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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論日光疏(下)▪P49

  ..續本文上一頁爲謂無生、無滅、無住、無異,當知此中無爲由無爲空。”由于諸外道衆及內道有部宗認爲無爲法有恒常無變異的堪忍自體,爲遣除彼等執著而演說如是空理。《大智度論》雲:“有爲性叁相“生、住、滅”,無爲性亦叁相“不生、不住、不滅”。有爲性尚空,何況有爲法,無爲性尚空,何況無爲法。”

  寅叁(離邊空等四)分四:一、畢竟空;二、無初後際空;叁、無散空;四、本性空。

  卯壹、畢竟空

  若法無究竟,說名爲畢竟,彼由彼性空,

  是爲畢竟空。

  若從四邊及常斷等任何一邊來衡量觀察諸法時,毫無究竟的自體,本性畢竟不生,說名爲畢竟。彼畢竟亦由彼之自性空,是爲畢竟空。經雲:“雲何畢竟空,究竟謂常究竟、斷究竟。若法究竟不可得,是名畢竟,當知此中畢竟由畢竟空。”若不說此空,有些衆生會誤認爲遠離有邊、無邊、二俱邊、非二俱邊是中觀所抉擇的正見,爲避免誤入歧途、遣除此等弊端而宣說了畢竟空義。如《叁摩地王經》雲:“斷除有無與淨不淨二邊,亦不住中間。”

  卯貳、無初後際空

  由無初後際,故說此生死,名無初後際,

  叁有無去來。如夢自性離,故大論說彼,

  名爲無初際,及無後際空。

  在以真實理論觀察時,所謂的輪回,由無出生之初際、亦無終結之後際,其中間亦必定無有,故說此生死流轉,名爲無初後際。如雲:“生死無有始,亦複無有終。”叁有的本性本無去來,猶如夢境自性本離諸邊。故釋般若的大論中說彼本性,名爲無初際及無有後際之無生大空性。

  經雲:“雲何無際空,若法初後不可得,則無中間。若法初後中間俱不可得,即無去來,當知此中初後中間由初後中間空,非常非壞。”因此生死輪回亦僅僅是觀待衆生的實執分別心假立而有。唯以正理擊破實執分別心,方能徹知其是本來無生、清淨的法界本體。否則,乃至此執著心尚未消亡之際,一直沈湎其中,循環不息,感受無量痛苦。若不示此空性,某些衆生會耽著輪回實有,故爲擊破此實執而宣說了如是空理。

  卯叁、無散空

  散謂有可放,及有可棄舍,無散謂無放,

  都無可棄舍。即彼無散法,由無散性空,

  由本性爾故,說名無散空。

  散者,謂有可放以及有可棄舍。無散者,謂無有放棄,如大乘法的自體任于何時何處都決定無可棄舍。因爲大乘中五道十地所攝的叁十七菩提分法,是大乘行者必須受持、修證的,是能增上功德而不可放棄之行門。即彼無散法由彼無散法自性空,由諸法本性爾故,說名爲無散空。經雲:“雲何無散空,散謂可放可棄可舍,當知此中無散由無散空。”此善說的必要是爲了消除對大乘善法産生有所取的執著心。

  卯肆、本性空

  有爲等法性,都非諸聲聞,獨覺與菩薩,

  如來之所作。故有爲等性,說名爲本性,

  彼由彼性空,是爲本性空。

  有爲、無爲等一切法的一味法性,都非諸聲聞、獨覺與菩薩、如來之所造作,亦不是彼諸聖者上下求索覓得之法。若說是經改造而得,則應成虛妄不實的假立法。實則不然,法界本性本離一切改造,無論佛出世與否,衆生通達與否,都是如然本住的。只是被無明眩翳遮蔽的凡夫與通徹明然本性的聖者之間有了認與不了認的差別而已。是故一切有爲法的平等性空,說名爲本性。若執此是勝義中存在的法性或未經造作的實有本性,則仍屬戲論所攝,爲除此執,諸佛世尊宣說彼本性由彼本性空,是名爲本性空。經雲:“雲何本性空,謂諸法本性,無作無爲,非聲聞作。”般若經雲:“何爲一切法自性,謂一切法自性不可得,爲一切法自性。”《大智度論》雲:“以是種種因緣,性不可得,名爲性空。”

  寅肆(諸法空等四)分四:一、諸法空;二、自相空;叁、不可得空;四、無性空。

  卯壹、諸法空

  十八界六觸,彼所生六受,若有色無色,

  有爲無爲法,如是一切法,由彼性離空。

  六境、六根、六識共爲十八界,六觸即眼和合觸至意和合觸等。如經雲:“眼識所生觸,耳識所生觸,乃至意識所生觸。”即是根境識叁者和合所引起的種種感觸,是爲六觸,由彼觸爲緣而生六種覺受。《雜阿含經》雲:“二因緣生識,何等爲二,謂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等因緣生識,此根境識叁法和合而有觸,觸已生受,受已起思,思已生想。”彼經稱其爲六六法門。無論是有色的物質法、無色的意識法,或是因緣和合而生之有爲法以及超越因緣範疇的無爲法,如是一切諸法無不是空,由彼自性本離之空故。經雲:“雲何一切法空,一切法謂有爲無爲。”

  卯貳(自相空)分叁:一、略說;二、廣說;叁、結尾。

  辰壹、略說

  變礙等無性,是爲自相空。

  如以色蘊爲例,在觀現世量的分別心面前色法不僅性爲變異無常,亦是互爲質礙的,比如寶瓶與柱子等法各住自位是互不相容的。然于淨見量的境界中,亦有“一塵中有塵數刹、一一刹有難思佛”等稀有的微妙境相。彼諸變異、質礙性之法亦毫無自性,是名爲自相空。

  有者疑曰:諸法的存在各有體相,如地是堅相,水是濕相,火是熱相,風是動相,心爲識相,慧爲知相,如是一切法各住自相,怎麼能說是空性呢?答曰:由諸法本無自相可得,謂變礙性故。如《金剛經》雲:“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實無一法之相是堅固不變的,如水隨著溫度的升降亦可由液體變爲固體。《大智度論》雲:“相不定故,不應是相,如酥、蜜、膠、蠅等皆是地相,與火合故,亦自舍其相,轉成濕相。又金、銀、銅、鐵與火合故,亦自舍其相,變爲水相。如水得寒成冰,轉成地相。如人醉睡,得無心定,凍水中魚,皆無心識,舍其心相無所覺知。如慧會知相,悟入諸法實相,則無所覺知,自舍知相,是故諸法無有定相。複次,若謂法定相,是亦不然,所以者何?如未來法相不應來至現在,若至現在則舍未來相,若不舍未來相入現在者,未來則是現在,爲無未來果報。若現在入過去則舍現在相,若不舍現在相入過去,過去則是現在,如是等過,則知諸法無有定相。”正因諸法毫無定相,故說爲自相空。

  辰貳(廣說)分叁:一、基法自相;二、道法自相;叁、果法自相。

  巳壹、基法自相

  色相謂變礙,受是領納性,想謂能取像,

  行即能造作,各別了知境,是爲識自相。

  蘊自相謂苦,界性如毒蛇,佛說十二處,

  是衆苦生門。所有緣起法,以和合爲相。

  色蘊的自相謂變異質礙,受蘊的自相是領納性,想蘊的自相謂能取諸法之像,行蘊的自相即是能造作,各別了知境是爲識蘊的自相。所謂蘊者,以積聚爲義、自相謂苦。界性則如同捉持毒蛇般必受痛苦,因此佛說十二處是産生衆苦之門。當知所有的緣起生法皆以和合爲自相。

  色蘊的法相如前所述,謂變礙性,變是隨時間的遷流變異,礙是限于空間的質礙。如經雲:“諸比丘,由有變礙,名色取蘊。”受蘊的自相是領納性,即苦樂舍叁種覺受。想蘊指能執取內外諸法的各異色像。行蘊即以能造作爲相,即是除了其余四蘊外的一切有爲法,不限于外無情法或內有情法,凡是因緣和合而造作之法皆爲行蘊所攝。各別了知境爲識的自相,諸如眼見色法、耳聞音聲等各識了別境。蘊以積聚爲義、自相謂苦(有漏五蘊的自相即是苦性),凡于欲界、色界受生的衆生都圓具五蘊。諸界性的特征,是能令有情攝取生死,如同捉持毒蛇,于他必作損害,成爲巨苦之因。《金光明經》雲:“地水火風合集成立,隨時增減,共相殘害,猶如四蛇,同處一箧。”因此佛說十二處即是産生衆苦之門。當知一切有漏諸法,非但終無與樂,相反唯是生苦之源。世俗名言中的一切果法必由因緣和合才能産生,故此緣起生法以和合爲相。如是抉擇了基法的自相。

  巳貳、道法自相

  施度謂能舍,戒相無熱惱,忍相謂不恚,

  精進性無罪,靜慮相能攝,般若相無著,

  六波羅蜜多,經說相如是。

  該頌闡明了六度波羅蜜多各自的體相。布施度的自相謂能施舍的意樂善心;戒律度的自相是心中無有熱惱;忍辱度的自相謂內心不生嗔恚;精進度的本性即是無有罪惡而希求善法之喜心;靜慮度的自相是能攝持凝聚一切善法功德;般若度的自相即是空寂離戲、毫無執著。此六度波羅蜜多的法相,在大乘經教中皆如是說。

  六度是大乘佛子必修之行門,前叁度側重于利他事業,後二度側重于自利事業,精進度則是圓滿自他二利必不可少之行徑。分別而言,施度謂能舍:布施可分爲財、法、無畏叁種,但布施度的真實體相,既非僅限于身口的行爲,亦不是僅令世間的一切貧者都豐衣足食,而是指毫無吝啬、能施舍一切受用、善根等的清淨意樂,乃爲布施度的自相。戒相無熱惱:即心中無有熾熱煩惱,享有清涼安樂。《大智度論》雲:“持戒之人壽終時,刀風解身筋脈斷絕,自知持戒清淨,心不畏怖。”若以煩惱心失毀叁乘佛法中的任何一條根本戒,未經忏悔行對治者,必墮地獄受諸苦惱。反之,若能善護根門,謹持清淨戒律,則如深秋寂夜、皓月當空,既能賜予衆生清涼安樂,亦令自己獲得人天乃至出世無漏的清淨安樂,乃爲戒度的自相。忍相謂不恚:忍辱度的體相即是心中非但不生刹那嗔恚惡念,且以大慈悲心愍念衆生,泰然自若地安忍一切難忍之事。精進性無罪:即是以強烈的歡喜心希求無自性罪與佛製罪的一切善法。《慈恩彌勒上生經》雲:“精謂純精,無惡雜故,進謂精進,不懈怠故。”精進是成就一切善法之本,若能精進切實地行持,則能速疾證得妙菩提果。如是攝持無罪善法,以勇悍爲性,以善業爲緣,其性必定無有罪苦,此乃爲精進度的自相。《毗尼》雲:“一切諸善法,乃至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皆從精進不放逸而生。”《大智度論》亦雲:“雲何爲精進相?答曰:于事必能起發、無難、志意堅強,心無疲倦,所作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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