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察自他而破):
非離于他性,唯從自性生,
故從自他俱,其生定非有。
有爲法非是離于其他法的體性,而唯從自體性生起;因此諸有爲法從自性,他性,自他二性俱之中,其生決定非有。
通上以上的觀察,應知諸法非有自性成立的生。任何一個有爲法,比如花瓶,它不可能由自體獨立産生,而是必須依靠其他的泥土,陶匠等衆多因緣相聚合,才能成就。瓶等既非從自性而生,那麼從他性而生,也是不會成立的,一者瓶本身若不成立,那觀待自體而成立的他法,也就不會真實存在,二者他法本身也不會實有體性,不能真實成立是瓶子的他體法,比如說做瓶子的泥土,也是依靠衆多的微塵,此中無有一個有自性。他法本身尚不成實,因而不可能自性生起瓶等諸法瓶等有爲法于實義中既非自生,也非他生,那麼自他俱合,也不會存在生,此理于前已有敘述。而諸法無有自性的生,其本身也相應無有臣分自性的存在。
壬四:(觀察次第同時而破)分二:一正破:二破由自性生的能立。
癸一、(正破):
前後及同時,二俱不可說,
是故生與瓶,同時生非有。
生等諸相在瓶的前,後及同時,二者均不可說,因此生與瓶,二者同時生起非有存在。
若觀察生等諸相與瓶是同時其足,還是有前後次第,也可了知無有自性的生存在。此如瓶子先有,而後有瓶子的生,這是無法成立的,因爲瓶子已經生起,其後即不可能再有生的存在,否則有無窮的的過失;然後,若瓶子在後,生在前,這也不可能成立,瓶子已經成立了,生即不可能再有,如果有,也是與瓶無關之法,不會對瓶起到任何作用。《七十空性論》中言:“已生則不生,未生亦無生,生時亦不生,即生未生故。”其中觀察方法也與此相同。因此,若觀察瓶子與其生相,二者同時生起,或前後生起,都是無法成立的;而世俗中人們常言瓶等有爲法有生住滅等相,應知唯是名言假立,並非真實中存在。
癸二、(破由自性生的能立):
問曰:瓶子的生是實有,否則無有生則不會有瓶子的舊,而人們現見瓶子有破碎相的舊存在,所以生也實有存在。
若前生故者,前生不成舊,
若謂後生者,後生亦不成。
如果說以前生起的瓶子有故舊存在,而瓶子在以前初生之時並不自性成立爲舊;如果說是後來生起的舊,而後生亦不能成立舊實有自性。
世俗中所謂瓶子有破碎相的因,而這種舊實際也唯是名言安立,並非有自性的法,因而以舊也不能成立生實有自性。因爲所謂瓶子的舊,在瓶子新生之初時在剛剛生起的無間刹那,瓶子上並無“舊”存在,以無有從新變爲舊的時間故世人都不會說剛剛成的瓶子爲舊;或者說瓶子于生起的刹那後,即被毀滅,這個過程也明顯不存在瓶子從新變舊的轉變。瓶子的舊並不是在瓶子新生之時,即已成立,而且在瓶子生起之後,也不可能有自性的變成舊。以瓶子從新至舊,是一個刹那不停的變化過程,比如觀待去年的瓶子,今年的瓶子是舊瓶,而觀待明年來說,人們又會說它在上一年是新瓶子。新舊變化刹那不停,並非常住不變,而且也只是觀待安立的假名,其實並無自性。
中觀自宗于世俗中唯是名言安立的舊,並不徹底否認,而是許爲無有自性的如同夢幻陽焰的現象。夢中我們得到了一個寶瓶,用來盛水盛藥等,過一階段後,瓶子舊了,最後它破碎了,自己爲此而傷心不已。而夢醒時,就會明白夢中的瓶子從來沒有生過,也不會有舊、滅等變化。同樣,凡夫有情于現實生活中所執著的種種事物,其實同做夢一樣,雖然夢相宛然,而實際中不值得絲毫執著。因此,于中觀正理有所聞思後,應當經常運用,力求打破對世間名聞財利等的種種執著,若能有一份耕耘,即會得到一份收獲。
壬五、(觀察叁時而破):
如現在諸法,不從現世起,
非從未來生,亦非從過去。
猶如現在的諸法,不是從現世而生起的,也不是從未來生,也不是從過去生起的。
諸法若有“生”,必定會有生起的時間,而從過去、現在、未來觀察,現在諸法皆不可能存在實有的生。首先觀察現在的諸法,不會是在現在生起的,因爲現在諸法已經産生了,如果還需要生,即有無窮、無義等多種過失,也應成因果同時的過失。然後現在諸法,也不可能在未來時生起,因未來時生起的法,不會現在即存在。現在、未來皆不會有現在法的生,那麼現在諸法是否在過去生起的呢?如果不觀察,世間有大部分人都會如是承認,然而過去已經滅盡,如同虛空或夢景一般,這樣的法又怎麼會有實有的“生”呢?如果諸法都是在過去生起的,都應成爲昨夜夢景一般的無實法,而不會是有自性實有之法。如是從叁時觀察,真實的生何時也不存在,龍樹菩薩言:“生非已生生,生非未生生,生時也不生。”過去、現在、未來叁時皆無有真實的生,以此即應了知,于凡夫分別心識前所顯現的生滅諸相,唯是夢幻無實之景。若能以智慧了知此無生實相,那人們于世間中的種種痛苦煩惱,即會由實執的漸漸淡薄而減少。故諸學人,當于此無生法門生起定解,以大信心而趨入。
辛二、(略示破所生的果):
生既無所來,滅亦無所往,
如是則叁有,如何非如幻。
諸法的生積極無所從來,其也無有所往之處,一切法皆是這樣,因此二有怎麼不是如幻無自性呢?
諸法若實有體性,那麼生時應如月從東出,有所來之處,其滅也應如月落西山,有所去之處,而實際中,與諸有爲法一一觀察,生起其本體無有來處,滅時其本體也無有去處,佛經中雲:“佛言,諸比丘,如是眼之生起無所從來,滅亦無所往。”此處以眼爲喻,而其余諸法也莫不如是。比如說種子,陽光,水肥等衆因緣中,皆無妙芽,而這些因緣聚合時,苗芽卻宛然而現,就象幻術所變現的事物般,從空無之中藉因緣突然顯現,並無實實在在的來處;當因緣不具時,苗芽也悄然而滅,其本身清迹無語,也沒有去任何他處。若加理智分析,叁有中的一切法皆是如此,因而這樣的法,爲什麼不是如幻無實呢?佛在《般若二萬頌》中說過:“諸法如幻,自性未生,不滅,無來者也。”“善現一切法如夢如幻,涅槃亦如夢如幻;較涅槃有勝法者,此亦如夢如幻。”中觀宗所說的諸法如幻,是指諸法本無自性,唯是緣起之義。以性空之中不滅緣起故,諸法是無本體,然非同于石女兒兔角龜毛等畢竟非有之事,而是于因緣聚散中,有不斷的如幻因果諸法顯現,此即緣起性空的正義。而其它種種執諸法實有,或執中觀空性是斷滅緣起等等這些皆是毀謗緣起墮惡趣的邪見,應當如唾棄不淨物一樣舍棄。
庚二、(總破生住滅叁有自性)分四:一觀察此第同時破叁相有自性二出相無窮過而破;叁觀察一異而破;四觀察有無自性而破。
辛一、(觀察次第同時破叁相有自性):
生住滅叁相,同時有不成,
前後亦爲無,如何當有生。
生住滅叁相同時實有存在不能成立,前後次第生起也不成立,那麼如何才能有自性的生呢?
有爲法的能相—即生住滅叁相,唯是世俗現象中的假立名言,實際中不可能成立。如果叁相自性成立,必然要有它們合理的存在方式。從存在時間上觀察,叁相若成實存在,那是同時存在,還是次第性的存在呢?一般人都會知道,諸法在聲的刹那,不會有住滅,在住刹那也不會有生滅,在滅的刹那不會有生住,生住滅叁者的名言本性不同,古不可能同時存在。叁相在同時不能成立,而前後次第也不會成立。雖然在世俗中,人們都說在一個法上,有生、住、滅叁相,然而這只是于相續假法上所建立的名言。于世俗谛中,諸有爲法皆是刹那變遷的無常法,某法生起後,至第二刹那其生起的本體即已滅壞,進入所謂的安住後,所安住的其實是另一個法,而變滅也是如此,叁相所依的並非是一體法,故不能成立叁者與一法上能真實次第存在。再者,也可觀察,若叁相實有自性,有自性之法則不應變爲他性,如是生相應恒存在不滅,住滅二相也應如是,而現實中恒有生住滅叁相的法,是誰也不可能找到的,故生住滅叁相于實際中不能同時俱存,也不會有次第存在。總之,生住滅叁相唯是名言假立的幻相,如同夢中諸法的生滅變遷一般,本來非有,故無論怎樣觀察,也得不到絲毫的真實性。
辛二、(出相無窮過而破):
若生等諸相,複有一切相,
故滅應如生,任亦應如滅。
如果生等諸相,各各複有生等一切相,以此應許滅也如生,住相也應如滅,(輾轉生住滅相應成無窮)。
生住滅是有爲法的能相,彼等自身尚不成立,又如何真實成立他法呢?而生住滅叁相,若各各需要具足尤爲法的能相,應成生有生住滅叁相,住滅也相同,各有生住滅叁相;而生生、生住、生滅叁相要成立,也應各各具足生住滅叁相,成立生生生,生生住,生生滅……,住滅的生住滅叁相也應同樣,如是輾轉成立,生住滅相應成無窮,最終也不能成立根本的能相。有爲法的能相尚無法真實成立,故有爲法全然無有真實自性。關于法相本身是否要以法相來成立的問題,在因明論著中多有辯論,在中觀自宗看來法相自身上並無實質的法像,但是以表示方式上,它可以具有法相,這種表示不會無窮的過失。而在有事宗看來,法相若要成立,其本身不得不許真實具足法相,如是即應成上述的無窮過失。
辛叁、(觀察一異而破):
問曰:能相所相是一體,或異體都可以成立,如所相是瓶子,異于其能相生住滅,二者是異體。
所相異能相,何爲體非常,
或者彼四法,皆無有自體。
若所相異于能相,爲什麼所相法本體不是常法呢?或者相反所與能相一體,以此所相與生住滅四法,都應無有成實自體。
所相即是諸能相所表示的法,能相是所相法的法相。比如瓶等有爲法,其能相爲生住滅,所相爲瓶等本身。按敵…
《中觀四百論廣釋——句義明鏡論》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