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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講記 上▪P12

  ..續本文上一頁分類;七、見與非見之分類;八、二識等叁類。

  在界之分類這一科判中,麥彭仁波切將之分爲二十一種,在蔣陽洛德旺波的講義中則說:界應分爲二十種,而在分科判時,爲了方便則分成了八種。

  丙一、有見等五類:

  有見即是唯一色,有對乃爲十色界,

  無記之法有八種,除色聲外余叁種。

  十八界中,可被眼識所見的唯一是色界,屬于有對法的則是十色界,此十色界中除色、聲外的八種均爲無記法,其余的十界都相應存在善、不善、無記叁種。

  前面已經講到了十八界,那其中有哪些由眼睛可見呢?“見”,有用心來見,比如以心現見本性、用心來證悟;也可以用眼睛來見。此處指第二種——以眼睛來見,十八界中,眼睛能見的只有一個法,即是色法。此處之“色”並非色蘊中的“色”,色蘊中的色包括五根、五境、無表色,五根與無表色無法用眼睛見到,五境中的聲、香、味、觸也見不到。因此,十一種色法中,以眼睛可見的只有色法,也即前面所講的顯色、形色,加沃傑論師的《俱舍論疏》中說:用語言可以表示,用眼根可以見到之法,稱爲有見。比如說“這是柱子,這是瓶子”,當說出一種法時,其他人心中馬上現出它的總相,而且也可以見到其自相——“這就是紅色的柱子”、“這就是圓圓的瓶子”。

  在十八界中,有對的法有哪些?有部宗認爲五根、五境是色法,它們都是有阻礙的,所以將十色界稱爲有對法。頌詞中經常會用到“有對”,講義中則常用“有礙”。有礙分叁個方面:障礙、緣礙、境礙。障礙,指微塵與微塵之間互相不能侵犯,比如一位道友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另一位道友不能融入他的身體,占據他的位置,這就是障礙,手對牆壁接觸時有阻礙,也屬于障礙;緣礙主要是從心與心所角度安立的,當心與心所正在執著某一外境時,于此心與心所範圍中不能緣另一外境,比如正對紮西生嗔心時,心心所不會同時對另一人産生貪心;境礙,自己只可以取自己的境,別的境不能取,如同腳被繩索套住而不能離開,同理,眼識只能取外境的色法,不能取耳根對境的聲音,這叫做礙,耳根也只能取聲音,其余根均可依此類推。緣礙和境礙中的“礙”均有“取”的意思,不同的是,緣礙取一個境的同時不能取第二種境,但在第二刹那時,可以改變,如第一刹那生嗔心,第二刹那可以生貪心;而境礙只能取自己的對境,如耳朵只能聽聲音,總也不會見到色法,當然,一些可六根互用的聖者另當別論。

  在《自釋》中還講到境礙的幾種情況:水中有礙(可見)、陸地無礙,如魚;陸地有礙、水中無礙,如人;水和陸地皆有礙,如青蛙;水與陸地皆無礙,如盲人。另外,還有白天有礙、夜晚無礙,如人;夜晚有礙、白天無礙,如貓頭鷹;白天、夜晚皆有礙,如野馬、狼、貓等。還有是障礙非境礙的,如色等五境——其于自微塵之上不會有其他微塵,不是境礙,因爲境礙是從根的角度來說的;是緣礙非障礙,如心與心所;是障礙也是境礙,如五根——根的位置不被其他微塵占據,且其所取對境也是固定性的;既非障礙也非境礙,如無爲法、得繩。

  “有對乃爲十色界”中的“有對”是指障礙,因五根、五境皆由微塵積聚所成,互相之間皆爲能障與所障的關系。十色界不屬于緣礙,因爲緣礙是從心心所的角度來說的;五根應該屬于境礙的範疇,但五根必須與外境結合,産生執著,否則也不會發生阻礙。

  無記法是指非善亦非惡,如磕頭時是善法,是身體方面的;殺生是惡業;吃飯、炒菜等則是無記的。那十八界中,哪些是無記法呢?無記法有八種,即十色界五根和五境中除色、聲以外,余下的八種爲無記法,因爲香味觸等八種不會根據發心不同而成爲善法或惡法,本體即爲無記;“余叁種”,除八種無記法以外的色、聲以及七心界和一個法界,根據發心不同具足善、不善、無記叁種中的任何一種,其中色與聲爲身語有表色所攝,並根據發心不同而爲善、不善、無記叁者以及相續所攝,但不被無表色所攝。色與聲若不爲相續所攝則稱爲自性無記法,但有一些特殊情況,如天人的鼓聲,有些是善法方面的,有些是惡法方面的。

  在學習《俱舍論》的過程中,大家也許會發現一些不同觀點,然後就認爲:不應這樣分類,應該那樣分類,像天人的鼓聲並非人相續所攝,但是發出一切萬法無常、無我、寂滅等聲音,這應是善法的。我們在學習時應以教理爲主,此處是以總的分類來區分的,若真正安立其法相,應按照因明觀點安立,因它可遠離一切過失,而《俱舍論》的分類並不是很嚴格。因此,在聞思、辯論、研討的過程中,千萬不要對世親論師等高僧大德說誹謗的語言,否則到晚年時也許會後悔。

  佛陀所傳的法有甚深和廣大兩方面,甚深方面由文殊菩薩與龍猛菩薩廣傳,廣大方面則是由彌勒菩薩與無著菩薩、世親論師傳下來的。世親論師的《俱舍論》實際上是佛陀第一轉*輪的見解,主要廣說名言方面的法;而無著菩薩則依靠唯識觀點主要宣說勝義方面的法要。《俱舍論》當中的很多分類,中觀應成派也是不得不承認,如有礙法、有見法,讓中觀應成派來安立,也要根據本論觀點安立。如果說持中觀應成派的觀點或者修大圓滿的人不用了知有礙法、無礙法、十八界等,不承認這些觀點,那眼根見色法既然不承認的話,大圓滿當中所宣說的內容也沒有必要承認了。所以在抉擇名言時應該依靠《俱舍論》,雖然頌詞中有些觀點是有部宗的特殊安立,在這方面可以不承認,但除此之外的大部分觀點,中觀應成派亦是承認的。

  八種無礙界 中,七心界因爲與貪、不貪等助伴相應存在而具善、不善、無記叁者。若與善心相結合時,七心界變成善法;若與不善心相結合,則七心界變成不善法。比如眼識與貪心相應時,眼識變成不善業;若看佛像,則成爲善業;若眼識見到拖拉機,既不是善心也不是惡心,處于無記的狀態即是無記法。法界有些是本性善 、有些是相應善 、有些是等起善 、有些是勝義善——小乘的抉擇滅是勝義善法,而虛空、非抉擇滅均爲無記法,因爲它們不是善也不是惡,但《大乘阿毗達磨》中說,所謂的非抉擇滅、虛空是不存在的。

  欲界具有十八界,色界之中十四界,

  香味以及鼻舌識,此四種界未所屬。

  無色界中則具有,意法以及意識界。

  彼叁有漏與無漏,其余諸界爲無漏。

  欲界具有十八界,色界具有除香、味、鼻識、舌識以外的十四界,無色界具有意界、法界與意識叁界,此叁界通于有漏無漏,剩下的十五界只通有漏。

  欲界具足十八界,因其皆能增長欲界煩惱之故。色界具足十四界,因五境中的香與味在色界不存在,由緣外境所生之鼻識和舌識亦就不存在了。在色界沒有香與味二者,因爲它們是段食性,只有遠離了對段食的貪執才能轉生到色界,但是有部宗認爲色界天人的鼻根、舌根等是具足的,只是沒有外境,由于沒有外境的緣故,雖具足根,但亦不會産生鼻識、舌識,因此色界只具足十四界。段食 在色界中是不存在的,它是一種食品,有味、香、觸,有此叁者之故,欲界衆生很喜愛享用,若不遠離段食,無法轉生色界。既然味、香、觸是段食的本體,那麼,色界中所觸也不應當有了?雖說段食是所觸,但所觸不一定是段食。所觸分兩種,一種是屬于段食的所觸,一種是不屬于段食的所觸。在色界所觸不一定全部斷除,如天人穿衣服,也有柔軟的所觸。而具足香與味的段食,即使在色界中具足,也是沒有任何必要的,但世親論師在《自釋》中說,如果沒有必要而不存在香與味,那麼鼻根與舌根也不應存在,因爲沒有任何必要,他對有部宗作了這樣的駁斥。有部宗反駁說:鼻根與舌根是有必要的,因爲可以起到莊嚴的作用。世親論師說,莊嚴並不是由根來顯現的,如果只是爲了莊嚴,只顯現它的鼻身和舌身 就可以了,之所以在色界中存在鼻、舌二根,是因爲六根皆依有情之身得以生起,而非依靠境界起現。

  無色界具足意界、法界、意識界,因爲它們可增長無色界的煩惱。無色界無有十色界,因此依五境而生的五識也就不會存在,那這樣一來,意根(意界)是六識聚滅盡無間産生的,無色界既不具足五識,那意根如何具足呢?無色界中雖然不具足五識,但第六意識滅盡的這種心識應該存在,因此意根可以存在。法界在無色界中也是存在的,法界包括屬于等持之受以及不苦不樂的受等細微受,而且麥彭仁波切在《智者入門》中說:無色界有細微之想。想和行包括于心所之中,心所包括在行蘊中,而行蘊包括在法界之中,所以,法界應該在無色界具足。

  意界、法界、意識界叁者既具足有漏法也具足無漏法。此叁界既有苦谛與集谛所攝的有漏法,也有道谛、無爲法所攝的無漏法,比如獲得抉擇滅時,在抉擇滅的群體中,六根識全部變成無漏法,所以,意界、法界、意識叁界具足有漏法與無漏法。其余的五根、五境、五識共十五界唯一是有漏法,有部宗認爲凡是色法皆爲有漏法,外面的色、聲、香、味、觸,以及眼、耳、鼻、舌、身諸根全部是有漏法,因爲它們可以增長一切有漏煩惱,是修道過程中需要斷除的(屬于修斷);他們認爲阿羅漢和佛陀的身體也屬于有漏法,因此不能對佛陀的身體皈依,因爲佛陀的身體屬于苦谛,對佛的身體皈依、頂禮是不能賜予悉地的,真正應該皈依的是佛相續中的智慧,這才是無爲法,才是真正的無漏法。在這個問題上,密乘以及大乘的說法與小乘有很大差別。

  丙二、有尋有伺等分類:

  尋伺二者均有者,即是五種識界也。

  最後叁界有叁種,其余諸界無尋伺。

  十八界中既有尋又有伺者爲眼識等五識界,意、法、意識叁界則存在有尋有伺、無尋有伺、無尋無伺叁種,其余眼界等十色界均爲無尋無伺。

  尋與伺皆屬心所。尋,對外境事物的粗略了知,如了知桌上有瓶子;伺,詳細了知事物本體,比如通過詳細觀察,發現桌上的瓶子有個裂縫。

  在十八界中,哪幾界有尋有伺?哪幾界無尋唯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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