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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花志果·果報錄 下(清·汪道鼎著)▪P16

  ..續本文上一頁對。歸語其仆,其仆曰:“是殆當日道旁所埋死屍乎?”司馬曰:“何以竟體皆紅?”對曰:“主人撤所坐紅氍毹以裹之,豈遂忘之耶?”司馬爲之恍然。

  【譯文】辛酉年京中大考。蕭春所在考場閱卷官太史某,閱到蕭的卷子,認爲不好,准備不取,放在落選卷中,忽然見到案桌前站立著一個東西,遍體通紅,但分不清眉眼手腳。太史大驚,心裏對這張棄置的卷子産生了懷疑,覺得必有什麼原因,就又取過來再看一遍,認爲不佳,決心不取,這紅色的人形又出現在案前,叁次丟置叁次出現。他不得已就把這份卷子推薦上去給了主司官。主司一看卷子,對他大加申斥責備,太史任他責罵不加申辨。當天晚上,主司也屢次見到紅色人形在他書案旁來往。第二天,他對人談起這件奇事,其中有知道太史閱卷時發生相同事件的人,就對主司說了,主司記在心裏,沒有說什麼。到了晚上,又見那紅色人形站在面前,主司姑且把那份卷子拿來再批閱時,那人形就不見了。當他又要丟棄,人形又站在那裏了。不得已,就把此卷取爲最後一名。放榜以後,太史拿這件怪事問蕭春司馬,蕭覺茫然,無話可答。回來後就告訴了老仆。老仆說:“該不是那天在路邊掩埋的那具屍首吧!”蕭說:“那爲什麼全身紅呢?”答說:“主人不是用鞍座紅氈包裹的嗎,怎麼忘了喃!”蕭司馬才明白過來。

  【正文】後司馬以大挑得知縣,官江蘇,有蕭青天之稱。官至蘇州府同知。

  【譯文】後來蕭司馬被破格提爲知縣,去江蘇作官,有“蕭青天”的美譽。最後官到蘇州府同知。

  【正文】坐花主人曰:“春司馬嘗宰南彙,有惠政。殁後,其眷屬僑寓茲邑。甲寅之秋,邑遭匪擾,城陷,匪黨多鄉民,相戒弗犯蕭青天家。翌日,具舟楫〖備船之謂。〗,盡舉其家衆財賄,護之出境,羅拜而去。雖盜亦有道〖(莊子)跖之徒問于跖曰:盜亦有道乎?跖曰:何適而無有道?〗,亦足見廉吏之可爲也!”

  【譯文】坐花主人說:“蕭春司馬曾一度在南彙縣作官,給當地百姓作了好事,去世以後,他的家眷留居在該縣,沒有回老家。甲寅年秋,該縣遭土匪騷擾,縣城被占。土匪之中有許多是當地鄉民,他們之中彼此告誡提醒,不得侵犯騷擾蕭青天的家。土匪占領縣城的第二天,他們准備好船,把蕭青天的家屬和財産全部裝船,並護送他們出境。抵達縣境時,都一齊跪地向蕭家叩頭拜別而去。雖然爲盜,亦有其道。從這件事也足以看出,作一名清廉之官吏,是值得的!”

  二九、陝右生

  夫供閘草是耶非 心惴猶誇搏鬼威

  遊戲終成無益事 冤魂索命竟乘機

  【正文】陝右某生〖陝右,即陝西。〗,學申韓術〖注詳某刑名篇。〗。少時因引例不當,誤入一人死罪。恒惴惴〖惴,音醉。(詩經)惴惴其。(注)惴惴,懼貌。〗,每舉以語人,懼陰報之不免也。

  【譯文】陝西有一位書生,學的是起草訴訟,篡寫公文等事項的刑名文書之業。年輕時,因引用刑律條例不當,誤把一人定成死罪。他後來察覺,一直心中惴惴不安,常在與人談話中舉出這件事向別人說道,害怕逃避不了陰報。

  【正文】後就某縣聘,同人多好說鬼者。生以膽自诩〖诩,音許,誇也。〗,謂果有惡鬼,當手搏之。同人思有以試其膽。會將有公燕〖燕,燕會也。〗,先期同人偕詣城外驿中〖詣,赴也,至也。〗,不見一人。惟于馬廄〖廄,音救,馬房也。〗,遇一閘草夫,面目枯瘠〖瘠,音積,瘦也。〗,黑而長,饒有鬼氣。衆密議曰:“是可以試某生矣。”因以語其人,且曰:“明日當令人引爾入伏榻下,俟某睡後,潛出揭帳以驚之,爾能乎?”曰:“能。”“能則當厚爾〖,音賴,賜也。〗。”其人色然若甚喜者〖(公羊傳)諸大夫見之,皆色然而駭。〗。

  【譯文】後來應聘去某縣工作,同事之中閑聊,喜歡說說鬼故事。他就自我誇口膽量大,說如果真有惡鬼,一定要親自用手把鬼抓住。同事就想找機會試一試他的膽子。正好縣府役吏要舉辦一次公宴,同事們都提前先到城外的一個驿館去作准備工作。進了驿館,不見一個人。找到馬廄,才遇到一個鍘草夫。此人面目枯瘦黑長,頗帶幾分鬼氣。大家都商量說,請此人來試探一下那小子倒很合適。就去找到鍘草夫,把打算告訴他,說:“明天我們叫人把你領到他房裏,潛藏在他的床下,等他睡下後,你就悄悄出來,揭開帳子嚇唬他。你能行嗎?”他回說:“能!”他們說:“要能行,一定給你重賞。”這人臉上顯出高興的樣子。

  【正文】次日燕罷,已二鼓,生歸房即臥。衆伏窗下潛伺之。須臾〖臾,音俞,須臾,不多時也。〗,其人自榻下出,不即揭帳,拊胸搏膺〖膺,音應,亦胸也。拊搏,皆擊也。(北齊書)以手拊胸而退。(左傳)晉侯夢大厲被發及地,搏膺而踴。〗,鬼氣森然。衆鹹疑之。忽見其人踞某書案坐,探懷出文書一角,朱墨爛然〖爛然,鮮明貌。〗,睨帳中人而笑〖睨,音逆,斜視。〗,衆益疑之。其人驟起,直撲臥榻,揭帳而呼。遙見生亦揭帳出,相對良久。其人攘臂而前,生狂呼撲地。衆大驚,破門入救,生氣已絕。四覓其人,不知去向。詢諸驿中,並無其人。衆始悟爲冤鬼,乘機索命雲。

  【譯文】第二天,大家吃喝完畢,玩了一陣,已到二鼓天,某生就進到房裏上床睡了。同事們悄沒聲息地躲在窗外向裏偷看。不一會兒,這個人就從床下出來,沒有立即去撩開帳子,只是雙手拍打胸脯,散發出一股陰森森的鬼氣,令人毛骨悚然。大家都心生疑團。忽然見他坐上了書桌,從懷中摸出一紙文書,黑墨寫的字,朱筆點的紅,鮮明奪目,他用眼角瞟著帳中睡著的人,笑了。大家更加生疑了。只見這人猛然起身,直撲臥榻,撩開帳子大叫。遠遠瞧見某生也揭開帳子出來,兩人相對了好一陣,這人伸出雙臂向前,某生狂呼一聲撲在了地上。衆人大驚,撞開門進去救援,某生已經氣絕,大家四處找那人,已不知去向,又向驿站上的人打聽,都說這裏沒有這樣長相的人。大家才意識到,這是冤鬼乘機來索命債的。

  【正文】坐花主人記是而慨然曰:“世之以申韓學佐人者,可弗慎哉?雖然,如某生者,徒以少年學術未精,比例偶誤耳,然閱年既久,慘報猶罹。彼身膺生殺之權,而惟賄是視。金錢才入,黑白遽淆〖淆,音搖;亂也,混也。〗,故出則死者含冤〖出,謂出人罪也。〗,入則無辜被戮〖入,謂入人罪,無辜,猶言無罪也。〗。爲官爲幕,若而人者,其受報又將何如哉?”

  【譯文】坐花主人在記敘這件事時,感慨萬分說:“凡世上爲人寫訴訟狀和做官府秘書的人,能不謹慎行事嗎!象某生這樣的人,只因爲年少時學術還不精通,引用律條偶然失誤,盡管經曆多年,慘報仍然不免!他手握生殺之權,卻只看到金錢賄賂之利。只要一沾賄賂,黑白立即混淆,開脫了一個,另一個死者就含冤地下。筆上加罪,無辜者就會遭殺。所以當官作幕僚者,將來所受報應,會是什麼樣的,真不敢想啊!”

  叁十、柯橋某

  負兄所托效新臺 齧腿驚看黑犬來

  廉恥俱無身可殺 鬼呼快活正堪哀

  【正文】會稽柯橋鎮,某甲病將死,以幼子養媳,囑其弟某乙曰:“我死弟又未娶,宗祀惟此子是賴。幸弟善撫之,得成立以延似續〖注詳王中丞篇。〗,雖死不朽。”言訖,執弟手而逝。

  【譯文】會稽柯橋鎮的某甲,生了重病,臨死時,把幼小的兒子和童養媳,托咐給弟弟某乙,說:“我死了,弟弟又沒成家,咱家的香火就靠這個孩子繼承了。希望弟弟好好撫養他們,能夠使他們長大成人,頂門立戶,延續宗祀,我死也就放心了!”說畢,握著弟弟的手瞑目而逝。

  【正文】乙因其侄爲子,其初撫之甚笃,鄉裏稱之。時子僅弱齡,而媳已及笄〖笄,音雞,簪也。(雜記)女雖未許嫁,年二十而笄。(按)及笄女子,年二十之謂。〗,貧家無多屋,朝夕共居。未幾,乙竟忘易箦之言〖箦,音責。易箦,注詳正直篇。〗,頓蹈新臺之恥〖頓,猶驟也。蹈,猶犯也。(詩經新臺章朱注)衛宣公爲其子娶于齊,而聞其美,欲自娶之,乃作新臺于河上而要之。國人惡之,而作此詩以刺之句。〗,醜聲四播,鄉裏之稱之者,皆反而誹诮之〖誹诮,音非肖,猶譏笑也。〗。越數年〖越,過也。〗,子已弱冠,乙猶日使媳侍寢,而臥子于床下。子恒終夕飲泣,不敢言。

  【譯文】某乙就把侄兒認作兒子,起初撫養照料盡力盡心,受到鄰居鄉裏的稱贊。當時兒子才十幾歲,而養媳已近二十。由于家境貧窮,沒有多余房間,叁人朝夕相處住在一間屋裏。沒有過多久,某乙竟然忘了自己對哥哥所作的諾言,把兒媳給奸汙了。于是醜聲傳了出去,鄉裏原來稱贊他的人,都反過來指責譏笑他。過了幾年,兒子已經二十,某乙仍然讓兒媳陪他睡覺,而讓兒子睡在床下。兒子常夜裏哭泣,不敢說什麼。

  【正文】會冬至,乙念兄浮厝田間〖厝,音措。〗,覆草朽壞,無以蔽風雨,因編茅爲席以易之。甫至厝所,忽有黑犬自棺後突出,齧其腿〖齧,同咬。〗,狂呼倒地,同行者扶之歸。至家,即作甲語,責其負兄奸媳。自批兩頰,頰盡腫,複自裂其腎囊,囊碎,肉片片墮。口稱我爲祖宗殺此無廉恥人,遂連呼快活而死。

  【譯文】有一年冬至,某乙想到哥哥的棺木還露天封藏在田野裏,上面覆蓋的稻草已經朽壞,不能遮擋風雨了,就動手編了一張新草席去更換。剛來到放置棺木處,突然從棺木後面躥出一只黑狗,咬住他的小腿肚,他痛得狂呼大叫,倒在地上。在田裏耕作的人見了,扶著他回到家裏。一進家門,他就以他哥哥的口氣責罵他辜負誓言奸汙兒媳,自舉雙手自打嘴巴,打得臉頰都紅腫了,接著又自己撕裂陰囊肉,片片墜下,嘴裏說:“我替祖宗打死這個無廉恥的人!”接著連連說:“痛快!痛快!”一會兒就死了。

  叁一、安港東嶽廟叁則

  泰山岱嶽屬齊青 鄉鎮之神乃亦靈

  聽說丹徒安港事 幾人春夢陡忪惺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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