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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论日光疏(下)▪P49

  ..续本文上一页为谓无生、无灭、无住、无异,当知此中无为由无为空。”由于诸外道众及内道有部宗认为无为法有恒常无变异的堪忍自体,为遣除彼等执著而演说如是空理。《大智度论》云:“有为性三相“生、住、灭”,无为性亦三相“不生、不住、不灭”。有为性尚空,何况有为法,无为性尚空,何况无为法。”

  寅叁(离边空等四)分四:一、毕竟空;二、无初后际空;三、无散空;四、本性空。

  卯壹、毕竟空

  若法无究竟,说名为毕竟,彼由彼性空,

  是为毕竟空。

  若从四边及常断等任何一边来衡量观察诸法时,毫无究竟的自体,本性毕竟不生,说名为毕竟。彼毕竟亦由彼之自性空,是为毕竟空。经云:“云何毕竟空,究竟谓常究竟、断究竟。若法究竟不可得,是名毕竟,当知此中毕竟由毕竟空。”若不说此空,有些众生会误认为远离有边、无边、二俱边、非二俱边是中观所抉择的正见,为避免误入歧途、遣除此等弊端而宣说了毕竟空义。如《三摩地王经》云:“断除有无与净不净二边,亦不住中间。”

  卯贰、无初后际空

  由无初后际,故说此生死,名无初后际,

  三有无去来。如梦自性离,故大论说彼,

  名为无初际,及无后际空。

  在以真实理论观察时,所谓的轮回,由无出生之初际、亦无终结之后际,其中间亦必定无有,故说此生死流转,名为无初后际。如云:“生死无有始,亦复无有终。”三有的本性本无去来,犹如梦境自性本离诸边。故释般若的大论中说彼本性,名为无初际及无有后际之无生大空性。

  经云:“云何无际空,若法初后不可得,则无中间。若法初后中间俱不可得,即无去来,当知此中初后中间由初后中间空,非常非坏。”因此生死轮回亦仅仅是观待众生的实执分别心假立而有。唯以正理击破实执分别心,方能彻知其是本来无生、清净的法界本体。否则,乃至此执著心尚未消亡之际,一直沉湎其中,循环不息,感受无量痛苦。若不示此空性,某些众生会耽著轮回实有,故为击破此实执而宣说了如是空理。

  卯叁、无散空

  散谓有可放,及有可弃舍,无散谓无放,

  都无可弃舍。即彼无散法,由无散性空,

  由本性尔故,说名无散空。

  散者,谓有可放以及有可弃舍。无散者,谓无有放弃,如大乘法的自体任于何时何处都决定无可弃舍。因为大乘中五道十地所摄的三十七菩提分法,是大乘行者必须受持、修证的,是能增上功德而不可放弃之行门。即彼无散法由彼无散法自性空,由诸法本性尔故,说名为无散空。经云:“云何无散空,散谓可放可弃可舍,当知此中无散由无散空。”此善说的必要是为了消除对大乘善法产生有所取的执著心。

  卯肆、本性空

  有为等法性,都非诸声闻,独觉与菩萨,

  如来之所作。故有为等性,说名为本性,

  彼由彼性空,是为本性空。

  有为、无为等一切法的一味法性,都非诸声闻、独觉与菩萨、如来之所造作,亦不是彼诸圣者上下求索觅得之法。若说是经改造而得,则应成虚妄不实的假立法。实则不然,法界本性本离一切改造,无论佛出世与否,众生通达与否,都是如然本住的。只是被无明眩翳遮蔽的凡夫与通彻明然本性的圣者之间有了认与不了认的差别而已。是故一切有为法的平等性空,说名为本性。若执此是胜义中存在的法性或未经造作的实有本性,则仍属戏论所摄,为除此执,诸佛世尊宣说彼本性由彼本性空,是名为本性空。经云:“云何本性空,谓诸法本性,无作无为,非声闻作。”般若经云:“何为一切法自性,谓一切法自性不可得,为一切法自性。”《大智度论》云:“以是种种因缘,性不可得,名为性空。”

  寅肆(诸法空等四)分四:一、诸法空;二、自相空;三、不可得空;四、无性空。

  卯壹、诸法空

  十八界六触,彼所生六受,若有色无色,

  有为无为法,如是一切法,由彼性离空。

  六境、六根、六识共为十八界,六触即眼和合触至意和合触等。如经云:“眼识所生触,耳识所生触,乃至意识所生触。”即是根境识三者和合所引起的种种感触,是为六触,由彼触为缘而生六种觉受。《杂阿含经》云:“二因缘生识,何等为二,谓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等因缘生识,此根境识三法和合而有触,触已生受,受已起思,思已生想。”彼经称其为六六法门。无论是有色的物质法、无色的意识法,或是因缘和合而生之有为法以及超越因缘范畴的无为法,如是一切诸法无不是空,由彼自性本离之空故。经云:“云何一切法空,一切法谓有为无为。”

  卯贰(自相空)分三:一、略说;二、广说;三、结尾。

  辰壹、略说

  变碍等无性,是为自相空。

  如以色蕴为例,在观现世量的分别心面前色法不仅性为变异无常,亦是互为质碍的,比如宝瓶与柱子等法各住自位是互不相容的。然于净见量的境界中,亦有“一尘中有尘数刹、一一刹有难思佛”等稀有的微妙境相。彼诸变异、质碍性之法亦毫无自性,是名为自相空。

  有者疑曰:诸法的存在各有体相,如地是坚相,水是湿相,火是热相,风是动相,心为识相,慧为知相,如是一切法各住自相,怎么能说是空性呢?答曰:由诸法本无自相可得,谓变碍性故。如《金刚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实无一法之相是坚固不变的,如水随着温度的升降亦可由液体变为固体。《大智度论》云:“相不定故,不应是相,如酥、蜜、胶、蝇等皆是地相,与火合故,亦自舍其相,转成湿相。又金、银、铜、铁与火合故,亦自舍其相,变为水相。如水得寒成冰,转成地相。如人醉睡,得无心定,冻水中鱼,皆无心识,舍其心相无所觉知。如慧会知相,悟入诸法实相,则无所觉知,自舍知相,是故诸法无有定相。复次,若谓法定相,是亦不然,所以者何?如未来法相不应来至现在,若至现在则舍未来相,若不舍未来相入现在者,未来则是现在,为无未来果报。若现在入过去则舍现在相,若不舍现在相入过去,过去则是现在,如是等过,则知诸法无有定相。”正因诸法毫无定相,故说为自相空。

  辰贰(广说)分三:一、基法自相;二、道法自相;三、果法自相。

  巳壹、基法自相

  色相谓变碍,受是领纳性,想谓能取像,

  行即能造作,各别了知境,是为识自相。

  蕴自相谓苦,界性如毒蛇,佛说十二处,

  是众苦生门。所有缘起法,以和合为相。

  色蕴的自相谓变异质碍,受蕴的自相是领纳性,想蕴的自相谓能取诸法之像,行蕴的自相即是能造作,各别了知境是为识蕴的自相。所谓蕴者,以积聚为义、自相谓苦。界性则如同捉持毒蛇般必受痛苦,因此佛说十二处是产生众苦之门。当知所有的缘起生法皆以和合为自相。

  色蕴的法相如前所述,谓变碍性,变是随时间的迁流变异,碍是限于空间的质碍。如经云:“诸比丘,由有变碍,名色取蕴。”受蕴的自相是领纳性,即苦乐舍三种觉受。想蕴指能执取内外诸法的各异色像。行蕴即以能造作为相,即是除了其余四蕴外的一切有为法,不限于外无情法或内有情法,凡是因缘和合而造作之法皆为行蕴所摄。各别了知境为识的自相,诸如眼见色法、耳闻音声等各识了别境。蕴以积聚为义、自相谓苦(有漏五蕴的自相即是苦性),凡于欲界、色界受生的众生都圆具五蕴。诸界性的特征,是能令有情摄取生死,如同捉持毒蛇,于他必作损害,成为巨苦之因。《金光明经》云:“地水火风合集成立,随时增减,共相残害,犹如四蛇,同处一箧。”因此佛说十二处即是产生众苦之门。当知一切有漏诸法,非但终无与乐,相反唯是生苦之源。世俗名言中的一切果法必由因缘和合才能产生,故此缘起生法以和合为相。如是抉择了基法的自相。

  巳贰、道法自相

  施度谓能舍,戒相无热恼,忍相谓不恚,

  精进性无罪,静虑相能摄,般若相无著,

  六波罗蜜多,经说相如是。

  该颂阐明了六度波罗蜜多各自的体相。布施度的自相谓能施舍的意乐善心;戒律度的自相是心中无有热恼;忍辱度的自相谓内心不生嗔恚;精进度的本性即是无有罪恶而希求善法之喜心;静虑度的自相是能摄持凝聚一切善法功德;般若度的自相即是空寂离戏、毫无执著。此六度波罗蜜多的法相,在大乘经教中皆如是说。

  六度是大乘佛子必修之行门,前三度侧重于利他事业,后二度侧重于自利事业,精进度则是圆满自他二利必不可少之行径。分别而言,施度谓能舍:布施可分为财、法、无畏三种,但布施度的真实体相,既非仅限于身口的行为,亦不是仅令世间的一切贫者都丰衣足食,而是指毫无吝啬、能施舍一切受用、善根等的清净意乐,乃为布施度的自相。戒相无热恼:即心中无有炽热烦恼,享有清凉安乐。《大智度论》云:“持戒之人寿终时,刀风解身筋脉断绝,自知持戒清净,心不畏怖。”若以烦恼心失毁三乘佛法中的任何一条根本戒,未经忏悔行对治者,必堕地狱受诸苦恼。反之,若能善护根门,谨持清净戒律,则如深秋寂夜、皓月当空,既能赐予众生清凉安乐,亦令自己获得人天乃至出世无漏的清净安乐,乃为戒度的自相。忍相谓不恚:忍辱度的体相即是心中非但不生刹那嗔恚恶念,且以大慈悲心愍念众生,泰然自若地安忍一切难忍之事。精进性无罪:即是以强烈的欢喜心希求无自性罪与佛制罪的一切善法。《慈恩弥勒上生经》云:“精谓纯精,无恶杂故,进谓精进,不懈怠故。”精进是成就一切善法之本,若能精进切实地行持,则能速疾证得妙菩提果。如是摄持无罪善法,以勇悍为性,以善业为缘,其性必定无有罪苦,此乃为精进度的自相。《毗尼》云:“一切诸善法,乃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皆从精进不放逸而生。”《大智度论》亦云:“云何为精进相?答曰:于事必能起发、无难、志意坚强,心无疲倦,所作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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