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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講記 上▪P45

  ..續本文上一頁智慧,但屬于惡劣的智慧,經中說“無明染慧令不清淨”,智慧自己染汙自己的說法是行不通的。對于無明還有很多不同觀點,世友論師認爲:無明是煩惱的總稱。這一觀點,通過前面的道理來遮破就可以了,因爲諸煩惱屬于見,若煩惱即是無明,則見與見自己不會相應,而且,這樣一來,將無明從結等中分出來單獨宣說,顯然也就沒有必要了。法護論師認爲:所謂的無明就是指我執,也即薩迦耶見。但是,因明法稱論師說:一切過失從薩迦耶見産生。如果無明即薩迦耶見,則一切過失均從無明中産生,這種觀點顯然也不合理。

  經部宗認爲,前世煩惱現行階段的五蘊不是無明,如果將此五蘊稱爲無明,則于佛經有害。經中說:所謂無明即不知前際。也就是說,無明是不了知前際的一種心所。那對無明究竟應該以何觀點承許呢?按照佛經所說,以經部觀點來承許應該可以,無明是一種不了知前際的心所,並非五蘊的階段。

  庚二、宣說名與觸:

  名即非爲色法蘊。觸六聚合而産生,

  前五乃爲有礙觸,第六僅能謂名詞。

  觸分明與無明他,無垢煩惱其余者,

  害心隨貪相應觸,感受安樂等叁種。

  名也就是非爲色法的四蘊。觸共有六種,其由根、境、識叁者聚合産生,前五觸屬于有礙觸;第六意觸僅是名詞,其可分爲明、無明、他法叁種,它們分別是指與無垢智慧、染汙煩惱及余法相應之觸,無明觸又可分爲害心觸與隨貪觸兩種。總的來講,則分爲苦、樂、舍叁種觸。

  名是指受、想、行、識四蘊。之所以稱爲名,是因爲此四蘊只能依靠名稱來了知意義,就如同世間共同的色法,以其名稱即可了知,同樣,由于此四蘊既不能真實接觸,也不能以眼等現見,唯以名稱使腦海中顯出其意義,故將此四者稱爲名。

  觸可分爲六種: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此六者均由根、境、識叁者聚合而産生。比如具足眼根、紅色柱子會産生眼識,這叁個因緣聚合就是觸。《自釋》中有兩種觀點:經部認爲,根、境、識叁者聚合,以此能夠斷定的心即稱爲觸,並非另有他體;有部論師認爲,僅僅聚合不一定是觸,在聚合後出現另外的心所,這才叫觸,如《六六經》中說“雲何六六法門,一六內處,二六外處,叁六識身,四六觸身,五六受身,六六愛身”,既然經中說根境識外另有六觸,則觸應別有。

  而且,有部認爲:前五觸屬有阻礙觸,因有部認爲眼根等均如胡麻花等,是有形象、實體的一種色法,依靠有礙根産生的緣故,所以應該是有礙觸;第六意觸只是一種名相而已,麥彭仁波切的《俱舍論注釋》中說:意觸應是指無有色法而言,因其不能真正接觸色法。也就是說,它可以去執著,這也是一種觸,這種接觸可以是一種粗糙的感受,也可以是柔和的感受。因此,修行人對任何事不要過分地執著,否則會使別人對你産生一種很粗糙的觸受,如果身心都很調柔,那麼自他心中都會因此而産生一種柔和的觸受,這就比較舒服。第六種觸還可以詳細分爲叁類:明之觸、無明之觸、二者以外之觸。明之觸是與聖者無漏智慧相應之觸,比如無垢的信心、無垢的聖者智慧,這些叫做明之觸;無明之觸是與煩惱相應的觸,若細分則有與害心相應的恚觸,與貪心相應的愛觸;他法觸也被稱爲非明非無明觸,是指與剩余的有漏善法及無覆無記法相應之觸。

  所有觸如果歸納,則有感受苦、樂以及等舍的叁種。

  庚叁、細述受:

  從中所生之六受,前五身受余心受。

  近心之因中而生,總共則有十八種。

  從觸中所産生的受也有六種,其中前五者爲身受,余者爲心受。心受由所取對境的近心之因不同,一共可以有十八種。

  受也有六種,分別以六觸爲緣而産生。其中前五者是身受,它是融入根色法之故。此處的“身”並非眼耳鼻舌身中所指的身,而是凡有色法的、有相的、有礙的根全部可稱之爲身,所以說前五種受屬于身受。第六者以意觸爲緣所生之受屬于心受,其所取的六種對境,各自又分爲悅意、不悅意以及等舍之境叁種,所以總共有十八種。何爲悅意、不悅意以及等舍的心受呢?如眼見善妙色法,心中會産生快樂感受,此爲悅意受;眼睛所見爲惡劣、粗糙之物,則以眼識爲緣,心中也産生不快樂感受,這就是不悅意的受;若眼睛看到外面一個很平庸的東西,心中即會出現等舍的感受。以上是以眼識爲例,耳識、鼻識等也可依此類推。

  此處的說法與因明說法相同,也就是說五根識自己無有真實的分別念,如眼睛見到外境,眼睛雖然無有執著,但由于心有分別,所以,心將眼識與色法二者結合,之後進行辨別,由此就會産生種種感受。

  欲界緣自具十八,緣色界境有十二,

  無色叁種初二禅,十二種受緣欲界,

  緣自八受無色界,則有二受余二禅,

  六受則是緣欲界,緣自地則有四種,

  緣無色界唯一種,無色未至定四受,

  緣色上界僅一種,正行一受自對境,

  十八種受均有漏,其余已說當說故。

  欲界緣自界具有十八種受,緣色界有十二受,若緣無色界則有叁種受。色界初二禅的十二種受,若緣欲界有十二種,緣色界有八種,緣無色界則有二種;色界其余二禅有六種受,緣欲界有六種,緣色界有四種,緣無色界只有一種。無色界空無邊處未至定若緣色界四禅,爲四舍受,若緣無色界則唯有一種受;無色四正行以及叁未至定唯緣無色界,僅有一受。上述十八種受均爲有漏法。其余緣起有些前面已經宣說,還有一些下面將要講述,故于此不說。

  上面已經簡單介紹了十八種受,它們在叁界之中皆存在嗎?欲界有十八種受。欲界若緣欲界自地則十八受全部具足,因爲欲界從外境來講,具有色聲香味觸法六境;從自心角度,苦、樂、舍叁種受也全部具足,這樣一來,依靠六個外境各自可以産生叁種受,因此共有十八受。若欲界心緣色界,就只有十二種,因色界無有香與味兩種外境,因此以色界的四個外境各自産生苦、樂、舍叁種受,只有十二種受。如果以欲界心緣無色界,則因無色界只有法境,故只有緣法的叁受。

  色界的一禅二禅中因無有意苦受,故只有十二受,它們也是指緣欲界而言的,因以欲界的六個外境各自均可以産生兩種受;若緣色界自地,由于香、味無有之故,依靠色界所具足的樂與舍只能得到八種受;倘若緣無色界,則只有緣法的意樂受與舍受二者。色界叁禅四禅只有舍受,無有意樂受,其心樂受則不會成爲産生受的因,所以緣欲界六境時僅有六種舍受;緣色界自地時,從心的角度來講只有一個舍受,從外境來講,無有香味二者,因此只有四舍受;緣無色界時,以唯一的法境僅産生一個舍受。

  無色界空無邊處的未至定緣色界四禅時,以其四種外境可得四種舍受;若緣無所有處等的未至定時唯有一個舍受。無色界四正行 中也只有一個舍受,因無色界不緣下界,故只有緣自地唯一法境的一個受。十八種受均是有漏法,因爲它們都能夠增上愛的緣故。

  以上已經廣說了十二緣起中的無明、名、觸、受四者,那爲何不說其他的八支緣起呢?因爲色、識、六處在第一分別界品中已經講過,行和有在馬上講到的第四分別業品中也將要講到,愛、取二者則在第五隨眠品中會講,所以此處只是詳細解釋了無明、名、觸、受四者。

  己叁、以比喻說明叁支:

  于許煩惱如種子,如龍根樹與糠秕,

  業如具皮果藥花,事如成熟之飲食。

  十二緣起包括在煩惱、業與事叁法中,其中煩惱就如同種子、龍、樹根、樹木以及糠秕;業則如具皮之果,也如同藥與花;事就像煮熟的飲食。

  若以比喻說明煩惱、業、事叁者,則可通過五喻、叁喻以及一個比喻來分別闡述。首先煩惱就如同種子,因爲從種子中會生起莖、葉、花果,同樣,煩惱中可以産生業和事,從煩惱中一切均可産生,故比喻成種子;煩惱如龍,宣化上人說龍有很多種,如人龍、魚龍,但不論哪一種龍,只要有龍存在,大海就不會幹涸,煩惱也是如此,只要有它存在,輪回的大海就不會幹涸;煩惱就像草根,除草若留下其根,則草仍會複生,煩惱若不根除,則輪回之根不會斷除;煩惱也如樹木,樹木能複生樹葉、花、果,而煩惱中可以再度産生業和事;煩惱還如同糠秕,具糠秕之果實中會生出苗芽,若糠秕已經全部剝掉,也就不具有生出苗芽的功能,同樣,從煩惱的得繩之業中會産生果,有部認爲煩惱有一種得繩,此得繩與習氣若已經消失迨盡,就必定不再投生輪回。

  糠秕如煩惱,而糠秕中的果實則如同業,以煩惱所包裹之業,必定會産生叁有;業也如藥,業只能産生一次性的異熟果,比如因造惡業感受地獄痛苦,此果成熟一次後再不會成熟,藥也只是一次性起作用,多次使用則已經沒有功效了;業又如花,開花之後才會結果,故花是果的近因,同樣,由于業的成熟,則會産生事,所以業是事的近因。

  七事是衆生所感受之異熟果,這些異熟果如同烹調好的飲食,僅能享用而不可以再次産生其他異熟,若可以再次産生其他異熟果,則阿羅漢也一樣會感受業果了,但不會出現這種過失。

  戊叁、攝義:

  四有之中生有惑,自地根本諸煩惱,

  其余叁有具叁種,無色界則無中有。

  四有之中,生有屬于煩惱性,由自地根本煩惱産生,其余叁有則具有善、不善、無記法叁種。無色界中無中有。

  生有也即入胎刹那之五蘊。按密宗說法,若觀清淨“吽”字而結生,則不一定是煩惱心。一些大乘經典也說,依靠不可思議的等持、發願力,或者以佛不可思議的加持力也可以入胎,《經莊嚴論》中說“觀生如入苑”,菩薩來此世界,就如同進入花園中遊玩,而不是以煩惱心投生的。以上是大乘不共的說法,但是,按本論觀點,生有之心是煩惱性的,並且必定是以自地的一切根本煩惱結生,而不會由支分隨眠煩惱結生,比如有些衆生是以貪心結生,如感受寒冷,想獲得溫暖,即會轉生于熱地獄。以他地煩惱也不會結生。

  其余的中有、本有、死有,既可以是善也可以是不善或無記法。本有從降生到死亡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這期間有時造善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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