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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講記 上▪P26

  ..續本文上一頁要有一個得繩,如同貨物不從大象背上掉下來是因爲有繩子聯系一樣。

  有部宗爲什麼要創立得繩這個觀點呢?《自釋》中說:“契經言聖者于彼十無學法以生以得以成就故已斷五支。”經中說聖者阿羅漢已經獲得十無學法 ,因經中有一個“得”字,故而有部宗即在宗派中安立了“得”這個概念。但是經中有千千萬萬的字,說佛經中有“得”字,就安立“得繩”,這是不合理的,所以有些論師也以此原因認爲,《俱舍論》不是佛或者阿羅漢說的,而應該是凡夫人造的。

  《俱舍論》中最難理解的就是“得繩”,大乘認爲,戒律與補特伽羅之間即使不存在得繩作聯系,也同樣可以存在戒體,因此並不承認有部觀點。有些人說:“我是學大乘的,這些是有部宗的邪見,我不用學。”但這是不合理的,在學習時,可以去學,也可以與大乘觀點進行對比,雖然大乘並不承認這種觀點,但我們不能說“這是邪見”,麥彭仁波切在《智者入門》中也說:大乘不能認爲“不相應行”、“得”等全部是有部宗的邪見,否則我們也很難獲得別解脫戒了,因爲別解脫戒是要獲得的,若認爲“得”是邪見,那是不合理的。因此,在自己思維或者給別人講法時,不要說“這是有部宗的邪見”,可以說“這是有部不同的觀點”、“大乘不承認這種觀點”,但它並不是一種邪見,所謂的邪見是將衆生引入惡道的一種見解。因此修習大乘的人,可以不承認有部宗的觀點,但千萬不要說這是有部宗的邪見,因爲有部宗的論師創建這樣一個宗派是有密意的,而且,有很多衆生依靠這樣的“得繩”已經獲得了解脫,難道這樣的觀點應該屬于邪見嗎?實際上,在佛經中也講到了七百個不相應行,既然佛經中也提到這麼多不相應行,那我們也不應該認爲有部的觀點是邪見,而, 且《, 俱舍論》中的某些觀點與現在一些心理學家、生物學家的說法也比較相似——他們認爲生命實有、時間實有;一些曆算學家、天文學家也認爲時空應實有,否則白天、晚上無法分析,東、南、西、北無法區分,這樣一來指南針也起不到作用了。但有些人認爲,所謂的方向其實是假立的,只是一種觀待法,比如說我住在某地時,觀待西方人來講,我住在東方,觀待東方人來講,我住在西方,仔細觀察時,方向根本不能成立。在認識和判斷一個事物時,應該抱持一種正確的態度,而且現在正在學習某一種觀點時,就應該站在這一宗派的立場上,將這種觀點詳詳細細地分析。

  己二(廣說)分七:一、得繩非得;二、同類;叁、無想;四、二定;五、命;六、法相;七、能說。

  庚一(得繩非得)分二:一、真實宣說得繩非得;二、宣說彼之特法。

  辛一、真實宣說得繩非得:

  得有新得與具得,得繩以及非獲得,

  均爲自相續所攝,二種滅法亦複然。

  得分爲新得與具得兩種,得繩與非得均屬自相續所攝,抉擇滅與非抉擇滅亦是如此。

  得繩是指所得之法對于補特伽羅來說能具有之物質,也即這種具有就是得,並且應該是實有的。得繩總的來分應有五種,若歸納則可含攝于新得與具得二者之中。其中新得分未得新得與失後新得兩種。一、未得新得,即以前從未曾得過之新得,如以前從未喝過酸奶,但是今天獲得了一碗酸奶,酸奶是所得,而我與酸奶之間有個得法,它是實有存在的,若無有此得法聯系,就不可能得到酸奶;再比如在獲得見道的第一刹那,以前從未獲得過也未失去過之得,以及得到後的所得之法——得之得,叫做未得之新得。二、失後新得,以前得到過卻失毀了,後來又重新獲得。所有衆生就如同瓶中蜜蜂,在叁界中一直不停地流轉,于此流轉過程中,一定已經獲得過色界禅定,但由于並未斷除根本煩惱,而將已獲得之禅定退失,後來通過世間道的修持,再次獲得色界禅定,這種得可以被稱爲新得,由于以前得到但中間退失,而今又重新獲得,故而稱作失後新得。這樣第一刹那的相續叫新得,而第二刹那以後就叫做具得了,具得也分兩種,即持續具得與本有之具得。一、持續具得,指第二刹那以後的得繩持續産生,也可分爲未失新得之具得與失後新得之具得兩種,如凡夫人第一刹那獲得見道,這叫未失新得,然後第二刹那間以後持續産生,就叫未失新得之具得;又如欲界衆生生起色界或無色界禅定之後,第一刹那間獲得爲失後新得,第二刹那以後持續存在的得繩即爲失後新得之具得。二、本有之具得,無色界中最高的有頂煩惱需以對治的無漏智慧或對治的禅定來摧毀,但凡夫從未生起過,因爲凡夫相續中生起出世間無漏法時,雖然可以摧毀有頂煩惱,但此時已經成爲聖者而不再是凡夫,凡夫以世間道也根本不可能斷除有頂煩惱,因此說,有頂的這種煩惱,任何一個凡夫人都未摧毀過,也即所謂的本有之具得。按本論觀點來講,能夠摧毀有頂煩惱的禅定,在凡夫相續中從未産生過,原因是出世間的見道智慧不會于凡夫相續中生起,若生起,凡夫即已變成聖者,而世間道中無有摧毀有頂煩惱的對治,因此將這種得繩叫做本有之具得。

  非得是指所得之法對于補特伽羅來說不具有的物質,比如某補特伽羅想獲得別解脫戒或密乘戒,但這些戒律在其相續中沒有得到,按有部觀點這種沒有得到也是一種成實法,即非得。非得也分兩種,即未得之非得與不具之非得。未得之非得,如生起無學道第一刹那時有頂之煩惱的非得,也就是說一個人通過修行後生起阿羅漢無學道的第一刹那,而獲得此果位時,有頂煩惱在凡夫相續中無論如何也得不到,也即這種煩惱是非得——未得之非得。不具之非得,比如一位補特伽羅,以前獲得了四禅或無色界的禅定境界,後來依靠種種因緣從禅定境界中已經退失,退失後,此補特伽羅已經沒有禅定的境界,這就叫不具之非得;此補特伽羅退失禅定的第二刹那以後也是不具之非得,與前面所講的得繩相同,此處雖未作詳細分析,但意思也就是說,在第二刹那以後,那位補特伽羅相續中已經不具足禅定,因此叫做不具之非得;凡夫未生起無漏道時的非得亦爲不具之非得。

  表八:

  未得新得:如見道第一刹那之得與得之得

  失後新得:如欲界凡夫生起禅定第一刹那時的得與得之得

  未生新得之具得:如獲得見道後第二刹那之持續産生

  失後新得之具得:如欲界凡夫生起禅定後第二刹那之持續産生

  本有之具得:如未曾生起的能夠摧毀有頂煩惱之對治智慧

  表九:

  未得之非得:如生起無學道第一刹那時有頂之煩惱

  不具之非得:如凡夫未生起之無漏道

  作爲《俱舍論》中最重要的觀點——得與非得,一定要了知其中的關鍵,也即所得之法、得繩之本體、得者補特伽羅叁者之間的關系一定要清楚,比如我——補特伽羅是得者;在我相續中獲得別解脫戒,別解脫戒即爲所得之法;而我與別解脫戒之間的聯系,有一種實有之法,即爲得,若無有此實有之得,則所得之法——別解脫戒也不存在。

  所得之法有自相續所攝與他相續所攝兩種,若一位補特伽羅相續中具足他相續的得繩,有部說這是不合理的,比如獲得阿羅漢果位時,已經獲得了無漏智慧,其自相續中的得繩已經獲得,若其具足他相續之得繩,則已經具足了凡夫相續中的得繩,這是個很大的過失。有部認爲,不論這位補特伽羅在欲界還是在色界,得繩都應該由其自相續所攝,而相續未攝的如衣服、首飾等無情法不存在得繩,爲什麼不存在得繩呢?因爲它是自他共同之法,如一碗米飯,它現在雖然屬于我,過一會兒來了乞丐或者其他人,這碗米飯有可能就被其他人吃掉,因此它不是得繩。其他講義中也說:項鏈、耳環等是共同所攝之法,不屬于自相續,所以不是所得之法。有關得繩屬于自相續的觀點,世親論師在《自釋》中說,你們有部宗爲什麼說這種成實得繩是自相續所攝呢?有部宗回答說:經中已經很明顯地宣說,任何補特伽羅若具足十法,則其已斷除五種法,也即獲得了無漏果位,因此得繩必須是自相續所攝。世親論師引用《轉輪王經》的教證駁斥這種觀點:轉輪王已經獲得七輪寶。若按你們有部宗的觀點——因爲在佛經上有個“得”字,就認爲有得繩,並且由自相續所攝的話,那麼七輪寶也應屬于得繩的範圍內,爲什麼呢?佛經中明明已經說了,轉輪王已經獲得七輪寶,這裏亦有“獲得”二字,七輪寶當然也應該屬于轉輪王自相續所攝。這時,有部宗說:此經中所說的獲得是從轉輪王對于七輪寶可以自在隨轉的角度而言的,這是不可思議的一種獲得,與我們宗派所說的得繩並不相同。

  以上已經對有爲法之得繩作了鑒別,無爲法卻不一定如此,抉擇滅與非抉擇滅不屬叁界,因其不爲相續所攝,但此二者的所破是由相續所攝的,因而二滅的得繩應該存在,並且亦爲相續所攝。比如聖者相續中的煩惱通過智慧抉擇後已經摧毀,這裏的所破煩惱,屬于相續所攝,這是從抉擇滅的角度而言的;某人見到前面色法時,後面的色法對于他來說是一種非抉擇滅,因爲不是通過觀察而不見的,或者,見南贍部洲的色法時,北俱盧洲的色法對他來說是一種非抉擇滅,這種非抉擇滅對他來說是一種所破,此所破屬于自相續,而這種所破的部分應該屬于無實法。因此,從所破來講,二抉擇滅應該屬于自相續所攝。

  辛二(宣說彼之特法)分二:一、得繩之特法;二、非得之特法。

  壬一、得繩之特法:

  法有叁時得叁種,善等得繩爲善等,

  攝彼得繩屬彼界,不屬叁界有四法。

  所得之法有過去、現在、未來叁時,由此得也有叁種;善等之得繩也分別爲善等;所得之法屬叁界中任何一界,則其得繩亦屬彼界;不屬叁界所攝之得有四種。

  有部認爲,過去、現在、未來的叁個時間實有,未來的法以沒有順序的方式存在于現在;過去的法則是有順序、有前後的,就像小朋友排隊一樣,大前天的法、前天的法、昨天的法也以排隊的方式存在。只不過,未來的法于現在時以未來的方式存在,過去的法于現在時以過去的方式存在,而現在則以現在的方式存在。但此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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