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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圓滿前行引導文·06 因果不虛

  四、因果不虛

  取舍善惡因果依教行,行爲依照九乘次第上,

  現見諸法一切亦無執,無等上師足下我頂禮。

  因果不虛之引導分叁:所斷之不善業,應行之善業,一切業的自性。

  以衆生各自所積累的善惡之業爲因,而導致轉生于輪回的善惡趣中。輪回是由業而生,並且感受業的果報。轉生到善趣或惡趣沒有其它的作者,也不是偶爾的因緣所生,因此應當隨時隨地觀察善不善之因果,斷除一切不善業行持一切善法。

  所斷之不善業分叁:身惡業,語惡業,意惡業。

  身惡業分叁:殺生,不與取,邪淫。

  殺生:對外境某人或某傍生等産生欲殺的動機,最後斷絕他們的命根。如勇士在戰場上殺敵是以嗔心而殺生;如想食用野獸肉、爲穿野獸皮而殺害衆生是以貪心而殺生;如不了知善惡因果或者象外道一樣認爲殺生是善業等是以癡心而殺生。尤其是殺父親、殺母親、殺羅漢被稱爲無間業。無間業是今生與來世之間無有中陰而直接墮入無間地獄之因。

  現在我們有些人認爲自己沒有親自動手殺生,所以我沒有造殺生的罪業。但是,無論是高官強勢之人還是卑微軟弱之人,誰都在腳下殺死了不計其數的細微含生,沒有不造這種惡業的。尤其是上師和僧人們到施主家時,那些施主們(宰殺家畜)烹調血肉供養他們。僧人們對所殺的衆生無有任何大悲心、無絲毫追悔之心,只是貪愛血肉的美味,欣然享用,這樣施主和福田將無任何差別地獲得同等殺生罪業。

  那些大人物、大官員們無論到哪裏,都因迎請款待他們而殺害無數的生命。那些富翁們的牛羊無論有多少,衰老的時候都將被宰殺,幾乎很少是自然死亡的,因此殺生不計其數。而且春季時,蟲蠅、螞蟻、魚兒和青蛙等被牛羊連同草一起吞下或者前後蹄踐踏而喪命以及馬糞牛糞中死亡的含生也是不計其數,這些殺生的罪業也將落到它們主人的身上。尤其是除了牛馬外,以綿羊爲例,更是無盡罪業的來源。這些羊以小蛇、青蛙、鳥蛋等很多微小的含生爲食。春季毛紡的時候,每只羊的背上約有十萬含生全部喪命;冬季産羊羔時,大多數羊羔剛出生便被宰殺,那些母羊也是從小到老,精華未耗盡之前,被用來擠奶或哺育羊羔及使用,老的時候全部被宰殺,主人享用它們的皮肉。大小公綿羊無論到哪裏都只有被宰殺。羊生虱子時每只羊的背上約有上億含生喪命。因此,擁有百數以上羊只的主人必將墮一次地獄。

  女人也是如此,她們訂親送聘禮、結婚迎娶時宰殺了無數的羊。從此以後,每次回娘家時定要宰殺一個衆生,甚至親友們宴請她的時候,如果給其它食物則好象一點不合這個狡詐女人的心意,並且好象不知道張口動腮食用一樣,如果宰殺一只肥肥的羊,胸脯、腸子等放在她的面前,這紅面羅刹女便以鐵匠坐式75,取出小刀津津有味地吃起來。第二天,背上血淋淋的全牲肉(牛羊肉腔),好象獵人返回家一樣回去了,每次回家都不是空手而歸,真比獵人還厲害。

  孩童們也是同樣,在遊戲玩耍的時候,看見沒看見時所殺的生命也是不計其數的,甚至在夏季手拿牛鞭或皮鞭等抽打大地時,所殺的含生也是無數的。所以我們這些人唯以造殺生的各種方便來度日,猶如羅刹一樣慘無人道。

  人們使用一生、飲用牛奶,其以大恩養育我們的母牛,如同父母親一樣,但是我們卻宰殺它們享用血肉,如果想到這些道理,人甚至比羅刹還殘忍。這樣殺生的惡業若具足四種罪業的分支,則將圓滿感受殺生的果報。

  例如,就獵人獵殺野獸而言,首先他親眼見到了一個獐子或鹿子等野獸時,他認准了這是某某野獸,稱爲了知對境爲衆生(第一分支)。然後對此野獸生起想殺的動機稱爲生起欲殺之意樂(第二分支);之後,獵人用火箭、槍等擊中其要害稱爲加行采取行動(第叁分支);緊接著斷絕了那個野獸的命根,使它身心的聚合瓦解,稱爲究竟絕斷命根(第四分支)。又就宰殺主人擁有的一只羊而言,首先主人告訴仆人或屠夫要宰殺一只羊時,了知所殺的衆生是羊(已具第一支)。他們想到要殺某某綿羊之時,稱爲生起欲殺之意樂(已具第二支)。那個屠宰者拿著一根繩索前去,捉住將要殺的那只羊,將其掀翻在地,用皮繩捆綁它的前後蹄,並用細繩勒住它的嘴唇等(用繩子將牲畜的口周圍緊緊纏繞使它閉氣),稱爲采取殺生行動(已具第叁支)。這時,那個衆生感受氣息分解的強烈痛苦,呼吸中斷,瞠目直視,眼淚汪汪,屍體被拽到室內時,稱爲究竟斷絕命根(已具第四支)。緊接著主人用刀子削剝皮時肌肉還在顫動,說明當時能遍之風尚未完全消盡,所以和活著的一樣。這時主人又立即將鮮肉放在火裏烤,或爐竈上煎煮,然後進行食用。如果想到這一點,食用活生生衆生的那些人簡直與猛獸無有差別。

  現在,有些人生起殺害某一衆生的想法或者口中也言說此類話語,雖然殺生沒有成功,但是已經具足了知對境衆生和生起欲殺意樂的兩種罪業分支,雖無圓滿正行那樣的罪重,而如同鏡中顯現影像一樣,罪業已染汙了自相續。而且還有人認爲除非是自己親手殺生的人,唆使他人殺生之人沒有罪業,或者認爲雖有罪業也是微不足道的。事實上哪怕是隨喜殺生的那些人也有同樣的罪業,何況是唆使他人殺生的人呢?也就是說:我們應當知道參與殺生的每一個人都將得到殺害一個衆生的全部罪業,而不是殺生這一罪業由許多人各分一份。

  不與取分叁:權威不與取,盜竊不與取,欺诳不與取。

  權威不與取:勢力強大之人,如國王不是依靠合法稅收而是以非法的暴力劫奪或者以軍隊等兵力親自劫奪,稱爲權威不與取或勢力不與取。

  盜竊不與取:如盜賊在主人沒有看見的地方暗中偷偷獲取飲食財物歸爲自己所有,稱爲盜竊不與取。

  欺诳不與取:如經商貿易等時爲了欺騙對方而以說妄語、非法稱鬥76等手段獲取對方的財物,稱爲欺诳不與取。

  現在我們有些人認爲只要沒有親自去偷盜而以經商等欺騙的手段獲取財物都沒有罪業。其實以欺诳的手段經營,獲得多少利潤都與直接偷盜沒有差別。尤其是當今時代,許多上師和僧人不將經商之事看成是過患或罪惡,並且終生爲此忙碌,還自以爲精明強幹。但是能毀壞僧人相續的沒有再比經商更嚴重的了。因爲經常爲經商而奔波,已經遺忘了求學、清淨業障等聞思修行,而且也沒有求學修法的機會。甚至晚上睡覺時也一直在考慮經營的帳目,所以已斷了信心、出離心、大悲心等的根源,一直被迷亂的外境所轉。

  從前,米拉日巴尊者到一個寺廟去,晚上在一僧人家中就寢。那僧人晚上睡下後開始考慮,明天殺一頭牦牛,他籌劃如何銷售牲口的皮肉,它的頭賺多少,大腿賺多少,前腿之肩胛部分賺多少,小腿賺多少等,內外所有的部分都盤算了,整個晚上沒有空閑睡覺,除了尾巴以外一切都預先計劃好。這時天亮了,他立刻起來開始(誦經、)修法、供施食子等。米拉日巴尊者仍在睡覺,于是他走過來譏諷地說:“你自以爲是個修行者,可是修法、誦經等什麼也不能做,還在睡懶覺。”米拉日巴尊者說:“我平時是不睡懶覺的,但昨晚我在考慮如何出售那頭被殺的牦牛,沒有空閑睡覺,因此今天早晨才睡著了。”這些話揭穿了他(那個僧人)的罪惡。同樣的道理,現在唯一經商的那些人,晝夜都是考慮經商帳目,經常處于迷亂、散亂之中,在死亡的時候,也只有在這種迷亂的境界中死去。

  不僅如此,而且經商時雖然自己所賣的是低劣商品,反而進行各種誇耀說:“從前某某人說給怎樣怎樣的價,但是都沒有出售,我自己買進時也是花了多少多少錢……。”唯說種種妄語。同樣買賣的雙方進行交易時,妄說自己想買而使買賣雙方不和睦,爲離間語;說對方的物品低劣,或以欠債之因造成爭吵等爲惡語;無意義擡高價格,不想買也講價等爲绮語;以驕舉心想自己得到對方財物爲貪心;想擊敗他人爲害心;爲了買賣進行宰殺羊只等爲殺生。除了邪見和邪淫以外十種不善業已全部具足,如果經營不順利,將浪費自他二者的財物,使大家深感痛苦,最終損害自他並且自己遭受饑餓而死亡。如果稍微順利則獲得多少財寶也不知滿足,所以哪怕擁有的財産如多聞天子一般,仍然熱衷于從事造惡業的經商,唯于散亂中虛度人生,導致臨終時手抓胸口,成爲惡趣的基石。使惡業不斷增長並且毀壞自相續沒有比經商更嚴重的了。經常懷著以谄诳欺騙他人之心,針鋒相對如刀尖、錐尖、針尖般鋒利的惡念針對著別人,經常處于害心之中,違背了饒益他衆的菩提心,並且將增長無邊的惡業。不與取也同樣具有如前(殺生)一樣的罪業四種分支。甚至僅僅給獵人或強盜等少許麥粟,也將同樣得到他們所造的殺生或不與取的所有罪業。

  邪淫:是在家人的戒律。往昔西藏法王松贊幹布在位期間,製定十善法規。如在家人也以種姓護持戒律,正法護持等。在家人不能違反這些法規,所以雖然是在家人也應當具足戒律,出家人則必須從根本上斷除不淨行。邪淫的罪惡過患極大,可以成爲毀壞其它戒律的助緣。此外(邪淫有許多種類):男人自出精液、與他人之妻或已付了賞錢的女人(如妓女)、雖有自由(除前者)但在白天、受持齋戒日、生病期間、妊娠期間、憂愁所迫、月經期間、産婦未完全康複、叁寶所依存在處等進行(交媾),則爲邪淫,(此外還有)父母或種姓護持的、未成年少女,于口和肛門等處進行邪淫的,這樣以環境、時間來分,邪淫有不同的種類,應當了知斷除一切邪淫。

  語惡業分四:妄語,離間語,惡語,绮語。

  妄語分叁:一般妄語,大妄語,上人法妄語。

  一般妄語:懷有欺騙他人之心而說的一切自性妄語。

  大妄語:如果說善法無有功德、惡業無有罪過、清淨刹土無有安樂、惡趣無有痛苦、佛陀無有功德等等,則不可能有比此更嚴重的明顯妄語,故稱爲大妄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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