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是叁相,是叁相的話一定是真因,不是真因的話一定不是叁相,不是叁相的話一定不是真因,有真因的話一定有是叁相,有是叁相的話一定有真因,沒有真因的話一定沒有是叁相,沒有是叁相的話一定沒有真因。這樣八對,它必然成立的。如果不能呢?如果不能這樣子的話,等于說我們畫一個圓,另外再畫一個圓的時候,它們兩個能不能完整對起來,如果我們畫一個圓多了,少了,那都不能成爲它的定義。如果它的概念包含多了少了都不能成爲它的定義。理論上是這樣講的,實際運用就是我(在引子裏)問你們的那種,我剛才舉例問你們什麼是佛,你們講一段我就舉一個例子。對,我剛才理解出了格了,或者我剛才理解少了,那就是所謂的周遍上面不成立。而如果能成爲定義的話,那就是一定要出現這八對周遍的成立。
那麼現在討論什麼是“是叁相”呢?成立正因的叁相又是什麼呢?當然這裏面還有很多相關的,比如叁相裏面的宗法。叁相是什麼呢?第一,宗法,第二,隨遍,第叁,逆遍。
它們有各自的定義,也剛才像我所說的,有一段很准確的表示,但是這個表示是相當的長。我想用一種比較容易了解的方式跟大家講。比如說我們想把一個概念“聲”判斷它是不是在無常裏面,假設我們現在不曉得是不是無常,到底是常還是無常。常和無常明顯是不能交錯的。那麼我們現在有一個聲,它到底要放在那一邊呢?我們要推論的時候,當我們不能直接經驗說聲是無常,因爲在佛教傳統來說,如果直接經驗親證到無常,只有是聖者才能證得到的。因爲這要證得很微細的很短促的那種刹那的變化。如果有一天你能夠通過不斷修,在將要證入初地的那一刹那,那個時候你們能夠證到什麼呢?你們對時間分位,它在一個成年的男人做一下彈指的這個時間,在這個時間裏面把它分成360分,其中取一分算一刹那,那種一刹那一刹那的變化被你們親自經驗到,看到證悟到的話,那個時候你就能看到無常。但這個時候我們沒有辦法,這麼短促的時間,因爲我們的心太粗了,不在一種很深的禅定裏面,沒辦法去證到這種東西的時候,只能用到推理來證明它的時候,我們依靠一個什麼呢?我們需要一個所作性作爲它的原因。所作性是什麼意思呢?就是說聲是一種因緣結合造出來的東西。但凡能夠依因,有原因産生的東西,就是所作性。但是聲到底是不是無常呢?那麼我們人直接的判斷是無法證明的,剛才說的無法親自經驗,但聲是所作性,這是我們能夠直接經驗了解的。當我們聽到聲音的時候,聲音是通過某種條件産生出來的,它不是與生俱來或者是與生俱在的。它需要某種條件促使它産生的。這種情況我們是能夠了解的。那麼這種了解就是把聲,先把聲這個圓圈畫到所作性這個部分來,所作性把它完全包住了,簡單地講那這個就是宗法性。什麼是宗法性呢?也就是說,因完全包含了有法(聲)。
現在有兩個部分,對不對?我們試圖就好像要把一個人坐一輛車把他帶到什麼地方一樣,要把這個前陳部分完全帶入後面這個“無常”的範圍之內。但是我們又沒有直接的能力帶到。比如剛才這個例子,我們判斷說,你們都相信我們能解脫。前陳:我們,後陳:能解脫。關于我們是否能解脫,你現在沒有能力去直接經驗到,那麼如何能確認我能解脫,那你就要舉出一個原因,那麼這個原因要把這個概念(我)帶到這個概念(能解脫)裏面去,那麼你需要一個什麼東西呢?一個東西把你完全包括,然後完全帶進去,如果能夠這樣的話。那麼你的這個“我們”就帶入進去(能解脫)了,能夠成立“我們能解脫”。
剛才所說的,聲是不是無常,我們不曉得。如果假設聲是所作性的話,聲如果是在所作性裏面,但凡所作性都是無常的話,也是說所作性這個範圍能被無常所完全包括。那麼在理性上我們就能夠證明聲是無常,在推理上我們就能夠這樣推理。那麼:
第一,聲完全在所作性裏面,這是宗法。
第二,但凡所作性一定都是無常,都是在無常裏面有,那麼它就是隨遍。
第叁,但凡是常的東西一定不在所作性裏面,那麼它就是逆遍。
成立一個正確的因, 一個真因,必須要完成這叁個推論的。
爲什麼呢?我們舉另外一個例子。假設我們推論一個論式,不用所作性,用“有”――存在,那有什麼問題?如何證明聲是無常,因爲什麼?因爲它存在,那麼這個原因是不是個真實的原因?順遍和逆遍兩個都不符合,爲什麼呢?但凡存在的東西,它不一定是無常的。現在關于聲是不是無常,不曉得,我想知道,那你告訴我什麼原因嘛。然後我說聲是存在,它是真正有的東西。但是問題你想一想,聲存在倒不是個問題,這個是能成立的。但是問題是,是存在它不一定是無常啊,也可能是常。那麼這種猶豫讓我們無法去證明,就是說依靠這個“有”作爲原因去證明聲是無常,是不能證明的。
我舉另外一個,比如說,因爲是瓶子的緣故,那麼有沒有問題呢?證明聲是無常,因爲是瓶子的緣故。其實我們假設就好了,在實踐經驗裏面就假設好了,假設我們不曉得聲是無常,我們知道佛教說是無常,那個勝論師說是常。我是佛教徒,我也當然說是無常,但是有什麼原因?不曉得。給一個原因來聽聽。是瓶子的緣故。當我們一聽這個就很奇怪,還是那句話,你爸是男人,爲什麼啊?因爲是你哥哥的緣故。什麼亂七八糟的,我爸是我哥哥,怎麼能成立?因的作用就是,就是我說不能直接去理解的時候,它産生一種轉折的理解。這種轉折的理解也就是說把前面這種概念(有法)先包含在所有因的概念裏面,不能漏出去,不能少。然後再把因這個概念被後陳完全地包下去,通過這種理論的推理,就等于你被一塊布完全包住以後,再有一塊布把包你的那塊布完全包住的話,那可以推論外面的那塊布把你完全包住,就是通過這種推論的方式,能夠産生一種間接的理解。也因爲這樣子,所謂的邏輯推論邏輯認識,變成一種間接認知。我剛才說的這種,因爲它是瓶子的緣故,它不能成爲一種正因,爲什麼?它缺乏第一個條件,宗法的條件。我們說了宗法的條件在瓶子(因)這個概念裏面,必定要包含聲,那麼如果瓶子這概念能夠包含聲的話,那麼聲一定是瓶子。因爲它在說,聲是無常,是因爲瓶子的緣故,那麼聲一定要是瓶子。是瓶子的話,當然一定是無常,對不對?但是現在聲不是瓶子。在此而言,這個轉折的過程當中,出現一個斷裂,從有法到因傳過去的時候,這層斷掉了,它就沒有辦法成爲一個正確的原因,沒有辦法再作一個正式推導。基本上所謂因叁相裏面一個基本理論,就是能不能成立作爲一個正因的理論。
在現在西方邏輯,有很多人把邏輯學跟因明學統一起來討論的時候,他們只考慮一般的那種推理過程。他們說這個推理過程只要成立,過程就是說,把它數學化,有法當A,後陳當B,因當C,如果A一定是C,C一定是B的話,那麼A就可以等于B,就可以這樣過去了。數學邏輯推論上面是沒有問題的,他們認爲叁相這樣就可成立了。那麼如果是這樣子的話,那個就叫做正因了。但是在佛教邏輯裏面是不承認這樣說法的。爲什麼呢?因爲佛教邏輯裏面,所謂的邏輯這套理論一直是爲認識服務的。也就是說爲了我們去追求真理的時候,對于一些不能以直接經驗把握的東西我們去認知的時候,從認識的角度安立,去建立一個什麼叫因的。如果在他們那一套的話,我們來舉一個例子完全就知道了:瓶子是瓶子,因爲是瓶子。這是一個真因嗎?剛才我們說所謂的叁相,只要滿足叁相,但凡是叁相的東西,它必定就是真因。此時此刻這個是叁相嗎?如果按西方邏輯那種簡單的推理,不從認識論上面去看,我們說是。爲什麼?瓶子是不是瓶子?是的,是瓶子是不是一定就是瓶子?是。那麼從這一條道理來說,按西文邏輯那種數學邏輯推論,不牽涉認識論的話,那麼宗法也成立,隨遍也成立,逆遍也成立,這叁個都成立的,對不對?但這叁個都成立的時候,那麼就應該說瓶子是成立“瓶子是瓶子”這一個正因,一個正確的原因。但是,恰恰相反,在我們認知論裏面就不承認這個。爲什麼?你不可能找到一個人,我們平常說有情,你不可能找到任何一個有情,他會這樣想東西的,瓶子是瓶子,爲什麼?他竟然不曉得什麼叫瓶子,但是他爲了要知道瓶子是瓶子,要找一個瓶子來作爲自己的理由。但是其實這種它不能形成一種有效的認識。爲什麼?假設它是正因的話,叁個條件必須具備,對不對?當這第一個條件具備的時候,宗法性具備的時候,瓶子是瓶子他已經知道。單單是這個條件,完成這個條件的時候,從因過渡過來,它不用因到後陳,它已經過渡過去了,它已經成立了。它完全不需要後面兩個推論,它已經成立了。就此而言,按理說,這個證明不是一個真因。基于在我們認識的過程當中不會産生有效的認知過程,那麼即使你在簡單作爲數學邏輯推論似乎能夠成立,但是它也不能成爲一個正確的原因。這是如何建立一個真因的一個基本的軌迹。
這一套推理上面,至少大家會了解一些什麼呢?我在這堂課裏面,就是說讓大家了解一個基本的一個真因建立的基本條件,然後在這個基本條件裏面對你們有什麼好處呢?讓大家聽了一大段,聽了好象石頭搬石頭一樣。至少在將來,假如你們再去學其它東西,你們去跟人家辯論也好,在學習的過程當中也好,當你們需要抉擇一樣東西的時候,你們至少要要保持兩種心態。第一,對一種東西你沒辦法直接經驗的――比如這個桌子上面有一個桔子,可以直接經驗的。但我們想現在那個外面綠色車子裏面有一個桔子,我們就無法證明了,我們沒辦法親自見到。那麼你要知道對任何你自己沒辦法直接經驗的,而又沒有能力用因,一個正確的原因,像我們現在所說的推出一個正確的原因的時候,記住,你們永遠只在一個猶豫的階段。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我們…
《藏傳因明基礎課(寶僧法師)》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