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頌文中所謂的“世間說爲有”是指中觀應成派論師與世間凡夫共同承許緣起顯現的一切所知法。如《叁律儀經》雲:“世間與我诤,我不與世诤,世間說有者,我亦隨說有,世間說無者,我亦隨說無。”《七十空性論》雲:“生住滅有無,以及劣勝等,佛依世間說,非是依真實。”此說安立有無等,皆依世間共許之名言增上而安立,亦是佛陀爲引度衆生而施設的善巧方便,依此漸能令其通達法界本性。
中觀應成派不僅在勝義中,就名言谛觀待世間亦根本不承許有諸法的自相存在,以比喻來加以明示。
如斷諸蘊入寂滅,諸阿羅漢皆非有,
若于世間亦皆無,則我依世不說有。
如已永斷諸蘊、入于寂滅涅槃的諸阿羅漢面前,一切世俗諸法悉皆非有,不僅在安住妙涅槃界的聖者面前無有,且于世間亦皆無有諸法的真實自體,是則我依世間名言亦不說諸法有自性。
小乘自宗承許無學道是阿羅漢的究竟果位,在棄蘊入滅之時,其色受等五蘊如被風卷走般消失,爾時觀待安住無余涅槃的這一反體而言,根本無有世間五蘊。教典中雲:“滅身盡感受,盡想滅諸行,滅盡諸心識,如此乃苦邊。”同樣中觀師安住世間名言,于幻有假立的五蘊之色等諸法,亦不強執爲有堪忍自體。也就是在不觀察的基礎上僅待于世人分別心而假立有見聞覺知等諸法。若僅從勝義谛而言,無論何時、觀待何者皆不作任何承許,法界本性本離一切戲論故。雖然在勝義谛中一切根識雖然本爲空性,但在世俗中尚未獲得佛果入滅之前,諸法必有一切色相的存在。若以甚深理論抉擇究竟的勝義谛時,則無論何時、觀待何人,其本性在叁時中亦皆無變遷,都是本來清淨的法界大空性。諸法本性雖即如此,但在尚未遣除無明癡心、斷盡煩惱業障之前,觀待分別識而暫許之有法,亦是無可否認的。此說觀待世間並非僅指普通牧牛者,而是世間的一切正量識,如無患根識及聖者菩薩在出定位的根識等。故所謂的觀待世間,並不決定是未入宗派的普通人,亦不決定是已入宗派者,而是內相續之無患諸根識及其所境。
若世于汝無妨害,當待世間而破此,
汝可先與世間诤,後有力者我當依。
爲能遣除自身錯亂之世俗境故,設大劬勞而勤修諸道者。若諸世間于汝許之觀點根本無有妨害,那麼應當觀待世間而破此世俗法,若能真實理破者,我亦當助。然此世間決定妨害于汝,則我唯應旁觀。因此汝可先與世間诤辯,如是诤辯後,誰強有理,我當依隨彼者,然汝必爲世間所敗,故我唯依具強力之世間。
此說方便加有世間鑒別甚爲重要。在以理論抉擇勝義谛時,世人所見聞的諸法都是顛倒錯亂的,理應全盤否定,上已述訖。然因加有世間鑒別,故雖全盤否認,亦決定無有世間妨難。若謂在名言谛中眼識面前沒有色法,耳識面前沒有音聲等,如是觀待世間人而破此世間正現之法,必將引起世間正量的妨害。且勿論觀待外在的世間人,僅就汝等于自之眼耳等世間正量識诤辯,汝宗所許的觀點亦決定無有是處。唯識師則說:汝等中觀師畏懼世間妨難,故雖無正理、亦許世俗,如是亦應畏懼聖教妨難而許唯識。如《十地經》雲:“如是叁界皆唯有心。”答曰:佛所說經,如琉璃寶地,汝不知彼性差別,而迷爲實事識水,今欲取彼實事識水,汝之智慧如未燒瓶,試爲汲浸必當碎成百片,徒爲知彼體性者所恥笑。當知此經密意,非如汝慧所解,若爾經義雲何?在下文作進一步解說。
未貳(釋佛說唯識之教義)分二:一、釋十地經教義;二、釋楞伽經之教義。
申壹(釋十地經教義)分二:一、真實;二、彼之應理。
酉壹、真實
現前菩薩已現證,通達叁有唯是識,
是破常我作者故,彼知作者唯是心。
經說現前地菩薩已現證法界本性,通達了叁有諸法唯是內識,主要是爲破除許常我爲萬有作者,故說彼應了知世間作者唯是心識。
《十地經》雲:“隨順行相觀察緣起,如是但生純大苦蘊純大苦樹,其中都無作者受者。彼複作是念,由執作者,方有作業。既無作者,于勝義中業亦無得。彼複作是念,如是叁界皆唯有心,如來分別演說十二有支,一切皆依一心而立。”此說是爲遮破常我作者的必要,而于世俗中建立唯見內識乃爲作者,並非是指萬法的作者是有堪忍自體的唯識。《華嚴經·十地品》雲:“叁界所有,唯是一心,如來于此分別演說,十二有支皆依一心,如是而立。”以是通達叁界唯識,此經成立心以外無有單獨的作者、受者,诠釋唯心之義,則說十二有支皆依一心,故此經中“唯”字,已遮離心之作者,並非遮遣外境。
酉貳(彼者應理)分叁:一、以教成立;二、以理成立;叁、如是成立之結尾。
戍壹(以教成立)分二:一、何經中說;二、明如何宣說。
亥壹、何經中說
故爲增長智者慧,遍智曾于楞伽經,
以摧外道高山峰,此語金剛解彼意。
故爲增長諸智者能通達真實義的智慧,遍智佛陀曾于《楞伽經》中所雲“余說數取趣”等語金剛能以摧毀外道所計我及自性等爲世間作者的惡見高山峰,當知此語金剛已解釋了彼說唯識的密意。
爲令增上六地菩薩的深廣智慧,佛于《十地經》中宣說了叁有唯識。此唯字是遮心以外獨立的其余作者,即摧毀外道所遍計的常我等爲世間作者,此如山峰般的分別惡見,正爲佛陀金剛般的法語所摧毀。如《楞伽經》雲:“余說數取趣,相續蘊緣塵,自性自在作,我說唯是心。”如經部派許萬法的作者是蘊聚,有部派的部分聲聞認爲內外諸法的作者是緣,外道有部派許內外法的作者是塵,數論派許爲自性,勝論派許爲大自在天,又有外道論承許爲實有的常法——補特迦羅,又有外道論師摩旁紮尤拉瓦承許實有的時間相續是萬法的作者。佛說這些均非作者,唯一的作者是自之內識,此語金剛杵能有力地摧毀此等如高山峰般的一切惡見。
亥貳、明如何宣說
各如彼彼諸論中,外道說數取趣等,
佛見彼等非作者,說作世者唯是心。
各如彼彼之諸論中,諸外道類說數取趣(補特伽羅)等爲器情世間的作者,佛陀現見彼等皆非作者,故說世間作者唯是自己的心識。
廣義的外道即包括內道的一切有部派。內外道的有部宗(實事師)均于各自諸論中對世間“作者”這一見解各持不同。內道佛弟子亦有在名言中假立補特伽羅及相續等爲作者,其等字中攝有蘊、塵、自性、時間等各執不同的作者。佛說彼等皆非作者,而世間作者唯是自心,故知《十地經》所說“叁界唯心”之句與《楞伽經》所說並不相違。因爲《楞伽經》中所說的唯識,指作者唯是內識,並不是在遮破世俗谛中的外境色法,亦未承許有堪忍自體的唯識。月稱論師欲令學者能簡明易知地了解《楞伽經》義而作如是宣說。
戍貳(以理成立)分二:一、成立唯字非破外境而明心爲主;二、如是應理。
亥壹、成立唯字非破外境而明心爲主
如覺真理說名佛,如是唯心最主要,
經說世間唯是心,故此破色非經義。
譬如,覺悟勝義真理者,說名爲覺慧圓滿之佛陀,雖略去前句醒寤之義亦可名佛,如是色心二法中唯心最爲主要,當知亦即略去後句爲主之義,《十地經》等經典中說一切世間唯是心,故此唯心遮破了色等爲成立世間之主因。倘若承許勝義中全無外境、唯心實有,決定非爲經教的真實本義。
唯識引用衆多經典的教證來成立勝義中有依他起的堪忍自體。其實諸經典中所說唯識的含義並非如此,而是指色心二法中唯以內識爲主,並不是在全然否定所知色法。如經中所說叁界唯心,此唯心是遮破補特伽羅、大自在天、色法等爲成立世間之主因,如是應當正解經教的密意甚爲重要。
亥貳(如是應理)分二:一、唯字破外境不應理;二、許心爲主應理。
甲一、唯字破外境不應理
若知此等唯有心,故破離心外色者,
何故如來于彼經,複說心從癡業生。
若如汝宗所許,由了知此等唯有自性的心識,故經中所說是遮破離心以外的色蘊諸法者,何故如來于彼經中複說心識是從無明癡業與行業所生呢?如《十地經》雲:“無明緣行,行緣識”等。如是明顯可知,經中並未講到心識是自性實有之法。況且宣說此經的佛陀已滅盡一切業障,不可能有自相矛盾的過失,故經中的密意並非顯示心有自性,而應該是在遮破有者安立心以外有單獨作者的邪說觀點,因此汝宗所抉擇的亦並非是經中的真實密意。
宗喀巴大師在《善解密意疏》中雲:“經說,識是無明諸行之果,未說識有自性,若說是緣起,複說有自性,則彼說者應成迷亂,自宗必不俱許彼二,當知是爲引導衆生,依衆生力而許也。”如果識由自性存在,應不觀待無明與行,然事實上必須觀待,故所謂的內識畢竟無有獨體的自性。由于因緣尚未積聚時,識則不生,亦就沒有,待因緣集聚産生後,才說爲有。如眩翳者見毛發輪等,必由顛倒因緣所致,否則畢竟不生。《十地經》雲:“菩薩如是,隨順行相觀察緣起,彼作是念,于勝義中不知諸谛謂無明,無明所作業果謂諸行,依行之初心謂識,與識俱生余四取蘊謂名色,名色增長謂六處,根境識叁和合謂有漏觸,與觸俱生謂受。于受貪著爲愛,愛增長謂取,從取所起有漏業謂有,業等流起諸蘊謂生,蘊熟謂老,蘊壞謂死。由死離時愚昧貪戀令心熱惱謂愁。從愁發語謂歎,五根衰損謂苦,意識衰損謂憂,苦憂轉多謂惱。如是但生純大苦蘊,純大苦樹。其中都無作者受者,此中無明有二種業:一令衆生迷于所緣,二與行作生起因。行亦有二種業:一能生未來異熟,二與識作生起因。識亦有二種業:一令諸有相續,二與名色作生起因。名色亦有二種業:一互相助成,二與六處作生起因。六處亦有二種業:一各取自境界,二與觸作生起因。觸亦有二種業:一能觸所緣,二與受作生起因。受亦有二種業:一能領受愛非愛及非二事,二與愛作生起因。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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