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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讲记 上▪P44

  ..续本文上一页亦为果。

  前际后际略因果,由中因果可推断。

  十二缘起中无明、爱、取属于烦恼,行、有二者为业,余七者为业惑所依之事。此三支中,业、惑为因,七事为果。缘起亦可分为前际缘起、后际缘起两种,前际之略因与后际之略果,由中际之因果可以推断了知。

  若对十二缘起作归纳,则可包括于烦恼、业、事三者之中。其中烦恼有三个,即无明、爱、取。业包括行、有二者,因行是前世之业,也即以烦恼为因,开始造作各种各样的业,此业即称为行;而在今世中,按有部观点,一个人成家后,就开始造业,这时所造之业即称为有。因此,业有两种,即前世之业与今世之业,其中今世业造就后世之果,前世业造就今世之果。除上述五支缘起以外,剩余的七支——识、名色、六入、触、受、生和老死,可以包括在事中,这七者既是因也是果,因从彼等中产生业惑,故为因,而它们又是从业惑之中产生的,所以是果。

  缘起也有因果之义,十二缘起可分为前际缘起与后际缘起两种,此二者又分别具有因缘起与果缘起。以今生为例,前世之因——无明与行,产生前世之果,此果即今生之因——识、名色、六入、触、受;由于今世造业作为后世之因——爱、取、有,产生后世之果——生、老死。所以说,今生中所执著的事,实际是由前世之因所造就之果,而在受用此果的同时,也在造作来世之因。由于前际的因相对于后际因来说比较略,故称为略因;而后际果相对于前际果来说比较略,所以称为略果。这里之所以将前际因与后际果简略宣说,是因为由中际可以推断出来,比如前际的略因——无明、行,此中的无明可包括爱、取二者,而行与有同义,所以前际的因也可以说是爱、取、有三者;后际的略果——生、老死中,生相当于今世中的识,而老死即是今世的名色、六入、触、受四者。或者反过来说,今世当中的果与因也可以归摄于略因与略果之中,即识、名色、六入、触、受五者可包括于生和老死之中,爱、取、有三者即是无明与行。因此,虽然按照前际后际的次序宣说了缘起之略因略果,但是通过今生的因果,以比量 完全可以导出前世与后世之因果,由此也可以了知,前世、今生、来世并无差别,只是在因果分摄上有所不同。

  表二:

  略因:无明、行

  果:识、名色、六处、触、受

  因:爱、取、有

  略果:生、老死

  表三:

  前际 三杂染 缘起支 中  际 缘起支 三杂染 后际

  因 惑 无明 略因  因 爱 惑 因

   取

   业 行 有 业

  果 事 识 果  略果 生 事 果

   名色 老死

   六入

   触

   受

  以上从三世之中顺利圆满十二缘起的角度已经作了讲述,有人可能这样想:比如说,我今生造了杀生之业,按照上述说法,此为后际缘起的一个因,但是,此果未于后世中感受,中间经过千百万劫才成熟此果,那十二缘起不是在中间断开了吗?这时的十二缘起应该如何连接呢?实际上,每个人相续中都存有很多的因果种子,未成熟的杀生果报就是由其他的一些缘起断开的,当此杀生果报成熟时,前面的十二缘起就会继续下去,《百业经》中也说:“纵经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此,不会有缘起中断或缘起规律错乱的过失。

  庚三、定数之理由:

  烦恼中生烦恼业,从彼业中产生事,

  事中生事与烦恼,此乃有支之规律。

  从烦恼之爱中产生烦恼与业,由业中产生事,由事中再产生事与烦恼,这即是十二有支的规律。

  由于十二缘起之规律,使所有众生在轮回之中流转,无有始终。但是,有人怀疑说:此十二缘起的第一支——无明,是否有因?最后一支——老死,是否有果?如果无明有因、老死有果,则十二缘起之数目不确定;若无明无因、老死无果,则轮回成为有始有终。

  不会有这种过失。由于十二缘起包括于烦恼、业、事之中,而此三者则互相不断的产生,无有停息。其中由烦恼可产生烦恼与业二者,烦恼产生烦恼即由爱生取;烦恼生业即由取生有、无明生行。业中可以生事,即由行生识、有生生。事中可以产生事及烦恼,由事生事,即识生名、名生色、名色生六入、六入生触、触生受,以及生中产生老死;由事生烦恼,也即以受生爱、老生无明。这就是十二缘起的规律,除此十二缘起之外,无有他法存在。若从三世的角度说,则前世之业为引业,今世所成熟之果为成业,而今所造之业相对于后世来说为引业,后世将成熟之果即为成业,除此引业与成业二者之外,亦再无他法。因此,以无明之因即为老死,老死之果即是无明,所以说,十二缘起是循环不断、相续流转的,既无有数目不定之过,亦无轮回有始有终之过。另外,前面讲过,老死也即名色、六入、触、受四者,而无明即爱与取二者,以此亦可显示老死即因,无明即果,所以也不需要再安立其他缘起支,如《光记》中说:“以过去无明则现属爱、取二惑性故。未来老死则现名色六处触受四事性故。由此已显老死为因无明为果。岂假更立余缘起支。故无终始过也。”

  麦彭仁波切在《智者入门》中讲到:像这样的十二缘起,在一世或二世中即可圆满。但一般来讲,按有部所承许的十二缘起于三世圆满的这种观点,很容易了知人是有前世、后世的,人并不是今生中突然产生,因为前面有无明、行作为因,而人死后也并非如同灯灭,在十二缘起中,真正的死是指后世无明的产生,这叫做死。所以在学习《俱舍论》时,一定要以自己的智慧来思维,思维之后会对前世后世存在的这种道理深信不疑。《俱舍论》虽然是小乘法门,但如果能够真正学懂、弄通,真正运用到自己的相续当中,那对自己一定会有帮助的。如果不能够运用到相续当中修持,那即使是大圆满,对你来说也没有任何作用。所以在闻思的过程中不要放弃修持,只有闻思修融合在一起,才能了知佛法的真实内涵。

  庚四、起生之差别:

  此许缘起即是因,缘生承许为果法。

  缘起是指产生后世之因的支分,缘生则承许为以前所生之果的支分。

  经中常说,缘起、缘生。此二者是什么意思呢?“缘起”,也即因义,由因缘聚集后才可以启动;“缘生”,是果义,指各种因缘聚合之后产生的果。此二者是有为法的别名,因此可以说,一切支分都有因与果两种含义,如同一个人观待他的父亲而言只能称为儿子,是一种果;观待他的儿子而言,只能称为父亲,是一种因,此因义与果义是观待而存在的。从今生而言,因为有前世,所以才会有今生;因为有今生,所以一定会有后世,佛在经中也说:“若有无明,则有行;若有行,则生识等。”

  观待法在中观、因明中非常重要,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与中观的观待法非常相似,但是应该了知,在相对论中我们不能找到最究竟的观点,为什么呢?因为它只是针对现象的一种观待,不能对事物的本质有一个彻底的研究。在当今社会,能够对事物的现象与本质全部彻底研究的人非常少。而佛所宣说的缘起,一切万法在圣者的根本慧定时,是空性远离一切戏论的;在后得中,一切万法于如梦如幻中可以起现,对于这种缘起规律,现在的科学家与文学家们根本不能够了知,这就是释迦牟尼佛的不共特点。

  但是,对于十二缘起,有部认为,它们全部是五蕴的一个不同阶段,对此观点,经部宗并不承认。经部宗认为,无明等不是五蕴,因为无明属于痴心所、行是思心所等等,而且也并不是如同前面所说一样,无明等是由于占了一个主要位置而被称为无明等的。因此,无明与行等应该按照其本义来解释,这就是前面颂词中世亲论师用了一个“传说”的含义。

  己二(缘起之本体)分三:一、宣说无明;二、宣说名与触;三、细述受。

  庚一、宣说无明:

  智慧违品之他法,无明如妄非亲等。

  言说彼为结等故,恶慧则非是见故,

  与彼正见相应故,宣说染污智慧故。

  无明是与智慧相违的一种他法,如同非亲友以及妄语等,经中也说“无明之结”等,恶慧坏聚见不是无明,因其属于见,而无明与见解相应,并且经中说“无明染污智慧”。

  有部宗对于无明的观点,我们并不承认,那自宗(指经部)是如何承许的呢?自宗认为:无明的本体即不明真谛、因果、三宝之理的心所,它是如实了达之智慧的违品。

  有人承许无明就是无有觉知或非遮。但这种观点显然不正确。知觉也即明或智慧,如果没有明或说没有智慧,均称为无明的话,那无实法以及无情法也应该称为无明,因为无实法如石女儿、龟毛、兔角等,无情法则是外界的石头、木头、洋芋、白菜等等,这些全部无有智慧之故,应该称为无明。非遮可以说是单空,但是无有明的这种单空并不是无明,因为无明是有实体的一种心所,比如“非亲”,并不是指非亲友的人,而是说亲友的违品——敌人;“妄”,也即不真实的意思,从人的角度来讲,就是指狡诈者,从语言角度来讲,也即妄语,而说妄语的人,就称其为虚妄者,妄语与敌人都是真实存在的。颂词中的“等”字还包括非法,“非”是指不应该做的事情,比如国家法律可以称之为法,与之相违即称为非法,与佛法相违的事也叫非法。无明也是同样,它是属于智慧违品的一种他法,是实有存在的一种心所。佛经中也说:无明之结、无明之缚、无明之随眠、无明之瀑流、无明之行。《入中论》在讲到一地菩萨时说:“断除一切三种结。”登地菩萨需断除三种结,也即萨迦耶见、疑见、戒禁取见。无明之随眠,也即第五品中将要讲到的六根本随眠之一。无明之瀑流,即生、老、死、病。无明之行即十二缘起中的第二支。佛经中讲到了很多种无明,若其仅是一个无知觉,那作如此多的分类又有何必要呢?

  对方又会认为:萨迦耶见就是无明。这也不正确,萨迦耶见是指对自己五蕴执著的见解,它与无明相应,若无明也是见解,则见解与见解相应是不行的,就好像两个国家主席不能同在一个位置上。坏聚见也属于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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