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亦無,能取所取之顯現,世俗中亦相等故,于諸所現若觀察,二取不應分有無,雖有境現而虛妄,心現亦是不成故。”
申貳(破成立依他起有自性)分四:一、說明依他起有自性不應理;二、由此唯識宗失壞二谛;叁、明二谛無誤唯龍樹之宗;四、許依他起與許世間名言不同。
酉壹(說明依他起有自性不應理)分二:一、以問能立略破而說;二、彼者廣說。
戍壹、以問能立略破而說
若離所取無能取,而有二空依他事,
此有由何能證知,未知雲有亦非理。
其實若離所取決定無有異體的能取,而汝宗則許勝義中唯有異于二取空的依他起自性事。試問,成立此有自性的依他起是由何識之量能以證知呢?謂由自證可知。此不應理,因爲自心見自心始終無有是處,如劍不自割等。此識亦非由他識能證知,汝自宗說,若有余識作爲此識能見境者,即失壞唯識宗,故此能知之識畢竟非有,既然未知而雲有者亦極非理。
上以理論遮遣了所計全無外境唯有內識的觀點,彼宗又計依他起自性實有不空,其上的遍計二取當空,今當以理更破不加無外境之簡別,唯許依他起于勝義中有自性事。爲此中觀師問曰:以何正量能以證知依他起是實有呢?若無任何正量而固立依他起自性實有,極不應理。若謂,由自證分能知,亦不應理,因爲自之作用于自體轉無有是處。譬如刀不自割,指不自觸,火不自焚,眼不自見,輕捷技人不能自乘己肩。此識亦非由余識能以證知,因若承許以異于依他起之識來見者,則應該成立依他起以外存在獨立自體之實有識,而汝宗自許叁界皆爲依他起的本性,這樣顯然自許相違,無疑失壞自宗觀點。還有前前識成所緣境,後後識成能見境,如是回複類推,應有無窮的過失。以此能所推知,在名言谛中應有二取法的實有存在,這樣汝宗自許叁界唯識的觀點亦被失壞。若毫無正量的根據作證明而僅憑口說有自性依他起者不應道理,故許依他起自性實有的觀點仍然不能成立。《澄清寶珠論》雲:“若謂,吾宗不許完全無境,而外處有除非無情之所緣,猶如夢中象馬,即說顯現外性之所取相,彼爲心體,並非外境耶?《智慧品》頌雲:“幻境若即心,何者見何者,世間主亦言,心不自見心。意如刀劍鋒,不能自割自。”答曰:何時幻境若即是心者,彼時,由何者有境能見何者境?因彼二一體之故,不能相見也。設有疑問:其爲何不見耶?答曰:叁世怙主如來出有壞亦說自心不可見自心。譬如:刀劍鋒利亦不能自割,指尖亦不能自觸自,輕健者亦不能騎自肩,如是意識亦不能自見自也。如《寶髻經》雲:“如寶劍不能自割自,指尖不能自觸自。如是心者不能見自心。”此要當知,許成實心者,應成無分心體,其不成立能見所見二種。因爲所現外境非自體,不現外境無所取故,勝義中所謂意識自證,亦不過是假立而已。”
戍貳(彼者廣說)分二:一、破彼有之量即自證;二、彼破故無正量不成依他起。
亥壹(破彼有之量即自證)分二:一、立誓略說;二、彼者以理廣說。
甲一、立誓略說
彼自領受不得成。
彼自識領受自體的觀點仍然不得成立。
唯識宗認爲內識自見自體爲自證,如于《分別熾燃論》中“唯識師說,識見二事(能所),謂見自及見境,見境之識,變似外境相已,複爲見自識之境。”而《二谛論釋》則破此自證雲:“遠離識二性,要有能證者,乃能知無彼。若不爾者亦不應理故。”此說唯識師,成立依他起是異體二取遍計執空時,其依他起識遠離二取之自性,要先以能知的自證成立,乃可以彼爲所依事,知彼無有異體二取。若先未以自證成立彼所依事,則不能以彼爲所依事,成立遍計執空。爲此破曰:如汝所許,須以離二取相之自證,成立依他起,彼亦不得成立。
甲二(彼者以理廣說)分二:一、以比量不成立自證;二、以現量不成立自證。
乙一(以比量不成立自證)分二:一、說因(理由);二、彼破。
丙一、說因(理由)
若由後念而成立。
若謂,由後能憶念而成立有自證分。唯識宗成立自證分的理由,是能憶念前事。
這裏破自證分的原因是,唯識宗以自證分來成立依他起在勝義中有真實堪忍的自體,自證分又是依憶念的比量來認知的,若無自證分,就不應有憶念,既有憶念之果,則必有自證分之因。本論自釋中雲:“爲成立自證故,謂如火生時非漸照自體及瓶等,是頓時俱照,音聲亦是頓顯自體及義。如是內識生時亦非漸知,是頓了自體及境,故定有自證也。若不爾者,則于後時憶念其境謂先己見,憶念能領受境者謂我先見,皆不應理。以念唯緣曾領受境。識未領受,念則非有,由無自證故。且彼自識不自領受,余識領受亦不應理。以由余識領受,犯無窮過。謂見青識,若由後起余識知者,彼能了知青黃之余識,複應更有余識領受,此後更須余識領受,故犯無窮。又應後識不緣余境,以初識繼續所起諸識,皆緣前識爲境故,諸有情類,是一識相續故。諸識次第起者,如刺青蓮百瓣,由速轉故,現似頓起,以是爲斷無窮過故,決定當許有自證分。如是後時起念俱念心境,謂我先見,亦得成立。若不由自證了知識體,則後起念不應道理。由于後時能起彼念,謂我先見。是故可以比知其能引生後時俱念心境之念者,實有能領受內識自體與彼境體之心存在。故由後時念,即能成立有自領受。既有自領受則亦有依他起性。”
丙二(彼破)分二:一、破依念成自證之理由;二、設若縱有自證彼者不應憶念而破。
丁一、破依念成自證之理由
立未成故所宣說,此尚未成非能立。
如果憶念是觀待而成,則必定是世俗假立非勝義法,那麼此憶念顯然不是自證的能立因,因爲憶念是世俗法,汝許自證是勝義法故。既然此之能立因尚未真實成立,那麼汝宗所宣說此自證分的實有自體亦無法成立,所以憶念絕非自證之能立量。
中觀師以理破析承許憶念作爲勝義中有自證的能立因之觀點。由許勝義中成立自證分的根據是“若由後念而成立”。其實所謂的憶念非但性爲無常,亦是觀待而有。《顯句論》雲:“第二月等,待無翳識,非爲現事,待有翳識,唯是現事。”以此生滅無常的有爲法不可能成爲恒常勝義法之能立量。何以故?唯識宗認爲憶念是觀待自證而生,若無自證,決定無有憶念,比如現見煙因必知有火,然應了知火爲先生,煙爲隨生,以煙方能推知有火。如是應先有自證,方能由後所起之念而量知有自證,此說極不應理。月稱論師在本論自釋中說:“今彼自證且未成立,其以自證爲因之念雲何得有,譬如見水不能比知定有水珠,見火不能比知定有火珠,以無彼珠,由降雨等及鑽木等,亦有水火生故,如是此中雖無(堪忍的)自證亦有念生,如下當說。故有自證爲因之念,若無自證,念亦非有。今爲成立未極成之自證故,汝所說念,亦尚未成立,故此念非有能立之用,如爲成立聲是無常,雲眼所見性,且止如是推察,亦不應理。”
丁二(設若縱有自證彼者不應憶念而破)分二:一、真實;二、旁述自宗雖無自證也可生憶念。
初者(真實)分二:一、宣說破之真實理證;二、以此理能破其它論述。
己一、宣說破之真實理證
縱許成立有自證,憶彼之念亦非理,
他故如未知身生。
縱然承許內識能了別境,以此憶念而成立有自證分,其實此能憶彼之念亦是非理的,因爲汝許後時的念心與前時領受境之識,是有自性之他體故,如同慈氏的自證與領受境,相對于近密之識來說未能了知或領受,故近密的身中不能産生憶念。同樣自己後時所生之識,亦應該不能憶念未曾領受過的前時心境,因爲此前後同樣亦是兩個毫無相關的他體故。
縱許勝義中成立自證分,亦不能由異彼自證之念來尋知。此外觀察:唯識宗認爲前所了知的一切所知法後來均能憶念,此念能如實量知,因而承許有自證分。中觀師破曰:非但勝義中不能成立自證,就憶彼之念亦不應理,此念根本無法量知汝宗所謂的自證,是自性實有之他體故。唯識宗自許前刹那覺受外境法能知的識與後刹那産生憶念的分別心,是不同性質的他體法。既然是他體,怎麼能以此憶念去量知勝義中所成立的自證分呢?根本不能憶念,如近密與慈氏二人是相異的他體性,慈氏識的自證與領受境,近密之識先前未能領受,故不能憶念。同樣後時所生之識亦應不能憶念前時心境,自相之他性故,如是以他性之念無法成立自相實有的自證分。
己二、以此理能成其它論述
此因亦破諸差別。
此因(理論)亦能遮破一相續所攝及因果等諸差別故。由于唯識宗回答說,雖然自證與憶念是他體法,但它是同一相續所攝之他體,亦是因果關系,而兩人之間的他體既非同一相續,亦非因果關系,故我宗所說的他體與汝宗所說的他體是截然不同的。中觀師駁曰:不應有差別,因爲在抉擇勝義時諸法本來平等,所以這些分析的差別法根本不是成立自證的理由,爾時凡有他性,必有如是過咎。在上面破他生時,已論述過此理。
戊二、旁述自宗雖無自證也可生憶念
由離能領受境識,此他性念非我許,
故能憶念是我見,此複是依世言說。
由離前能領受外境之識,此他性的憶念並非我宗許有,如前已說。是故其先能領受心之所領受者,非後之憶念不能領受,亦能了知前境,並且仍能念雲,某法是我所見。此複僅僅是依世人言說而假立,非以勝義理論觀察所得。
這裏旁述中觀自宗隨世間名言所許,成立無實有自證仍能産生憶念了知之理。中觀應成派在抉擇或安住勝義谛時,雖無任何承認,但在抉擇或安立世間名言谛時,則于自己前所見有之法仍能産生憶念而了知,此與唯識宗所許的憶念有著本質上的差別。唯識宗認爲勝義中有堪忍自體的依他起、自證分才能産生憶念,中觀宗許名言世俗中無實有的自證,仍然能産生憶念。首以能知諸根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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