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德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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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樂願文大疏 4 第一部份▪P20

  ..續本文上一頁人見佛塔,即當重修複,爾後獲大力,身壯無畏懼。"如果毀壞佛像、佛塔或塑造佛像建造佛塔尺寸不具足,用煙熏黑、跨越(佛塔)等輕蔑(行爲)都將墮入惡趣。轉生爲人也是成爲身材矮小、諸根殘缺不全、身色醜陋、愚笨無能等。

  毀壞佛堂:所謂的佛堂是指叁寶所依存在之處或僧衆聚會的經堂,不用說是毀壞,就是在裏面睡覺、丟口水、鼻涕、茶渣以及放屁等也將墮于惡趣中。在經堂內,也不能坐汙穢的座墊。

  昔日,世尊去廣嚴城化緣時,看見一個背部色如黑瓷罐般的人,世尊說:"此人曾是迦葉佛教法中的一位出家人,當時他在經堂裏鋪坐肮髒的敷具 ,以此業力于五百世中成爲背黑黝黝的人。"

  護僧尊者在地獄境界中所看到的有如牆壁般的、有如柱子般的地獄衆生,也是曾在經堂的牆壁上吐痰,在柱子上塗唾液、鼻涕以及因倚靠而弄髒牆壁柱子等的果報。

  若拿取建造叁寶所依或殿堂的物資使殿堂因原料不足而縮小面積等也是與毀壞(叁寶所依或經堂)的罪過相同。此處雖然沒有列舉關于此等過患的諸多公案,但是我們在明確了知損壞佛塔的這些過患後,應小心提防,對以前所造的此類罪業即日盡力忏悔十分重要。

  壬叁、(忏悔舍法罪):

  叁寶殿經所依等,以彼作證違誓等,

  發露忏悔舍法罪。

  此類舍法罪是指以殊勝的對境叁寶、廟宇殿堂、經典論典叁所依等爲證,說绮語時也是隨便發誓、賭咒,打官司、作生意等時明明盟誓,爾後卻故意自食其誓。甚至僅僅說天尊爲證,也要塑造其身像,否則便是已舍棄了這些本尊。(在阿彌陀佛及其眷屬前)發露忏悔所造的此類舍法罪業。

  如今有些人,連做一個小泥塔和刻印一句觀音心咒的能力也沒有,竟然口口聲聲以《甘珠爾》、《丹珠爾》作證而發誓,這些人到底在想什麼?大多數人以開玩笑的方式發大誓,結果福德在口中耗盡了。如邬金蓮師說:"劣者自食其誓時,滅福損失莊稼(草木)也。"如今的人們爲了區區一件小事也作大量盟誓。這都是不顧盟誓言、而無信的征象。如果誓言確鑿可靠,那麼何需作許多盟誓呢?

  自食其言的增上果成熟于外境上:土地貧瘠,食物無營養,恒遭四大的災難;成熟于自身:福力薄弱。所以應當備加警惕,以免因自食其言毀壞善根。本頌中的"等"字所包括的真正舍法罪前文中也稍微講解了。

  依止了一位無有智慧、具偏袒心的上師後以貪嗔之心擾亂佛教,僅僅表面上聽聞了一點點法便自認爲是大修行者、受持宗派者而生起我慢,便說:"我通過觀察認爲這合理這不合理"猶如盲人評說色法的賢劣一般對新舊宗派的見解、教規進行取舍、破立,致使衆多愚人跟在他們後面跑,隨聲附和,令別人舍棄正法比自己單獨造五無間罪還嚴重。因此,我們這些孤陋寡聞、貪執偏袒的人們小心謹慎十分重要。如《經莊嚴論》雲:"聞後具智慧,若謗所聞法,現種種身相,愚者爲何作。"又說:"理解聲直義,生慢失智慧,舍棄諸善說,毀自嗔法障。"

  如果所有的法與自己的心不相應,那麼修持自己感興趣的法也是自己有緣之法,結果也會有收獲。對其余的法也應當結上一個緣。珠巴根拉大師曾說:"我遇各種勝法理,每一竅訣皆結緣。"即使不能如此,也不要妄加褒貶,沈默不語、平等對待無有罪過。世尊說:"住于中間者,舍法我未說。"又《經莊嚴論》雲:"意之罪過自性惡,于色亦不應生嗔,況于生疑之佛法,是故等住無罪過。"

  因爲衆生有不可思議的根基,所以大慈大悲的佛陀也宣說了不可思議的法門。這所有的法門從不同方面講都是真實不虛的,直接或間接來看,無一不是獲得解脫之道。同樣,後代高僧大德所著的一切善說也是如此。因此,不能判斷賢劣,應了知它們是不可思議的。經中說:"于所宣深法,縱未生信心,亦莫诋毀之,念法不可思。"如薩迦班智達曾說過:"一所無知的愚者若沈默不語則對佛法損害不大。"

  尤其是當今時代邪見、貪嗔惡濁泛濫,公平正直的智者極爲罕見,即使清淨宗派的智者們進行庸俗的辯論也將成爲嗔恨之因,何況是那些冒充成就者的愚人呢?《龍王鼓音頌》中說:"品質惡劣者,爲邪見所毀,粗暴生嗔時,沈默獲安樂。"又雲:"愚者宣講法,摧毀諸善根,攝受多衆生,將于地獄焚。"

  此外,末法時代許多出家人誹謗正法,從而以舍法罪墮入大地獄中,于數劫中感受痛苦,又于多生中轉爲面目不正、聾盲者、無舌者、醜陋者、駝背者、無頸者、跛足者、聲音如狗叫者,恒爲饑渴所逼,身體枯瘦、嘴巴糜爛、衆人不喜等。

  特別是評價大圓滿、大手印見修的是非,猶如用一拃來衡量虛空一樣。甚至連這些話語被風吹到的地方都應十分戒備。如《寶性論》雲:"何人若嗔法,彼豈能解脫?"宣說了許多謗法的過患。《等虛空邊續》中說:密中之勝密,何人若誹謗,密中之勝密,則棄佛勝密,永離解脫道。"《智深圓滿續》中說:"違背了義罪業者,定墮地獄誠可悲。"《護意續》雲:"若謗普賢此密意,乃至虛空存在間,死後墮入金剛獄。"《眼珠續》中說:"佛教末世時,惑苦極熾盛,縱厭輪回法,行法入佛門,然受劣宗染,偏袒執佛法,增上邪念诤,因煩惱嫉妒,以法造舍法,偏執經律藏,贊自貶他法,真正出慢言,誹謗精密乘,造彼舍法罪,濁世修行者,如覆口沙箱,墮金剛無間,地獄等惡道。"未理解此等佛法的要點而舍法的人很難擺脫輪回。如經中說:"不知諸妙法,愚者長輪轉。"諸經續注疏中宣說了舍法的無量過患。在印度藏地關于此類公案有許多,但此處不繁述。

  在家人不要聽到別人的一種說法便評價佛法的好壞,正法吉不吉祥(有無加持)等等。否則,僅僅在口頭上也會造舍法罪,危險性極大。所以,今後應當備加謹慎,對以前所造的此等罪業以強烈的追悔心忏悔,爭取得以清淨。

  壬四、(忏悔誹謗菩薩罪):

  誹謗諸菩薩之罪,較殺叁界有情重,

  發露忏悔無義罪。

  忏悔誹謗菩薩的罪過,前面已講了殺害一個衆生其罪過有多重,這裏說,以惡心誹謗諸位菩薩(的罪過)比同一時間殺害叁界一切有情的罪過還要嚴重。因爲菩薩是成佛之因,猶如一切衆生的父母一般。經中也說:"若以嗔心反對菩薩,則比將一切衆生關入牢獄罪過還大;若诋毀菩薩則比殺南瞻部洲的衆生之罪還重;若生起嗔心而詈罵大乘勝解行菩薩或說不悅耳之語則比毀壞盡恒河沙數的佛塔之罪還嚴重。"又說:"若诋毀菩薩比殺害一切衆生並奪去他們的所有財物之罪還大。"因此,(在阿彌陀佛及其眷屬前)發露忏悔無絲毫意義中所造的此等重罪。

  如同諺語所說:"不知盜賊菩薩在何處。"不能從外表形象上估計人的好壞而隨口誹謗,我們根本不了解(凡夫或聖者)真實的情況是怎樣,隱蔽的瑜伽士們就象灰蓋著的火坑一樣。如《學集論》雲:"彼若未斷定,輕蔑諸菩薩,如灰覆之火,其于地獄焚。"獲得(生死)自在的菩薩們可以固定、不定地投生種種形相而利益有情,所以如果乞丐、屠夫、旁生等當中也有大菩薩,那麼出家人中一定會有(大菩薩)。

  本來,藏地雪域是觀世音菩薩的所化刹土,多數人都是信奉大乘佛法的。《寶箧經》中說:"會念觀音心咒的人都是大乘種姓。"出家人中幾乎沒有未發菩提心的人,因此,若不指責任何人而觀清淨心,則無有罪過而且是圓滿一切的根本。

  如果自己有信心,那麼即使是低劣的對境(也可依其獲成就),猶如老婦人依靠狗牙而成佛一樣。如寂天菩薩說:"見衆生本體,爲何不敬彼。"譬如,如果將一個假人(土石堆積而成)執著爲人,則真地會顯現它跑來的情景。同樣若將任何人都看成不好的,則見佛也有過失;如果將任何一個人均看作賢善的,那麼對于屠夫也會看成有功德之人。這完全與各自的心清不清淨有關。

  所以,我們應當視一切爲賢善。從前,薩迦法王根嘎釀波 看到許多小僧人脫掉法衣在溪水邊耍箭術時,他說:"諸位僧人穿上法衣,我這個老居士要向您們頂禮。"

  我們怎能象分辨小麥青稞的優劣那樣來判斷這是好人那是壞人呢?世尊曾說:"除非我與同我者,無人能量他人心,若量則犯大罪過。"(大多數凡夫人)自相續中有十分明顯的過失看不見,而觀察他人相續中隱蔽的過錯,真成了瘋子一樣。如至尊彌勒菩薩說:"于色亦不應生嗔,況于生疑之佛法

  "隱瞞自己的一切過失而指責他人的錯誤會受到天人等諸衆的恥笑。《寶積經》雲:"覆藏自過失,觀察他罪過,此二如毒火,智者舍此過。"又說:"何人觀察菩薩過,當知此乃瘋狂者"。自己的過失縱然如高山也難見,他人的過失僅如芥子也易見。如《因緣品》雲:"自他過相比,猶如揚糠秕,易見他人過,難睹自過失。"又雲:"莫察他人過,已作抑未作,而當察自己,合理不合理。"

  如今是許多邊地野蠻的人冒充成就者利用種種手段來欺騙衆生的時代,因此見到賢善之士不要立即草率信仰,看到卑劣之人也不應魯莽诋毀,而應放下一切。如果依止一位相識已久、具有信樂、誠實可靠、戒律清淨的出家人,那麼不僅自己不會上當受騙而且他也不會有變化。假使最初以信心求得法要結上了法緣,則已經依止了上師,以後即使見其有過失也不能诋毀誹謗。否則會自食其果墮入地獄。阿底峽尊者說:"切莫誹謗一切人,于誰生信當依彼。"《入行論》雲:"有情種種心,諸佛難盡悅,何況劣如我?"

  濁世的人們極爲剛強難化,有些上師無法令一些地方的人或個別人心生歡喜,結果這些人便誹謗上師,其他人則如山兔驚傳"嘎拉"聲 一樣隨聲而轉,我們不要隨波逐流。當今時代多數人所說所傳的若真實可靠的話,則這個世界已瀕臨毀滅了,如同往昔大慈大悲的導師在世時的惡魔提婆達多一樣。斷了善緣的人們如果遇到一個迎合各自心理的、無視因果的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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