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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論日光疏(上)▪P120

  ..續本文上一頁雲:“若作是念,瑜伽平凡二者面前共同顯現之此等諸法,有何辯論耶?答曰:並非是辯論此等顯現法之有無,因爲無有任何破現相之中觀派。見法時諸世間者,執爲真實或勝義中成立見法,而不許現而無實如幻之性,故彼二者互爲辯論也。”故于上述二者分別取了根本慧的果中觀與後得妙慧的道中觀,以及粗中觀、細中觀、大中觀、小中觀等不同名稱。如是善加分析了知後,在抉擇前者時,非但勝義中不存在堪忍的實有法,且于眼等面前所假立的顯現法亦徹底破除,因爲聖者無漏智慧的所境即是大平等的法界本性,在此了義的本性中本來不存在毫許屬于業障所現前之色等諸法故。如果認爲即使法界中不存在現法,仍然遮破不了世俗顯現的色等諸法,則極不應理。因爲此說顯然是分開二谛的觀點,在抉擇根本慧定的勝義境界時,一體異體等諸邊戲論皆一味地融入法界本性,從這一反體而言,諸法連極微塵許亦不成立故。

  當知初學者必有的一種想法,那就是分別心面前現有的瓶等色法,以勝義理論觀察時,雖能認知爲無有堪忍的自體,但假立的緣起現法如同雲霧消融于虛空般的真實境界在心相續中卻難以現起。其不能現起的主要原因是行者相續中二取實執的習氣甚爲濃厚,尚未超出習氣的範圍。故應認知二取分別心的迷亂顯現猶如夢境,一旦夢醒之時,夢境刹那消失無余,如是一旦開明了本然智慧,其能知、所知、一體、異體、形色、男女等相非但無有自體,且連名相亦不存在,如是安住者乃爲聖者瑜伽士所修的境界。本論雲:“此中猶如已覺位,乃至未覺叁皆有,如已覺後叁非有,癡睡盡後亦如是。”是故若能對應成派解說的般若大空性生起決定信解者,則于分別心的一切迷亂顯現非但當即能産生極大的厭離心,且于勝義理論遮破不了色法等念執亦能徹底遣除。

  廣說:在以理論辨析時,凡是緣起假立的一切現法必定是勝義理論的所破法,只因衆生的無明習氣對緣起假立的世俗現法顛倒妄執爲實有而障蔽了通達勝義本性的智慧,故無法真實了認,但只要以勝義理論觀察抉擇,諸法本體畢竟是空性,應當宣說諸法不成立。若謂不破顯現,唯破堪忍法的自體就能抉擇顯現法是空性亦不應理。試問:破堪忍法者,是破顯現法或不破顯現法呢?若許破顯現者,則與汝許不破現法的觀點成直接相違。若許不破顯現者,雖其堪忍的自體本來空性,但顯現的本身卻未能以理抉擇爲空性,這樣從顯現的角度則無法安立現空是一味無別的大雙運。《定解寶燈論》雲:“空與不空于無二,不得猶如搓緊線。”另外,顯現諸法的自體是否無遮(自空),若不是無遮,則與《顯句論》等中所說相違。若是無遮,則不破顯現又怎麼能抉擇其爲無遮自空呢?設若又繼續說:雖破現法亦是指勝義中破,非于名言中破,此言豈非指應成派與自續派僅于說法上有差別、意義上根本無別。並且以上所述月稱論師抉擇根本慧定的境界時不分二谛,彼之《顯句論》與清辨論師的《般若燈論》中關于是否破現法這一問題曾經有過較大的辯論,這難道不是亦成了文句上的诤論嗎?自宗全知麥彭仁波切說:應成派不共的所破法即是分別二谛各執之境。若于現量見聞之法不破,卻偏于尋找如兔角般堪忍自體之法來空,此絕對不是無生般若佛母的本性,亦無法真實了悟現空無二的大平等性。總而言之,如果不破現法的本身,雖破余法或如何地抉擇爲空性等,則于應成派爲他宗所發的叁大過失仍然是在所難免。可以通過上述破他宗時所引用的教證以及自他共許的了義經論來了知,欲系統了解者,請詳閱全知麥彭仁波切與沙格西的辯論書及《遣除單秋疑惑論》以及《衆論難題釋》等論典。

  如是一切所知法,以勝義理論觀察時猶如芭蕉樹空無實體,因此所謂的不空或不能遮破之法,在一切所知的範圍內,連極微塵許亦不存在,一切諸法應抉擇爲如兔角、龜毛、石女兒般本空離根。本論雲:“設若觀察此諸法,離真實性不可得。”又雲:“如石女兒自性生,真實世間俱非有。”《定解寶燈論》亦雲:“由思唯一空性理,若問可答即無遮。”又雲:“柱子本來清淨後,其余不空無少許。”是故當知一切諸法雖然自性本空、遠離一切戲論,但因緣聚合時仍有林立衆多的種種顯現。如本論雲:“如是一切法雖空,從空性中亦得生。”《定解寶燈論》亦雲:“觀察水月水月性,少許不得正無有,水月顯現現量時,雖是無遮能顯現。”又雲:“無彼無相正未舍,自現不滅而顯現。”諸法本體空性故可以顯現、緣起顯現故當體即空,如是現空圓融無礙、毫不相違。對此真實生起堅固不移的定解,即後得位中諸法如夢幻般無實的見解。在入定時離一切垢染,無論是現與否、空與否等分門別類的一切執著皆已遠離,猶如深秋午時的蔚藍晴空,無有絲毫雲翳所染。

  如是抉擇法界本性的聖教理論以及如何運用的方法等,在承許自空、他空時都是極其重要的。相對于初學者來說,介紹勝義實相的本性時,唯依二谛的正量理論來觀察以致徹底抉擇後,方能了知現空雙運,此亦是依靠勝義量著重抉擇的空分與淨見量著重抉擇的明分而如實通達的現空雙運義。在以勝義理論真實抉擇時,一般不可能留有現分的存在,諸法本性離一切戲論故,假設留有少許未破之法,亦應成不空堪忍自體法的過失。由是當知,雖能如是抉擇本體空性,但未舍空體仍能顯現,乃爲究竟的緣起法。《中論》雲:“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爲是假名,亦是中道義。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所破的一切色等現法皆由分別心造作,亦依分別心而存在,又依分別心的動念及諸業因而遷變。由于衆生內在的業力不同,故于一法亦會見爲各種不同的現相,如人見水爲水,餓鬼見水爲膿血,天人見水爲甘露,魚見水爲住處等都是隨著內在業力的不同而轉變。唯于獲得究竟佛果之時,心與心所皆已寂滅,爾時依分別心所産生的一切現法悉皆消融于法界的本性中,連名稱亦不會存在,此乃究竟實相的本來面目。

  攝義而結尾:應成派抉擇究竟實相的本性時,不作任何承認,是最極相應實相的抉擇。若不遮破色等現法,則無法相應法界的實相本性,故初學者抉擇入根本慧定的境界時,必須要破除一切顯現的戲論法。爲此再一次申明,雖然應成派在抉擇勝義谛的法界本性時沒有任何承認,但彼諸論師爲隨順有分別心的衆生而宣說出定位的道中觀時,建立勝義爲空性、世俗中有緣起顯現法的觀點,對此亦有很多教證說明。如龍樹菩薩在《名言成立論》中雲:“雖然勝義中諸法遠離戲論,但在後得名言中,二谛法仍然存在。”聖天菩薩在《中觀四百論》中雲:“以世間少有,于勝義都無。”寂天菩薩在《入菩薩行論·智慧品》中雲:“于見聞覺知,此處非都遮,是處應遮者,苦因執谛實。”即世俗中眼識所見、耳識所聞、意識覺知等諸法都不是所破的真實對境,此處主要應破的是苦谛之因,即衆生相續的實有執著。又如本論中所雲“真實不生世間生”一句表明,勝義本性中諸法是無生本來清淨的,在世間衆生的分別心面前,由緣起力而生,如依外在的種子可以産生出芽果,依內在的無明可以産生出行等,如是外內因緣聚合時皆能生果。可見應成派的大論師們在隨順衆生時分開了二谛。如《澄清寶珠論》雲:“在勝義谛中雖無二谛的所立法,但名言中有二谛,因爲必定有實相、現相二者故。”總而言之,中觀二派建立理所破“相”的差別,僅在于有否分開二谛加有勝義鑒別。亦就是在以勝義理論抉擇現空二谛時,應成派不承認自他共同所境的現法,對此自續派卻有所承認。若能善知此理就容易理解二派之間承許所破法的差別相。在藏地雪域弘揚般若大中觀的過程中,甯瑪派自宗等與格魯派曾經有過極大的暫時辯論,具智善緣信士應該對此等問題善加分析了知甚爲重要。

  第二、宣說能破勝義理論及以此理如何遮遣所破法樹立中觀正見:

  一般來說,抉擇空性時最爲重要的就是理論,如果對理論尚未詳細理解,則對《中論》、《中觀四百論》、《入中論》等在破斥外道、內道有部派(有實宗)等見解時的所說義,會生起有些能破除、有些根本破不了等不必要的疑念。當知生起般若智慧的主要途徑是抉擇空性的殊勝理論。全知麥彭仁波切亦說:在以勝義理論抉擇萬法本性時,無論是本來清淨的如來藏或不清淨的世俗法都是平等一如的,因爲法界本體本無分別、取舍、遠近等差別故。

  確實掌握理論十分重要,否則,若心無正見的尋章摘句,或如鹦鹉學舌般的說,佛的般若經典與龍樹菩薩的中觀論典中宣說有諸法空性,然于調伏心相續、破除實有執著等則根本無濟于事。《六祖壇經》雲:“吾爲汝說,善知識,世人終日口念般若,不識自性般若,猶如說食不飽,口但念空,萬劫不得見性,終無有益。”法王如意寶在《忠言心之明點》中亦雲:“講諸聖教大論師,未調自續如鹦鹉。”是故唯有依靠這些系統而准確可靠的理論腳踏實地的聞思修行,才能徹底通達勝義空性,在心相續中決定生起現空大雙運的殊勝定解。體悟到空性的真實利用,由此就能逐漸調伏自續以致破除實有執著的種子。由于末法時期的世間有邪道遍布,若不依隨正理,則難以遣除無邊邪道,並與彼等施展辯論亦如與瘋狂人辯論一樣毫無意義,可見理論的重要性是不可忽視的。

  其能破理論分叁:共同五大因(自續派與應成派共許之理論);不共四大因(應成派的不共理論);彼二差別。

  一者.共同五大因:即金剛屑因,破有無生因,離一多因,破四句生因,大緣起因。此五大因在《如意寶

  藏論》等注釋中如是所說。全知麥彭仁波切在《智者入門論》中雲:“若分別而言,有共同五因,若歸納而言,破四句生因可以歸攝在金剛屑因中,如是則爲共同四因。”何故稱爲共同理論呢?從中觀二派共同應用的這一角度所說是共同理論。雖然自續派與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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