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层、侧房、围墙、屋顶以及仁钦岗拉章、拉康拉章、北面的大屋顶殿。据说八思巴第二次回西藏时,他与八思巴意见不合,一名近侍官员在八思巴和本勤之间拨弄是非,后来又向薛禅皇帝进馋言,说本钦不听上师吩咐,所以薛禅皇帝下令撤去他的本钦职务,任命他为甲绒宗的宗本。此后,八思巴的弟子又向薛禅皇帝说了很多挑拨的话,因此在藏历第五饶迥铁龙年(公元1280年),忽必烈派米钦桑哥带领几万蒙古军包围甲绒宗(娘堆芒热),逮捕贡噶桑波,处以死刑。他的事迹见达仓巴班觉桑波所著《汉藏史集》下集,是参照《八思巴传》写成的。
(288)喇嘛扎巴沃色(帝师扎巴沃色):八思巴的却本,堪布扎巴沃色是松巴扎巴坚赞之子,以后作为达玛巴拉的侍从到西藏。喇嘛都科哇益希仁钦圆寂后,他被薛禅皇帝迎请去担任皇帝的上师,受封为帝师。
(289)喇嘛桑结贝(帝师桑结贝):帝师扎巴沃色之弟,任康赛拉章住持,后任元朝完泽笃、曲律、普颜笃三位皇帝的上师,受封为帝师。
(290)萨迦派首任本钦释迦桑波:萨迦班智达受元朝皇子阔端迎请,临行前任命释迦桑波为本钦,忽必烈皇帝赐给他卫藏三路管民万户的印信。萨迦班钦受阔端迎请的时间是藏历第四饶迥水兔年(公元1244年),至第五饶迥木猪年(公元 1270年)的二十八年间,他担任萨迦本钦。于藏历第四饶迥木牛年(公元1265年)倡建萨迦大佛殿,还未完工,他就于藏历第五饶迥铁马年(公元1270年)去世。其事迹见达仓巴班觉桑波所著《汉藏史集》。
(291)三路管民万户:元代地方的各级官员,最低的是管理二十五小户组成的一个大户,称十户长。两个大户组成一个达果(马头),有五十小户,其官称五十户长。一百小户组成一个甲郭(百户),其官称百户长。一千小户组成一个东郭 (千户),其官称千户长。一万小户组成一个墀郭(万户),其官称万户长。十个万户组成一个路,其官为路的达鲁花赤。管辖三路的官员称三路管民万户,授水晶印。卫藏人口虽不足三十万户,但特授本钦释迦桑波与三路万户相等的官职,一般的本钦仅授职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赐给银印。见《汉藏史集》。
(292)萨迦大殿:西藏历史上著名的萨迦大殿,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该殿系藏历第四饶迥木牛年(公元 1265年),八思巴从元朝都城第一次返回西藏时,命萨迦本钦释迦桑波集中西藏十三万户的民工动工兴建的。过了六年,木料运来还未上底层房梁时,本钦释迦桑波去世了。贡噶桑波继任本钦,他任本钦的六年间继续修建了大殿的上层楼房、侧房、屋顶房檐、大殿围墙的壁画等。其后,由第九任本钦阿迦仑修建了屋顶女墙和外围墙。其后,夏尔巴绛漾仁钦坚赞在任萨迦住持的三十年中,修缮各佛殿,并在任住持的最后一年,即第五饶迥木蛇年(公元1305年),从五月开始,用三个月修建了大殿露台的八根柱子和走廊周围的密宗四部的瑜伽部以下的一百四十八个坛城,密集部的六百三十九个坛城,总计七百八十七个坛城,每个坛城的图案都是由他画的,留存至今。这些坛城和殿中的三座塔是从八思巴开始,历任萨迦住持修建的。他们修造了无数佛经、佛像、佛塔,详见达钦阿美夏阿旺贡嘎索南所著《萨迦世系史》,恕不赘述。
(293)仁钦岗:萨迦派四大拉章之一,由第二任本钦贡噶桑波修建,达钦桑波贝哇去世后,其子众多,由帝师贡噶洛迫把达钦桑波贝哇的儿子们分为四个拉章,并把仁钦拉岗拉章和水晶印交给降漾顿月坚赞。由此传出仁钦岗拉章的传承。详见达钦阿美夏所著《萨迦世系史》158页6行——199页4行。
(294)拉康拉章:与仁钦岗拉章一样,系第二任本钦贡噶桑波修建,达钦桑波贝哇去世后,帝师贡噶洛追把达钦的儿子们分成为四个拉章,并把拉康拉章和金印交给帝师贡噶勒贝迥乃兄弟,由此传出拉康拉章传承。详见达钦阿美夏所著《萨迦世系史》。
(295)宣慰使:元代忽必烈薛禅汗在至元九年藏历第五饶迥水猴年(公元1272年),建立了管理西藏地区的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其主管官员为“宣慰使”和“都元帅”官职(元朝在藏族地区设有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即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辖甘青藏区,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辖甘孜昌都一带,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辖前后藏及阿里地区)。
(296)大清查:萨迦派第二任本钦贡噶桑波时,元朝为征派军差和赋税,划分各级驿站,并根据地方的好坏和人口的多少决定征派差税的多少。
(297)卫藏的详细法律:元代西藏执行的法律实际是元朝的法律,元朝法律因未见资料,不在此叙述。
(298)宣政院:元朝设立的掌管全国佛教事务和藏族地区行政事务的机关。
(299)教法传承:按佛教说法,自释迎牟尼任命他的弟子迦叶为教主后,历任教主都从自己的弟子中择优秀者继承教主职位,称为教法传承。
(300)戒师传承:(1)授比丘戒的堪布传承,西藏后宏期最早的传承是从喇嘛贡巴饶色到卫藏的十位贤者,他们的传承叫“喇钦传承”。(2)藏历第三饶迥木鸡年(公元1204年),喀且班钦释迦室利到西藏后,给很多人授比丘戒,此后分成了四部传承,称为“班钦传承”。(3)有时也指掌管西藏各个寺庙政教大权的堪布的传承,此处系指前二者。
(301)因明传承:一般指《根本续》和《注释续》,此处应理解为教授佛经五部大论中的因明论的传承。
(302)《楞伽经注释》:《楞伽经》是在公元八世纪由西藏译师桂·却祖从汉文和梵文本翻译成藏文的,《楞伽经注释》是由印度的桑波大师写的,《楞伽经》收入丹珠尔显宗部的[42]函中。《楞伽经注释》由桂·却祖翻译,收入丹珠尔显宗部的[43]函中。
(303)上部戒律传承:十世纪末,阿里古格王天喇嘛意希沃迎请东印度班智达达玛巴拉,在阿里建立僧伽和戒律讲习院,由其弟子三巴拉等人发展为“上部戒律传承”。
(304)戒律典籍传承:十世纪中叶,西藏佛教“后宏”时,由喇钦贡巴饶色的弟子卢梅楚臣喜饶和松巴意希洛追等人在西藏建立多部僧伽,大大发展了戒律的讲习。参见《青史》 [2]函和《贤者喜宴》[8]函。
(305)恰都传承:格西恰都哇贞巴尊追拔的戒律口头传承,见《青史》[2]函8页5行——9页7行。《贤者喜宴》 [8]12页7行——13页6行。
(306)班钦释迦室利(喀且班钦):藏历第二饶迥火羊年 (公元1127年)——第四饶迥木鸡年(公元1225年),享年九十九岁。出生于西印度的喀且地方(现在的克什米尔)查哇苏热城,父亲是大商人萨玛扎雅。他从十岁起刻苦学习五明,二十三岁出家,此后到东印度。三十岁学习佛教哲学,又受比丘戒学习密宗。他是举世闻名的一位大学者,藏历第一饶迥末、十三世纪初,阿拉伯大食军队攻占除东印度、南印度以外的西印度、北印度、和中印度。因此,很多佛教学者和僧人都逃到印度以东的缅甸、泰国、柬埔寨等地。喀且班钦等少部分人跑到印度北方离西藏亚东地区不远的比达乌热的集市。在此居住一年多,藏历第三饶迥木鸡年(公元1204年)西藏的绰浦译师强巴贝迎请他经亚东到西藏,此时喀且班钦已七十八岁,而绰浦译师还不到三十岁,他本想讲授一些佛经后就返回印度,后来偶然听到学生中几位班智达讲论经典,非常高兴,他说:“在西藏有这样年青的大译师、大学者,真是奇迹。”他又讲了很多佛经,让译师们翻译成藏文。他将手中财物悉数赠给译师们。他在藏十年弘扬佛教,于八十八岁的藏历第四饶迥木狗年 (公元1214年)从西藏回到克什米尔。他将在藏期间所得的群众和富有的施主奉献给他的物资全部献给当地的寺庙建造佛像,自己一无所取。他回印度后又传教十二年,九十九岁时圆寂。其事迹详见《青史》[15]函从开头至5页背面6行和《贤者喜宴》[8]函的13页6行——20页背面6行。
(307)曲水的卓玛寺:以前在拉萨河下游曲水地区的一座寺庙,此寺的历史未见记载。
(308)磋钦巴:喀且班钦释迦室利到西藏后,传出很多比丘戒律传承,由此分出四派即:①磋钦巴派,②切章派,③僧伽岗巴派,④却龙巴派。磋钦巴派是班钦的弟子藏巴多杰贝所传的一派。
(309)切章派:如上所述,四部律传承中的磋钦巴派的堪布桑杰贝(第一任堪布多杰贝的弟子)在尼磨秀的切章地方发展的传承,称为切章派。
(310)噶当派:该派把释迦牟尼的教导一字不漏地承认为对自己学佛的指示和教导。第一饶迥铁龙年(公元1040年),阿底峡到西藏,十七年中,曾到阿里、拉萨涅塘、彭波等地弘扬佛教。第一饶迥火鸡年(公元1057年),阿底峡的弟子仲敦巴·甲瓦穷乃倡建热振寺为据地。由此发展的教法传承叫做噶当派。到十五世纪初,宗喀巴整饬佛教,从而使噶当派的教法重新得到发展,噶当派和格鲁派的教法传承合为一体,因而噶当派也就不单独存在了。
(311)挲霍尔国王(帕哈喀拉国王):藏族历史上有时称挲霍尔国王,有时称帕哈喀拉国王,实际都是指现在的孟加拉。
(312)比丘大众部:佛教中因执行戒律和授戒的堪布传承的不同,分为四大部。其中大众部的堪布是声闻饮光尊者 (即迦叶)僧衣为二十三至二十七幅之间,该部标志是法螺,用巴利语诵分别解脱律,碗中盛上饭食,放到自己面前立即取食…
《红史(亦名乌兰史册)》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