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或複飲食,如是奉事者,未來百千萬億劫中,常在諸天受勝妙樂,若天福盡,下生人間,猶百千劫,常爲帝王。”舉例:
1.佛說 諸德福田經記載:“佛在世時,有一比丘名叫波拘盧。久遠的過去世以前,曾遇僧人舉辦弘 揚佛法大會。他聽後無比歡欣,拿呵梨勒果供奉衆僧。由此功德,命終升天享福。下生人間 都出生在尊貴的家;端正雄偉,超群絕倫,九十一劫之久,未曾生病,此生仍有余福,遇佛 出家修道。”
2.賢愚經記載:“佛世時有一位金財比丘,往世爲貧人,拾柴賣活。某日遇到毗婆屍佛,他將賣柴所得的錢,歡喜而恭敬的布施佛和僧。由于這功德,使他享受九十一劫的福報,金錢財寶無窮盡。此世仍享同樣的富報,並且遇佛出家修道,得阿羅漢果位。”
二、“小惡行得小惡報,大惡行得大惡報”說明:“小的惡行得到小的惡報。”小的惡報程度輕,得小病、遭小挫折、勞苦而收入微薄、貧窮而低賤;小的惡報時間短,也許數日或數月、或數年、或二叁十年就報盡。“大的惡行得到大的惡報。”大的惡報程度重,或得大病、惡疾、短命、橫死,或遭大挫折,或生而盲聾、啞、身體殘廢,或生而爲乞、 饑寒交迫;大的惡報時間長,也許一生、或十生、百生、千生,甚至百千劫之久能受盡惡報 。
因爲這個緣故,若有人過去世中做了非常大的惡行,他很可能在很多世以前就開始接受惡報,一直繼續到這一生,甚至到未來世、才能受報完畢。在沒有受報完畢前,沒有誰有權利可以輕易免除他應受的惡報。佛經的經文:地藏菩薩 本願經第叁品說: “若有衆生不孝父母,或至殺害,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出無期。”舉例:賢愚經貧女難陀品記載:“佛弟子中有一位難陀比丘尼,原本 是貧女。她往世生于迦葉佛時代,有一次,與某位已經證得阿那含果位的貧女爭著供養佛僧 。佛先接受貧女的請求,難陀看不起貧女,向佛說:“世尊爲什麼不受我的供養,卻先答應 那位乞丐的請求 呢
”由于辱罵有修行的人爲乞丐之罪業,受到五百世出生在乞丐家的惡報。”
叁、善惡不能輕易互相抵銷“善業與惡業不能輕易 互相抵銷;須有 相當的條件才可相抵。”這是維持因果律公平的一個重要原則。善惡能相抵銷時,“抵銷” 只是一種表面上看到的現象, 實際上應稱爲“轉業”較正確。“轉業”是指“原有的福報 ,因作惡而發生轉變”;或者是“原有的惡報,因忏悔、止惡、行善、念佛而發生轉變。” 這時被轉變的業報,或者由重轉輕、由輕轉無;或者現報轉爲後報、後報變爲現報;或者根本斷滅,或者暫時中止而隱伏,以後遇緣仍會再發。情形複雜,無法一概而論,也不是簡單幾句話可以說得明白。
這一個特性與世俗上的情形大不相同。世上有錢、有地位、有勢力的人犯了罪,只須花大筆錢,買通貪官汙吏,就可免除應受的刑罰。但天地大公無私,因果律之前,不分貧富貴賤一律平等,善惡不能隨便抵銷,有錢有勢者做了惡業,無法用金錢改做善事以求抵銷應受的惡業。否則有錢勢的人,大可有恃無恐,做盡傷天害理的事,然後花錢做做善事,就可消災,免受惡報,如此一來那有公平可言。
不過,佛出世的目的,是爲了拯救衆生出離苦海,當然也慈悲的替未信佛法、不明因果、犯下大惡重罪的人,指引了一條悔過向善的路。因此在符合相當條件之下,業報可以轉變。 如此一來,受到惡報、陷于痛苦絕境的人,也有了一線希望。
肆、因緣會合才産生果報行善得福報,行惡得苦報。 行善是“因”,福報是“果”;行惡是“因”,苦報是“果”。“因能生果,果必有因”是 一定的道理。
但是有了“因”後,還須要“緣”來會合促發,才能産生“果”。“因”譬如種子,“緣 ”譬如土壤、水分、空氣、日光,這些都具備而且會合之後,種子就發芽、成長而結出果實 。若缺乏緣的配合,種子仍是種子,不會自己變成果實。不過種子仍舊存在,只要有一天, “緣”來促成,仍可成長而結果。
由于因緣會合才能産生果報,所以先造的因不一定先産生果報;後造的因不一定後産生果報;現在造的因也不一定今生就産生果報。
一般人多因看不見今生的現報,就否定因果報應的存在。其實,佛經上早就告訴我們:縱使經過百千劫那麼久的時間,所做的善業惡業是不會消失的,只要因緣會遇,還是會産生果報,由自己來承擔。伍、複雜而隱微的特性因果 律絕對公平,因此必定複雜而不簡單,難以叁言兩語解說明白;因果通于叁世,因此常常穩 微而不明顯,難以輕易窺見全部的真相。由于因果通於叁世,往往一件福報或惡報,從開 始到結束,跨越了過去世、現在世到未來世的長久時間,只有佛的智慧與神通才能徹底了解 它的來龍去脈,我們凡夫是無法知道過去世與未來世的事情的。
因果報應有時隱微難測,就如浮于海上的冰山,我們只看見露出水面的部分,至于隱藏在水面下的部分有多大則不得而知。也許它只露出小小的一角,水面下的部分卻巨大無比。無知的開船人,通常只相信自己的眼睛,不理會聰明人的經驗與勸告,見到冰山只是小小的,就盲目的將船開過去,結果難免船破人亡,後悔莫及。
不明因果的人也有同樣的情形,他只相信自己的眼睛,佛陀的佛眼觀察出來的因果法則他全沒聽過;不信因果的人,則雖聽過卻因沒有深入了解而無法相信。于是自己整日循著因果律的軌道前進,卻不會善用因果法則以求趨吉避凶,掌握命運。結果難免遭受苦報,甚至墮落到畜生、餓鬼、地獄中,久年淒慘過日,無有出期,豈不可憐,又複可歎!
雖然往世與來世的事我們無法得知,使得因果報應常常隱微難測,好在有些情形,在這一生行善這一生就得福報,這一世做惡這一世就受到惡報。而且其中不少的例子裏面,有很明顯的證據,顯示出確實是因某一善行才得到某一福報,因某一惡行才得到某一惡報。我們藉著這些事例,得以間接印證佛說的叁世因果規律,的確真實不虛。本書收集的事例即屬于這種類型。
第二章 好人行善爲何不見好報
既然善有善報,爲何有不少的好人,甚至努力行善的人,仍然遭遇挫折、災難與病苦,坎坷度日,無可奈何
前面一章說到因果通于叁世的道理,大家一定了解:不管什麼人,遭遇挫折、災難與痛苦,當然是由于往世做了惡業,如今正在受報所致。這時他努力行善,以求旋轉逆境改變命運,可能的結果有四種:
一、各種條件未能配合,以致善行不能轉變業報。這時他當然必須繼續接受應受的惡報,直至報盡爲止。(或許要到幾年、幾十年後,或者到死爲止才報盡,或者未來世仍繼續受報。)所謂各種條件未能配合是指:缺乏真誠發自內心的“慈悲心、寬容心、忏悔心、行善 之心”以及不能力行十善或雖行而善行累積不夠。
二、雖然各種條件配合很好,善行可以轉變惡報,使它由長期變爲較短期,但因往世所做惡業太重,應受的惡報期間很久,目前行善雖可得到福報,但仍嫌不足,福報與惡報力量懸殊,善不敵惡,轉變了一部分業報後,仍有很多未能轉變掉的惡報,必須繼續接受,直到報完爲止。(或許要到幾年、幾十年後,或到死,或到未來世才能報完。)假如今生至死仍無法受報完畢,當然今生就永遠難以脫離困境,只有期待來世了。
譬如得了癌症,本應受劇烈痛苦折磨半年才死,並且耗盡錢財,連累子孫;行善的結果雖不能使他康複或減輕痛苦,但是卻使他提早四個月就死亡,使他得以減免了最後四個月的劇烈痛苦,並且節省了大筆醫藥費。以上的情形,表面上看來行善似乎沒有用,病人的癌症沒有治好,還是死了,實際上行善的結果使他獲得不小的好處,只因爲因果律隱微難測的特性,使我們不能明白事實的真相罷了。
叁、各種條件配合很好,行善的結果,已經使原本較重的惡報,轉變爲較輕的惡報;但因爲表面上看來仍在受惡報的折磨,遂使人誤以爲行善沒有功效。
譬如大腸癌開刀後複發,原本應受劇烈痛苦折磨半年而死;由于平日行善積德的緣故,使他的痛苦程度比類似患者輕很多,表面上苦報並未免除,實際上是減輕了。癌症患者確實有藉由努力忏悔、念佛、行善而完全康複的例子,因此上面所做的比喻雖然只是假設用來做說明,它當然也有可能存在,請參看第四篇第二章自可明白。
四、各種條件配合很好,應受的惡報又不很重,或者即將受報完畢。行善的結果,到這一生的某個時期,善行累積夠多了,于是福報的機緣成熟,惡報結束,逆境轉順,疾病康複,雨過天晴,行善的功效,于焉大顯,慶快生平。
五、此外有一種情形較爲特殊,就是行善以及修行的好人,原本應于未來世承受的重大苦報,會因他的努力行善修行,轉變爲較輕的苦報,而提早于現在受報。這種情形,表面上看來似乎是作好事沒好報,其實正好相反,因爲行善修行使他獲得大利益,使重報轉變爲輕報,只不過提早于現在受報而了債。
由上可見,努力行善而能于今生就得到明顯效果的只有第四種情形。而我們所看到許多好人或努力行善的人,命運坎坷,無法改善,除了第五外都是屬于前面叁種情形。這就好比你的附近搬來一位新鄰居,你對他的過去一無所知。只見他很努力工作,收入也很可觀,也沒有任何不良嗜好及不正當的浪費,但是搬來這兒住了大半輩子,他們沒有一點存錢,遇到急難,還須向人伸手借貸,令人莫名其妙。但是當您獲知他未搬來這裏以前,欠人一筆極大的債務,必須隨賺隨還,抵銷欠債,不能稍有延誤,這時迷底就揭開了。
如上面所說“行善、修行的好人,由于正在承受過去世作惡應受的惡報而病苦、受災難,以致看不到行善應有的善報,其實他們的苦難已因善行而減輕、減短,但是自己卻不知道 ”的情形,今舉二例爲證:
例1.現果隨錄上記載:麻城有姓王的某人,…
《因果報應實證(淨松居士)》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