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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講記 上▪P17

  ..續本文上一頁

  耳等諸根亦複然,叁根均取自地境,

  身識取下與自地,意識則是不一定。

  耳根也可以如眼根一樣類推。鼻舌身叁根均取自地之境,而身識既可以取自地之境,也可以取下地之境,意識則不一定。

  上面已經講了眼根的取境情況,耳根也可以同樣類推,只要稍微改動一下頌詞就可以了。五眼六通當中只提到了天眼、天耳,爲什麼沒有天鼻、天舌的說法呢?因爲它們在所依根與對境方面有很大差別,鼻、舌、身叁根所取之境均爲自地所攝。身識可以取自地與下地之境,因身識通于欲界與初禅,故此二地的身識對于身體與觸境來說,就屬于自地,若是二禅以上之身體,就只能借用初禅的身識來感覺上地的觸境,這樣一來,身體、觸境屬上地,而身識則爲下地一禅之識。

  意識比較特殊,因爲它沒有形體的緣故,可以接觸許多相同和不相同的對境,比如欲界身體,依靠欲界的意根可以緣欲界的一切法,産生欲界的意識,這時就全部是自地相同的顯現;若依靠二禅以上的身體,從上地意根生起下地意識去緣色界天人的功德、形象等,這種現象也是有。另外,依靠欲界的身體和意根,開始修一些色界的幻變,這時幻化的根與意識完全不同,不屬于同一地所攝。

  丙八、二識等叁類:

  根意二識取外五,諸無爲法爲常法,

  法界一半與所說,十二內界均爲根。

  根識與意識二者所了知的對境是色至所觸之間的外五處。法界中的一部分無爲法不是刹那性而是常法。十八界中,六根六識之十二界與法界的一分是根,而其余的色等五界以及法界的一部分則非爲根。

  十八界中何者爲所識之界?色、聲、香、味、觸的外五界,依次爲眼、耳、鼻、舌、身此五識所識,又總的爲意識所識別;其余的十叁界非五根識之對境,唯是意識的對境,故只爲意識之所識。

  若問:十八界中哪些是常有之法呢?十八界中法界的一部分無爲法,按小乘觀點可稱爲常法,其他法均爲無常之法。

  那十八界中哪些是根,哪些是非根呢?六根與六識由衆生相續所攝的緣故,因此都是根。其中六識雖然不是根,但可包括于意根之中,屬于意識的一種分類,故也可說爲是根。還有法界的一半,即身樂受等五根、命根、信等五根以及叁無漏根共十四根。其中叁無漏根,是以意根、樂根、喜根、舍根、信根、勤根、念根、定根、慧根爲體,這裏的意根是心王,總攝七心界,不屬于法界所攝,故屬法界所攝的唯有樂等一分;至于五根、男女二根以及叁無漏根之一分的意根爲十二界所攝。具體的二十二根于十八界中的含攝情況如下表。

  表十叁:

  四根 五色根

  六根  身根 意根

  意根 男女二根

  五境 命根 二十二根

  法境 五受根

  五識 五信根

  意識 叁無漏根

  阿毗達磨俱舍論,第一分別界品釋終

  

  第二品 分別根

  第二分別根品分二:一、根之安立;二、有爲法産生之理。

  甲一(根之安立)分六:一、根之自性;二、此處所說根之本體;叁、根之分類;四、根之得舍;五、沙門四果以幾根而得;六、具根之理。

  乙一(根之自性)分二:一、根之功用;二、根之定數。

  丙一、根之功用:

  傳說五根四功用,余四各具二功用,

  五根八根彼一切,分具染淨之功用。

  有部認爲:眼、耳、鼻、舌、身根具足四種功用,其余男根、女根、命根、意根此四種根具足兩種功用,受用五根對染汙法起功用,而信等五根以及叁無漏根對清淨法起功用。

  “根”,梵語恩劄,有自在、增上、功用之意。《自釋》中譯爲“增上”,因增上較難理解,故于此解釋成功用,也有妙用之義。根的法相,即對任何一法能起到不共的根本性作用。這也只是暫時的法相,如火也有不共同的功用,水也有不共的功用,那麼爲何不將水與火安立爲根呢?本品中所講到的根具有一種獨特的功用,是從大致的角度將其安立爲根的。

  有部宗認爲二十二根實體存在,而經部宗認爲實體法並不存在,但二十二根確實具足,因此經部以上都承認二十二根。那麼,是不是衆生所有的界中只有二十二根?並非如此,佛是根據衆生意樂而宣說的二十二根,實際上在衆生的相續中具足很多不同種類的根,而包括二十二根在內的所有根完全可以含攝于六根之中。

  二十二根包括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男根、女根、命根、身樂受根、身苦受根、意樂受根、意苦受根、舍受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二十二根分別具足何種功用呢?頌詞中的“傳說”表明,世親論師首先按照有部宗的觀點進行了介紹:眼、耳、鼻、舌、身五根具足四種功用,第一種是莊嚴的作用,五根具足才會對身體起到莊嚴的作用;第二種是具有保護的作用,如眼睛看到前面有狼、阿修羅,爲了保護身體就不再前進,鼻根嗅到惡香時就會遠離,舌頭感受到辛辣則不願再品嘗;第叁個作用是取境,如眼根通過取色境而産生眼識,耳根取外面的聲音而産生耳識,也就是說各自根取各自之境,而産生各自的識;第四個作用是接受不共名言之因,不同的聲音有不同的名言,這些名言要依靠耳根才能發現,而眼根所看到的各種各樣的色法,如白色的碗、紅色的柱子,這些均爲不共名言。

  有部宗對于五根所安立的四種功用,經部宗並非全部認同,他們僅僅承認“取境”這一點,對于其余叁種均不承認,比如“莊嚴”的作用,經部認爲莊嚴並不是眼根、耳根所起的作用,因爲有部宗也認爲這些根是色法,在外面根本看不到眼根的莊嚴,真正起莊嚴作用的應該是根依,比如眼睛的眼珠、露在外面的耳朵等,這些根依才可以對衆生起到莊嚴的作用,因此有部宗認爲根可以起到莊嚴作用的說法不合理;再比如“保護”的作用,實際上起到保護作用的主要是識,如果無有眼識,僅是眼睛看到,也不會判斷出前面所出現的事物是否危險,根是沒有辨別能力的,所以有部宗的根能起保護作用也不成立;另外,經部宗也不承認根是“接受不共名言之因”,比如見到紅色柱子時,會産生一種紅色柱子的概念,這些不共名言的因,並非根單獨起作用,首先應該是眼根見到紅色柱子,之後産生眼識——這柱子是紅色,最後由意識在中間作辨別而了知紅色柱子這一不共名言,所謂的根只起到了間接作用,直接名言的因應該是識,所以說“不共名言的因”也不合理。

  “余四”,是指男根、女根、命根、意根,它們各自具足兩種功用:有部認爲男根與女根是除開身體的根依以外,具有心所相攝的一種實體,依靠它們首先能夠辨別總的衆生類別;其次,可以分辨衆生之間的差別。命根,也即所謂的壽命,它有兩個作用,第一個是可以同類結生;第二個是安住于同類,比如一個人,依靠人的壽命而安住于同人類的行列中。意根可以起到與根之本體相同的功用,也就是通過意識可以辨別總的萬法;亦可起到結生的作用,人死亡時馬上進入中陰或者入胎轉生于後世,而完成這個過程就需要依靠意根。既然意根有結生作用,而壽命亦有結生的作用,那是不是有重複的過失呢?並無此過失。有部宗認爲命根是即生當中結生到中陰,而意根是從中陰結生到本有。至于這些觀點,經部宗也並不完全承認。

  五種受用根以及八種清淨涅槃根分別具有染汙和清淨之功用。受用五根——身樂受根、身苦受根、意樂受根、意苦受根、舍受根,它們可起到染汙作用,也即由身樂受根與意樂受根增長貪心,由身苦受根與意苦受根增上嗔心,于舍受根中可以增上癡心,由于這些染心而增上了煩惱。但這也是不一定的,有些佛經中說依靠貪心可以增長信心,比如《毗奈耶經》中有這樣一個公案:有一個比丘曾轉生于天界中,因此,于現世中,他一聞到沈香的味道時,就會生起貪心,而這時,他馬上就可以入于禅定之中。所以並不是所有衆生皆如上所說,個別衆生依靠善法方面的貪心,也可以增長禅定、智慧等,但多數衆生也確是依靠樂受、苦受生起貪心和嗔心。有很多出家人也是依靠生活的苦受才對叁寶産生信心、對輪回産生厭離之心,然後出家的,有些瑜伽士在遇到痛苦時馬上轉爲道用,使原來的痛苦變成了清淨心的因。最後八根具有清淨的功用,因爲通過有漏根——信、精進、念、定、慧,可以壓製煩惱,而所有的無漏根——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能夠斷絕煩惱的種子。

  緣自境與緣一切,起功用故立六根,

  身體具足男女根,以此立爲男女性。

  同類存在具染汙,以及清淨功用故,

  承許命根與受根,以及信等爲五根。

  于獲愈上涅槃等,起到功用之緣故,

  立爲未知當知根,已知根與具知根。

  按經部觀點,有色五根可以緣各自的對境,而意根則可緣一切對境,以此安立六根;男、女二根是所觸之身識的所依,以此安立男性與女性;因起到同類存在、染汙以及清淨的根本性作用,故而安立命根、五受用根、信等五根;因對獲得愈上涅槃起作用,而安立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

  世親論師在本論結文時也說到頌詞多數是克什米爾有部的觀點,但有些頌詞是站在經部觀點來講的,比如此處的幾頌即是經部觀點。

  前面已經按有部宗觀點對二十二根進行了宣說,這裏就經部觀點來對二十二根做一下簡單介紹。

  “緣自境與緣一切,起功用故立爲根”,有色五根可以緣各自的對境,比如眼睛的對境是色法、耳根的對境是聲音,以此種方式安立爲根;意根可以緣過去、現在、未來的一切法。可以起到功用的緣故,安立爲六根。

  “身體具足男女根,以此立爲男女性”,如果按有部觀點,以根來區分男性和女性,那麼色界的補特伽羅並不具足根,這樣一來就有天人是非天人與非天女的過失,因此男性與女性不一定是由根來區分的。經部以上認爲所謂的男根與女根,若從觸覺的角度可以說是身根的一部分,它是執著所觸之身識的所依,以此安立爲男性、女性。

  “同類存在具染汙,以及清淨功用故,承許命根與受根,以及信等爲五根”,以同類存在的緣故可以安立爲命根,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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