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觀宗並沒有一個獨特的安立方法,實際上也全部是依照《阿毗達磨》中的觀點安立。所以有智慧的人,應該學會抉擇,在分析宗派時,有些需要承認,有些則不必承認。
己二(廣說)分叁:一、以法相之方式宣說五根;二、以事相之方式宣說五境;叁、宣說無表色。
庚一、以法相之方式宣說五根:
彼等均是識所依,眼等諸根清淨色。
眼等五根是一種清淨色法,它們能夠作爲認知色等一切對境之形象的諸識所依或處所。
見外境時,意識是依靠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來産生的。小乘有部宗和隨教經部宗認爲五根是一種清淨、透明而且光亮的色法,它不是意識的,屬于一種無情法,具有顔色和形狀。隨理經部雖然承認根是無情法,但卻並不承認它具有顔色和形狀,在《量理寶藏論》中也講到:隨理經部雖然承認所謂的根是無情法,但是卻難以用真正的顔色和形狀安立。唯識宗分爲隨理與隨教,其中隨理唯識(陳那、法稱論師屬此派別)不認爲根是一種色法,而應是一種習氣,如眼睛之所以能看見色法、認識外境,就是因爲其上有一種意識習氣。隨教唯識(無著菩薩)認爲阿賴耶當中有一種能執著外境的功用,或者是心的種子。一般來講,唯識宗和中觀宗都認爲眼耳等根皆是心識或阿賴耶的種子。
因此,這裏根是可作爲執著自之對境,並作識之增上緣的一種清淨色法。也就是說《俱舍論》頌詞是根據有部宗和隨教經部安立的,因爲他們認爲眼根就像胡麻花,有顔色、形狀,它遍于整個眼珠,由它可見外面的色法;耳根如同卓嘎樹的樹疥疤一樣在耳朵的裏面,能聽到外界的聲音,也是色法;鼻根就像兩根平行的銅針分布于兩個鼻孔內,通過它能享受外界的氣味;舌根位于舌頭的中間部位,是如同半月形的色法,依此可品嘗各種味道;身根好像雞身體的皮膚一樣,它遍滿整個身體,依靠它才産生觸覺。所以,有部宗和隨教經部認爲根是整個身體裏面專門執著外境的一種色法。這裏有一點大家應該知道,有的人認爲眼珠就是眼根,耳朵有各種各樣的形狀,比如牦牛的耳朵、老豬的耳朵,認爲耳根就是外面的那一塊。實際上,眼珠不是眼根,它屬于身體的一部分,是眼根的來源,人們可以見到的鼻子、耳朵等僅是身體的一部分,可以將它們稱爲身依,但不是鼻根、耳根等。
庚二、以事相之方式宣說五境:
色有二種或二十,所謂之聲有八種,
味有六種香分四,所觸分爲十一種。
眼根的對境之色法可分兩種或二十種,聲有八種,味有六種,香分爲四種,所觸則有十一種。
色法可分爲顯色和形色兩種,若詳細分則有十二種顯色和八種形色,其中顯色又可分爲四種根本顯色和八種支分顯色。
表一:
根本:藍、黃、白、紅
支分:影、光、明、暗、雲、煙、塵、霧
形色:長、短、方、圓、高、低、正、歪
色蘊中的“色”與色境中的“色”有很大差別。色蘊中的“色”是指五根、五境、無表色。色境中的“色”則是指十二種顯色和八種形色,顯色也就是顔色,形色即形狀。歸納來說,也就是眼睛的對境包括在顯色和形色中,而色蘊中的五根和無表色不包括于色境之中。
對于顯色與形色也有不同觀點:比如有部宗認爲顯色與形色都是成實存在之法;經部宗認爲顯色並非成實之法,而形色是成實法;唯識宗認爲顔色是除了自己的色彩以外,沒有單獨的成實法,形狀則有叁角形、四方形等不同的成實法。也就是說,經部宗以上都認爲顔色非實有,形狀實有。但是不論哪個教派,都承認所謂的顯色與形色是色法,在這個問題上無有宗派的辯論。只是有部宗對顯色與形色進行了叁種分類:一、是形色非顯色,即有表色,比如一個人磕頭或坐著時是圓圓的,而站起來時是長長的,此爲身體有表色,看起來有不同的色法,但實際上除了身體的形狀外,沒有其他顔色;二、是顯色非形色,如四種根本顯色 ,還有影、光、明 、暗 ,這些都沒有特殊的形狀,所以是顯色,不是形色;叁、除以上兩種情況外,其他的法全部既是顯色,又是形色,這是有部宗的觀點。經部、唯識對此種觀點破斥說:不管任何一種物質,當其顯現顔色時,則此物質必定有不同的形狀,所以是顯色非形色這種說法不能成立,比如紅色,若不依靠物質,單獨的一個紅色根本無法顯現,紅色應顯現在物質上,而這個物質也必定會有形狀。再比如有部宗所說有表色的身體是形色而沒有顯色,但是一個人身上穿著紅色衣服金剛跏趺坐時,其他人會看見一個紅色的圓形,若這個人穿白色衣服站著,會看到白色的長形,所以有部宗的說法不能成立。
聲音總的分爲有執受和無執受兩種。有執受大種聲,是衆生相續——有情大種所攝,如人的身體、牦牛的身體所發之音聲等等;無執受大種聲,未被有情相續所攝持,如石頭、木頭所出之聲,河流所發之聲等等,這些都是無執受。這裏“執”就是執著和相續心識之義。
有執受大種聲和無執受大種聲中各自又包括有記別和無記別兩種:有記別聲,如人說話時,會表達出一種內容;無記別聲則無有任何內容。“記別”指好與不好的內容。
表二:
悅耳聲,如說法
刺耳聲,如粗語
悅耳聲,如小钹
刺耳聲,如拳擊
悅耳聲,如幻人傳法
刺耳聲,如幻人說粗語
悅耳聲,如銅鼓
刺耳聲,如岩石倒塌
味有六種:甜、酸、辣、鹹、澀(橄榄味)、苦。
香有四類:妙香,使人感到舒適喜悅,如檀香;惡香,使人感到厭惡,如蔥酒等味;平等香,指一般的香,可以滋養身體;不平等香,好與不好皆超越平常之香,對身體有損害。
觸可分爲十一種,又可分爲因所觸和果所觸。因所觸也即四大,在講無表色時會講到,這裏不必詳說。不論哪種法,本體皆具足四大的微塵,它的顔色形狀我們可以用眼睛和身體來感受,香和味用鼻根、舌根來接觸。有部宗認爲五境的每個微塵在外境上都是真實存在的,當五根執取它們時,微塵之間相互起作用,才對種種色聲香味觸産生了好與壞的意識感受。所以我們若認真學習《俱舍論》,就可清晰了知根境識之間是如何起作用的。
表叁:
地:堅硬,能不舍而持受果色
水:濕潤,令不散而聚合
火:暖熱,能成熟
風:搖動,能增上
柔軟:感覺光滑舒適
粗糙:粗澀不舒適
輕:無分量可稱
重:有分量可稱
冷:因水與風過多而想得到溫暖
饑:腹內風過多而想得到食物
渴:火過多而想得到飲品
庚叁、宣說無表色:
散亂以及無心時,善不善法及隨流,
一切大種作爲因,彼即稱爲無表色。
具足散亂、無心、善不善法、隨流以及一切大種作爲因這五種特點的法,即被稱爲無表色。
對于無表色也是有辯論的,因爲色法應該具足微塵,只有微塵的積聚才可稱爲色法,但無表色沒有微塵聚集之故,不應成爲真正的色法。有部宗認爲:無表色不是真正的五根、五境,因爲真正的五根、五境都是有微塵的,無表色是超越微塵所組成的一種實有之法。無表色可分爲叁種:第一種是別解脫戒,如居士戒,沙彌戒、比丘戒;第二種是惡戒,如在有生之年要殺生或做妓女等,若在心裏如此發願,則在相續中獲得一種惡戒;第叁種是中戒,如在二、叁個月內做善事惡事。
之所以稱爲無表色,是因其發心于外面無法表達,比如惡戒,一個屠夫發願一生當中殺生或一個妓女發願一生中做妓女。這種發心屬于心相續中發惡願的色法,從外表看,屠夫未拿刀殺生時好像也是一個好人,實際他最初發惡心的色法在語言、行爲當中根本表達不出來。有表色則不相同,如一個人恭敬地磕頭,其他人可以看出此人對叁寶起信心;再如一個人拿刀子在殺生,從此也可看出他的惡劣心態,因此,根據不同的動作,也即有表色,可以推斷出心裏的狀態。
有部宗所說的無表色,就是指具足五種特點,而且他人不能覺知其形象或動機的法。所謂五種特點是指:(一)階段心之狀態與發心的特點:心在散亂時也有無表色,比如受比丘戒者相續中有比丘戒的無表色,當階段性的心出現散亂時,雖未守護比丘戒,但比丘戒的色法于心中一直存在。再比如屠夫具足惡戒無表色,但其心于散亂時,心相續中的惡戒色法一直不會斷。(二)在諸如無想天與滅盡定等無心的狀態中無表色也存在,它有別于心與心所。小乘認爲,在無心時色法也存在,小乘經常說的“無心時”是指無想定、滅盡定以及無想天。世親論師在《唯識叁十頌》中說:無心時指無想天、無想定、滅盡定、睡眠和昏厥,有五種。無著菩薩則在世親論師所說的基礎上加上真如界,共六種。還有的論師在上面增加了狂心,一共七個。小乘有部宗認爲所謂的無心時,是那時的心根本不存在;隨教經部認爲此時心的種子存在;隨理經部和唯識宗認爲,無心時沒有明顯的心,但阿賴耶上的種子存在。第四品中將戒律分爲別解脫戒、禅定戒、無漏戒,其中禅定戒和無漏戒屬于隨心戒,心沒有時,禅定戒和無漏戒的無表色也沒有;而別解脫戒的無表色由于不跟隨心,即使心不存在,無表色也于補特伽羅的心相續中存在。在唐玄奘翻譯的頌詞“亂心無心等”中有一個“等”,這個等字說明不僅是在散亂心和無心的狀態下無表色存在,在不散亂以及有心時,無表色也是存在的。(叁)本體之特點:是善與不善法中的一種,不會是無記法。(四)時間之特點:“隨”即隨順,“流”指流轉,在未出現壞因之前,無表色隨順相續而流轉。(五)因之特點:依靠四大種而生,並且四大種作爲其所依、處所、增長之因。比如一個人的相續中首先得戒體時,依靠羯磨儀式以及阿阇黎彈手指,自己的四大起作用,有表色和無表色二者于相續中産生,從此以後第一刹那的四大作爲過去的因存在。
無垢光尊者的《大幻化網》以及麥彭仁波切《智者入門》中都說到無表色,但經部宗以上不承認其爲實有。對于所謂的善不善業有表色,世親論師從大乘角度也說:善業和惡業以心安立,若善業、惡業以色法來安立,那就非爲釋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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