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德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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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報應實證(淨松居士)▪P4

  ..續本文上一頁吃素持齋,經過叁年,某日身上忽然長了難治的惡瘡,對于持齋起了退悔的心。他的朋友安慰他:“你是持齋的人,佛 與天神必會保佑你。”王答說:“我已持齋叁年,卻得此惡報,持齋還有好處嗎

  ”朋友說 :“你既然認爲所持齋沒有用,可否把它賣給我

  ”王某問他怎樣賣法,朋友告訴他,每持 齋一天一分錢計算,吃素叁年共可賣銀錢十兩八錢。王某很高興,立即寫了收據拿了錢,把持齋吃素的功德賣給朋友,打算次日就要吃肉破戒。不料當晚夢到二個鬼來責罵他:“本來十個月前你就該死了,因爲你持齋修行,所以能延命到現在。你既賣去持齋功德,算起來反而讓你活過頭了。”說罷立即要捉他走。姓王的哀求鬼卒暫且寬容,延緩一天,願意將錢退還,恢複吃素持長齋。明日,找到他朋友,說明原委,想討回賣齋的收據,朋友說昨天回家就在佛前用火焚化了。王後悔不已,當天果然死了。

  王某人本來十個月前就應死亡,因持齋修善的功德,使死亡的重報,轉變爲較輕的、只生惡瘡的苦報。卻因他的賣齋與立即死亡,而彰顯了其中的因果轉變情形,足以爲本章所述因 果原理作最好的印證。

  例2.印光大師文鈔全集引述了一件唐朝玄奘法師記錄下來的事:唐朝時 ,西域天竺國有位戒賢法師,德高望重,名震四天竺國。某一年身患惡病,痛苦極爲慘烈, 無法忍受,正想自殺以求解脫時,忽見文殊、普賢、觀世音叁位菩薩降臨,指示他:“你在 久遠劫前,作過多次國王,做了許多迫害惱亂百姓的惡行,本應墮落惡道(地獄、餓鬼、畜 生稱爲惡道),長久受大苦報,由于你宏揚佛法的緣故,得以免除將來的地獄大苦報,將它 轉變成目前的人間小病苦,你要忍受。再過叁年,有位大唐國僧人名玄奘,會到此拜你爲師 ,求受佛法。”戒賢法師于是強忍病苦,力行忏悔,經過很久,終于康複。過了叁年,玄 奘法師果然來拜求法。戒賢法師叫弟子述說病苦的情形,徒弟邊說邊哭,可見病苦的慘 狀 。若非菩薩指明往世因果,或許有人會說,如此大有修行的得道高僧,尚且得到這樣的慘病 ,佛法有什麼靈感和利益嗎

  其實這全是往世業因,以及轉“後報重報”成爲“現報輕報” 的緣故。

  第叁章 壞人作惡爲何不見惡報

  既然惡有惡報,爲何有不少壞人,甚至無惡不做的人,仍然升官發財,輝煌騰達,事事如意,令人羨慕

  由于因果通于 叁世,因此不管什麼人,今世做大官、賺大錢、享大名,當然是由于往世做了大善行,如今正在享受福報所致。這時他不修善而爲非作歹,可能的結果有四種:

  一、若善惡不能互相抵銷,他當然可以繼續享受他應享的福報,繼續升官到他所應得的職位爲止,或繼續賺大錢,如他所應得的。直到福報享盡時,才會開始遭受爲惡所應得的惡報。這個時間或許在幾年、幾十年後,或許到死爲止,或許未來世仍繼續享受他未享完的福報 。

  二、若其福報因作惡而發生轉變,但因往世所做的善行非常大,應享的福報期間非常長久,目前雖然作惡應受惡報,但比起福報的力量仍差很多。既使作惡轉變了一部分福報,但還 有很多剩馀的福報,讓他一直到死也享受不完。如此一來,這一生中,他永遠過著好日子, 當然看不出爲惡所應得的下場。

  叁、不斷作惡的結果,使原本很大的福報,減爲比較輕的福報,但因表面上看來仍在享受福報,過著好日子,遂使人誤以爲作壞事不會有惡報。

  四、應享的福報即將享受完畢,做壞事到某個程度,累積得夠多了,于是惡報的機緣成熟,福報結束,開始償到爲惡的苦果,過著淒慘的日子,甚至得到惡疾、遭橫禍而死,後悔莫 及。由上可知:現實生活中,許多人爲非作歹,卻仍舊能步步高升、錢財滾滾、得意非常 ,都是屬于前面第一、二、叁的情形。

  這就好比你家附近搬來一位陌生的新鄰居,他並沒有從事任何正當或不正當的、可以賺錢的行業,可是卻過著豪華奢侈的生活,錢財之多總是 花不完,令人莫名其妙。但是當您獲知他未搬來以前,在銀行有一筆钜大無比的存款,一切 就真相大白了。

  假如有一天,你這位鄰居參加民間儲蓄會,把會款標走後賴帳不按期交會款,被告到法院,法官當然判決他敗訴,必須還款。但絕不會判決沒收他的全部銀行存款,因爲這樣做不僅有失公正,而且荒唐可笑。同理,一個正在享受大福報的人,若是作惡,頂多只是轉變掉一部分的福報,絕不會將其巨大的福報一筆鈎消,剝奪他應享的權利,因爲因果律是極其公平的。

  像這種由于正在享受福報,以致于他雖然作了大惡業也沒看到他受惡報的事,在佛經裏有一個最好的例子。

  雜譬喻經說:佛在世時,有一位國王叫阿世王。某日,一位以殺生爲業的屠夫前往見國王,並請王答應他一個請求,王問他有何願望,他說:“國王您每遇節日需要屠殺畜生時,請全部賜給我包辦。”王說:“殺生的事,很少人樂意替別人做,爲什麼你卻那麼喜歡做

   ”屠夫答以:“我往世曾做貧窮人,幸好靠殺羊得以度日,又因殺羊之故,死後生到四天王天,享受天福。天上壽盡,又出生爲人,還是從事殺羊的職業,死後又生天上。就這樣六世出生爲人,都從事屠羊的工作,使我每次死後都生到天上,享受天上無量的快樂,前後往返天上人間已有六回。屠羊既然有這麼大的好處,因此向國王提出請求。”王問:“就算真如你所說的,但你怎麼知道的呢

  ”屠夫答:“因爲我具有能知宿命的能力,可以知道往世的事。”王不相信,認爲他說謊,因爲像屠夫這麼下賤而毫無修行的人,怎麼有能力知道宿命

  國王疑惑不解,便去向佛請教。佛答說:“屠夫所說全都真實,並非說謊。他往世曾遇到一位辟支佛,那時很歡喜、很恭敬、很專心的瞻仰辟支佛壯嚴的容貌,善心隨生,由於這一功德,使他得以六回生天享福,出生爲人又能知宿命。因爲敬佛的功德,造作于前,福報先成熟,才能六次往返天上人間;殺生的罪業應受惡報,但機緣尚未成熟,所以不見他受報。等此生命終,福報享盡,他將墮地獄接受屠羊的罪報。地獄的罪報受完,接著無數次出生爲羊,一一償還命債。這位屠夫,知宿命的能力很淺,只知過去世六世殺羊生天的事 ,再早些的第七世的事,他便無法得知,于是誤認爲屠羊是使他生天享福的原因。”阿世王至此恍然大悟。

  第叁篇 殺生食肉的惡

  殺生及其類似的行爲有那些

  

  1.親手殺生:不管用何方法,只要引致動物 死亡都屬殺生。

  2.教唆別人殺生。

  3.幫助別人殺生;提供殺生用具 ;指導殺生方法。

  4.贊歎殺生;見他人殺生方法巧妙,手腳俐落,誇獎贊賞。

  5. 見殺生隨喜;見人殺生,心生歡喜,說他殺得好。

  6.建立神廟,屠殺動物 拜祭神明鬼魂。

  7.嗜食動物肉。

  8.取食動物胎卵。

  9.從事與殺生有關的行業 :飼養、捕捉、販賣供人食用及娛樂場所讓人戲弄的動物,販賣捕捉動物及殺生的用具。( 菜刀爲切菜所需,不在此限)

  10.虐待動物:用彈弓石頭射打動物,破壞巢 穴使其不得安居,綁縛或鞭打動物,用籠子箱子關著動物觀賞或販賣,玩弄動物取樂,使動 物相鬥取樂或賭錢,遊樂場中用動物供人戲弄。

  11.上述行爲,如施之 于人,同屬殺生罪行,而且罪報更重。例如流氓施暴或殺害良民,治安人員刑求嫌犯逼供, 法官枉法造成冤獄或屈死,墮胎等皆屬之。

  12.教人互鬥或相殘殺,或挑起戰爭以致生靈塗炭。

  殺生及其類似行爲會得何種惡報

  

  1. 墮地獄中,長久受大苦刑。

  2.長久年代輪回出生爲鳥獸,互食血肉,輾轉償命。

  3.墮落到餓鬼道受苦。

  4.受完上面惡報,再出生爲人時,則多病、多災殃、短命。或胎傷而死、或墮地而死、或意外災害而死。

  5.藥師經上說殺 生祭神,祈福求命,不僅無效,且會招致橫禍。經上列舉的橫死有:被庸醫用錯藥而亡、燒 死、溺死、毒蟲咬死、被獅子虎豹等野獸吞食、墮崖死、中毒死、饑渴而死等。

  6 .佛經上列舉許多殺生與惡報之間的關系:

  (1)五根不具(眼耳鼻舌手足殘廢)—— 由于往世彈射鳥獸,或斷其頭,或斷其足,或斷鳥翼。

  (2)老孤無子—— 奪取鳥卵或幼鳥,使鳥無子。

  (3)唇缺唇裂——往世釣魚,使魚裂口。

  (4)生惡瘡治不好——往世喜歡無理鞭打衆生。

  (5)少小孤寒,無有父母兄 弟——捕捉飛禽走獸,綁縛或關于籠中,使其離開同伴而孤獨過日。

  (6) 生受酷痛,形體毀折——剮杖良善,妄讒無罪。

  (7)生爲水牛,做苦工挨鞭打——爲官者,爲貪財物入人于罪,鞭打刑罰,判入牢獄,則死後入地獄千億年受苦, 罪畢生爲水牛。

  (8)兩手扭曲不能伸縮,兩足殘廢不能走路,彎腰駝背,身 體不遂,行動不便——由于往世搗毀獸巢,設網或陷井捕捉鳥獸,以致鳥獸頭破腳折,受各 種傷。殺生食肉與社會混亂及流血戰爭的關系:古典小說有 一句大家耳熟能詳的開場白:“話說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此話道盡了人類社會自古以來周期性遭受戰爭災難的血淚與滄桑。爲何人類曆史總抹不開幹戈流血的陰影,戰爭的悲劇總是一幕一幕不斷的上演

  曆史學家自有他們的一套說詞,但唯有佛法的因果律爲苦難的衆生指出它的根本原因及預防之道。

  佛法因果律告訴我們:人與畜生同爲輪回六道中的一份子,畜生並不永遠爲畜生,惡報盡時仍可轉生爲人。今日爲畜,你要它死;來世爲人,他不要你活。一報還一報,絲毫不含糊 。因此個人的殺業,乃是綁票、搶劫、殺人等社會不安的由來;群體的殺業,則爲戰亂兵禍 的根本原因。預防之道只有唯一的一條路——戒殺。

  佛經裏記載琉璃王滅釋迦族的故事,可爲“殺業招感戰爭兵禍”的最佳證明:

  佛在世時,佛的族人——釋迦族住于迦毗羅衛城。某日琉璃王率兵攻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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