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層、側房、圍牆、屋頂以及仁欽崗拉章、拉康拉章、北面的大屋頂殿。據說八思巴第二次回西藏時,他與八思巴意見不合,一名近侍官員在八思巴和本勤之間撥弄是非,後來又向薛禅皇帝進饞言,說本欽不聽上師吩咐,所以薛禅皇帝下令撤去他的本欽職務,任命他爲甲絨宗的宗本。此後,八思巴的弟子又向薛禅皇帝說了很多挑撥的話,因此在藏曆第五饒迥鐵龍年(公元1280年),忽必烈派米欽桑哥帶領幾萬蒙古軍包圍甲絨宗(娘堆芒熱),逮捕貢噶桑波,處以死刑。他的事迹見達倉巴班覺桑波所著《漢藏史集》下集,是參照《八思巴傳》寫成的。
(288)喇嘛紮巴沃色(帝師紮巴沃色):八思巴的卻本,堪布紮巴沃色是松巴紮巴堅贊之子,以後作爲達瑪巴拉的侍從到西藏。喇嘛都科哇益希仁欽圓寂後,他被薛禅皇帝迎請去擔任皇帝的上師,受封爲帝師。
(289)喇嘛桑結貝(帝師桑結貝):帝師紮巴沃色之弟,任康賽拉章住持,後任元朝完澤笃、曲律、普顔笃叁位皇帝的上師,受封爲帝師。
(290)薩迦派首任本欽釋迦桑波:薩迦班智達受元朝皇子闊端迎請,臨行前任命釋迦桑波爲本欽,忽必烈皇帝賜給他衛藏叁路管民萬戶的印信。薩迦班欽受闊端迎請的時間是藏曆第四饒迥水兔年(公元1244年),至第五饒迥木豬年(公元 1270年)的二十八年間,他擔任薩迦本欽。于藏曆第四饒迥木牛年(公元1265年)倡建薩迦大佛殿,還未完工,他就于藏曆第五饒迥鐵馬年(公元1270年)去世。其事迹見達倉巴班覺桑波所著《漢藏史集》。
(291)叁路管民萬戶:元代地方的各級官員,最低的是管理二十五小戶組成的一個大戶,稱十戶長。兩個大戶組成一個達果(馬頭),有五十小戶,其官稱五十戶長。一百小戶組成一個甲郭(百戶),其官稱百戶長。一千小戶組成一個東郭 (千戶),其官稱千戶長。一萬小戶組成一個墀郭(萬戶),其官稱萬戶長。十個萬戶組成一個路,其官爲路的達魯花赤。管轄叁路的官員稱叁路管民萬戶,授水晶印。衛藏人口雖不足叁十萬戶,但特授本欽釋迦桑波與叁路萬戶相等的官職,一般的本欽僅授職叁路宣慰使司都元帥,賜給銀印。見《漢藏史集》。
(292)薩迦大殿:西藏曆史上著名的薩迦大殿,是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之一,該殿系藏曆第四饒迥木牛年(公元 1265年),八思巴從元朝都城第一次返回西藏時,命薩迦本欽釋迦桑波集中西藏十叁萬戶的民工動工興建的。過了六年,木料運來還未上底層房梁時,本欽釋迦桑波去世了。貢噶桑波繼任本欽,他任本欽的六年間繼續修建了大殿的上層樓房、側房、屋頂房檐、大殿圍牆的壁畫等。其後,由第九任本欽阿迦侖修建了屋頂女牆和外圍牆。其後,夏爾巴绛漾仁欽堅贊在任薩迦住持的叁十年中,修繕各佛殿,並在任住持的最後一年,即第五饒迥木蛇年(公元1305年),從五月開始,用叁個月修建了大殿露臺的八根柱子和走廊周圍的密宗四部的瑜伽部以下的一百四十八個壇城,密集部的六百叁十九個壇城,總計七百八十七個壇城,每個壇城的圖案都是由他畫的,留存至今。這些壇城和殿中的叁座塔是從八思巴開始,曆任薩迦住持修建的。他們修造了無數佛經、佛像、佛塔,詳見達欽阿美夏阿旺貢嘎索南所著《薩迦世系史》,恕不贅述。
(293)仁欽崗:薩迦派四大拉章之一,由第二任本欽貢噶桑波修建,達欽桑波貝哇去世後,其子衆多,由帝師貢噶洛迫把達欽桑波貝哇的兒子們分爲四個拉章,並把仁欽拉崗拉章和水晶印交給降漾頓月堅贊。由此傳出仁欽崗拉章的傳承。詳見達欽阿美夏所著《薩迦世系史》158頁6行——199頁4行。
(294)拉康拉章:與仁欽崗拉章一樣,系第二任本欽貢噶桑波修建,達欽桑波貝哇去世後,帝師貢噶洛追把達欽的兒子們分成爲四個拉章,並把拉康拉章和金印交給帝師貢噶勒貝迥乃兄弟,由此傳出拉康拉章傳承。詳見達欽阿美夏所著《薩迦世系史》。
(295)宣慰使:元代忽必烈薛禅汗在至元九年藏曆第五饒迥水猴年(公元1272年),建立了管理西藏地區的吐蕃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其主管官員爲“宣慰使”和“都元帥”官職(元朝在藏族地區設有叁個宣慰使司都元帥府,即吐蕃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管轄甘青藏區,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管轄甘孜昌都一帶,烏思藏納裏速古魯孫等叁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管轄前後藏及阿裏地區)。
(296)大清查:薩迦派第二任本欽貢噶桑波時,元朝爲征派軍差和賦稅,劃分各級驿站,並根據地方的好壞和人口的多少決定征派差稅的多少。
(297)衛藏的詳細法律:元代西藏執行的法律實際是元朝的法律,元朝法律因未見資料,不在此敘述。
(298)宣政院:元朝設立的掌管全國佛教事務和藏族地區行政事務的機關。
(299)教法傳承:按佛教說法,自釋迎牟尼任命他的弟子迦葉爲教主後,曆任教主都從自己的弟子中擇優秀者繼承教主職位,稱爲教法傳承。
(300)戒師傳承:(1)授比丘戒的堪布傳承,西藏後宏期最早的傳承是從喇嘛貢巴饒色到衛藏的十位賢者,他們的傳承叫“喇欽傳承”。(2)藏曆第叁饒迥木雞年(公元1204年),喀且班欽釋迦室利到西藏後,給很多人授比丘戒,此後分成了四部傳承,稱爲“班欽傳承”。(3)有時也指掌管西藏各個寺廟政教大權的堪布的傳承,此處系指前二者。
(301)因明傳承:一般指《根本續》和《注釋續》,此處應理解爲教授佛經五部大論中的因明論的傳承。
(302)《楞伽經注釋》:《楞伽經》是在公元八世紀由西藏譯師桂·卻祖從漢文和梵文本翻譯成藏文的,《楞伽經注釋》是由印度的桑波大師寫的,《楞伽經》收入丹珠爾顯宗部的[42]函中。《楞伽經注釋》由桂·卻祖翻譯,收入丹珠爾顯宗部的[43]函中。
(303)上部戒律傳承:十世紀末,阿裏古格王天喇嘛意希沃迎請東印度班智達達瑪巴拉,在阿裏建立僧伽和戒律講習院,由其弟子叁巴拉等人發展爲“上部戒律傳承”。
(304)戒律典籍傳承:十世紀中葉,西藏佛教“後宏”時,由喇欽貢巴饒色的弟子盧梅楚臣喜饒和松巴意希洛追等人在西藏建立多部僧伽,大大發展了戒律的講習。參見《青史》 [2]函和《賢者喜宴》[8]函。
(305)恰都傳承:格西恰都哇貞巴尊追拔的戒律口頭傳承,見《青史》[2]函8頁5行——9頁7行。《賢者喜宴》 [8]12頁7行——13頁6行。
(306)班欽釋迦室利(喀且班欽):藏曆第二饒迥火羊年 (公元1127年)——第四饒迥木雞年(公元1225年),享年九十九歲。出生于西印度的喀且地方(現在的克什米爾)查哇蘇熱城,父親是大商人薩瑪紮雅。他從十歲起刻苦學習五明,二十叁歲出家,此後到東印度。叁十歲學習佛教哲學,又受比丘戒學習密宗。他是舉世聞名的一位大學者,藏曆第一饒迥末、十叁世紀初,阿拉伯大食軍隊攻占除東印度、南印度以外的西印度、北印度、和中印度。因此,很多佛教學者和僧人都逃到印度以東的緬甸、泰國、柬埔寨等地。喀且班欽等少部分人跑到印度北方離西藏亞東地區不遠的比達烏熱的集市。在此居住一年多,藏曆第叁饒迥木雞年(公元1204年)西藏的綽浦譯師強巴貝迎請他經亞東到西藏,此時喀且班欽已七十八歲,而綽浦譯師還不到叁十歲,他本想講授一些佛經後就返回印度,後來偶然聽到學生中幾位班智達講論經典,非常高興,他說:“在西藏有這樣年青的大譯師、大學者,真是奇迹。”他又講了很多佛經,讓譯師們翻譯成藏文。他將手中財物悉數贈給譯師們。他在藏十年弘揚佛教,于八十八歲的藏曆第四饒迥木狗年 (公元1214年)從西藏回到克什米爾。他將在藏期間所得的群衆和富有的施主奉獻給他的物資全部獻給當地的寺廟建造佛像,自己一無所取。他回印度後又傳教十二年,九十九歲時圓寂。其事迹詳見《青史》[15]函從開頭至5頁背面6行和《賢者喜宴》[8]函的13頁6行——20頁背面6行。
(307)曲水的卓瑪寺:以前在拉薩河下遊曲水地區的一座寺廟,此寺的曆史未見記載。
(308)磋欽巴:喀且班欽釋迦室利到西藏後,傳出很多比丘戒律傳承,由此分出四派即:①磋欽巴派,②切章派,③僧伽崗巴派,④卻龍巴派。磋欽巴派是班欽的弟子藏巴多傑貝所傳的一派。
(309)切章派:如上所述,四部律傳承中的磋欽巴派的堪布桑傑貝(第一任堪布多傑貝的弟子)在尼磨秀的切章地方發展的傳承,稱爲切章派。
(310)噶當派:該派把釋迦牟尼的教導一字不漏地承認爲對自己學佛的指示和教導。第一饒迥鐵龍年(公元1040年),阿底峽到西藏,十七年中,曾到阿裏、拉薩涅塘、彭波等地弘揚佛教。第一饒迥火雞年(公元1057年),阿底峽的弟子仲敦巴·甲瓦窮乃倡建熱振寺爲據地。由此發展的教法傳承叫做噶當派。到十五世紀初,宗喀巴整饬佛教,從而使噶當派的教法重新得到發展,噶當派和格魯派的教法傳承合爲一體,因而噶當派也就不單獨存在了。
(311)挲霍爾國王(帕哈喀拉國王):藏族曆史上有時稱挲霍爾國王,有時稱帕哈喀拉國王,實際都是指現在的孟加拉。
(312)比丘大衆部:佛教中因執行戒律和授戒的堪布傳承的不同,分爲四大部。其中大衆部的堪布是聲聞飲光尊者 (即迦葉)僧衣爲二十叁至二十七幅之間,該部標志是法螺,用巴利語誦分別解脫律,碗中盛上飯食,放到自己面前立即取食…
《紅史(亦名烏蘭史冊)》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