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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因明基础课(宝僧法师)▪P5

  ..续本文上一页是三相,是三相的话一定是真因,不是真因的话一定不是三相,不是三相的话一定不是真因,有真因的话一定有是三相,有是三相的话一定有真因,没有真因的话一定没有是三相,没有是三相的话一定没有真因。这样八对,它必然成立的。如果不能呢?如果不能这样子的话,等于说我们画一个圆,另外再画一个圆的时候,它们两个能不能完整对起来,如果我们画一个圆多了,少了,那都不能成为它的定义。如果它的概念包含多了少了都不能成为它的定义。理论上是这样讲的,实际运用就是我(在引子里)问你们的那种,我刚才举例问你们什么是佛,你们讲一段我就举一个例子。对,我刚才理解出了格了,或者我刚才理解少了,那就是所谓的周遍上面不成立。而如果能成为定义的话,那就是一定要出现这八对周遍的成立。

  那么现在讨论什么是“是三相”呢?成立正因的三相又是什么呢?当然这里面还有很多相关的,比如三相里面的宗法。三相是什么呢?第一,宗法,第二,随遍,第三,逆遍。

  它们有各自的定义,也刚才像我所说的,有一段很准确的表示,但是这个表示是相当的长。我想用一种比较容易了解的方式跟大家讲。比如说我们想把一个概念“声”判断它是不是在无常里面,假设我们现在不晓得是不是无常,到底是常还是无常。常和无常明显是不能交错的。那么我们现在有一个声,它到底要放在那一边呢?我们要推论的时候,当我们不能直接经验说声是无常,因为在佛教传统来说,如果直接经验亲证到无常,只有是圣者才能证得到的。因为这要证得很微细的很短促的那种刹那的变化。如果有一天你能够通过不断修,在将要证入初地的那一刹那,那个时候你们能够证到什么呢?你们对时间分位,它在一个成年的男人做一下弹指的这个时间,在这个时间里面把它分成360分,其中取一分算一刹那,那种一刹那一刹那的变化被你们亲自经验到,看到证悟到的话,那个时候你就能看到无常。但这个时候我们没有办法,这么短促的时间,因为我们的心太粗了,不在一种很深的禅定里面,没办法去证到这种东西的时候,只能用到推理来证明它的时候,我们依靠一个什么呢?我们需要一个所作性作为它的原因。所作性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声是一种因缘结合造出来的东西。但凡能够依因,有原因产生的东西,就是所作性。但是声到底是不是无常呢?那么我们人直接的判断是无法证明的,刚才说的无法亲自经验,但声是所作性,这是我们能够直接经验了解的。当我们听到声音的时候,声音是通过某种条件产生出来的,它不是与生俱来或者是与生俱在的。它需要某种条件促使它产生的。这种情况我们是能够了解的。那么这种了解就是把声,先把声这个圆圈画到所作性这个部分来,所作性把它完全包住了,简单地讲那这个就是宗法性。什么是宗法性呢?也就是说,因完全包含了有法(声)。

  现在有两个部分,对不对?我们试图就好像要把一个人坐一辆车把他带到什么地方一样,要把这个前陈部分完全带入后面这个“无常”的范围之内。但是我们又没有直接的能力带到。比如刚才这个例子,我们判断说,你们都相信我们能解脱。前陈:我们,后陈:能解脱。关于我们是否能解脱,你现在没有能力去直接经验到,那么如何能确认我能解脱,那你就要举出一个原因,那么这个原因要把这个概念(我)带到这个概念(能解脱)里面去,那么你需要一个什么东西呢?一个东西把你完全包括,然后完全带进去,如果能够这样的话。那么你的这个“我们”就带入进去(能解脱)了,能够成立“我们能解脱”。

  刚才所说的,声是不是无常,我们不晓得。如果假设声是所作性的话,声如果是在所作性里面,但凡所作性都是无常的话,也是说所作性这个范围能被无常所完全包括。那么在理性上我们就能够证明声是无常,在推理上我们就能够这样推理。那么:

  第一,声完全在所作性里面,这是宗法。

  第二,但凡所作性一定都是无常,都是在无常里面有,那么它就是随遍。

  第三,但凡是常的东西一定不在所作性里面,那么它就是逆遍。

  成立一个正确的因, 一个真因,必须要完成这三个推论的。

  为什么呢?我们举另外一个例子。假设我们推论一个论式,不用所作性,用“有”――存在,那有什么问题?如何证明声是无常,因为什么?因为它存在,那么这个原因是不是个真实的原因?顺遍和逆遍两个都不符合,为什么呢?但凡存在的东西,它不一定是无常的。现在关于声是不是无常,不晓得,我想知道,那你告诉我什么原因嘛。然后我说声是存在,它是真正有的东西。但是问题你想一想,声存在倒不是个问题,这个是能成立的。但是问题是,是存在它不一定是无常啊,也可能是常。那么这种犹豫让我们无法去证明,就是说依靠这个“有”作为原因去证明声是无常,是不能证明的。

  我举另外一个,比如说,因为是瓶子的缘故,那么有没有问题呢?证明声是无常,因为是瓶子的缘故。其实我们假设就好了,在实践经验里面就假设好了,假设我们不晓得声是无常,我们知道佛教说是无常,那个胜论师说是常。我是佛教徒,我也当然说是无常,但是有什么原因?不晓得。给一个原因来听听。是瓶子的缘故。当我们一听这个就很奇怪,还是那句话,你爸是男人,为什么啊?因为是你哥哥的缘故。什么乱七八糟的,我爸是我哥哥,怎么能成立?因的作用就是,就是我说不能直接去理解的时候,它产生一种转折的理解。这种转折的理解也就是说把前面这种概念(有法)先包含在所有因的概念里面,不能漏出去,不能少。然后再把因这个概念被后陈完全地包下去,通过这种理论的推理,就等于你被一块布完全包住以后,再有一块布把包你的那块布完全包住的话,那可以推论外面的那块布把你完全包住,就是通过这种推论的方式,能够产生一种间接的理解。也因为这样子,所谓的逻辑推论逻辑认识,变成一种间接认知。我刚才说的这种,因为它是瓶子的缘故,它不能成为一种正因,为什么?它缺乏第一个条件,宗法的条件。我们说了宗法的条件在瓶子(因)这个概念里面,必定要包含声,那么如果瓶子这概念能够包含声的话,那么声一定是瓶子。因为它在说,声是无常,是因为瓶子的缘故,那么声一定要是瓶子。是瓶子的话,当然一定是无常,对不对?但是现在声不是瓶子。在此而言,这个转折的过程当中,出现一个断裂,从有法到因传过去的时候,这层断掉了,它就没有办法成为一个正确的原因,没有办法再作一个正式推导。基本上所谓因三相里面一个基本理论,就是能不能成立作为一个正因的理论。

  在现在西方逻辑,有很多人把逻辑学跟因明学统一起来讨论的时候,他们只考虑一般的那种推理过程。他们说这个推理过程只要成立,过程就是说,把它数学化,有法当A,后陈当B,因当C,如果A一定是C,C一定是B的话,那么A就可以等于B,就可以这样过去了。数学逻辑推论上面是没有问题的,他们认为三相这样就可成立了。那么如果是这样子的话,那个就叫做正因了。但是在佛教逻辑里面是不承认这样说法的。为什么呢?因为佛教逻辑里面,所谓的逻辑这套理论一直是为认识服务的。也就是说为了我们去追求真理的时候,对于一些不能以直接经验把握的东西我们去认知的时候,从认识的角度安立,去建立一个什么叫因的。如果在他们那一套的话,我们来举一个例子完全就知道了:瓶子是瓶子,因为是瓶子。这是一个真因吗?刚才我们说所谓的三相,只要满足三相,但凡是三相的东西,它必定就是真因。此时此刻这个是三相吗?如果按西方逻辑那种简单的推理,不从认识论上面去看,我们说是。为什么?瓶子是不是瓶子?是的,是瓶子是不是一定就是瓶子?是。那么从这一条道理来说,按西文逻辑那种数学逻辑推论,不牵涉认识论的话,那么宗法也成立,随遍也成立,逆遍也成立,这三个都成立的,对不对?但这三个都成立的时候,那么就应该说瓶子是成立“瓶子是瓶子”这一个正因,一个正确的原因。但是,恰恰相反,在我们认知论里面就不承认这个。为什么?你不可能找到一个人,我们平常说有情,你不可能找到任何一个有情,他会这样想东西的,瓶子是瓶子,为什么?他竟然不晓得什么叫瓶子,但是他为了要知道瓶子是瓶子,要找一个瓶子来作为自己的理由。但是其实这种它不能形成一种有效的认识。为什么?假设它是正因的话,三个条件必须具备,对不对?当这第一个条件具备的时候,宗法性具备的时候,瓶子是瓶子他已经知道。单单是这个条件,完成这个条件的时候,从因过渡过来,它不用因到后陈,它已经过渡过去了,它已经成立了。它完全不需要后面两个推论,它已经成立了。就此而言,按理说,这个证明不是一个真因。基于在我们认识的过程当中不会产生有效的认知过程,那么即使你在简单作为数学逻辑推论似乎能够成立,但是它也不能成为一个正确的原因。这是如何建立一个真因的一个基本的轨迹。

  这一套推理上面,至少大家会了解一些什么呢?我在这堂课里面,就是说让大家了解一个基本的一个真因建立的基本条件,然后在这个基本条件里面对你们有什么好处呢?让大家听了一大段,听了好象石头搬石头一样。至少在将来,假如你们再去学其它东西,你们去跟人家辩论也好,在学习的过程当中也好,当你们需要抉择一样东西的时候,你们至少要要保持两种心态。第一,对一种东西你没办法直接经验的――比如这个桌子上面有一个桔子,可以直接经验的。但我们想现在那个外面绿色车子里面有一个桔子,我们就无法证明了,我们没办法亲自见到。那么你要知道对任何你自己没办法直接经验的,而又没有能力用因,一个正确的原因,像我们现在所说的推出一个正确的原因的时候,记住,你们永远只在一个犹豫的阶段。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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