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由于可以與火交雜而成爲暖熱,則不可說彼上有火存在。
如果說所燒薪不是暖,而在燃燒是與或火交織成爲暖熱,這種說仍無法補救大種實有不能成立的太過。因爲,薪體正在燃燒時,已或爲了暖熱,具足了火的法相,這樣已有何理由不是火呢?如果這種暖熱不是火,那麼准能指出它與或的暖熱,有什麼區別?若無法指出區別;即不能毫無根據地說所燒薪不能邊爲能燒火。如果說燃燒時,薪也不能成爲暖熱,對此已明明具足的暖熱,無理否定爲非暖熱,如果則應該許一切法中都無有火大,因爲按這種說法,與其余叁大種交雜而有的暖熱不時火,只有單獨的暖熱才能成爲火,可是于諸法中,從來不會有離其余大種而單獨存在的暖熱性。而無有火大,其余大種也會同時俱無;否則就違反了四大俱有才能生起果法的基本原則。在世間,諸色法都由四大種的和合才能形成,若缺一種即不可能有色法生起,這是基本萡常識。一次,不論如何觀察,能燒所燒不應承認實有本體存在。
癸四:(破火偈極微爲實有火)
問曰:由于火極微中無有其余的叁大種,所以雖然無有所燒薪,能燒火也可以實有存在。
若火微無薪,應離薪有火,
火微有薪者,則無一極微。
如果火的極微中無有薪,應成離薪而無因有火;若火的極微中有薪,則應無有單獨一體的極微。
如果說或的極微中,無有其余的叁大種,而單獨的存在能燒火,如是應成火無有任何可燃燒的薪柴,能自然地燃燒,而這樣承認明顯地存在無因生的過失。不管以現量還是比量,都咳見世間的一切火,皆需所燃燒的薪才會生起存在,而不會有無因無緣生起的火,這是理智者都應承認的事實。如果爲了避免無因生的過失,而說火偈子微中有薪,一個火極微中存在其余大種的極微,如果無有單獨的大種極微存在。違背了你們原先所許火微中無薪的觀點。因此以火極微中單獨存在火,而成立大種實有的觀點,實際上也無法成立。
壬叁、(觀察一與多而破)分二:一、由離一及多的因破有爲法實有;二、示他宗亦有此過。
癸一、(由離一及多的因破有爲法實有):
審觀諸法時,無一體實有,
無體既非有,多體亦應無。
仔細的觀察諸法時,任何發無有實有一體存在,既然不存實有的一體,實有的多體亦應無有。
以中觀正理觀察內外諸法的本體時,從內的心識到外境色法,任何一個法都不存在實有無分的本體,或說不存在實有的一體法,因爲諸法都是由其余的有分聚合而成,而非由自體生成。比如說,瓶子等任何一個色法,都由其分支聚成,而分支也由更細的分支因緣而成,最後乃至分析非實有的無方微塵,也找不到一個不由它緣而成的實有一體法;而心識方面,任何一個意識也不離其余有分別刹那,有分刹那一直可以細分最乃至非實有的無分刹那,這些法之中也不存實有無分的一體法。內外諸法既然不存在一體,那麼實有的多體也應無有,因爲多體是從一體集聚而成,就象一個人都不存在,多個人也就無法成立實有存在。因此,在以離一多因的觀察下,諸法無有實體,唯是緣起假相的實義,必然會顯露。《六十正理論》中雲:“聖者于諸法,智見如影像。”靜命(菩提薩埵)菩薩于《中觀莊嚴論》中也說過:“自他此諸法,真實無自性,離一亦離多,猶如影像也。”自他一切諸法,于真實義中遠離一體與多體,無有自性如同影像一樣,甲操傑大師于注釋中立量雲:內外諸法皆非實有,離實有的一與多故,猶如影像。離一多因(或雲離一異因)是中觀宗重要的理論之一,若能掌握,即可直接運用可以打破有情對根識前所顯現任何法的實有本體之妄執。
癸二、(示他宗亦有此過):
若法更無余,汝謂爲一體,
諸法皆叁性,故一體爲無。
如果認爲任何法離地等極微更無有其余法,汝等(勝論師)便說地極微等爲一體常法;而汝宗又許諸法中皆有叁性,以此實有的一體也不能成立。
以上所作的破析,不僅是針對內道經部師所許的種種執實觀點,如承認大種與大種所造色聲香味實有等;同時,對于外道中類似“執大種實有”的邪宗,也可以同理摧破。如勝論外道認爲,世間形形色色的諸法,離地水火風四大極微,更無有任何其余的成分,因此大種極微是常住常住實有的一體法,這種觀點其實從彼等自宗所許的其余觀點看,也不能成立,因爲勝論派許諸法皆不離叁性,如地極微中有實性、一性和大有性,德中有德性、一性和大有性。以離一多因觀察,地極微中若具叁性,便不有實有一體法,不能成立有"一性”;實有一體不成立,多體也無從成立,如是可徹底否定外道的觀點堪布阿瓊雲:離一多因的推理,如同劫末火能燒毀一切一樣,這樣的智慧火可以燒盡一切實執的薪柴。
壬四、(由破四邊的理例破其余):
有非有具非,一非一雙泯,
隨次應配屬,智者達非真。
對有、非有、亦有亦非有(俱)、非有非非有(非)的邊執,以一非一雙的正理可以泯滅,此等正理的破法,隨其次第應當配屬,智者以此即能了達四邊皆非真實。
以破四邊的正理,可以破斥世間一切執實的宗派。如數論師許因中實有果;經部論師許因中無果,但認爲因果實有;裸體外道許諸法本體是常,分位是無常,有無二者同時俱足;還有一些宗派,對有無皆不承認,執非有非無的俱非邊。對這些邊執都可以用“一非一雙”等方法來泯滅。一非一雙也即離一多因,一不存在故多不存在,多不存在故一不存在,或者一的相反是多,多的相反是一;隨次第配屬這些正理,智者即可通達遠離四邊的實義。比如對執因中有果,因中無果的觀點,可以分析,若果已具足,則不用任何因法來生起它,若果實無有則任何困法也無法生起,《七十空性論》中言:“有果有不生,無果無不生,違故非無二生物住滅無。”而有無二者相違故,不可能于一法中存在,故二俱邊的執著也不成立。在中觀宗推理方法中,除離一多因外,還有破有無生因,緣起因等,若掌握了這些正理,對一切法的實執都可以破除,迅速了達諸無生滅無斷無常的真實面目。
庚二、(妄執諸法爲常爲實有的錯亂因):
問曰:如果說一切法全然無有自性,即不會使敵論者得到滿意,因爲敵論者認爲一切法都成實常有,那麼是什麼原因使他們生起如是執著呢?
于相續假法,惡見謂真常,
積集假法中,邪執言實有。
對相續假立諸法,愚夫以惡見故說爲真常,在積集假法中,愚夫以邪執故說爲實有。
雖然一切法皆是緣起無自性,實際中並不如同凡夫異生的分別心識所執著那樣實有常在。然而爲無明愚癡的有情,就象患黃疸肝病者將白色海螺見爲黃色一樣,或象黃昏時將誤認爲蛇一樣;雖然白海螺非是黃色,花繩非蛇,人們仍錯亂地見到黃色、蛇相。同樣諸法雖然了無自性,以錯亂邪執因緣,有情也會不斷現起成實常執。一般來說,諸有爲法在凡夫有情前,會顯露出一種相續假相,比如說昨天今天明天、兩山旁邊流淌著的色柯河等等,雖然它們各各刹那都有其不同的名言本體,然有情以惡見故,卻執這些不同的現象爲一相續、爲真實恒常之法,這些惡見,有些人是因爲智慧低劣,完全沒有對相續假法作觀察,雖未真正見到諸法常有,而以迷亂習氣現前惡見,有些人是因爲串習外道遍計惡見而執爲常有。同樣,對那些積聚假法——即由衆多支分或說因緣積聚而形成假名爲某法,比如說瓶子、車、房屋等,各由衆多別體支分聚合在一起,本來無有任何總體存在,而人們以邪執故,在這些聚合中安立種種不同的假名,在心識中以語言分別安立種種概念名稱,然後強加于諸法上,並執這些法真實存在總體。沒有學過內道正法與那些趨入了邪義中的外道,都會有這種執總體爲實有的邪見,如薩迦耶見便是一例。此偈前二句言執相續爲常的惡見,後二句言執積聚實有和邪見。求解脫者必須破除這兩種引生錯亂執著的錯亂因。堪布阿瓊言:錯亂因有分別念錯亂因與無分別錯亂因。如夢中的顯現、揉眼睛而見有兩個月亮等,這些是無分別的錯亂因;相續總相是有分別的錯亂因。總之,有情于世間有諸多模糊迷亂的概念分別,由此而引發衆多錯亂認識,若希求解脫者,必須依循正理,以智慧徹遣蕩內心的錯亂分別。
庚叁、(略示成立無實有之理):
問曰:若認爲我們見諸法是邪見,而不許諸法實有,則應成諸法都沒有見,都成爲無有,這是不合理的。
若有從緣生,彼即無自在,
此皆無自在,是故我非有。
若有諸法是從衆因緣而成,彼即無有自在(即不能無礙自性地存在)而此等諸法本來皆無自在,所以人我法我皆非實有。
中觀宗所說的諸法無自性、非實有存在,並非是說諸法全然無有,不能現見,而是說諸法皆是緣起,于衆緣聚合中並無真實主體或說自性存在。所謂的緣起,即是如夢如幻,如陽焰等,彼等雖無自性,而有緣生諸現象的作用。夢幻等現象雖然可顯現,然而並無自性存在;同樣,特定因緣聚合時,雖然有種種法的顯現,然正顯現之時,其現象中並無能無礙存在的自性。如果某法的自性,應成恒常不生不滅縱有千萬種因集聚也不可使它有絲毫變動,而這種法決定不會有,無論以瑜伽現量或比量皆不可得到。此世間的一切法,皆可見到它們不能無礙地存在,而是必須依賴衆緣的聚合才能有暫的顯現,以引應知情器諸法皆無自性存在。所謂的補特伽羅我、法我都是緣起幻相非有實體之法。
中觀所闡示的緣起性空,是每一個求解脫者必須了達的法義。龍樹大士于《中論》裏雲:“是故經中說,若見因緣法,則爲能見佛,見苦集滅道。”有論師二注疏中言:“沒有懂得緣起性空的人會象小孩執身影實有一樣,執著諸法緣起幻法。”甲操傑大師也言:“善得暇滿諸大士,隨順龍猛師徒行,通達空即緣起義,成辦此義誰不勤。”有…
《中觀四百論廣釋——句義明鏡論》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