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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法要▪P2

  ..續本文上一頁法;如唯識論中說「以自體任持,軌生物解,悉皆爲法」,則知,法于「佛」的出離理念,是突破了「有體」與「無形」的限製,極窮于因果的關系,因緣的法則;擺脫沙界一切相對的窠臼,徑入絕對圓融的境界,也就是究竟無礙的真如之道;是爲「法念處」觀行的道谛,切忌但作「觀法無我」的偏離之法。

  

  伍、行者資具的要求

   修行止觀法門,不外調適身、口、意的行爲,培育菩提道種,入于運用思惟之功,發揮智慧之德;務期出離生死,解脫叁界六道輪回之疾苦,圓成究竟涅槃之常樂。

   因此,行者爲滿是願,得證阿耨菩提,必須資糧具足,方能功德聚合;故提示如下幾項,以供參考:

   一者、發菩提心——權實善巧,以至方便,是行者依教如法的理趣,突破局限成障的煩惱與所知,故立發起菩提之心,劍及履及,紮穩堅固的起碼條件;所雲菩提心者,即是弘誓願行,設定于:衆生無邊願度,煩惱無盡願斷,法門無量願學,佛德無上願成。

   二者、莊嚴戒行——戒是解脫之道,旨在不傷害物我,亦不侵犯人我,彼此融洽祥和;基于戒(屍羅)的原意,在防禁身心的過犯,具有「清涼」和「淨潔」的旨趣。于是可以引申至行爲造作,分別不善即惡,不惡即善的理念;因之,衆生的業作,由是完成苦樂果報的因果律法,于諸經論中,提示「善、惡」業道之行,列出:殺、盜、淫、妄言、兩舌、惡口、绮語、貪、瞋、癡等順逆行爲的重點,可以說是戒與律的津要;行者依之遵循,嚴謹不犯,則莊重有嘉。

   叁者、正知正見——知,是知識,包括能知與所知。見,是經驗,包括個己與他人。合「知見」爲一辭,則以般若波羅蜜爲標的,是如來的方便說法;故立了了自覺爲知,思慮推審爲見,貫通人我與法我,集和而成知見之說。是者標明正知正見,源于世出世間,從「相對」的偏,到「絕對」的正;亦即是順乎事理者謂正,違背事理者謂偏,必須于世法的相對而出離(突破)至絕對之境,從缺失到圓滿,纔是正知正見的修養。

   四者、調整計著——行者未見道之前,不免計較和執著,強調自我意識;因此,禅宗教法,囑其「看破、放下」,方能得「自在」之理,即言除計較,去執著,行修解脫,是成就菩提之法;基于無明煩惱的生起,見而思,取著計量,或貪或瞋,我法分別,以至德養不修,般若阻塞,淪陷塵沙迷惑之中;是故行者,意念之所到,但事清淨、莊嚴、淡泊,則計較與執著之情,漸趨寂靜之境。

   五者、善巧隨緣——法谛爲依皈是善巧,方便成功德爲隨緣;于事或理,世出世間,其中有道,如煩惱即菩提。修學行人,最忌頑固不化,偏我偏法,自設障礙,有所謂局限于名字法句,浸泡在空假頓漸相對之中;殊不知善巧隨緣,掌握于般若的基礎,以菩提爲指標,也可以說,舉凡起心動念之間,必須與道相應,與生死攸關;否則,善巧反成取巧,隨緣變成攀緣,遑論期求究竟解脫。

   六者、道緣具足——道緣、即是促成菩提道果的助緣,可以叁十七助道品爲指南,乃是行道的軌則,破惑入道的緣力;叁十七道品,謂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八正道分等。如是道品,其實仍不離戒、定、慧叁學的範疇,即使諸波羅蜜法,依之行修,亦不出調適助開之方;因此,緣具有因,循因發緣,無非緣緣無間,增上之學,是功成果顯的因緣不變之法則。

   七者、相境清淨——修學行者,于精進的時空中,往往會發生一些瑞相或境界,使得行者誤以爲有所成就,甚至緘認見道證果,那是很容易造成「五蘊魔境」,非常危險的後遺症,千萬不可掉舉玩忽;因此,末法時期,缁素混淆,光怪陸離之象,充斥教界,流布人心,形成汙穢垢染,邪魔當道之勢。

  

  陸、法 門

   止:止于一念。

   研究。

   分析。

   認識。

   觀:觀照菩提。

   察覺。

   返照。

  柒、說 明

   止于一念:于心所生起的任何一個意念:于心所生起的任何一個意念,無論是虛妄的、雜亂的、好的、壞的、善的、惡的等屬于感性的,都可以依止其間。

   研究:依止于一念之後,首先要研究這一念是什麼?待到確定了之後,次要的便是爲什麼有這一念,這一念來自何處?雖然于研究過程中,難免都是自我意識,那並不要緊。

   分析:一念研究完成了,接著必須分析其中所有的內容,分析內容裏每一個因素,每一個分子,愈細膩愈好。

   認識:繁雜而粗細並具的內容,就像是搜集的資料,關系依止于一念中的,少不了有著太多相對或少分絕對的內容;于此太多或少分的資料中,進而去了解,去分辨,加以比較;把好的,與道相應的,與生死有關的保留起來,把壞的,與道不相應的,與生死無關的放棄,然後完成謹慎的選擇,如此纔算真正的認識了,在止法之中,圓具意念生起,如何體取其理與事的真實面目。

   觀照菩提:以自我的意識,從主觀而進入客觀,從運用思想而發揮智慧,達到清淨寂滅的境界。

   察覺:于資料的比較之後所選擇的結果,其成份難免是自我的,屬于主觀性的;因此,必須加以沙汰、清洗,以智慧發現所謂「好的」,與道與生死的利益之所在;如果,那結果毫無利益可言,則所起的一念,必須毅然放棄,像放棄于認識階段中那些壞的一樣。

   返照:如果,于察覺之後,確定了是好的,與道是相應的,與生死是有關的,其利益是可信的;那末,到此地步,必須造而返照生與滅的現象,此處所說的生與滅的現象,乃是回複依止一念的生起;當意念生起之時,照見生的來去,當意念生起之前,以至生起之後,照見滅的蹤迹,究竟生之所以生,生從何來,滅之所以滅,滅向何處;如此,返照生與滅的現象之後,最後纔能顯現菩提道果,畢竟是個什麼樣的境象。

  再釋止觀法要

  一、釋 名

   奢摩他——止,定。

   毗缽舍那——觀,禅。

  二、方 式

   止——止于情識分別時的任何一念。

   觀——觀想察覺于意念中的覺悟之機。

  叁、要 領

   止于一念,研究、分析、認識。

   觀照菩提,察覺,返照。

  四、運 用

  于一念中不免我意識,一度止觀,得我意識之利與害。

  于一念中發起業的探討,二度止觀,舍自我而入于法。

  于一念中轉業識而成道法,叁度止觀,遠我意識,淨法聚,顯菩提道果。

  五、說 明

  是止觀之法,讀圓覺經而開啓心地,不局限于先後,更不涉及天臺思想;爲禅行者思想之建立,純屬本門修行之心法。倘若,有心修習,千萬不可照本宣科,是法變化多端,深具密意;因此,參修行者,切記參而修之,方可獲取饒益。

  

  止觀喻

   止者,止于引發情感生起變化之時一念中;觀者,于一念中去察究,慎審,發現之謂;也就是自我的情感于緣境生起時,爲之引發而有所感受的那一念中,意識變化不是歸咎于外來的诤辯,而是究竟自我的檢討。然後反過來照見可能的分別結果,如此,便是完成了「止觀」的樣子;也正是人生過程中難免的際遇之時,用來修心養性的方法。

   設:有人對你說了一句不中聽的話,這句話引發了你的情感生起變化,因而有了「不愉快」的意念;按理,人的習氣,必然先付諸诤辯的言行,把事情弄個清楚。可是,以止觀之法去處理之時,則首先止于「不中聽」之一念,而後察究自我意志變化情形,慎審那一句不中聽之所在,發現不中聽之事實;而後以返照的工夫,究竟一句話的誘因,爲何會感到不中聽?倘若換個說話的人是你的好友或親人,是否同樣會感到不中聽?又如果,自我情緒正當平靜或原本不安祥之時,那感受又將如何

   以上所設,只是一種修養的方法,在千佛山的「止觀法」中,僅止于初階;該法要圓具叁止叁觀甚至更多,則可以自問題的發生,表現詳盡的過程,獲得完美的結果;可以使迷惑的衆生,轉向覺悟的道路,而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之勝境!

  

  內視之妙

   眼具見能,但得塵所,能所相應,方臻效用;衆生因業而成,能所自然不禁,只爲習氣如此!因而,盡見人非人過,點滴亦不放松;鮮聞相應之余,迅然還歸內視,行使「假若是我,又將如何?」的修養功夫。

   教下,行于覺道的佛弟子,無論缁素,不分智愚;所謂學佛者也,「心性明見」,是爲一大事因緣,不可或忘,亦爲不可旁貨推诿之畢生事業也!而心性的明見,卻又仰賴「內視」一訣;唯有內視深邃,透體湛然清淨,始是去迷轉覺的成就;同時,亦是行于覺道的明心見性的目標!

   所謂內視,就是返照察覺的工夫,是爲般若波羅蜜方法運用的內涵;基于返照是來自外在的塵境,由外入內,「將心比心」,自我檢討,察知「假若是我,又將如何?」其結果必然要是「覺悟」的,斷然地,以打破自我意識,而完成「覺道」的果!

   內視,于處理世間法時,正是實踐出世間法最爲可靠的修養;就像是轉煩惱成菩提一樣,其「轉」的要領,不是如何去尋找菩提,而是如何去認識煩惱,了解煩惱,不爲煩惱所蒙騙;自然,認識了,了解了,所得結果,必定是灑脫自在的菩提!

   內視的工夫,其實就是經論中所說的內熏,所謂「離苦得樂」,以顯本覺真如之心性也!大德!有願學佛,當不是舍本逐末的迷惑者!內視是時!

  

  轉化情緒

   貪欲魯莽,緣自業力,發起喜、怒、哀、樂、愛、恨等情緒的變化,于「人」者,是生命過程中必然的現象;基于此,往往令人不是營造彼此的傷害,便是製作永不休止的鬥诤。

   學佛之道,于止觀法門,很可以作爲五蘊的調理方法,運用于「想、行」之間所建立起的間隔之中。譬如「喜」的情緒:

   止于喜的一念之所起——研究喜從何來?分析所面對的人或事,其相互之間的因緣,然後詳加認識可能形成的結果。

   觀照喜之來處、因緣、結果——從止之粗相,察覺深一層的自我意識,感性的有多少?理性的有多少?是否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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