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論》的這些推理,但任何哲學家、科學家卻不得不承認這些推理。因爲只要是智者就應該勇于面對真理,如果面對事實卻拒不接受,甚至還要扭曲真理,那就不是智者的所爲了。作爲佛教徒,如果我們能完全通達中觀的密意,那麼在不信佛教或者雖信仰卻不明空性真理的人面前,我們就可以用顛撲不破的理證把他們如山般的邪見徹底摧毀。這也是我們聞思中觀的必要性。
壬叁、(以此理類推其他法):
上中下一異,是等法皆無。
上、中、下以及一、異等法都不存在。
以抉擇叁時不成立的觀察方式可以類推他法,比如上等、中等、下等,欲界、色界、無色界,上根、中根、下根,善、惡、無記,左、中、右,好、中、壞,聰明、中等、愚癡……這些互相觀待的法皆爲空性。
以上中下叁根爲例。上根和中根觀不觀待下根?如果說觀待下根,那麼下根就應具足上中根,這樣下根者就成了上中根;如果說雖然觀待,但下根並不具足上中根,那所謂的觀待也就成了虛言。如果說不觀待下根,那麼上中根就無法安立,因爲下根是上中根安立的基礎。這樣便遮破了上根和中根。之後,又可以同樣遮破上根和下根、中根和下根。這樣一來,叁根都無法成立了。
不僅是叁種根基,世間所有互相觀待的叁法都可以用這種推理來觀察。因此,千千萬萬互相觀待的叁法都只是衆生分別念的安立,其本質完全不存在。
依上面的理證類推可以將一個以及多個之法都抉擇爲空性。“異”字在藏文中不明顯,它應該是二叁或更多的意思。
辛二、(破自性成立之能立)分二:一、破能立之量;二、破能立之物。
壬一、(破能立之量):
不住時不得,而于可得時,
駐留不可得,雲何說時量?
不駐留的時間上不可得時量;只有在駐留的時間上才可得時量,但駐留不可得。既然如此,怎麼能說時量存在呢?
這裏的能立之量,就是時間單位,也就是能量;而所量則是指時間。時間單位能衡量時間,就像尺寸可以衡量布匹一樣。對方認爲:時間應該存在,因爲時間的量:年、月、日、小時、分鍾、秒……存在的緣故。如果時間不存在,這些時間單位衡量什麼呢?
對方的觀點好像有道理,但這也不過在世俗名言中暫時可以成立,在勝義中仍然無法成立。如果時間單位成立,當然時間也可以成立,但時間單位如何成立呢?是在安住的時間上還是在不安住的時間上成立?如果說在不安住的時間上有時間單位,這顯然不合理。不安住的時間,即生即滅,遷變不息,不會有刹那的駐留,這樣的時間如何衡量?又如何在它上面建立刹那乃至日、月、年等時間單位?就像一件衣服,如果它存在,那我們可以用尺寸來衡量它;如果它不存在,那衡量什麼呢?
如果說在安住的時間上建立時間單位,這也不合理,因爲以現量比量都得不到産生以後一直不滅的時間。比如,真正觀察所謂的今天,在遷流的小時、分鍾、秒以外並沒有一個駐留的“今天”。
本頌的推理方式有點特殊,希望大家好好思維。
壬二、(破能立之物):
因物故有時,離物何有時?
物尚無所有,何況當有時?
依靠事物才有時間,離開了事物哪有時間?事物尚且不存在,更何況時間呢?
頌詞的前兩句是對方的觀點。對方認爲:時間肯定存在。依靠事物才有時間,離開事物則不會有時間;既然瓶子等事物存在,那麼瓶子的過去、現在和未來必定成立。
中觀宗破曰:“物尚無所有,何況當有時?”但事物尚且沒有,怎麼會有時間呢?從因上觀察,瓶子、柱子等法非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從體上觀察,任何法不成立一體也不成立多體;從果上觀察,有果無果皆不生,所以事物的本體不存在。既然事物的本體一絲一毫也不可得,那麼依靠它的時間又從何而來?就像如果石女的兒子存在,也可以說他的相貌怎樣;但他並不存在,那怎樣描述他的相貌呢?所以時間無法成立。
總之,所謂的時間只是一種虛幻無實的法,勝義中根本得不到。
庚二、(以教證總結):
《放光般若經》雲:“佛告須菩提:“時非色法非無色法,非受想行識法,非無受想行識法;非生法,非無生法;非住法,非無住法;非異法,非無異法;非壞法,非無壞法;非受法,非住法,非出法,非無受無住無出法;乃至非老相,非病相,非死相,非青相,非啖相,非壞相,非散相,非無老無病無死無青無啖無壞無散相。須菩提,若非色非生非住非異非壞相者,是名般若波羅蜜。複次須菩提,若非色非非色,乃至非受想行識非非受想行識者,時即非時亦非非時,若時非時非非時不可言說者,是名般若波羅蜜。””
《妙臂請問經》雲:“菩薩摩诃薩了知叁世所有諸行。已起故,說名過去世;未起故,說名未來世;起時故,說名現在世。此現在世陰界入等住者,了知不住,何以故?一刹那時不住故。此一刹那即有起時,住時差別,以刹那不住速滅故,定無有時。”
《大象妙力經》雲:“若法有自性,則聲聞、緣覺、佛陀應能了知;且若恒常之法有,則智者不得涅槃,不滅戲論矣。”
《中觀根本慧論·觀時品》傳講圓滿
二十、觀因果品
己二、(破彼之能立)分二:一、破承許時間爲能生果之俱生緣;二、破承許時間爲果之生滅因。
本品抉擇因果的空性。以本品的理論或者《十二門論》中觀察有果無果的理論來觀察,任何實有的因果都不可能得到。中觀宗並不否認名言中如幻如夢的因果,但名言中如幻如夢的因果只能在衆生的分別念面前存在,當能取所取徹底滅盡的時候因果就不存在了。
有些人經常講“萬法皆空,因果不空。”如果是爲了勸誡人們信受因果,暫時這樣講也可以。但真正觀察時,既然在勝義中萬法都空,那爲什麼單單因果不空呢?難道因果成了堪忍之法?佛經中處處說萬法皆空,所以因果也應該是空性。說因果是空性並會不誹謗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世俗名言。比如,夢中有人用刀砍我的手,刀子是因,我當時的疼痛是果,這種因果完全可以建立。夢畢竟不是實有的,雖不實有但又可以顯現因果,這就說明本體空性不會妨害世俗顯現。
中觀宗不同于持斷見者,他們不分勝義和世俗,一味否認前世後世等業因果;而中觀宗卻承認世俗中如幻如夢的因果,只是承許在勝義中因果與陽焰無別,毫無自性。
庚一、(破承許時間爲能生果之俱生緣——觀因果品)分二:一、以理證廣說;二、以教證總結。
辛一、(以理證廣說)分四:一、觀察因果二者而破;二、觀察果之本體而破;叁、觀察因之本體而破;四、彼等攝義。
壬一、(觀察因果二者而破)分四:一、觀察因有無果而破;二、觀察能力而破;叁、觀察時間而破;四、觀察作用而破。
癸一、(觀察因有無果而破)分四:一、因緣和合有果不合理;二、因緣和合無果不合理;叁、因緣和合中有果不可得;四、因緣和合中無果則因與非因相同。
子一、(因緣和合有果不合理):
若衆緣和合,而有果生者。
和合中已有,何須和合生?
如果在衆緣和合中已有果法,而後方有果法産生,既然和合中已有果法,又何須因緣和合而生呢?
因緣和合生果是一種普遍的認識。有人認爲因緣和合之所以能生果,是因爲在因緣和合中果已經存在。比如,正是因爲種子、陽光、水分、農民的勤作等因緣和合中先有苗芽,苗芽才能産生。這主要是數論外道的觀點,他們認爲果法在因位中先以不明顯的方式存在,之後才産生果法。
這種觀點是不合理的。《顯句論》說:盤子裏本來具足了酸奶,就不必再具足了。同樣,如果因緣和合中本來就有果,那就不必生果;如果有了果還要生,那就有無窮生、無義生等過失。
另外,如果果法在因位中已經有了,那它與因是無二無別還是他體?如果是他體,以可見不可得因就能遮破,因爲在因法中根本見不到他體的果法。如果是一體,那麼除了因法以外就不應該再另有果法,但實際上因法與果法畢竟是不同的。並且,如果因即是果,那吃食物就成了吃不淨糞,穿衣服也成了穿棉花種子,如《智慧品》雲:“因時若有果,食成啖不淨;複應以布值,購穿棉花種。”
子二、(因緣和合無果不合理):
若衆緣和合,是中無果者。
雲何從衆緣,和合而果生?
如果在衆緣和合中沒有果,那如何從衆緣和合中生果呢?
勝論外道及某些內道宗派認爲:在種子、地、水等因緣和合中並沒有苗芽,和合以後才産生果法。
這種觀點也不合理。爲什麼呢?因爲如果在衆緣和合中無果,那和合以後也不可能生果。《顯句論》說:既然沙中本來沒有油,那具足多少這樣的因緣也不會生油。《澄清寶珠論》雲:“縱然以億萬因緣聚合,本來無有之法,不能使彼轉變成爲有者,如聚何種因緣,亦不能使兔角變有者。無者不觀待任何法也。”比如,一百個人每個人都沒有錢,那他們聚合後也不會有錢。所以,種子上沒有芽,水裏面也沒有芽,陽光裏也沒有芽……既然在分開的各個因緣中都沒有芽,那它們的和合中也不會有芽。
子叁、(因緣和合中有果不可得):
若衆緣和合,是中有果者。
和合中應有,而實不可得。
如果衆緣和合中有果,那麼和合中應該有果可得,而實際卻不可得。
對方認爲衆緣和合中有果。破曰:如果和合中有果,那果法就應該可得,但果法不可得之故,所以因緣中沒有果法。比如,如果在種子、地、水、陽光、農民的勤作等因緣中存在苗芽,就應該可以得到,但實際上卻得不到苗芽,所以因緣中不存在苗芽。
如果對方進一步狡辯:芽等果法並不是沒有,只是有不可得的原因作障礙才不現。
但這些不可得的因素根本不存在。《顯句論》中明確宣說了八種不可得的原因:一、遠而不可得。如鳥飛得很高,因爲太遠而不可得。以前在美國時,上師如意寶一家叁人乘坐一架私人飛機飛入高空,我們在地面上都看不到了。二、近而不可得。如敷在眼上的眼藥以及組成眼根的色法,因爲太近而不可得。叁、細而不可得。如微塵因爲特別細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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