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瞿昙彌持新金縷黃色衣”供佛的記載,但與此相當的南傳中 部(一四二施分別經),及宋施護譯的分別布施經,都沒有說金黃色,而只說 是新衣。然而金黃色衣是有根據的。南傳長部(一六)大般涅經說到佛在涅
那一天,有 名叫福貴(Pukkusa)的,以金色的細絹衣一雙,奉上世尊。佛受了一 件,要把另一件供養阿難。阿難將金色絹衣,披在世尊身上。
“這件黃色金衣,傳說很普遍,中國不是也有金縷袈裟的傳說嗎?這不但 是黃金色,而且佛當時就穿在身上。四阿含經是聲聞各部共誦的,但上座部特 重長阿含。南傳佛教,就是自稱上座正宗的一派。所以長阿含經所說的黃金色 衣,在這一學派中,是會特別受到重視的。”“有部律雖以青、泥、木蘭爲如法 的染色,但事實上已統一爲赤色(微帶黃黑)。“有部僧侶來中國的最多,也 就與我國初期佛教的關系最深。”
“缁色是“紫而淺黑”,“淺赤深黑”;如黑色再多一些,近于黑色。所 以說到在家與出家,就說“缁素”、“缁白”、“黑白”。在北方,羅什的時 候,已經如此。”
十二、今後佛教的女衆問題
重男輕女的問題
從佛教史上看,似乎佛教是輕女重男的宗教,自從 佛滅之後,比 丘尼中,未嘗出過一位大思想家。但是,這個症結並不全在女衆本身,乃在于 受了上座部小乘佛教的鉗製,尤其是迦葉尊者所領導傳承下來的佛教學系,重 男輕女的色彩,比較強烈,這是因爲頭陀行的迦葉尊者的厭離女性而形成。以 致把女衆之中的人才,高壓得擡不起頭來,並且流沿迄今,女衆也總是甘心雌 伏而不敢有所創建。
其實,佛陀當世,乃是主張男女平等的。當然,女性的本質,偏近于優柔 寡斷,依賴羞澀,也是事實,從生理到心理,她們有著許多男人所沒有的先 天的缺陷,所以,任便佛陀倡導男女平等,女衆的人才,在比例上,仍不及男 衆,比如增一阿含卷叁所列的四衆大弟子,各個皆有一門第一的特長,比丘一 百位,比丘尼五十位,清信士四十位,清信女叁十位。又在阿含部的佛說阿羅 漢具德經中,聲聞比丘九十九位,大聲聞比丘十位,大比丘尼十五位,大信士 二十叁位,大信女十七位,都是女的少于男的。
但是,不論在阿含部也好,律部也好,記載佛世女衆的活動,可謂不一而 足,她們除了由于生理方面的缺陷而在戒律上給她們基于保護而製的規定,不 同于比丘之外,說法、行化、度衆、修證,根本和男衆一樣。當然,由于印度 的原有風俗觀念,也使女衆在心理上感到有些不如男衆的地方。但是,佛陀極 力保障女權的平等,乃是無可懷疑的。聖比丘尼之中,比如大愛道、蓮華色、 妙賢、法與等,都是傑出的人才;聖優婆夷中,比如鹿子母、末利夫人、修摩 提女等,也都是對于佛教教團極有貢獻的人才。當然,女人有“五障”的遺教 ,使得女衆姊妹們自慚形穢。特別以爲女人之身是不潔的中國古老迷信,也使 得女人不敢抛頭露面。
所謂女人的五障,便是:不能以女人之身作轉輪王、作帝釋、作梵王、作 魔王、作佛(增一阿含卷叁八·四叁·二)。在法華經 卷四提婆達多品,也有如此的記載,可是,法華經的目的,倒是否定了呆板的 女人五障說的觀念,因爲年始八歲的龍女,事實上是在“忽然之間,變成男子 ,具菩薩行,即往南方無垢世界,坐寶蓮華成等正覺”去了。這是告訴我們, 不要看不起女人,只要她的福智資量夠了的時候,成起佛來,與男子漢同樣快 速。
另有大乘經中說到偉大的佛教女性之處,也是很多:“如寶積經中的勝 會、妙慧童女會、恒河上優婆夷會等;大集經中的寶女品;華嚴經中善財童子 所參訪的善知識中,有休舍優婆夷、慈行童女、師子呻比丘尼等;法 華經的龍女;維摩诘經的天女等。大乘 經中的女性,是從來與男性平等的。”(印順法師的“勝夫人 師子吼經講記”)
小乘阿含部及律部中雖可見到一些批評女人的文字,比如說女人 是:“臭處不淨行,恚好妄語,嫉女石心不正,如來之所說。”(增一阿含叁五·一○)又說:“夫爲女人,有九惡法。”(增一阿含四五·一)但是,我們應當明白,這是教誡比丘的話,同時也確是女人犯的通病,是 借此希望比丘們對女人生起不可樂不可愛想,以期不對女人生起染心而破淨戒 ,這種教訓的性質,跟“不淨觀”的作用一樣,並非輕賤女人的意思。如果硬 要歪曲它的宗旨而說是輕賤女人,那是很不當的。
在大乘經中,不唯男女平等,往往還有現了女身的大菩薩捉弄聲聞的比丘 羅漢,比如維摩诘經的天女,就捉弄了舍利弗尊者,並且以此而顯出了大乘精 神的偉大處。站在佛的立足點上看,根本是平等平等,男女差別的執著,不過 是出于凡夫的愚妄之見而已,何必把它看得如此的嚴重。大菩薩爲了化度有緣 ,往往隨類應化,觀世音菩薩的叁十叁身之中,即有比丘尼身、優婆夷身,以 及長者、居士、宰官、婆羅門家的婦女身、童女身等。我們怎可輕賤女人?
八敬法的問題
當然,比丘尼的永遠擡不起頭來,還有一個重大的約束,那就是 比丘尼的八敬法。我曾說過:“在此八法之中,即使最最知律持律的比丘尼, 在中國佛教的環境內,充其量,只能做到前面的一、二、叁條,其余的就沒法 實踐了”第四條“比丘尼在二部僧中受戒的法統,早就失傳了……至于第五第 六第七第八的四條,因爲中國佛教殊少實行羯磨法,也殊少遵製安居,故也無 從做到了。”(本書第十五篇“比丘尼與八敬法”。)
因爲我對未來的中國佛教,抱有很大的願心,所以對于女衆的力 量也特別關切,並寄于殷重的期望,但是一想到八敬法,就使我感到困惑,因 爲八敬法的規定,使尼衆失去了獨立性,變成了男衆的附屬品,比如受戒、出 僧殘罪、安居畢求作見聞疑罪的叁自恣,均要向比丘僧中作,把女衆的一切行 事作法,全部納之于男衆的安排之下。這從佛陀本不許女人出家的觀點上看, 是有理由的,若從佛法的根本精神上看,似乎是不太相符的,因爲那等于是否 定了女人的獨立人格,如果這是佛世早就盛行的規製,佛世的尼僧之中,就不 可能産生那麼多偉大的聖比丘尼了,正像小乘佛教以後的女衆一樣,盡管佛滅 之後,有著許多的偉大的比丘羅漢及比丘菩薩,但是偉大的比丘尼就太少了, 尤其是在佛教思想的開發工作上,尼衆的功績是出奇之少!
迦葉尊者之後的上座部佛教,確是呆板而不活潑的,所以學者以爲印度大 乘佛教的振興,乃是佛世精神的複活,所以大乘經中對于女人的地位,跟男人 是平等一般的。雖然在倫理上——在佛法住世的形態上,男女七衆,必須各有 分際,並且應以比丘僧爲中心,但從八敬法的限製而言,總覺有點勉強。
恨我自己的智慧不夠,我對整個佛法的探究,也尚說不上“深入”二字, 今日中國的佛教界中,真能深入佛法核心的,並且真能從佛法的根本精神及曆 史線索上作考察分析的人,印順長老算是一人。所以我將我對八敬法的困惑感觸 ,寫信請教印老,非常欣喜的,他老人家的看法竟與我的想法相近,而且他的 看法比我明朗深切得多,他的回信中說:
“座下爲今後建僧計,提及八敬法,印以爲不必過分重視。從好處說,八 敬法爲對女衆之嚴加管教,從壞處說,反使真心爲道之女衆,自慚形穢而雌伏。 佛世多有善說法要,神通之女衆,佛後殆不聞于印度,得非此耶?……考釋尊 律製,因事而製,從不預擬規章,而八敬法則與此原則相背。依經律說:初由 佛自教誡尼,後乃今僧差次教誡,乃有半月請僧教授之製。有比丘尼出家生子 ,乃有二年學法女之製。試思當女衆將出家時,釋尊如何能預定半月求教授, 及二年學法女于比丘僧中受戒之製耶?……此等事,印固不欲深論,爲日後計 ,當重視平等性。”
可見,八敬法的成立或出現,似乎是在佛滅之後的事了。因爲這與佛法的 精神相背,也與佛陀製戒的原則相背,我們在阿含部及律部之中看到,佛陀製 戒是因事而製,乃至說法也是因了時機而說,遇到什麼樣的事見到什麼樣的人 ,就給他們說什麼樣的法,何況五分律卷一也明白地告訴我們:“諸佛如來, 不以未有漏法而爲弟子結戒。”釋尊怎麼偏偏又給比丘尼們一上來就規定了一 個八敬法呢?從戒律性質的要求上說,八敬法乃是比丘尼在具足戒之上的特別 戒,因爲傳說大愛道及五百釋女出家時,就是由于八敬法而得戒的。
當然,我的意思,並不是主張廢除八敬法,它雖使我困惑並覺得它的來曆 有些問題,但我只能存疑而不敢確信它是出于後來上座長老們的編造,因爲八 敬法在原始經律中,都有記載,雖其內容不盡相同,它的出現之早,當可想見 。如今的我們,既然無法要求比丘尼們全部實踐它,那又何必再去強調它呢? 所以我現在主張保留它而不必強調它,否則,對于今後女衆才能的展望,將是 一大障礙。
不過,我的意思,更不是否定了男女的界限,打破了男女的位次,因爲男 女的次第,乃是人間的習慣法,也是倫理法,何況尼衆請上座比丘作半月一教 誡的規定,乃是絕對可靠的佛製,女衆在許多方面,也確必須接受男衆的扶助 ,如果以爲八敬法不用重視了,比丘尼就可以狂妄得坐到比丘的頭上去了,那 就不成體統了!所以,比丘尼應禮敬比丘,正像沙彌應禮敬比丘尼一樣,也像 在家衆應禮敬出家衆一樣。
至于八敬法第一條“不罵”“不謗”比丘,那是應該守的,事實上,比丘 也是不得“罵”“謗”比丘尼的,否則便犯波逸提罪或僧殘罪了。至于“比丘 尼不得舉比丘過,比丘得舉比丘尼過”,那是所學律典範圍的不同之故,比丘 如果不通二部大律,他也照樣不夠資格舉比丘尼的過失。
八敬法的問題解決了,我們就該研究女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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