正等覺無畏、漏永盡無畏、說法障無畏、說出離道無畏。正等覺無畏,即佛陀已經獲得圓滿正等覺果位,在任何梵天、婆羅門、沙門面前可以無畏宣說“我已獲得正等覺果位”,無人能夠反駁。漏永盡無畏,即一切有漏障礙均已斷絕,佛陀對衆人可以無畏宣說,無人能夠反駁。說法障無畏,即佛陀所宣說的獲得解脫之障礙,無有一人能夠反駁。說出離道無畏,佛陀宣說出離輪回之道,無有一人能夠反駁。《經莊嚴論釋》中也說:“四無畏法者,自說于自利證德圓滿,具一切智無畏;自說于自利斷德圓滿斷二障及習氣無畏;爲人說正道無畏者,能真實宣說從輪回出離之道;爲人說正道障礙無畏者,正道障礙或能障之我見、貪等諸煩惱從輪回中解脫之能障,如是以具正量的真實語宣說。對彼等,以天魔、梵天、沙門、婆羅門、外道等以“非如是”之相應道理之反诤,何時亦不動搖。”
四無畏以何智所攝呢?依次分別與第一知處非處智力、第十知漏盡智力、第二知業報智力、第七知遍趣行智力相同,正等覺無畏爲十智所攝,因佛陀已經能夠圓滿通曉一切萬法;漏永盡無畏爲六智或十智所攝,即從窮盡漏法而言是六智,從相續中具有功德的角度則是十智;說法障無畏爲八智所攝,因障礙之法多有漏,屬…
《俱舍論講記 下》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