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如親聆法音,故雲齊觀。
“今流俗僧尼多不奉佛法,並愚教網,內無正信,見不高遠,致虧大節。”教網,佛之教化。大節,僧格。現在那些普通僧衆往往不能如法恭敬叁寶,不懂得佛法真正的內涵,也就無法生起正信,具備正見,是爲無智、無信、無識。自然也就不能依法行事,具足僧格。因爲正信和正見是相輔相成的。如果沒有正見,所謂的信往往流于迷信和盲信。如果沒有正信,就不會有正確的出離心和菩提心,不會依戒定慧叁學如法修行。
“或在形像之前更相戲弄,出非法語。舉目攘臂,遍指聖儀。或端坐倨傲,情無畏憚。雖見經像,不起迎奉。”攘臂,捋起袖子,露出胳膊。聖儀,佛菩薩像。倨傲,傲慢。畏憚,敬畏。迎奉,迎接供奉。因爲對住持叁寶缺乏恭敬心,甚至在佛像前也不知收斂,依然肆無忌憚地玩笑逗樂,胡說八道。或是舉著胳膊對佛菩薩像指指點點,隨意評論。或是在佛像前隨便坐著,翹腿擱腳,無所顧忌。雖然看到經像法寶,也無動于衷,不會起身肅立以示恭敬。
“致令俗人輕笑,損滅正法。”這些不知禮儀的做法,都會令世人輕視恥笑,損壞佛法在世間的形象。如果我們尚且不恭敬經像法寶的話,世人自然更不會恭敬。大家都不恭敬,佛法在世間的流傳勢必受到影響。
所以從修皈依的角度來看,在僧寮供佛像並不是很合適的。因爲在房間要處理各種雜務,如洗漱、換衣等,很難時時在佛像前保持恭敬和威儀。所以,佛像還是供奉在專門的佛堂比較好,營造一個莊嚴的氣氛。當我們進入這個壇場時,內心即可隨之清淨。凡夫的特點就是心隨境轉。如果平日未對佛像形成恭敬的習慣,反而因爲時時看到而熟視無睹,失去感覺,那麼佛像就不能成爲我們修行的增上緣。
宗教修行需要培養一種神聖感。漢傳佛教有四大名山,藏傳佛教也有很多神山。當人們帶著朝聖之心前去禮拜,內心也能油然而生神聖感,並由這種神聖感使自己得到淨化。反之,如果只是當做旅遊勝地去轉一轉,也只能看到外在的景色,只能達到觀光的效果。所以,真正使我們得到淨化的,是內心的神聖感,神山、聖地或佛菩薩像只是增上緣而已。
“故《僧祇》中,禮人不得對于佛法。”《僧祇律》說,拜人的時候不可對著佛像、法寶。因佛像、法寶是最高恭敬處,故不可在像前禮人,這也是前面反複提到的“別有所敬”。
“乃至懸施旛蓋,不得蹈像,別施梯蹬。”旛蓋,幢幡與華蓋,佛寺懸挂的莊嚴品。蹬,踩踏。如果我們要在佛前懸挂幡蓋等莊嚴具,決不能直接爬到佛像上,踏著佛像來懸挂,這是很不如法的,必須另外架起梯子來踩踏。否則的話,雖然這一行爲本身是爲了莊嚴道場,結果卻踩著佛像進行,是大不敬。
“以此文證,明敬處別。”引《僧祇》證明爲何禮人不得對于佛法,原因就是“敬處別”。相關內容,在之前“有緣不禮”的部分也有說明,知道這些禮儀規矩,才能依法行事。
“既知多過,彌須大慎。”既然認識到我們面對經像法寶時很容易産生過失,在那樣的場合中,就必須特別謹慎,以免無意中造作非法行爲,影響皈敬的修習。
“至堂殿塔廟,如履冰臨深。睹形像經教,必懾然加敬。”進入寺院、殿堂、佛塔時,當保持極其恭敬而謹慎的心態,如履薄冰、如臨深淵。如果不斷這樣提醒自己,面對佛菩薩聖像和經書法寶時,自然就能生起高度敬畏之心,而不會妄想紛飛,更不會表現得無所顧忌。
“此則道俗通知奉法,賢聖達其信心。”如果僧俗二衆都懂得依戒律及相關禮儀行事,由這份恭敬心和虔誠心,我們才能和佛菩薩心心相印。所以我們要時時在內心憶念叁寶,由虔誠而專注,由專注而清淨。心清淨了,才可能和佛菩薩感應道交。如果我們深陷于固有串習,即使佛菩薩就在眼前,也是咫尺天涯,無法相應的。
“且如對王臣令長,事亦可會。”令長,秦漢時治萬戶以上縣者爲令,不足萬戶者爲長,後以此泛指縣令。就像世人對待國王大臣和各級官員那樣,只有尊敬對方,才能取得信任。
“凡情難任,聖法宜遵。”凡情,凡夫的情緒、念頭。凡情是變化無常、難以信賴的,更不可輕易隨順。我們需要遵循的,惟有佛陀的教誨,惟有戒律的規範。這是律祖對我們的重要告誡。
每個人都是生活在固有觀念和不良串習中,並已形成強大慣性。稍不留神,就可能進入慣性軌道,隨順凡情,隨順原有串習,隨順輪回之因。我們修習皈依,就是通過對佛菩薩的皈敬,不斷加強叁寶在我們內心的分量,使之深深紮根,從根本上取代原有串習的地位。而這種修習的關鍵,又在于保持對佛菩薩的神聖感。如果缺失神聖感,叁寶就無法在我們內心擁有至高無上的地位,佛法也就很難對我們真正産生作用。這一修心原理,是我們必須牢記的。
·別斥下床禮佛
以上是總的呵斥對經像法寶的輕慢行爲。接著,律祖又特別就禮佛中的某些非法現象進行了批評。
比世中,多有在下床上禮佛者,此全無楷模。敬人尚自被責,敬佛自心在慢。有心存道者,必不行之。余親問天竺諸僧,諸國無有此法,來此方見。
又《叁千威儀》雲:“自在高處,及上座在前,自于後作禮,亦不得座上作禮①。”
①《大比丘叁千威儀》卷1
不應作禮有五事:一者,若讀經、若持經,不應爲上座作禮。二者,上座在下處,自在高處,不應作禮。叁者,上座在前,若已去,不應從後作禮。四者,不得座上爲上座作禮。五者,不得著帽爲佛作禮。(T24-916中)
“比世中,多有在下床上禮佛者,此全無楷模。”比世,近代。下床,矮凳,床在古代是坐臥器具的通稱。楷模,佛法依據。道宣律祖批評說:現在,許多人在矮凳上禮佛,這在經典中是完全沒有根據的,印度也是沒有這種做法的。那麼,我們大殿裏使用的拜墊是否如法呢?這要結合實際情況來看。在目前通行的早晚功課中,經常需要長時間跪著誦經,還是有個拜墊比較合適些。
“敬人尚自被責,敬佛自心在慢。有心存道者,必不行之。”在下床上去禮拜某個人,尚且顯得缺乏誠意,會被對方指責。如果用這種方式來拜佛,顯然是不夠虔誠的,而且是有慢心的表現。真正有心求道的佛子,必定不會那麼做的。虔誠與否,雖然在于內心,但也需要通過相應行爲表現出來,並通過這種行爲來強化皈敬心。
“余親問天竺諸僧,諸國無有此法,來此方見。”天竺,印度古稱。關于這個問題,道宣律祖專門詢問過一些來華的印度僧人。他們說:在印度和其他國家都沒有這種現象,是來到中國才看到的。
“又《叁千威儀》雲:自在高處,及上座在前,自于後作禮,亦不得座上作禮。”《大比丘叁千威儀經》說,禮敬時有幾方面需要注意。第一,自己在高處而上座在下方時,是不可以禮拜的。應當請上座到高處,自己到低處再行禮拜。第二,上座在前,而自己卻在背後禮拜,也是不如法的。第叁,自己在座上而上座在座下,也是不能禮的。
《叁千威儀經》還說到,不能戴著帽子向佛(佛像)禮拜,這是極易忽視的一個問題。因爲僧人剃發,冬天戴帽比較普遍,禮佛時應當取下,以示恭敬。
【3.相關問題】
這一部分,律祖引用諸多經論,探討禮敬的一些相關問題。
《十誦律》
《十誦》:“聽持香爐、伎樂在僧佛前行①。”
①《十誦律》卷48
“佛聽我作香爐在前行者善?”佛言:“聽在前行。”有諸外道主嫉妬心,見已呵責言:“如送死人。”是居士作是念:“佛聽我像前作伎樂者善。”以是事白佛,佛言:“聽作。”(T23-352上)
《十誦律》說,允許拿著香爐及樂器,在佛和僧的前面作爲導引。就像現在傳授叁皈五戒等法會中,也會捧著香花迎請和尚,一方面是作爲供養,一方面是營造莊嚴隆重的氣氛。
爲和尚傳信,得代和尚禮,得對佛加趺坐。
如果和尚讓你代表他外出拜見某個大德,並代表和尚向其禮座。和尚可以先對著你禮拜,然後委托你將這個禮帶過去,轉禮那位大德。如果是因爲這種情況,弟子可以端坐于佛前,接受和尚的禮拜。
這段文字出處不詳,根據前後文,似應出自《十誦律》,但律中未見。在唐代大覺撰寫的《四分律鈔批》中有這樣一段解釋:“得代和上禮者,如弟子欲遊行,謂語雲:“汝若見大德、某尊像,爲我致禮。”其和上即禮弟子雲:“爲我傳禮也。”其弟子得受師禮,以受寄也,至彼傳拜。今俗家多有此事(見T42-1023上)。”
《僧祇律》
《僧祇》雲:“作樂供佛,有欲心著,即須舍去①。俗人請結華,研香供佛者得,余一切不合②。”
①《摩诃僧祇律》卷33
若佛生日大會處、菩提大會處、轉*輪大會、五年大會,作種種伎樂供養佛。若檀越言:“諸尊者與我和合翼從世尊。”爾時得與和合在坐。若坐中有種種伎樂,生染著心者即應起去。(T22-494上)
②《摩诃僧祇律》卷39
若檀越欲供養佛,作…
《僧伽禮儀及塔像建造 第一章 僧像致敬 第叁節 立敬儀式 一、敬佛塔法》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