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情形并无法据以推翻“防弹衣能防弹”的事实。
又例如:“抗生素盘尼西林能治肺炎球菌引起的肺炎。”但是治疗当中,常因诊断错误 、药量不够、给药方法不妥、细菌产生抗药性、发生过敏、发生并发症、或者身体存在其他 恶性疾病减弱了抵抗力……等等情形而宣告无效。这种例外并无法推翻“盘尼西林能治疗肺 炎球菌性肺炎”的真实性。
同样的道理,虽然“因果报应的规则”常有许多例外与矛盾现象,但是并不能构成充分的理由来推翻因果报应的真实性。我们只要了解这些现象的发生都有很合理的原因,自然不会被它所迷惑,而丧失对因果的信心。本篇中引用佛经,对 这些现象作了很合理而令人满意的解释。
第五篇:指出整个宇宙生命界因果报应的全部面貌与过程,系呈现在“ 六道轮回”上面。六道轮回有如一片茫茫的苦海,聪明的读者,若有志脱离这一若海,只要 依照所介绍的念佛法门修持,人人都可以成为永恒的圣者——佛。
第六篇:介绍戒杀的实践方法,并探讨关于戒杀的若干疑问。
第二章 何谓因果报应与因果律
每个宗教都有自己的一套因果理论,内容不尽相同,对某些事情的观点,甚至存在着相当大的歧异。由于佛教对于因 果报应有一套圆满而透彻的看法,本书将依照它的理论,做为探讨因果的根据。
佛法中的因果理论,内容很广。本书所要讨论的因果报应,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简单的说,“因果报应”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因果律”就是因果报应的一套规则 与定律。
详细说,属于恶的行为主要的有“十恶”、“五逆”。每种恶行,各有它应受的恶报, 而且依照恶行的轻重而有差别:做“十恶”最重的,死后入地狱受苦;中等程度的,死后转 生为畜生受苦;较轻程度的,死后生为饿鬼受苦。当受完上面苦报后,再出生为人时,则分 别受下面的果报:
(一)杀生:会得多病、残疾、短命、多祸殃、骨肉分离等果报。(将人或动物直接 或间接加以杀害,属于杀生恶行;若加以刑打、虐待、伤害,则属类似于杀生的恶行,得类 似果报。)
(二)偷盗:贫穷;或财产与他人共有,无法自由支配。(凡不是 自己的东西或财物,未经同意擅自取用或侵占即是偷盗。)
(三)邪淫:配偶不善良、不忠贞,或妻子受人拐骗奸淫,得不到满意的眷属。( 乱搞男女关系以及从事与色情有关的行业都属邪淫恶行。)
(四)妄语:得到受人诽谤、欺骗之果报。(说谎、作伪证、不守信都犯妄语罪。)
(五)绮语: 说的话别人不信任、不接受,说话不清。(说黄色邪淫的话,使人想入非非,谓之绮语)
(六)两舌:眷属背离、亲族弊恶。(搬弄是非、挑拨离间即是两舌。)
(七)恶口:常受人恶声相向、多诉讼纷诤。(用凶暴或恶毒的话骂人即恶口。)
(八)贪欲:心不知足、多欲无厌。(贪求财色名利各种享受,迷恋不舍,谓之贪 。)
(九)恚:常受人说长论短,常受人扰而烦恼,或被陷害。(稍不如意 就生气怨恨即是恚。)
(十)痴 :生在充满邪见的家庭、生在偏僻缺乏 佛法与文明的地方,心谄曲、好奉承巴结、使诡计。(痴是指邪见、不信因果。)
十恶之外,五逆是更重的恶行,其中一项是“不孝父母或至杀害”,它的果报是应入最苦的无间地狱受无量久远的大苦报。其他各种恶行各有其应受恶报,名目繁多,无法在此一一 列举。
属于善的行为主要的是“十善”:(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绮语,(六)不两舌,(七)不恶口,(八)不贪欲,(九)不恚,(十)不痴。
能实行十善,得到的果报正好与行十恶者相反。程度重的死后生于天上享天福;程度轻的死后再出生为人。以前能行不杀者,再出生为人时,可得到健康、少病、长寿的善报;修其余善行者,各享应得的善报。
第三章 为何单从戒杀与放生来探讨因果
上一章说到“每一种善恶行为,各有应得的果报”,这是一个原则 。现在是科学时代,一切讲求证据,只有说理而无实证,不易令人相信。
本来佛经上以及我国历代佛书及善书,都有很丰富的因果报应故事。但是许多人较少机会阅读这些佛经与古书,既使读了,也常因那是古人的记载,年代久远,较少亲切感,甚至怀 疑它的真实性。其实因果定律互古不变,因果报应的实事,也是古今相同。
为了弥补这一缺憾,本书第三、四篇列举出近代发生的“杀生恶报与戒杀善报”真实事例 ,作为证据,藉增信心。如前所言,善有十善,恶有十恶,想要把各种善恶行为的报应实 例都加以收集,大非易事。而且人有羞耻之心,既使作恶,不欲人知,若将当代人的偷盗、 邪淫等大家认为不名誉的事,笔之于书,有违古人隐恶扬善的教训。因此选择大家 认为无关名誉的“杀生恶报实例”,作为证明因果报应确实存在的最好证据。藉此推彼,此 真则彼真,各种类的善恶报应也就无可置疑了。
而且时处今日,物质文明越进步,水火灾、交通事故、工业灾害等意外横祸越加频繁;更因许多人的心性凶暴,导致绑票、杀人、枪击、械斗以及刀兵战乱,时有所闻。这一切照因果律来说,都是由于众生的杀生罪业所感招而得的苦报。此时此刻,得倡以及实行全面性的戒杀,乃是弭灾止难,导社会于祥和的应病良药。此乃本书以戒杀为主题之最大意义所在。
第二篇 与因果律互相矛盾的现象
本书的宗旨,一如书名,欲以杀生招祸、戒杀得福的现世实例,证明“因果报应确实存在”的真理。本来有书中那么多实例做证,读者诸君大可深信因果报应的真实性。 但是现实生活中却有许多矛盾的现象,可能使不少人在阅读本书后,对因果报应的道理仍旧 半信半疑。例如:书中说放生戒杀有好报,偏偏见到有些戒杀吃素的人,现世中受病苦折磨,坎坷度日;书中说杀生食肉有恶报,偏偏见到有些富翁们,每天三餐山珍海味,却不见报应临头,反而事业越做越大,钱越赚越多,甚至有些天天杀生的屠夫,却是钱囊饱满,身体肥状,因果律似乎管不着他。由于这些矛盾现象的确存在,而且为数不少,难怪使大家对因果的说法疑惑重重,无法深信。因此首先要在本篇,简单讨论这些矛盾现 象的来龙去脉。至于整个因果律的原理,内容复杂,牵涉极广,须看专书讨论,方能尽其详情。以下先略述因果律的特性,然后根据这些特性,说明与因果律互相矛盾的现象产生的原因。
第一章 因果律的特性
众所周知,为了维持社 会秩序,制裁犯罪,一部厚厚的六法全书尚嫌不足。因果律要规范所有善恶行为的报应,当 然也不会太简单;因果律的特性,自然也非三言两语所能道尽。以下仅就与矛盾现象有关 的三个特性提出讨论:
(一)公平的特性;
(二)因缘会合才产生果报的特性;
(三)隐微的特性 。为了说明的方便,将公平的特性再分为三点来讨论。合起来共有五点,分别叙术如下: 壹、因果通于三世所谓“三世”是指过去世、现在世 、未来世。“现在世”指现在这一生。“过去世”包括的范围,是由现在世的前一世起,逆 推到无穷久远的过去,这段时间都属过去世。“未来世”包括的范围,是由下世起,顺推到 无穷遥远的将来,这段时间都属于未来世。所谓“因果通于三世”,意义有二:
(一)从行 善或作恶到产生果报,所须时间有快有慢。快的话,当生就得到果报;慢的话,可能过去世 造的因,今生才受报,或今生造的因,未来世才受报;更慢的话,则由因到果,跨越过去世 、现在世、未来世,经过百千万劫,无穷久远的时间才产生果报。(劫是佛经上计算时间的 单位。劫有大劫、中劫、小劫之分。经上说的劫,通常指的是大劫。一个大劫是十三亿四千 三百八十四万年。)
(二)产生果报后,受报的期间也有短有长。短的话,只有几日、几月、 几年;长的话,从开始受报,到报尽为止,跨越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经过千万亿劫, 无穷久远的时间。关于这一点,请参考下一段的说明。贰 、小善行得小福报,大善行得大福报小恶行得小恶报,大恶行得大恶报兹分别讨论如后:一、“小善行得小福报,大善行得大善福 报”说明:“小的善行得到小的福报。”小的福报程度 轻,赚小钱、享小名、做小官或小主管、生活小康;小的福报时间短,也许数日、或数月、 或数年、或二三十年就享尽。“大的善行得到大的福报。”大的福报程度重,赚大钱、享大名、做大官或大企业家,甚至做国王做总统,生活优裕;大的福报时间长,也许一生、或十 生、百生,甚至百千劫之久才能享尽福报。
因为这个缘故,若有人过去世中做了非常大的善行,他可能在很多世以前就开始享受福报 ,一直继续到这一生,甚至到未来世才能享受完毕。在没享完前,是没有谁有权利可以轻易剥夺他应享的福报的。
佛经中有关的经文:
1.佛说护净经说:“一日持斋,得六十万世馀粮。”意思是说持斋一日, 可以得到六十万世不受饥饿的福报。
2.地藏菩萨本愿经第十品说:“我观业道众生,校量布施,有轻有重,有一生受福,有十生受福,有百生千生受大福利者。”又说:“若遇最下贫穷,乃至癃残喑哑,聋痴无目,如是种种不完具者,……欲布施时,若能具大慈悲,下心含笑,……软言慰喻……百千生中,常得七宝具足,何况衣食受用。”
3.地藏菩萨本愿经第六品说:“若有女人厌是丑陋多疾病者,但于地藏像前志心瞻礼,食顷之间,是人千万劫中,所受生身相貌圆满。是丑陋女人如不厌女身,即百千万亿生中,常为王女,乃及王妃,宰辅大姓,大长者女,端正受生,诸相圆满。”
4.地藏菩萨本愿经第四品说:“归依地藏菩萨……,若能志心归敬,及瞻礼赞叹,香华衣服,种种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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