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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講記 上▪P44

  ..續本文上一頁亦爲果。

  前際後際略因果,由中因果可推斷。

  十二緣起中無明、愛、取屬于煩惱,行、有二者爲業,余七者爲業惑所依之事。此叁支中,業、惑爲因,七事爲果。緣起亦可分爲前際緣起、後際緣起兩種,前際之略因與後際之略果,由中際之因果可以推斷了知。

  若對十二緣起作歸納,則可包括于煩惱、業、事叁者之中。其中煩惱有叁個,即無明、愛、取。業包括行、有二者,因行是前世之業,也即以煩惱爲因,開始造作各種各樣的業,此業即稱爲行;而在今世中,按有部觀點,一個人成家後,就開始造業,這時所造之業即稱爲有。因此,業有兩種,即前世之業與今世之業,其中今世業造就後世之果,前世業造就今世之果。除上述五支緣起以外,剩余的七支——識、名色、六入、觸、受、生和老死,可以包括在事中,這七者既是因也是果,因從彼等中産生業惑,故爲因,而它們又是從業惑之中産生的,所以是果。

  緣起也有因果之義,十二緣起可分爲前際緣起與後際緣起兩種,此二者又分別具有因緣起與果緣起。以今生爲例,前世之因——無明與行,産生前世之果,此果即今生之因——識、名色、六入、觸、受;由于今世造業作爲後世之因——愛、取、有,産生後世之果——生、老死。所以說,今生中所執著的事,實際是由前世之因所造就之果,而在受用此果的同時,也在造作來世之因。由于前際的因相對于後際因來說比較略,故稱爲略因;而後際果相對于前際果來說比較略,所以稱爲略果。這裏之所以將前際因與後際果簡略宣說,是因爲由中際可以推斷出來,比如前際的略因——無明、行,此中的無明可包括愛、取二者,而行與有同義,所以前際的因也可以說是愛、取、有叁者;後際的略果——生、老死中,生相當于今世中的識,而老死即是今世的名色、六入、觸、受四者。或者反過來說,今世當中的果與因也可以歸攝于略因與略果之中,即識、名色、六入、觸、受五者可包括于生和老死之中,愛、取、有叁者即是無明與行。因此,雖然按照前際後際的次序宣說了緣起之略因略果,但是通過今生的因果,以比量 完全可以導出前世與後世之因果,由此也可以了知,前世、今生、來世並無差別,只是在因果分攝上有所不同。

  表二:

  略因:無明、行

  果:識、名色、六處、觸、受

  因:愛、取、有

  略果:生、老死

  表叁:

  前際 叁雜染 緣起支 中  際 緣起支 叁雜染 後際

  因 惑 無明 略因  因 愛 惑 因

   取

   業 行 有 業

  果 事 識 果  略果 生 事 果

   名色 老死

   六入

   觸

   受

  以上從叁世之中順利圓滿十二緣起的角度已經作了講述,有人可能這樣想:比如說,我今生造了殺生之業,按照上述說法,此爲後際緣起的一個因,但是,此果未于後世中感受,中間經過千百萬劫才成熟此果,那十二緣起不是在中間斷開了嗎?這時的十二緣起應該如何連接呢?實際上,每個人相續中都存有很多的因果種子,未成熟的殺生果報就是由其他的一些緣起斷開的,當此殺生果報成熟時,前面的十二緣起就會繼續下去,《百業經》中也說:“縱經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此,不會有緣起中斷或緣起規律錯亂的過失。

  庚叁、定數之理由:

  煩惱中生煩惱業,從彼業中産生事,

  事中生事與煩惱,此乃有支之規律。

  從煩惱之愛中産生煩惱與業,由業中産生事,由事中再産生事與煩惱,這即是十二有支的規律。

  由于十二緣起之規律,使所有衆生在輪回之中流轉,無有始終。但是,有人懷疑說:此十二緣起的第一支——無明,是否有因?最後一支——老死,是否有果?如果無明有因、老死有果,則十二緣起之數目不確定;若無明無因、老死無果,則輪回成爲有始有終。

  不會有這種過失。由于十二緣起包括于煩惱、業、事之中,而此叁者則互相不斷的産生,無有停息。其中由煩惱可産生煩惱與業二者,煩惱産生煩惱即由愛生取;煩惱生業即由取生有、無明生行。業中可以生事,即由行生識、有生生。事中可以産生事及煩惱,由事生事,即識生名、名生色、名色生六入、六入生觸、觸生受,以及生中産生老死;由事生煩惱,也即以受生愛、老生無明。這就是十二緣起的規律,除此十二緣起之外,無有他法存在。若從叁世的角度說,則前世之業爲引業,今世所成熟之果爲成業,而今所造之業相對于後世來說爲引業,後世將成熟之果即爲成業,除此引業與成業二者之外,亦再無他法。因此,以無明之因即爲老死,老死之果即是無明,所以說,十二緣起是循環不斷、相續流轉的,既無有數目不定之過,亦無輪回有始有終之過。另外,前面講過,老死也即名色、六入、觸、受四者,而無明即愛與取二者,以此亦可顯示老死即因,無明即果,所以也不需要再安立其他緣起支,如《光記》中說:“以過去無明則現屬愛、取二惑性故。未來老死則現名色六處觸受四事性故。由此已顯老死爲因無明爲果。豈假更立余緣起支。故無終始過也。”

  麥彭仁波切在《智者入門》中講到:像這樣的十二緣起,在一世或二世中即可圓滿。但一般來講,按有部所承許的十二緣起于叁世圓滿的這種觀點,很容易了知人是有前世、後世的,人並不是今生中突然産生,因爲前面有無明、行作爲因,而人死後也並非如同燈滅,在十二緣起中,真正的死是指後世無明的産生,這叫做死。所以在學習《俱舍論》時,一定要以自己的智慧來思維,思維之後會對前世後世存在的這種道理深信不疑。《俱舍論》雖然是小乘法門,但如果能夠真正學懂、弄通,真正運用到自己的相續當中,那對自己一定會有幫助的。如果不能夠運用到相續當中修持,那即使是大圓滿,對你來說也沒有任何作用。所以在聞思的過程中不要放棄修持,只有聞思修融合在一起,才能了知佛法的真實內涵。

  庚四、起生之差別:

  此許緣起即是因,緣生承許爲果法。

  緣起是指産生後世之因的支分,緣生則承許爲以前所生之果的支分。

  經中常說,緣起、緣生。此二者是什麼意思呢?“緣起”,也即因義,由因緣聚集後才可以啓動;“緣生”,是果義,指各種因緣聚合之後産生的果。此二者是有爲法的別名,因此可以說,一切支分都有因與果兩種含義,如同一個人觀待他的父親而言只能稱爲兒子,是一種果;觀待他的兒子而言,只能稱爲父親,是一種因,此因義與果義是觀待而存在的。從今生而言,因爲有前世,所以才會有今生;因爲有今生,所以一定會有後世,佛在經中也說:“若有無明,則有行;若有行,則生識等。”

  觀待法在中觀、因明中非常重要,愛因斯坦的“相對論”,與中觀的觀待法非常相似,但是應該了知,在相對論中我們不能找到最究竟的觀點,爲什麼呢?因爲它只是針對現象的一種觀待,不能對事物的本質有一個徹底的研究。在當今社會,能夠對事物的現象與本質全部徹底研究的人非常少。而佛所宣說的緣起,一切萬法在聖者的根本慧定時,是空性遠離一切戲論的;在後得中,一切萬法于如夢如幻中可以起現,對于這種緣起規律,現在的科學家與文學家們根本不能夠了知,這就是釋迦牟尼佛的不共特點。

  但是,對于十二緣起,有部認爲,它們全部是五蘊的一個不同階段,對此觀點,經部宗並不承認。經部宗認爲,無明等不是五蘊,因爲無明屬于癡心所、行是思心所等等,而且也並不是如同前面所說一樣,無明等是由于占了一個主要位置而被稱爲無明等的。因此,無明與行等應該按照其本義來解釋,這就是前面頌詞中世親論師用了一個“傳說”的含義。

  己二(緣起之本體)分叁:一、宣說無明;二、宣說名與觸;叁、細述受。

  庚一、宣說無明:

  智慧違品之他法,無明如妄非親等。

  言說彼爲結等故,惡慧則非是見故,

  與彼正見相應故,宣說染汙智慧故。

  無明是與智慧相違的一種他法,如同非親友以及妄語等,經中也說“無明之結”等,惡慧壞聚見不是無明,因其屬于見,而無明與見解相應,並且經中說“無明染汙智慧”。

  有部宗對于無明的觀點,我們並不承認,那自宗(指經部)是如何承許的呢?自宗認爲:無明的本體即不明真谛、因果、叁寶之理的心所,它是如實了達之智慧的違品。

  有人承許無明就是無有覺知或非遮。但這種觀點顯然不正確。知覺也即明或智慧,如果沒有明或說沒有智慧,均稱爲無明的話,那無實法以及無情法也應該稱爲無明,因爲無實法如石女兒、龜毛、兔角等,無情法則是外界的石頭、木頭、洋芋、白菜等等,這些全部無有智慧之故,應該稱爲無明。非遮可以說是單空,但是無有明的這種單空並不是無明,因爲無明是有實體的一種心所,比如“非親”,並不是指非親友的人,而是說親友的違品——敵人;“妄”,也即不真實的意思,從人的角度來講,就是指狡詐者,從語言角度來講,也即妄語,而說妄語的人,就稱其爲虛妄者,妄語與敵人都是真實存在的。頌詞中的“等”字還包括非法,“非”是指不應該做的事情,比如國家法律可以稱之爲法,與之相違即稱爲非法,與佛法相違的事也叫非法。無明也是同樣,它是屬于智慧違品的一種他法,是實有存在的一種心所。佛經中也說:無明之結、無明之縛、無明之隨眠、無明之瀑流、無明之行。《入中論》在講到一地菩薩時說:“斷除一切叁種結。”登地菩薩需斷除叁種結,也即薩迦耶見、疑見、戒禁取見。無明之隨眠,也即第五品中將要講到的六根本隨眠之一。無明之瀑流,即生、老、死、病。無明之行即十二緣起中的第二支。佛經中講到了很多種無明,若其僅是一個無知覺,那作如此多的分類又有何必要呢?

  對方又會認爲:薩迦耶見就是無明。這也不正確,薩迦耶見是指對自己五蘊執著的見解,它與無明相應,若無明也是見解,則見解與見解相應是不行的,就好像兩個國家主席不能同在一個位置上。壞聚見也屬于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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