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俱舍論講記 上▪P32

  ..續本文上一頁律儀,心與彼等之法相,

  此等即是心隨轉,時間果等與善等。

  心心所與二律儀,以及心心所與彼等律儀的法相即是心之隨轉,因它們的時間、果皆相同,而且,心爲善等,心所也必爲善等。

  心之隨轉究竟有幾種呢?有叁種,即無漏二律儀——除別解脫戒以外的禅定戒與無漏戒,因別解脫戒並非全部隨心而轉,因此未包括在其中,而禅定戒和無漏戒則爲心之隨轉;還有心王、心所,以及心心所與二律儀的法相,這些均爲心之隨轉。這裏的心之隨轉,有同時産生、相互幫助的作用,也就是說,在時間上相同,彼等隨轉法與心王同時生、住、滅,且同墮于一世;從果上來說,同得一果,如士用果、離系果,“等”字還包括異熟果和等流果;以叁性分別,心之隨轉與心王,若善皆善,若不善皆爲不善,若爲無記之法亦皆爲無記法,從以上十種原因安立了心之隨轉。

  那麼,任何一個心能作多少個心的俱有因呢?一般說來,在心産生時,與其同時産生的有很多心,也即是說有很多不同心所,從《俱舍論》的各大講義來看,心所有七十七種,在《俱舍論》頌詞中比較明顯的是四十六種。《俱舍論大疏》中說,心中從屬最少的無覆無記法,它能作爲五十八法的俱有因,也即任何一個心産生時,在它周圍皆會産生其本身具有的四根本法相、四隨順法相,還有十種遍大地法,及其法相——四十個法,總共五十八法。無覆無記法可以作四隨順法相的俱有因,因無覆無記法對隨順法相的形成有一定作用,與其比較接近的緣故;但反過來說,隨順四法相的力量比較薄弱,反過來起作用是不行的,故只有五十四法可以作爲無覆無記法的俱生因。這裏對于隨順四法相的分析與《自釋》有些不同,實際上,有部宗所承認的四個隨順法相沒有很大的用途和必要,《量理寶藏論》中也說第二個法相沒有必要,所以一概不承認。

  有些法雖然同時俱有,也不一定成爲俱生因,如八個微塵,有部宗認爲欲界中除根塵與聲塵外最少應有八個微塵具足,前面講到,四大種可以作爲俱有因,但四大種以外的色香味觸是不是俱有因呢?不是俱有因,因爲它們互相之間不能起作用,比如“香”來幫助色、味、觸,或“觸”來幫助色,這是根本不行的。再比如燈與燈光,此二者有時同時有,但它們之間是不是俱有因呢?有部認爲,這也不是俱有因。還有別解脫戒中的七所斷——身叁、語四,它們有時也是同時具足,但也不一定是俱有因。因此同時具足的不一定是俱有因,而俱有因必定同時具足。

  己叁、同類因:

  同類因即因果同,自類地攝前已生,

  九地之道相互間,平等殊勝同類因。

  加行生慧唯二者,聞所生慧修慧等。

  同類因就是因果相同。與自己同類、自地相同,並且是前面已生者則爲後面所生之有漏法的同類因;無漏九地之間,互爲平等與殊勝之同類因;加行善法所生之聞、思、修叁慧,亦唯于平等、殊勝二者爲同類因。

  同類因指因果相同,即前面相同之法産生後面同類之果,如因是有漏法,則果亦爲有漏法;因是善法,果也是善法;因是無記法,果也是無記法。因與果是同一類物質,如青稞種子會長出青稞,或色、受、想、行、識五蘊,每一個蘊産生其後的蘊體,前前相對于後後是一種直接因,也即因明中常講的近取因。同類因唯由自類所攝,如五類所斷——苦、集、滅、道四谛之見斷以及修所斷,若因是苦谛所斷,則其果也爲苦谛所斷,也即五類所斷中,與自己同類的一切法爲同類因,而不同類的法非爲同類因。比如欲界苦谛見斷唯是欲界苦谛見斷之同類因,不會成爲色界苦谛見斷之同類因,也可以這樣說,叁界九地中,他地之法不能作爲自地法的同類因。

  既然說同類因是“自類地攝”,那凡是同一地的法均爲同類因嗎?並非如此,頌詞中說“前已生”,同類因的因果是非同時的,即因在前果在後,所以,過去可以是過去、現在之同類因,現在可以是現在的同類因,但過去、現在之法能否作未來法的同類因則需要觀察,因爲誰也不能確定,未來的法與因是否相同。有部爲什麼會這樣認爲呢?他們認爲,過去與現在的法均是有次第的,而未來的法無有次第,所以不能成爲同類因。對于這種說法,後來有很多注疏駁斥到:你們如果認爲過去有次第,那未來爲何沒有次第呢?實際上,過去是已經滅盡的法,既然過去有因果前後的次第,那依此類推,未來也應該有因果次第。不過,有部的這種說法也可以理解,如過去因所産生的現在果,現在即可了知是否爲同類,而現在的因産生未來的果,它們是否相同?誰也不能肯定的說是相同的。因此,有部的這種顧慮也有必要。

  前面已經講了同一地作爲同類因的情況,那是不是所有非自地的法均不能作爲同類因呢?前面所說的自地所攝同類因是指有漏法,而無漏法則不一定,禅定九地所攝的一切無漏道,雖然並非由一地所攝,但也可以成爲與自己平等或勝過自己的同類因,比如一禅靜慮産生一禅、二禅,然後一禅、二禅的靜慮也可以産生一禅,彼此之間的境界比較平等,這叫做以平等的方式來成爲它的同類因。

  這樣一來,有人提出疑問:一禅與二禅比較,二禅的境界殊勝;二禅與叁禅比較,叁禅境界殊勝,那由二禅産生一禅怎麼會成爲平等同類因呢?有些注疏中說,這是指二禅鈍根之靜慮産生一禅利根之靜慮的情況,此二靜慮在境界上平等,因此說是以互相平等的方式産生。但如果此鈍根之靜慮通過修行轉變爲利根之靜慮,則成爲殊勝同類因。殊勝同類因是怎樣的呢?一禅未至定是普通的境界,而一禅殊勝正禅時已經完全超越了未至定的境界,這就是以殊勝的方式成爲同類因。打比方來說,在見、修、無學道中,見道可以作爲見道的平等同類因,若見道作爲修道、無學道之因時,則爲殊勝同類因,因爲修道、無學道較見道殊勝之故;修道可爲修道平等同類因,若于無學道來說則爲殊勝同類因,但不能作爲見道同類因——有部認爲,殊勝之法不能作爲劣道之因;無學道唯作無學道平等同類因,因爲不作劣道之因,故非爲見道、修道之因,無學道也無有殊勝同類因,因在無學道之上,再無更殊勝的道。再比如,在次第證悟的十六刹那間,可獲得八忍八智 ,第一刹那獲得的苦法忍可作爲未來苦法忍的平等同類因,可作爲第二刹那苦法智及修道、無學道的殊勝同類因;在第十六刹那獲得的道類智,可作爲後面未生同類道類智的平等同類因,但不會成爲其他智的殊勝同類因,因爲再無有比它更高的智慧,也不會作道類忍或它下面智慧的同類因,因爲殊勝智不作下劣智之因的緣故。

  上面講到無漏法唯是平等與殊勝同類因,實際上,加行所生的有漏善法也是如此,加行善法,即聞、思、修的智慧,此叁慧若于叁界來說,在欲界有聞慧與思慧;色界有聞慧與修慧;無色界唯是修所成慧,因爲在無色界無有耳根等,故無有聞,而色界、無色界均無思,故亦就無有思所成慧。這樣一來,聞、思、修叁慧于叁界中有所不同,因此,分開叁界進行分析,欲界中,聞慧是聞慧的平等同類因,聞慧是思慧的殊勝同類因,思慧可作爲思慧的平等同類因,但聞、思二慧不能作爲修慧的同類因;色界中,聞慧與修慧分別爲各自同類的平等同類因,而聞慧可作爲修慧的殊勝同類因,修慧卻不能作爲聞慧的同類因,修慧較聞慧殊勝故;無色界中,修慧唯是修慧的平等同類因。

  總的來講,同類因就是指相同的物體産生相同的物體,但如果細致分析還是有一些差別。在分析這一頌時,應注意一點,在頌詞的第二句與第叁句中分別出現了“九地”,要知道,這兩個九地是不同的,第一個自地所攝中所說的九地是指欲界五趣雜居地、色界四禅,以及無色界的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此九地專指有漏之法;而第二個九地則是指禅定地,即靜慮六地——一禅未至定、一禅殊勝正禅、一禅、二禅、叁禅、四禅,再加上叁無色定,它們被稱爲禅定九地或無漏九地。

  己四、相應因:

  相應因即心心所,一切所依相應生。

  相應因即指心心所法,必定要同所依、同所緣、同形象、同時、同事相應而産生。

  相應因是俱有因的一部分,它是從俱有因中單獨分出來的心和心所,也就是說心與心所相應産生。所謂的相應,是指通過五種方式相應取外境,心與心所互相成爲因果關系,但這裏的因、果,並非指第一刹那心王是因,第二刹那心所是果,此處所講的因果是從可以互相幫助的角度來講的,它們可以同時存在。

  所以,此處的相應因一定包括在俱有因之中,但俱有因不一定是相應因,因爲俱有因還有二無漏戒以及四大等,它的範圍相當廣,而相應因只是將俱有因中的心與心所單獨分開安立而已。

  己五、遍行因:

  所謂遍行煩惱生,自地所攝遍行前。

  所謂的遍行因即是煩惱産生煩惱,由自地所攝,而且必定在果前産生。

  遍行因與前面所講的同類因相同,只是將煩惱單獨安立,而稱爲遍行因。同類因可以是自地所攝,也可以是他地所攝,但遍行因只能由自地所攝,如一禅的煩惱只能産生一禅煩惱,二禅的煩惱只能産生二禅煩惱,由一禅煩惱産生二禅煩惱是不可能的。

  遍行因有十一種,即苦谛見斷的五見、懷疑、無明,以及集谛見斷的執勝取見、邪見、懷疑、無明。同樣,上兩界的遍行因也有十一種,叁界共有叁十叁種遍行因。遍行因唯由苦谛、集谛所攝,滅谛與道谛沒有遍行因。

  己六、異熟因:

  異熟因即唯不善,以及一切有漏善。

  異熟因是指不善法以及一切有漏善法。

  異熟因是指自己的本體具有力量,而且具有愛的浸潤,如同一個種子的生長,一方面需要未失壞的種子,另一方面,種子要具有生長的作用,這樣,在具足地水火風的俱生緣之後便會生長。同理,異熟果的成熟也需要兩個有利條件,即異熟因的本體強而有力,而且具有生長的能力。所以,頌詞中說唯是不善法以及有漏善法才可成爲異熟因,當然不善業必定全部是有漏,因此不用分析有漏、無漏。那善…

《俱舍論講記 上》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 继续阅读 ▪ 俱舍論講記 下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