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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叁、此論以必要等四法成立佛說:
無辨諸法之智慧,無法息滅諸煩惱,
以惑漂泊有海故,傳聞此論乃佛說。
無有辨別諸法之智慧,就無法息滅業和煩惱,衆生以此將永遠漂泊于叁有大海之中,所以,傳聞佛陀爲此宣說了《對法七論》。
學習任何一部論典時,首先應將宗派之間的關系分清楚,現在很多漢文本的《俱舍論》講義,有的以密宗觀點解釋,有的從中觀角度來解釋,但是這些解釋方法,並不能顯示出《俱舍論》真正的內涵。《俱舍論》的頌詞主要宣說有部宗的觀點,而《自釋》中,世親論師站在經部觀點,對有部宗的某些見解表示不滿,並進行了破析。所以在本論當中有很多“傳聞”、“據說”等字眼,都應結合上述說明進行分析理解。
有些人認爲,《俱舍論》既然是小乘有部宗、經部宗的見解,那修習大圓滿的人,就沒必要去學了。這種想法不正確,即使是大圓滿的修行人,也應該從名言入手修學,這一點非常重要。比如要到印度去,從五明佛學院到印度的路途相當遠,在旅途中會出現的違緣應提前做好准備,若只關心所要到達的印度,而不去關心將會出現的違緣障礙,那有可能剛邁出幾步就已摔倒,不能到達真正的印度。大圓滿的境界,對我們來說比較遠,應該抓住眼前的法門,精通名言的道理,尤其在學佛的過程中,不論是要使自相續生起正見,還是與他人探討問題,如果沒有名言方面的學問,確實是非常可笑的。佛教徒應將佛經的大小乘理論作細致研究、分析,對自己的修行以及攝受弟子都會有不可估量的利益。
“諸法”,大乘是指輪涅所攝一切法,小乘則指有漏、無漏一切法。辨別法與非法、法的總相與別相等等,這種辨別諸法的智慧非常重要。在世間中每個衆生都有業和煩惱,它們必須通過無我的智慧來摧毀,佛經中也說:諸智慧能摧毀一切煩惱大山。如果沒有佛法和能夠辨別諸法智慧的大船,衆生始終不可能解脫,將一直在叁有大海中沈淪。
“傳聞”是作者站在經部宗的立場上對有部宗不滿的一種語氣。因爲“此論乃佛說”是有部宗的觀點,就像佛陀先說《因緣品》,後來法護尊者結集,別名《法集要頌集》,全書四卷,自無常品到波羅蜜品,共叁十二品。同理,佛首先在各個經典中已經講了對法七論的內容,後來七大阿羅漢將這些有關對法的內容進行了結集。有部宗這樣說也有他們的理由,因爲佛經中常說“叁藏法師”,如果佛未宣說對法藏,則佛經中提到的叁藏法師不能成立,而且叁藏教法也會有不齊全的過失。
但是,經部宗發現此論中“既是無爲法又是成實法”等很多說法與教理有相違之處,世親論師的《自釋》中只講了經部宗的觀點,並未破析有部宗。劄西論師在解釋這一問題時說:《對法七論》並非有部宗所承認的“由佛所說”,但雖然不是佛說,也沒有有部宗所講的叁藏不齊全,或叁藏法師不存在等過失,因爲佛陀所宣說的律藏、經藏中,專門宣說過法的總相和別相,這些就是所謂的對法藏,所以並沒有對法藏不存在的過失。因此劄西論師認爲,對法藏不是佛說的,而是阿羅漢造的,世親論師自己的觀點也應如此成立。
在多羅那他的《印度佛教史》和明朗大師的《漫談佛教》中講:有人認爲《對法七論》是阿羅漢造的,這種說法表面看來很相合,因爲這些人說《對法七論》中有很多過失,比如無爲法成實,所以不是佛說的,肯定是阿羅漢造的。在《印度佛教史》中專門駁斥這種觀點:如你們所說那樣,因《對法七論》中有很多過失,故應是阿羅漢造的說法並不合理。世親論師在《俱舍論》結文時曾發出感慨:“本師世目今已閉,堪作證者多入滅。”佛在世時,舍利子、目犍連是佛座下智慧第一和神通第一的兩大弟子,如果他們連有部的理論都不精通,所造論典與經教相違或有抵觸,那麼所謂的“堪作證者”,在佛住世時就已不存在,世親論師也不必在世尊入滅多年以後才發出這種遲到的感歎。《印度佛教史》和明朗大師的觀點認爲,《對法七論》是凡夫所造,但寫上了阿羅漢的名字,這樣比較合理。比如《對法七論》中有很多成實法,虛空實有,無表色、有表色也是成實之法,這些根本不存在的東西,他們說是存在的。但是阿羅漢根本不會如此成立,佛陀更是不可能說的,所以世親論師說“傳聞此論乃佛說”,實際上是一些凡夫人以阿羅漢名義造的對法七論,因此才出現這些過失,這才是世親論師真正的密意。因爲世親論師完全通達佛的密意,在《文殊根本續》裏佛陀親自爲其授記,他一生當中通達般若九十九萬部,因此自宗應該可以這樣說,對法七論並非佛說,也非阿羅漢所造,應是凡夫所造卻寫上了阿羅漢的名字。
對于這個問題,大家也應該仔細觀察,到底應該如何承認。世親論師的《自釋》與頌詞觀點完全不同,有人也許會想:世親論師截然相反的這兩種態度,不是自相矛盾嗎?並不矛盾,他造頌詞時先說明有部宗觀點,後在《自釋》中用經部宗觀點來破斥,實際上他的《自釋》就是我們的自宗,只不過有些文字不明顯,後來也有很多高僧大德經常在這個問題上展開辯論。
那我們對此問題應如何看待呢?實際上,《對法七論》由佛在不同時間、于不同地點、爲不同根基衆生宣講過,諸大阿羅漢後將這些散說結集並造成論典,這種說法也有其成立的理由。論典中盡管出現了一些過失,但並非是阿羅漢因不通達自宗觀點而造成,更不是佛陀的過失,這只不過是諸位阿羅漢站在自宗立場上,宣揚自宗見解而已,就如同中觀自續派的觀點觀待中觀應成派來說是不究竟的,但並不能說中觀自續派的觀點有錯。同樣,《對法七論》中雖然有過失,可也只是在不同根基衆生面前隨緣安立,若因《對法七論》中出現了非有部之宗派所認爲的些微過失,就將它說成凡夫所造,那學習它豈非毫無價值可言?
學習一部論典了解它的內容、必要、必要的必要、關聯四法非常重要。在本論中,“諸法”是指有漏、無漏的一切法,這就是本論要宣講的內容。本論在藏文本中共有八品,但在唐叁藏翻譯的漢文本中後面還有一個無我品。通過宣說“諸法”可以使弟子相續中生起辨別一切諸法之智慧,這是必要。學習《俱舍論》,目的就是要開啓我們的智慧。現在有很多人說:“上師,您能不能給我念一個“嗡阿 巴匝納德”,我要開智慧。”真正的智慧是不是這種?諸佛菩薩咒語的力量確實不可思議,這一點誰也無法否認,但是若相續中連“什麼是佛”、“什麼是法”都未生起一個真正的辨別智慧,那能否得到諸佛菩薩的加持也值得認真思維!智慧非常必要,在末法時代,後學者如果只看一點淨土的法本,只獲得一個密宗的灌頂,自己便以此爲滿足,這樣很容易誤入歧途,這也不是學佛的行爲。“辨”,依靠辨別智慧,最終獲得暫時的人天安樂和究竟涅槃,這就是必要之必要。想要獲得暫時和究竟的安樂就必須依靠明辨萬法的智慧,而生起這種智慧則一定要認真聞思本論,此爲關聯;也可將所說諸法之實相與能說此論內容之間的聯系,稱爲關聯。
乙二(真實論義)分二:一、明確內容;二、詳細抉擇。
丙一、明確內容:
有漏無漏一切法,除道谛外有爲法,
皆增一切有漏惑,是故稱之爲有漏;
虛空二滅叁無爲,以及道谛爲無漏。
本論所宣講的即有漏、無漏一切法,除道谛以外的一切有爲法皆會增長有漏煩惱,因此稱爲有漏法;虛空、抉擇滅、非抉擇滅以及道谛,即是所謂的無漏法。
本論中之所以用有漏、無漏法,是因爲世親論師想涵蓋一切法而宣說。若說蘊界處的法,則五蘊當中不包含無爲法,十八界、十二處也分別有自己無法包容的某些法,只有有漏無漏可將輪涅所攝的一切法統統涵蓋,故作者才以“有漏無漏一切法”對本論內容進行了概括。
有漏法,即有爲法通過所緣或相應的方式連續不斷地增長一切有漏的煩惱,也即不包括道谛的一切有爲法,這是小乘《俱舍論》的說法。大乘《俱舍論》認爲,衆生若有任何一個心識與六種門 相連,由此而增長煩惱則被稱之爲有漏法。麥彭仁波切在《智者入門》中所說觀點與《俱舍論》相同,即以所緣或相應的方式增長煩惱即爲有漏法。
以所緣的方式增長煩惱,是指依靠一個所緣境,自相續的心與心所,對其産生執著,由此六根本煩惱和二十個支分煩惱得以增長。凡是以所緣方式增長的煩惱,不管是外境還是自心,都叫有漏法。小乘認爲,阿羅漢自相續的煩惱已全部斷除,但阿羅漢的身體屬于苦谛,有些人會依靠阿羅漢的身體産生煩惱,阿羅漢的身體實際上是以所緣方式增長煩惱的因。以前有一位阿羅漢比丘尼,名叫釋迦桑摩,未生怨王對她生起貪心,然後做了不淨行,因爲阿羅漢女無有貪心,所以不算破戒,但她卻是未生怨王生起貪心之因。因此,有部宗認爲阿羅漢的身體是有漏法,因爲依靠此有漏身體可以增長貪心、嗔心等煩惱的緣故。以所緣的方式增長煩惱中的“增長”,並不是說第一刹那生貪心,第二刹那、第叁刹那貪心逐漸增長,並非如此,而是連續不斷的意思,比如對一個美麗的環境生起貪心,若生起貪心馬上滅盡,則不叫增長,此處的增長是指第一刹那、第二刹那……一直不斷生起煩惱。無漏法雖有所緣,但卻不會增長,甲智劄西論師說:無漏法有所緣,但不會增長,就如同腳接觸到燒紅的石頭時,馬上拿開,不敢再碰,這樣的法叫無漏法。阿羅漢也會對美麗外境有悅意的感受,但他的煩惱不會繼續,馬上會斷除。《現觀莊嚴論》中將“緣”解釋爲取,也有執著外境之義。但是有些時候雖然緣外境,卻不會執著外境,所以緣和取的意思基本相同。
有漏法與心所一起,加上眼睛等增上緣以相應或能依的方式,煩惱在相續中不斷地開始出現,這叫做以相應的方式增長煩惱。“相應”是一種特殊名詞,指心與心所在同一時間當中互相起作用,比如有叁個腳的木頭堆在一起,這叁個互相依靠。一般相應因、相應果全部是心與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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